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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Reading Room

所屬書籍: 應物兄
「Reading Room去過嗎?一定要去。」季宗慈說,「如果你沒去過,我可以陪你去。必須的。」 真是荒唐。Reading Room不就是圖書館閱覽室嗎?我怎麼可能沒去過呢?但是接下來,應物兄聽明白了,季宗慈所說的Reading Room是有具體所指的,它幾乎已經是個專用名詞了,指的是大英博物館的閱覽室,準確地說,指的是馬克思寫作《資本論》時待過的那個閱覽室。 季宗慈剛從英國回來。他的姐姐,另一個胖子,嫁給了一個英國胖子。他去倫敦就是參加兩個胖子在倫敦海德公園舉行的婚禮。這位第二任姐夫是純種盎格魯—撒克遜人,隆鼻藍目,色淺唇薄,但最喜歡喝的卻是中國的紅星二鍋頭。婚禮之後,他由新郎官陪同,懷著朝聖般的心情去參觀了大不列顛圖書館。這是因為有人告訴他,如果他出版的書能被譯成英文並被大不列顛圖書館珍藏,那麼他作為一個出版家才算是成功的。 參觀馬克思寫作《資本論》時用過的那個Reading Room,是季宗慈此行的重點。閱覽室的牌子上寫著:這裡為眾多的政治流亡者和學生,提供了避難所和精神的源泉。就是它了,馬克思當初就是個流亡者。他最感興趣的當然是馬克思在地板上磨出來的腳印。但是,當他問到此事,圖書館管理員笑了。圖書管理員起初還以為他是日本人呢,現在知道他是中國人了,因為只有中國人、俄國人才會問到那個腳印。管理員 說,戈爾巴喬夫下台之前也曾跑來瞻仰那個腳印,但卻什麼也沒有看到。 應物兄這時候發現,他們現在坐的書房的門上,掛著一個牌子,上面寫的就是「Reading Room」。 反正是閑聊,我們的應物兄就耐心地聽季宗慈講了下去。不時能夠聽到幾聲狗叫。因為季宗慈接下來又講到了狗,所以應物兄後來每當回憶起這天的談話,就會有一種錯覺,覺得那些狗好像已經成精了,它們似乎在提醒季宗慈:胖主子,我們已經排了半天隊了,你什麼時候講到我們啊? 季宗慈說,他當時覺得圖書館管理員很不負責任。眾多公開出版的書上都寫到過此事,而且都提到馬克思是坐在7號位置上寫作的,怎麼會有假呢?他就請求管理人員幫他找一找7號座位。現在,那個座位上坐的是一個年輕人,留著莫希干髮型,胳膊上有一塊刺青,圖案是一朵祥雲。他「一不小心」把衣服掉到了地上,趁機彎下腰看了看,還真是沒有看到腳印。莫非後來裝修過? 他的疑問很快被管理員打消了。管理員 說,它一直保持著原樣,因為這裡的一桌一椅,都是知識和歷史的見證,不能隨便更換的。後來,他想通了,地板上怎麼會磨出腳印呢?那又不是中國的豆腐渣工程。再說了,馬克思為什麼一定要磨腳呢?沒有任何證據說明,馬克思患過腳氣。 「但是,這個腳印的故事編得好啊!」季宗慈說。 「是啊,精彩的小說細節。」他說。 「它讓多少人信以為真,讓多少人油然而生敬意。我對費鳴說過,你作為一個寫過劇本的人,一個大學校長的捉刀人,看到這樣的細節,是不是有點慚愧?