第十四章 毀滅之路
這就是東林黨成功的全部奧秘,很明顯,不太符合其一貫正面光輝的形象,所以如果有所隱晦,似乎可以理解。
東林黨的成功之路到此結束,同學們,現在我們來講下一課:東林黨的失敗之路。
在我看來,東林黨之所以失敗,是因為自大、狂妄,以及囂張,不是一個,而是一群。
如果要在這群人中尋找一個失敗的代表,那這個人一定不是楊漣,也不是左光斗,而是趙南星。
雖然前兩個人很有名,但要論東林黨內的資歷跟地位,他們和趙先生壓根就沒法比。
關於趙南星先生的簡歷,之前已經介紹過了,從東林黨創始人顧憲成時代開始,他就是東林黨的領導,原先幹人事,回家呆了二十多年,人老心不老,又回來幹人事。
一直以來,東林黨的最高領導人(或者叫精神領袖),是三個人,他們分別是顧憲成、鄒元標以及趙南星。
顧憲成已經死了,天啟二年,鄒元標也退休了,現在只剩下了趙南星。
趙先生不但在東林黨內有著至高無上的地位,他在政府里,也佔據著最牛的職務——吏部尚書。一手抓東林黨,一手抓人事權,換句話說,趙南星就是朝廷的實際掌控者。
但失敗之根源,正是此人。
天啟三年(1623),是一個很特殊的年份,因為這一年,是京察年。
所謂京察年,也就是折騰年。六年一次,上級考核各級官吏,有冤報冤,有仇報仇,萬曆年間的幾次京察,每年搞得不亦樂乎,今年也不例外。
按照規定,主持折騰工作的,是吏部尚書,也就是說,是趙南星。
趙南星是個很負責的人,經過仔細考察,列出了第一批名單,從朝廷滾蛋的名單,包括以下四人:亓詩教、官應震、吳亮嗣、趙興邦。
如果你記性好,應該記得這幾位倒霉蛋的身份,亓詩教,齊黨首領,趙興邦,浙黨骨幹,官應震、吳亮嗣,楚黨首領。
此時的朝政局勢,大致是這樣的,東林黨大權在握,三黨一盤散沙,已經成了落水狗。
很明顯,雖然這幾位兄弟已經很慘了,但趙先生並不干休,他一定要痛打落水狗。
這是一個很過分的行為,不但要擠掉他們的政治地位,還要擠掉他們的飯碗,實在太不厚道。
更不厚道的是,就在不久之前,楚黨還曾是東林黨的同盟,幫助他們掌控政權,結果官應震大人連屁股都沒坐熱,就被轟走了。
這就意味著,汪文言先生連哄帶騙,好不容易建立的牢固同盟,就此徹底崩塌。
趙大人在把他們掃地出門的同時,也不忘給這四位下崗人員一個響亮的稱號——四凶。為此,他還寫了一篇評論文章《四凶論》,以示紀念。
跟著這四位一起走人的,還有若干人,他們都有著共同的身份:三黨成員、落水狗。
此處不留爺,自有留爺處,既然趙大人不給飯吃,就只好另找飯館開飯了。
就在此時,一個人站在他們面前,體貼地對他們說,在這世界上,趙南星並不是唯一的飯館老闆。
據史料記載,這個人言語溫和,面目慈祥,是個親切的胖老頭。
現在,讓我們隆重介紹:明代太監中的極品,宦官制度的終極產物,讓劉瑾、王振等先輩汗顏的後來者,比萬歲只差一千歲的傑出壞人、惡棍、流氓地痞的綜合體——魏忠賢。
魏忠賢,北直隸(今河北)肅寧縣人,曾用名先是魏進忠,後是李進忠。
對於魏公公的出身,歷史上一直有兩種說法。一種說,他的父母都是貧苦農民;另一種說,他的父母都是街頭玩雜耍的。
說法是不同的,結果是一樣的,因為無論農民或雜耍,都是窮人。
家裡窮,自然就沒錢給他讀書,不讀書,自然就不識字,也沒法考取功名,升官發財,小孩不上學,父母又不管,只能整天在街上閑逛。
就這樣,少年魏忠賢成為了失學兒童、文盲、社會無業遊盪人員。
但這樣的悲慘遭遇,絲毫沒有影響魏忠賢的心情,因為他壓根兒不覺得自己很慘。
【混混的幸福】
多年前,我曾研習過社會學,並從中發現了這樣一條原理:社會垃圾(俗稱混混),是從來不會自卑的。
雖然在別人眼中,他們是當之無愧的人渣、敗類、計劃生育的敗筆,但在他們自己看來,能成為一個混混,是極其光榮且值得驕傲的。
因為他們從不認為自己在混,對於這些人而言,打架、鬥毆、鬧事,都是美好生活的一部分,搶小孩的棒棒糖和完成一座建築工程,都是人生意義的自我實現,沒有任何區別。
做了一件壞事,卻絕不會後悔愧疚,並為之感到無比光輝與自豪的人,才是一個合格的壞人,一個純粹的壞人,一個壞得掉渣的壞人。
魏忠賢,就是這樣一個壞人。
根據史料記載,少年魏忠賢應該是個非常開朗的人,雖然他沒錢上學,沒法讀書,沒有工作,卻從不唉聲嘆氣,相當樂觀。
面對一沒錢、二沒前途的不利局面,魏忠賢不等不靠,毅然走上社會,大玩特玩,並在實際生活中確定了自己的人生性格(市井一無賴爾)。
他雖然是個文盲,卻能言善辯(目不識丁,言辭犀利),沒讀過書,卻無師自通(性多狡詐),更為難得的是,他雖然身無分文,卻胸懷萬貫,具體表現為明明吃飯的錢都沒有,還敢跑去賭博(家無分文而一擲百萬),賭輸後沒錢給,被打得生活不能自理,依然無怨無悔,下次再來。
混到這個份上,可算是登峰造極了。
然而混混魏忠賢,也是有家庭的,至少曾經有過。
在他十幾歲的時候,家裡就給他娶了老婆,後來還生了個女兒,一家人過得還不錯。
但為了快樂的混混生活,魏忠賢堅定地拋棄了家庭,在他尚未成為太監之前,四處尋花問柳,城中的大小妓院,都留下了他的足跡,家裡僅有的一點錢財,也被他用光用盡。
被債主逼上門的魏忠賢,終於幡然悔悟,經過仔細反省,他發現,原來自己並非一無所有——還有個女兒。
於是,他義無反顧地賣掉了自己的女兒,以極其堅定的決心和勇氣,為了還清賭債。
能幹出這種事情的人,也就不是人了,魏忠賢的老婆受不了了,離家出走改嫁了。應該說,這個決定很正確,因為按當時情形看,下一個被賣的,很可能是她。
原本只有家,現在連家都沒了,賣無可賣的魏忠賢再次陷入了困境。
被債主逼上門的魏忠賢,再次幡然悔悟,經過再次反省,他再次發現,原來自己並非一無所有,事實上,還多了件東西。
只要丟掉這件東西,就能找一份好工作——太監。
這並非魏忠賢的個人想法,事實上在當地,這是許多人的共識。
魏忠賢所在的直隸省河間府,一向盛產太監,由於此地距離京城很近,且比較窮,從來都是宮中太監的主要產地,並形成了固定產業,也算是當地創收的一種主要方式。
混混都混不下去,人生失敗到這個程度,必須豁出去了。
經過短期的激烈思想鬥爭,魏忠賢樹立了當太監的遠大理想,然而當他決心在太監的大道上奮勇前進的時候,才驚奇地發現,原來要當一名太監,是很難的。
一直以來,在人們的心目中,做太監,是迫於無奈,是沒辦法的辦法。
現在,我要嚴肅地告訴你,這種觀點是錯誤的。太監,是一份工作,極其熱門的工作,而想成為一名太監,是很難的。
事實上,太監這個職業之所以出現,只是因為一個極其簡單的原因——宮裡只有女人。
由於老婆太多,忙不過來,為保證皇帝陛下不戴綠帽子(這是很有可能的),宮裡不能進男人。可問題是,宮裡太大,上千人吃喝拉撒,重活累活得有人干,女的幹不了,男的不能進,只好不男不女了。
換句話說,太監其實就是進城幹活的勞工。唯一不同的是,他們的工作地點,是皇宮。
既然是勞工,就有用工指標,畢竟太監也有個新陳代謝,老太監死了,新太監才能進,也就是說,每年錄取太監比例相當低。
有多低呢?我統計了一下,大致是百分之十到百分之十五,而且哪年招還說不準,今年要不缺人,就不招。
對於有志於踏入這一熱門行業,成為合格太監的眾多有志青年而言,這是一個十分殘酷的事實,因為這意味著,在一百個符合條件(割了)的人中,只有十到十五人,能夠成為光榮的太監。
事實上,自明代中期,每年都有上千名符合條件(割過了),卻沒法入宮的太監(候選)在京城等著。
要知道,萬一切了,又當不了太監,那就慘了。雖說太監很吃香,但歸根結底,吃香的只是太監的工資收入,不是太監本人。對於這類「割了」的人,人民群眾是相當鄙視的。
所以眾多未能成功入選的太監候選人,既不能入宮,也不能回家,只能在京城混。後來混得人越來越多,嚴重影響京城社會治安的穩定,為此,明朝政府曾頒布法令:未經允許,不得擅自閹割。
我一直相信,世事皆有可能。
太監之所以如此熱門,除了能夠找工作,混飯吃外,還有一個重要的原因——權力。