這樣的細節,是不是偉大的細節?費鳴承認,他自愧弗如,甘拜下風。後來,我又去看了他們新進的圖書。我現在要告訴你的是,我在那裡看到了老兄的《孔子是條『喪家狗』》。但遺憾的是,那只是中文版,還不是英文版。不管怎麼說,這已經是我的一大成就了。當然,這首先是你的成就。在另一個書架上,我看到了程濟世先生的著作,一共有三本,都是英文著作。我本想拍下來的,遺憾的是,管理員不準拍照,塞錢也不行。」 「圖書館總是要進書的嘛。」 「我現在要說的是,那個新郎官告訴我,能夠進到大不列顛圖書館的作者,幾乎每個人都有傳記出版。這句話提醒了我。」 應物兄有點明白了,季宗慈是想出版程先生的傳記。 「你的意思是——」 「其實參觀Reading Room的時候,看到裡面有很多傳記,我的潛意識已經告訴我,這件事得做,得馬上做。」 「但是程先生說過,在他死之前,他不願看到關於自己的傳記。他 認為,傳記就是蓋棺論定。」 季宗慈換了個坐姿,把一條腿壓到了另一條腿上:「不,我沒打他的主意。」 「你說的是《孔子傳》?這個必須等到太和研究院成立之後再做。」 季宗慈說:「好,那就不急著做了。應物兄,不知道你還記得那條狗嗎?」 「狗?木瓜?當然記得,前些時間,嗨,不提了。」 外面的狗叫聲突然熱烈起來了。季宗慈喜歡養狗,養了一條藏獒,一條黑背。如前所述,他們談話的時候,狗叫聲就不時傳來。那是藏獒叫的還是黑背叫的,應物兄分辨不出,他只是覺得那聲音很渾厚,像牛犢,但比牛犢的叫聲傲慢。季宗慈喜歡和它們做遊戲,一種藏貓貓的遊戲:他先躲到一個地方去,然後讓它們樓上樓下地找。教學相長,季宗慈時不時流露出來的那股傲慢勁兒,除了資本力量在作怪,或許還受到了黑背和藏獒的影響。季宗慈還養過一條愛斯基摩犬,狗臉很像狐狸,毛色淺灰,但眼圈是黑的,耳朵像個等邊三角形。它整天卧著,肚皮貼著地,把脖子盡量伸長,下巴也貼著地,甚至連它的舌頭也要拖到地上,以盡量增加與大地的接觸面積。是因為它熱愛這片土地嗎?才不是呢。它是要散熱。它後來還是熱死了。 「看來,你真的忘了。我說的是那條草狗,那個土八路。」 「你說的是——」 「你怎麼忘了?它雖然是個土八路,卻擁有最文雅的名字,草偃。」 草偃?想起來了。它還活著?他忍不住站了起來,往窗邊走去,想看到它。季宗慈看出了他的急切,告訴他說,它單獨養在後院,相當於獨門獨院。 於是,他走出這個房間,穿過走廊,進到另一個房間,隔著窗戶看到了後院。第一時間,他並沒有看到那隻狗。他首先看到的是後院那株杮子樹。他對那株杮子樹,倒是有著深刻的記憶。他第一次來這裡的時候,正遇到艾倫對著保姆發火。原來保姆把樹上的紅杮子都給摘了。艾倫說:「沒有杮子,我還要往上面綁杮子呢。你倒好,一個不落,全都摘了。」保姆說:「不摘就掉下來了,摔爛了。」艾倫說:「犟嘴!」立即有另一個矮個子保姆跑了過來。矮個子保姆蹦了起來,要去撕那個保姆的嘴,被艾倫攔住了。他還記得,矮個子保姆問:「前幾天那幾個杮子,是不是你摘的?偷吃了嗎?你連青杮子都偷吃啊?看我不撕爛你的嘴。」