公正地講,明代是一個公正的朝代。任何一個平凡的人,哪怕是八輩貧農,全家只有一條褲子,只要出個能讀書的,就能當官,就能進入朝廷,最終掌控無數人的命運。
唯一的問題在於,這條道路雖然公正,卻不平坦。
魏忠賢當政以後,對自己以前的歷史萬般遮掩,特別是他怎麼當上太監,怎麼進宮這一段,是絕口不提,搞得雲里霧裡,捉摸不透。
但這種行為,就好比罵自己的兒子是王八蛋一樣,最終只能自取其辱。
他當年的死黨,後來的死敵劉若愚太監告訴我們,魏公公不願提及發家史,是因為違背了太監成長的正常程序——他是自宮的。
我一直堅信,東方不敗是這個世界上最偉大、最傑出,也最有可能的自宮者。
這絕不僅僅因為他的自宮,絕無混飯吃、找工作的目的,而是為了中華武學的發展。
真正的原因在於,當我考證了太監閹割的全過程後,才不禁由衷感嘆,自宮不僅需要勇氣,沒準還真得要點功夫。
很多人不知道,其實閹割是個技術工作,想一想就明白了,從人身上割點東西下來,還是重要部位,稍有不慎,命就沒了。
所以很多年以來,干這行的都是家族產業,代代相傳,以割人為業,其中水平最高的,還能承包官方業務,獲得官方認證。
一般這種檔次的,不但技術高,能達到庖丁解人的地步,快速切除,還有配套醫治傷口,消毒處理,很有服務意識。
所有說,東方不敗能在完全外行的情況下,完成這一複雜的手術,且毫無後遺症(至少我沒看出來),沒有幾十年的內功修養,估計是白扯。
魏忠賢不是武林高手(不算電影電視),要他自我解決,實在勉為其難,於是只好尋到上述專業機構,找人幫忙。
可到地方一問,才知道人家服務好,收費也高,割一個得四五兩銀子,我估算了一下,合人民幣大概是三四千塊。
這可就為難魏公公了,身上要有這麼多錢,早拿去賭博翻本,哪犯得著干這個?
割還是不割,這不是一個問題,問題是,沒錢。
但現實擺在眼前,不找工作是不行了,魏公公心一橫——自己動手,前程無憂。
果不其然,業餘的趕不上專業的,手術的後遺症十分嚴重,出血不止,幸虧好心人路過,幫他止了血。
成功自宮後,魏忠賢跑去報名,可剛到報名處,問清楚錄取條件,當時就暈了。
事情是這樣的,宮裡招太監,是有年齡要求的,因為小孩進宮好管,也好教,可是魏忠賢同志自己扳指頭一算,今年芳齡已近二十。
這可要了命了,年齡是硬指標,跟你一起入宮的,都是幾歲的孩子,哪個太監師傅願意帶你這麼個五大三粗的小夥子,純粹浪費糧食。
魏忠賢急了,可急也沒用,招聘規定是公開的,你不去問,還能怪誰?
可事到如今,割也割了,又沒法找回來,想再當混混,沒指望了,要知道,混混雖然很混,也瞧不起人妖。
宮進不去,家回不去,魏公公就此開始了他的流浪生涯,具體情況他本人不說,所以我也沒法同情他,但據說是過得很慘,到後來,只能以討飯為生,偶爾也打打雜工。
萬曆十六年(1588),窮困至極的魏忠賢來到了一戶人家的府上,在這裡,他找到了一份傭人的工作。
他的命運就此改變。
一般說來,尋常人家找傭人,是不會找閹人的,魏忠賢之所以成功應聘,是因為這戶人家的主人,也是個閹人。
這個人的名字,叫孫暹,是宮中的太監,準確地說是太監首領,他的職務,是司禮監秉筆太監。
這個職務,是幫助皇帝批改奏章的,前面說過很多次,就不多說了。
魏忠賢很珍惜這個工作機會,他起早貪黑,日干夜干,終於有一天,孫暹找他談話,說是看在他比較老實的份上,願意保舉他進宮。
萬曆十七年(1589),在經歷了無數波折之後,魏忠賢終於圓了他的夢,進宮當了一名太監。
不好意思,糾正一下,是火者。
實際上,包括魏忠賢在內的所有新閹人,在剛入宮的時候,只是宦官,並不是太監,某些人甚至一輩子也不是太監。
因為太監,是很難當上的。
宮裡,能被稱為「太監」的,都是宦官的最高領導,太監以下,是少監,少監以下,是監丞,監丞以下,還有長隨、當差。
當差以下,就是火者了。
那麼魏火者的主要工作是什麼呢?大致包括以下幾項:掃地、打水、洗馬桶、開大門等等。