高個子保姆藏在梯子後面,說:「我拿它泡醋了,就泡在廚房裡。」 他對艾倫說:「杮子醋最好了。」 艾倫這才放過了那個保姆。保姆把梯子放到門廊下的時候,兩眼噙淚。 哦,他現在看見了,那隻狗就卧在後院門廊下。 與前院的黑背比起來,它顯得那麼瘦小,那麼卑微,令人懷疑它們曾擁有共同的祖先。對不起,我幾乎把你給忘了。不是幾乎,而是忘得一乾二淨。真的對不起了。應物兄聽見自己說。 那條狗是他從棍棒下面救出來的。哦不,不是棍棒,是屠刀。那是木瓜誕生之前的事了。算下來,它應該比木瓜大半歲。當時他還沒去美國訪學呢。他所住的北辰小區的東邊,原來有個農貿市場,出售水果、蔬菜、冒牌服裝、全自動麻將桌,當然還有各種肉類。肉食區又分為四類:牛羊肉區、豬肉區、水產區和禽類區。他很少光顧牛羊肉區,想吃牛羊肉他就去吃火鍋,或者到某個街角去吃烤串。他經常光顧的是禽類區,有人專門在那裡宰殺活禽:雞、鴨、鴿子和鵪鶉。他喜歡吃鴨子,麻鴨。這個習慣還是因為喬姍姍。據說麻鴨有助於下奶,喬姍姍生下應波,奶水不足,他就天天給她燉麻鴨。她吃鴨子,他喝湯。丟進去幾塊酸蘿蔔,那湯葷不葷,素不素的,而且酸不酸,咸不咸,甜不甜,淡不淡,正合中庸之道,喝起來別有滋味在心頭。 那天他來買鴨子,看到賣鴨子的攤位前卧著一條狗。是條草狗,它已經做了母親。一隻小狗在身邊來回兜著圈子:它很快樂,傻呵呵地快樂,因為它還不知道眾生並不平等。它用前爪掏耳朵的動作看上去還很笨拙,好像掏的是別人的耳朵。賣肉者此時正在宰殺鵪鶉,一隻只鵪鶉從麻袋裡掏出來,腦袋和身體朝相反的方向一擰,再猛地一拽,鵪鶉就身首分離了。有幾隻腦袋被扔到了大狗的旁邊,大狗伸出舌尖輕輕一卷,鵪鶉的腦袋就不見了。它一邊細嚼慢咽,一邊將鵪鶉毛徐徐吐出。那個動作讓應物兄想起了小尼采。小尼采吃瓜子的時候,嘴巴就像一台 微型的脫粒機,通過舌頭和牙齒的巧妙配合,瓜子仁粒粒進肚,瓜子皮卻片片飛出。他沒有想到,小尼采可以做到的事,一隻狗也可以做到,而且做得更好,所以忍不住多看了兩眼。 這時候來了一個慈眉善目的老頭,胸前掛著友誼賓館的牌子,是負責食堂採購的。老頭上來就問:「東西呢?」 「下雪了,吃的人多了,賣光了。」 「一隻沒留?」 「明兒給你留兩隻。」 「有條腿也行啊。沒有後腿,有個狗頭也行啊。」 「狗頭也搶光了。」 「蒙誰呢?這不有現成的嗎?」那老頭看著那條大狗。 「兒子養的。」 「宰了。」 「兒子要鬧人的。」 「宰了。」 「小傢伙真的要鬧人的。」 「宰了。」老頭說,「錢嘛,可以漲點。」 「您老就看著多給一點吧,小傢伙不好哄的,得給他個玩具。」 「就按前腿的價格算。」 「後腿吧。」 「前腿!」 「前腿就前腿。」 賣肉者眯縫著眼,看著那條大狗,還用手摸了摸狗頭,揪了揪狗耳朵。狗伸出舌頭,愉快地舔著主人的手。狗這時候是跪在賣肉者面前的,一邊舔著主人,一邊眺望著棚外紛飛的大雪。它不知道恐懼,不知道主人馬上就會要了它的狗命。賣肉者當時好像還猶豫了片刻,但在接過老頭遞過來的一支煙之後,立即從砧板下面抽出一把刀,蹲到了狗的面前。賣肉者繼續撫摸著狗頭,狗伸出舌頭再去舔主人的時候,那把刀突然變短了,然後又變長了,刀刃上已經開始滴血。