很明顯,這不是一份很有前途的工作,而且進宮這年,魏忠賢已經二十一歲了,所以在相當長的時間裡,魏忠賢很不受人待見。
一晃十幾年過去了,魏忠賢沒有任何成就,也沒有任何名頭,因為他的年齡比同期入宮的太監大,經常被人呼來喝去,人送外號「魏傻子」。
但這一切,全都是假象。
據調查(本人調查),最裝牛的傻人,與人接觸時,一般不會被識破。
而最裝傻的牛人,在與人接觸時,一輩子都不會被識破。
魏忠賢就是後者的傑出代表。
許多人評價魏忠賢時,總是一把鼻涕一把淚,說大明江山,太祖皇帝,怎麼就被這麼個文盲、傻子給廢掉了。
持有這種觀點的人,才是傻子。
能在明朝當官,且進入權力核心的這撥人,基本都是高智商的,加上官場沉浮,混了那麼多年,生人一來,打量幾眼,就能把這人摸得差不多,在他們面前耍花招,那就是自取其辱。
而在他們的眼中,魏忠賢是一個標準的老實人,年紀大,傻不拉磯的,每天都呵呵笑,長相忠厚老實,人家讓他幹啥就幹啥,欺負他,占他便宜,他都毫不在意,所以從明代,直到今天,很多人認定,這人就是個傻子,能混成後來那樣,全憑運氣。
這充分說明,魏公公實在是威力無窮,在忽悠了明代的無數老狐狸後,還繼續忽悠著現代群眾。
在我看來,魏忠賢固然是個文盲,卻是一個有天賦的文盲,他的這種天賦,叫做偽裝。
一般人在騙人的時候,都知道自己在騙人,而據史料分析,魏公公騙人時,不知道自己在騙人,他騙人的態度,是極其真誠的。
在宮裡的十幾年裡,他就用這種天賦,騙過了無數老滑頭,並暗中結交了很多朋友,其中一個叫做魏朝。
這位魏朝,也是宮裡的太監,對魏忠賢十分欣賞,還幫他找了份工作。這份工作的名字,叫做典膳。
所謂典膳,就是後宮管伙食的,聽起來似乎不怎麼樣,除了混吃混喝,沒啥油水。
管伙食固然沒什麼,可關鍵在於管誰的伙食。
魏公公的服務對象,恰好就是後宮的王才人。這位王才人的名頭雖然不響,但他兒子的名氣很大——朱由校。
正是在那裡,魏忠賢第一次遇見了決定他未來命運的兩位關鍵人物——朱常洛父子。
雖然見到了大人物,但魏忠賢的命運仍無絲毫改變,因為王才人身邊有很多太監,他不過是極其普通的一個,平時連跟主子說話的機會都沒有。
而且此時朱常洛還只是太子,且地位十分不穩,隨時可能被拿下,所以他老婆王才人混得也不好,還經常被另一位老婆李選侍欺負。
這麼一來,魏忠賢自然也混得差,到萬曆四十七年(1619),魏忠賢進宮二十周年紀念之際,他混到了人生的最低點:由於王才人去世,他失業了。
失業後的魏忠賢無計可施,只能回到宮裡,當了一個倉庫保管員。
但被命運挑選的人,註定是不會漏網的,在經過無數極為複雜的人事更替,誤打誤撞後,魏忠賢竟然搖身一變,又成了李選侍的太監。
正是在這個女人的手下,魏忠賢第一次露出了他的猙獰面目。
這位入宮三十年,已五十多歲的老太監突然煥發了青春,他不等不靠,主動接近李選侍,拍馬擦鞋,無所不用其極,最終成為了李選侍的心腹。
因為在他看來,這個掌握帝國未來繼承人(朱由校),且和他一樣精明、自私、無恥的女人,將大有作為。
萬曆四十八年(1620),魏忠賢的機會到了。
這一年七月,明神宗死了,明光宗即位,李選侍成了候選皇后,朱由校也成了後備皇帝。
可是好景不長,只過了一個月,明光宗又死了,李選侍成了寡婦。
當李寡婦不知所措之時,魏忠賢及時站了出來,開導了李寡婦,告訴她,其實你無需失望,因為一個更大的機會,就在你的眼前:只要緊緊抓住年幼的朱由校,成為幕後的操縱者,你得到的,將不僅僅是皇后甚至太后的頭銜,而是整個天下。
這是一個很好的想法,可惜絕非獨創,朝廷里文官集團的老滑頭們,也明白這一點。
於是在東林黨人的奮力拚殺下,朱由校又被搶了回去,李選侍就此徹底歇菜,魏忠賢雖然左蹦右跳,反應活躍,最終也沒逃脫下崗的命運。
正是在這次鬥爭中,魏忠賢認識了他宿命中的對手,楊漣。
楊漣,是一個讓魏忠賢寒毛直豎的人物。
兩人第一次相遇,是在搶人的路上。楊漣搶走朱由校,魏忠賢去反搶,結果被罵了回來,哆嗦了半天。