那隻狗挨了一刀,嘴巴咧了一下,好像在笑。笑完之後,迅速躲到裝鵪鶉的麻袋後面,但它的腦袋已經抬不起來了,只能歪著頭朝這邊看。它甚至都沒有叫喚一 聲,只是呼呼地喘氣。狗主人朝它招了招手,吹了聲口哨,那隻狗就又艱難地爬了過來,靠著主人的高筒膠鞋,好像是要休息。賣肉者的刀再次刺入了它的脖子。這一次,狗脖子就像折斷的樹枝,狗頭一下子耷拉到了地上。直到這個時候,它才明白主人要的就是它的狗命。它似乎有些委屈,想躲一會兒,盡量躲得遠一點。但奇怪的是,主人只是又吹了聲口哨,它就慢慢地掉轉身體,又爬了回來。它的腦袋已經不聽指揮了。它的身體向前移動,腦袋卻拖在後面,拖到了它的腰部。 那隻小狗非常興奮,圍著母親又蹦又跳,歡呼雀躍,尾巴也高高地卷著。慢慢地,它感到了迷惑:母親怎麼轉眼間就變成了一堆肉?變成一張可以摺疊起來的狗皮?它終於狂叫起來了,嬌嫩的嗓子又尖又細。它一跳一跳地,想抓住那張已經吊到了肉鉤上的狗皮。賣肉者這時候正跟老頭討價還價呢。老頭看見那隻小狗,才知道殺的是母狗。當然,老頭也可能是裝作剛知道,為的是砍價。 老頭說:「母狗?母狗的肉太老了。對不起了,你得降價。」 賣肉者說:「加上西紅杮醬,做成酸湯狗肉,也吃不出來公母啊。」 但老頭就是不鬆口。刀在顫抖,刀還在滴血。賣肉者的表情變得猙獰起來。應物兄突然有點緊張。但接著,那張猙獰的臉上卻擠出了笑:「再搭上這隻小狗怎麼樣?它可是一條公狗。」 說來這就是緣分了。當賣肉者去抓那隻小狗的時候,小狗一下子躲到了應物兄的兩腳之間,不停地在他的腿上蹭來蹭去。 就在那一瞬間,他決定買下那隻小狗。 他想,再過兩個月就是春節了,到時候他就把它帶回本草老家,讓它陪伴母親。喬姍姍說:「讓它替你盡孝?」這話當然很難聽,但意思大致不差。小狗長得很快,一個多月之後,它已長大了一倍。它一直沒有名字。後來,他就給它起了名字叫草偃,小名叫偃兒。為什麼叫這麼個名字呢?因為那天他在備課的時候,正好看到孔子與季康子的一段對話。孔子對季康子說: 君子之德風,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風,必偃。 [1] 既然它是一條草狗,那就叫草偃算了。於是它就有了這麼一個帶著儒學背景的名字。可是春節還沒到,打狗季節先到了,凡是體重超過十公斤、身高超過四十厘米的中大型犬只,都要一網打盡。物業人員陪同城管在小區檢查時,發現了草偃,勒令他必須處理掉,雖然那時候它的身高還不夠四十厘米。也真是巧了,當中隔了一天還是兩天,季宗慈到他家裡做客,他就請求季宗慈把它帶走,因為季宗慈的別墅區是可以養大狗的。季宗慈說:「養狗人很講究血統的。弄這麼一條草狗,我丟不起那個人啊。」 「你就代養幾天,給它一口吃的就行,過幾天我就去接它。」 那年春節,喬木先生要去海南過年,並要求他和喬姍姍同去,好過一個團圓年。他也就沒能回到本草。後來,他倒是問過季宗慈,那條草狗呢?季宗慈說,它就在院子里跑來跑去的,有時候在這一家,有時候 在那一家。季宗慈還讓他放心,說餓不著的,因為它可以自食其力。