第二次相遇,是他奉命去威脅楊漣,結果被楊漣威脅了,楊大人還告訴他,再敢作對,就連你一塊收拾。
魏忠賢相當識趣,掉頭就走,從此以後,再不敢惹這人。
總而言之,在魏忠賢的眼中,楊漣是個不貪財,不好色,不怕事,幾乎沒有任何弱點,還特能折騰的人,而要對付這種人,李選侍是不夠分量的,必須尋找一個新的主人。
然而很遺憾,在當時的宮裡,比李選侍還狠的,只有東林黨,就算魏太監想進,估計人家也不肯收。
看起來是差不多了,畢竟魏公公都五十多了,你要告訴他,別灰心,不過從頭再來,估計他能跟你玩命。
但拯救他的人,終究還是出現了。
許多人都知道,天啟皇帝朱由校是很喜歡東林黨的,也很夠意思,繼位一個月,就封了很多人,要官給官,要房子給房子。
但許多人不知道,他第一個封的並不是東林黨,繼位後第十天,他就封了一個女人,封號「奉聖夫人」。
這個女人姓客,原名客印月,史稱「客氏」。
客,是一個非常特別的姓氏,估計這輩子,你也很難遇上一個姓客的,而這位客小姐,那就更特別了,可謂五百年難得一遇的極品。
進宮之前,客印月是北直隸保定府村民候二的老婆,相貌極其妖艷,且極其早熟,啥時候結婚沒人知道,反正十八歲就生了兒子。
她的命運就此徹底改變。因為就在同一年,宮裡的王才人生出了朱由校。
按照慣例,必須挑選合適的乳母去餵養朱由校,經過層層選拔,客印月戰勝眾多競爭對手,成功入宮。
剛進宮時,客印月極為勤奮,隨叫隨到,兩年後,她的丈夫不幸病逝,但客印月表現了充分的職業道德,依然兢兢業業完成工作,在宮裡混得相當不錯。
但很快,宮裡的人就發現,這是一個有問題的女人。
有群眾反映,客印月常缺勤出宮,行蹤詭異,經常出入各種娛樂場所,後經調查,客印月有生活作風問題,時常藉機外出幽會。
作為宮中的乳母,如此行徑,結論是清晰的,情節是嚴重的,但處罰是沒有的。有人議論,沒人告發。
因為這個看似普通的乳母,一點也不普通。
按說乳母這份活,也就是個臨時工,孩子長大了就得走人,該幹嘛幹嘛去,可是客小姐是個例外,朱由校斷奶,她沒走,朱由校長大了,她也沒走,朱由校十六歲,當了皇帝,她還是沒走。
根據明朝規定,皇子長到六歲,乳母必須出宮,但客印月偏偏不走,硬是多混了十多年,也沒人管,因為皇帝不讓她走。
不但不讓走,還封了個「奉聖夫人」,這位夫人的架子還很大,在宮中可以乘坐轎子,還有專人負責接送。要知道,內閣大學士劉一璟,二品大員,都六十多了,在朝廷混了一輩子,進出皇宮也得步行。
非但如此,逢年過節,皇帝還要親自前往祝賀,請她吃飯。夏天,給她搭棚子,送冰塊;冬天給她挖坑,燒炭取暖。宮裡給她分了房子,宮外也有房子,還是黃金地段,就在今天北京的正義路上,步行至天安門,只需十分鐘,極具升值潛力。
她家還有幾百個僕人伺候,皇宮隨意出入,想住哪裡就住哪裡,想怎麼住就怎麼住。
所謂客小姐,說破天也就是個保姆,如此得勢囂張,實在很不對勁。
一年之後,這位保姆干出了一件更不對勁的事情。
天啟二年(1622),明熹宗朱由校結婚了,皇帝嘛,娶個老婆很正常,誰也沒話說。
可是客阿姨(三十五了)不高興了,突然跳了出來,說了一些不著邊際的話,用史籍《明季北略》的話說,是「客氏不悅」。
皇帝結婚,保姆不悅,這是一個相當無厘頭的舉動。更無厘頭的是,朱由校同志非但沒有「不悅」,還親自跑到保姆家,說了半天好話,併當即表示,今後我臨幸的事情,就交給你負責了,你安排哪個妃子,我就上哪過夜,絕對服從指揮。
這也太過分了,很多人都極其不滿,說你一個保姆,老是賴在宮裡,還敢插手後宮,某些膽大的大臣先後上疏,要求客氏出宮。
這事說起來,確實不大光彩,皇帝大人迫於輿論壓力,就只好同意了。
但在客氏出宮當天,人剛出門,熹宗就立刻傳諭內閣,說了這樣一段話:今日出宮,午膳至晚未進,暮思至晚,痛心不已,著時進宮奉慰,外廷不得煩激。
這段話的意思是客氏今天出宮,我中午飯到現在都沒吃,整天都在想念她,非常痛心。還是讓她回來安慰我吧,你們這些大臣不要再煩我了!
傻子都知道了,這兩個人之間,必定存在著一種十分特殊的關係。
對此,後半生竭力揭批魏忠賢,猛挖其人性污點的劉若愚同志曾在著作中,說過這樣一句話:
〖倏出倏入,人多訝之,道路流傳,訛言不一,尚有非臣子之所忍言者。〗
這句話的意思是,經常進進出出,許多人都驚訝,也有很多謠言,那些謠言,做臣子的是不忍心提的。
此言非同小可。
所謂臣子不忍心提,那是瞎扯,不敢提倒是真的。
朱由校的母親王才人死得很早,他爹當了幾十年太子,自己命都難保,這一代人的事都搞不定,哪有時間關心下一代。所以朱由校基本算是客氏養大的。
十幾年朝夕相處,而且客氏又是「妖艷美貌,品行淫蕩」,要有點什麼瓜田李下,雞鳴狗盜,似乎也能理解。
就年齡而言,客氏比朱由校大十八歲,按說不該引發猜想,可惜明代皇帝在這方面,是有前科的。比如成化年間的明憲宗同志,他的保姆萬貴妃,就比他大十九歲,後來還名正言順地搬被子住到一起。就年齡差距而言,客氏也技不如人,沒能打破萬保姆的記錄,如此看來,傳點緋聞,實在比較正常。
當然,這兩人之間到底有沒有貓膩,誰都不知道,知道也不能寫,但可以肯定的是,皇帝陛下對於這位保姆,是十分器重的。
客氏就是這麼個人物,皇帝捧,大臣讓,就連當時的東廠提督太監和內閣大臣都要給她幾分面子。
對年過半百的魏忠賢而言,這個女人,是他成功的唯一機會,也是最後的機會。
於是,他下定決心,排除萬難,一定要爭取這個人。
而爭取這個人的最好方法,就是讓她成為自己的老婆。
你沒有看錯,我沒有寫錯,事實就是如此。
雖然魏忠賢是個太監,但他是可以找老婆的。
作為古代宮廷的傳統,太監找老婆,有著悠久的歷史,事實上,還有專用名詞——對食。
對食,就是大家一起吃飯,但在宮裡,你要跟人對食,人家不一定肯。
歷代宮廷里,有很多宮女,平時不能出宮,且沒啥事干,且不能嫁人,長夜漫漫寂寞難耐,閑著也是閑著,許多人就在宮中找對象,可是宮裡除皇帝外,又沒男人,找來找去,長得像男人的,只有太監。
沒辦法,就這麼著吧。
雖說太監不算男人,但畢竟不是女人,反正有名無實,大家一起過日子,說說話,也就湊合了。
這種現象,即所謂對食。自明朝開國以來,就是後宮裡的經典劇目,經常上演,一般皇帝也不怎麼管,但要遇到兇惡型的,還是相當危險。比如明成祖朱棣,據說被他看見,當頭就是一刀,眼睛都不眨。
到明神宗這代,開始還管管,後來他都不上朝,自然就不管了。
但魏忠賢要跟客氏「對食」,還有一個極大的障礙:客氏已經有對象了。
其實對食,和談戀愛也差不多,也有第三者插足,路邊野花四處踩,尋死覓活等俗套劇情,但這一次,情況有點特殊。
因為客氏的那位對食,恰好就是魏朝。
之前我說過了,魏朝是魏忠賢的老朋友,還幫他介紹過工作,關係相當好,所謂「朋友妻,不可欺」,實在是個問題。
但魏忠賢先生又一次用事實證明了他的無恥,面對朋友的老婆,二話不說,光膀子就上,毫無心理障礙。
但人民群眾都知道,要找對象,那是要條件的,客氏就不用說了,皇帝的乳母,宮裡的紅人,不到四十,「妖艷美貌,品行淫蕩」,而魏朝是王安的下屬,任職乾清宮管事太監,還管兵仗局,是太監里的成功人士,可謂門當戶對。
相比而言,魏忠賢就寒摻多了,就一管倉庫的,靠山也倒了,要挖牆腳,希望相當渺茫。
但魏忠賢沒有妄自菲薄,因為他有一個魏朝沒有的優點:膽兒大。