莫非它已經變成一條流浪狗了。但季宗慈說,它每天晚上都回來,就安心待在後院。 他現在想起來,他雖然來過這裡幾次,卻再沒有見過它。 他確實把它給忘了。 「你還記得嗎?上次在醫院,我跟你說,我差點把命給丟了,是你救了我一條命。你肯定認為,我是誇張。還真不是誇張。我說的事,就跟草偃有關。」 「什麼事啊,竟然差點要了你的命?」 「你這朋友是怎麼當的?我差點命喪黃泉,你卻一點都不關心。」 按季宗慈的說法,不久前這個別墅區發生了幾起盜竊案。其中有一戶最為倒霉,不光被盜了,而且一家三口連廚娘帶保姆全都給宰了。順便說一句,應物兄後來知道,季宗慈所言有誤:廚娘和保姆其實是同一個人,也不是一家三口,而是一個男人和他的姘頭。說到那個「宰」字,季宗慈的聲音變成了重音,眼睛瞪圓了。出事的那幾家都是開煤礦的,有一家還開了金礦。但還有一家開煤礦的,卻躲過了一劫,平安無事。「知道為什麼嗎?」季宗慈問。 「盜賊是不是知道他的煤礦倒閉了,沒錢可偷了?」 「提醒你一下,那些人家也都養了黑背、藏獒。但只有免遭毒手的那一家養了一條草狗。」 「他們是不是覺得那家沒錢?你不是說過,有錢人誰養草狗啊。」 「還有最後一次機會。」 「知道了,知道了,那家人其實就是兇手。」 季宗慈哈哈大笑,說他的智商跟那幾個警察差不多,因為警察也是這麼認為的。警察第二天就把那家人全都抓起來了。按季宗慈的說法,好一陣威逼利誘,好一陣嚴刑拷打,就差上老虎凳、灌辣椒水了。屁股都打腫了,腫得都沒有縫了。那家人最後只好招了。但就在這個時候,濟州市東開發區的一個別墅區,又發生了一起類似案件。種種跡象表明,那是同一伙人乾的。警察這才知道抓錯人了。 「這麼大的新聞,怎麼沒見諸報端?」 「當然不能!會影響濟州市招商引資的,影響濟州市的GDP的。套用康德的話,GDP就是我們這個時代的道德律令。」 「可這事跟狗有什麼關係呢?」 季宗慈終於說出了事情的真相。他說,主犯以前是搞投資的,由於投資失敗,血本無歸,就開始仇恨社會。主犯後來供認,他們作案的時 候,最擔心的其實不是人,而是狗。狗會叫嘛。不過他們最擔心的不是黑背,也不是藏獒。黑背和藏獒雖然忠誠,但它們的忠誠卻存在著變數。它們本來忠誠於張三,可如果李四掏錢買了它們,那它們就會忠誠於李四。如果王麻子又從李四手裡把它們買了過來,那麼它們同樣會忠誠於王麻子。它們太聰明了。它們已經有了自己的哲學,有了一種深刻的自我意識,知道自己一生下來,就已經不是傳統意義上的狗了,而是一種名叫狗的商品,註定要被人買來賣去的。主犯說,你只要想辦法讓它們知道,你已經買下了它們,成了它們的新主子,接下來它不但不會咬你,還會幫你。他們的辦法是用竹竿去敲拴狗的鏈子。第一次敲它們會叫,第二次還會叫,第三次就不叫了,因為它們意識到,主人已經把它們賣了,敲鏈子的這個人就是它的新主子。當你破門而入的時候,它們不僅一聲不吭,還會馬上分工合作,一個負責站崗放哨,另一個則把前爪搭在窗台上,下巴抵著窗檯,津津有味地看戲,相當於為你暗中助興。當它們聞到那股子血腥味,它們還會興奮得直打噴嚏。 