作為曾經的賭徒,魏忠賢膽子相當大,相當敢賭。表現在客氏身上,就是敢花錢,明明沒多少錢,還敢拚命花,不但拍客氏馬屁,花言巧語,還經常給她送名貴時尚禮物,類似今天送法國化妝品,高級香水,相當有殺傷力。
這還不算,他隔三差五請客氏吃飯。吃飯的檔次是「六十餚一席,費至五百金」。翻譯成白話就是,一桌六十個菜,要花五百兩銀子。
五百兩銀子,大約是人民幣四萬多,就一頓飯,沒落太監魏忠賢的消費水平大抵如此。
人窮不要緊,只要膽子大,這就是魏忠賢公公的人生準則。其實這一招到今天,也還能用,比如你家不富裕,就六十萬,但你要敢拿這六十萬去買個戒指求婚,沒準真能蒙個把人回來。
外加魏太監不識字,看上去傻乎乎的,老實得不行,實在是宮中女性的不二選擇,於是,在短短半年內,客氏就把老情人丟到腦後,接受了這位第三者。
然而在另外一本史籍中,事情的真相併非如此。
幾年後,一個叫宋起鳳的人跟隨父親到了京城。因為他家和宮裡太監關係不錯,所以經常進宮轉悠,在這裡他看到很多,也聽到了很多。
幾十年後,他把自己當年的見聞寫成了一本書,取名《稗說》。
所謂稗,就是野草。宋起鳳先生的意思是,他的這本書,是野路子,您看了愛信不信,就當圖個樂,他不在乎。
但就史料價值而言,這本書是相當靠譜的。因為宋起鳳不是東林黨,不是閹黨,不存在立場問題,加上他在宮裡混的時間長,許多事是親身經歷,沒有必要胡說八道。
這位公正的宋先生,在他的野草書里,告訴我們這樣一句話:
「魏雖腐餘,勢未盡,又挾房中術以媚,得客歡。」
這句話,通俗點說就是,魏忠賢雖然割了,但沒割乾淨。後半句兒童不宜,我不解釋。
按此說法,有這個優勢,魏忠賢要搶魏朝的老婆,那簡直是一定的。
能說話,敢花錢,加上還有太監所不及的特長,魏忠賢順利地打敗了魏朝,成為了客氏的新對食。
說穿了,對食就是談戀愛,談戀愛是講規則的,你情我願,談崩了,女朋友沒了,回頭再找就是了。
但魏朝比較慘,他找不到第二個女朋友。
因為魏忠賢是個無賴,無賴從來不講規則,他不但要搶魏朝的女朋友,還要他的命。天啟元年(1620),在客氏的配合下,魏朝被免職發配,並在發配的路上被暗殺。
魏忠賢之所以能夠除掉魏朝,是因為王安。
作為三朝元老太監,王安已經走到了人生的頂點,現在的皇帝,乃至於皇帝他爹,都是他扶上去的,加上東林黨都是他的好兄弟,那真是天下無敵,比東方不敗猛了去了。
可是王安也有一個致命的弱點——喜歡高帽子。
高帽子,就是拍馬屁。所謂「千穿萬穿,馬屁不穿」,真可謂是至理名言,無論這人多聰明,多精明,只要找得准,拍得狠,都不堪一擊。
自盤古開天闢地以來,我們就知道,馬屁,是有聲音的。
但魏忠賢的馬屁,打破了這個俗套,達到馬屁的最高境界——無聲之屁。
每次見王安,魏忠賢從不主動吹捧,也不說話,只是磕頭,王安不叫他,他就不去,王安不問他,他就不說話。王安跟他說話,他不多說,態度謙恭點到即止。
他不來虛的,盡搞實在的,逢年過節送東西,還是猛送,禮物一車車往家裡拉。於是當魏朝和魏忠賢發生爭鬥的時候,他全力支持了魏忠賢,趕走了魏朝。
但他並不知道,魏忠賢的目標並不是魏朝,而是他自己。
此時的魏忠賢已經站在了門檻上,只要再走一步,他就能獲取至高無上的權力。
但是王安,就站在他的面前。必須剷除此人,才能繼續前進。
跟之前對付魏朝一樣,魏忠賢毫無思想障礙,朋友是可以出賣的,上級自然可以出賣,作為一個無賴、混混、人渣,無時無刻,他始終牢記自己的本性。
可是怎麼辦呢?
王安不是魏朝,這人不但地位高,資格老,跟皇帝關係好,路子也猛,東林黨的楊漣、左光斗都經常去他家串門。
要除掉他,似乎絕無可能。
但是魏忠賢辦到了,用一種匪夷所思的方式。
天啟元年(1620),司禮監掌印太監盧受因為犯了事,被罷免了。
在當時,盧受雖然地位高,勢力卻不大,所以這事並不起眼。
王安,正是栽在了這件並不起眼的事情上。
前面講過,在太監裡面,最牛的是司禮太監,包括掌印太監一人,秉筆太監若干人。
作為司禮監的最高領導,按照慣例,如職位空缺,應該由秉筆太監接任。在當時而言,就是王安接任。
必須說明,雖然王安始終是太監的實際領導,但他並不是掌印太監,具體原因無人知曉。可能是這位仁兄知道槍打出頭鳥,所以死不出頭,想找人去頂缸。
但這次不同了,盧受出事後,最有資歷的就剩下他,只能自己幹了。
但魏忠賢不想讓他干,因為這個位置太過重要,要讓王安坐上去,自己要出頭,只能等下輩子了。
可是事實如此,生米做成了熟飯,魏忠賢無計可施。
王安也是這麼想的,他打點好一切,並接受了任命。按照以往的慣例,寫了一封給皇帝的上疏。主要意思無非是我無才無能,幹不了,希望皇上另找賢能之類的話。
接受任命後,再寫這些,似乎比較虛偽,但這也是沒辦法,在我們這個有著光榮傳統的地方,成功是不能得意的,得意是不能讓人看見的。
幾天後,他得到了皇帝的回復:同意,換人。
王安自幼入宮,從倒馬桶干起,熬到了司禮監,一向是現實主義者,從不相信什麼神話。但這次,他親眼看見了神話。
寫這封奏疏,無非是跟皇帝客氣客氣,皇帝也客氣客氣,然後該幹嘛幹嘛,突然來這麼一杠子,實在出人意料。
但更出人意料的是,沒過多久,他就被勒令退休,徹底趕出了朝廷。而那個他親手捧起的朱由校,竟然毫無反應。
魏忠賢,確實是一個聰明絕頂的人,在苦思冥想後,他終於找到了這個不是機會的機會:你要走,我批准,實在是再自然不過。
但這個創意的先決條件是,皇帝必須批准,這是有難度的。因為皇帝大人雖說喜歡當木工,也沒啥文化,但要他下手坑捧過他的王公公,實在需要一個理由。
魏忠賢幫他找到了這個理由:客氏。
乳母、保姆、外加還可能有一腿,憑如此關係,要他去辦掉王公公,應該夠了。
王安失去了官職,就此退出政治舞台,凄慘離去。此時他才明白,幾十年的宦海沉浮,爾虞我詐的權謀,扶植過兩位皇帝的功勛,都抵不上一個保姆。
心灰意冷的他打算回去養老,卻未能如願。因為一個人下定決心,要斬草除根,這人不是魏忠賢。
以前曾有個人問我,在整死岳飛的那幾個人里,誰最壞?
我不假思索地回答,當然是秦檜。
於是此人臉上帶著欠揍的表情,微笑著對我說,不對,是秦檜他老婆。
我想了一下,對他說:你是對的。
我想起了當年讀過的那段記載,秦檜想殺岳飛,卻拿不定主意干不幹,於是他的老婆,李清照的表親王氏告訴他,一定要干,必須要干,不幹不行,於是他幹了。
魏忠賢的情況大致如此,這位仁兄雖不認朋友,倒還認領導,想來想去,對老婆客氏說,算了吧。
然後,客氏對他說了這樣幾句話:
「移宮時,對外傳遞消息,說李選侍挾持太子的,是王安;東林黨來搶人,把太子拉走的,是王安;和東林黨串通,逼李選侍遷出乾清宮的,還是王安。此人非殺不可!」
說這句話的時候,她的表情十分嚴肅,態度十分認真。
女人比男人更兇殘,信乎。
魏忠賢聽從了老婆的指示,他決定殺掉王安。
這事很難辦,皇帝大人比魏忠賢厚道,他固然不用王安,卻絕不會下旨殺他。
但在魏忠賢那裡,就不難辦了。因為接替王安,擔任司禮監掌印太監的,是他的心腹王體乾,而他自己,是司禮監秉筆太監兼東廠提督太監,大權在握,想怎麼折騰都行,反正皇帝大人每天都做木匠,也不大管。
很快,王安就在做苦工的時候,發生了意外,夜裡突然就死掉了,後來報了個自然死亡,也就結了。
至此,魏忠賢通過不懈的無恥和卑劣,終於掌握了東廠的控制權,成為了最大的特務。皇帝的往來公文,都要經過他的審閱,才能通過,最少也是一言八鼎了。
然而,每次有公文送到時,他都不看,因為他不識字。
在文盲這一點上,魏忠賢是認賬且誠實的,但他並沒有因此耽誤國家大事,總是把公文帶回家,給他的狗頭軍師們研究,有用的用,沒用的擦屁股墊桌腳,做到物盡其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