但是草狗就不同了。 草狗,也就是我們說的中華田園犬,秉承祖宗的傳統美德,忠犬護主,只要你沒有捅死它,只要它還有一口氣,它就要一直叫下去,汪汪汪。那家養了草狗的人就是這樣躲過一劫的。聽到草狗的叫聲,他們就知道外人進來,立即打開了探照燈,並拿出了私藏的槍支。季宗慈說:「看上去盜賊是被槍嚇跑的,其實不然。邏輯起點很清楚,那就是狗叫。」 「哦——」 「那天晚上,我也聽到了狗叫,是草偃在叫,叫聲瘮人,好像有人要宰它似的,嗓子都叫啞了。我也把院子里的探照燈打開了。不瞞你說,我也拿出一桿步槍。不過,那是空槍,子彈並未上膛。要是上了膛,依我的脾氣,我肯定會持槍躍出,撂翻他幾個。」 「是嗎?」 「第二天早上,這裡到處都是警察、警犬。我才知道出大事了。現在每當想起此事,我就渾身哆嗦。要不是草偃發出了警報,他們很可能就進來了,因為警察在我的院牆外面也提取到了那些人的腳印。」 「宗慈兄受驚了。我確實一點都不知道。」 「祝賀我吧,祝賀我撿了一條命。」季宗慈臉上的每個麻坑都閃爍著奇異的光彩。那些麻坑,不是來自天花,而是青春痘的遺產。「從某種意義上說,我這條命是草偃救下來的,但歸根結蒂是應物兄救下來的。」季宗慈拍著自己的胸脯。因為太胖,好像長著一對乳房,胸脯在他的拍打下起伏不定。但是看得出來,他是誠懇的。「為感謝草偃,我給它買了一堆玩具。考慮到它的健康,我買的可不是塑料玩具,是用牛皮壓縮而成的,真正的綠色玩具。」 季宗慈的話歸結到一件事情上:「應物兄,您想啊,對草偃我都感恩戴德,對於送我草偃的那個人,我能不感激涕零嗎?所以,我就在想,自己還能為應物兄做點什麼呢?應物兄不是致力於儒學的復興嗎?那何不策劃一套書,為應物兄的儒學復興大業略盡綿薄之力?」 「宗慈兄,你聽我說,草偃能活到今天——」 「別打斷我的思路,先聽我說完。」這話有點生硬了,所以季宗慈抱歉地笑了笑,又說,「聽了我的彙報,您再發表高見。我計劃策劃一套當代儒學家的評傳,第一輯先出五部,每部寫兩個人:一個是導師,一個是弟子,以示傳承關係。你知道的,做導師的大都已經走了,但弟子還健在。也有師父還健在,但徒弟卻走了的。這種情況說起來比較特殊,但現在也比較常見了。這種情況下,弟子往往比導師的名氣還大。這樣也好,師徒當中,總得有個名人吧。」 「說的誰啊?誰的師父還活著,他卻死了?」 季宗慈咕噥出了一個名字,那個人名氣確實很大,前段時間還在網上掀起了一場罵戰。不過,那人好像沒死啊。應物兄說:「他也能算名人?他沒死吧?」 「得了腦血栓了,成了植物人了,將死未死。」 「他也能算儒學家?他只是在風景區蓋了個房子,號稱陽明精舍,弄一批人開了幾次會,吵了幾次嘴而已。他的名氣大,只是因為他每次開會,都要進行網路直播,引起圍觀。他是名人不假,但只是個網紅。」 「我聽您的,這就拿掉他。」 「別人算不算我不管,我不算。我有自知之明。我只是憑興趣,也 憑責任,做了一點力所能及的事。」當然,這麼說的時候,他的舌面上其實還跳躍著一句話:如果那個人都算是儒學家,那麼我當然就更是了,因為我比他強一百倍。 「坦率地說,我連作者都找好了。你的表情告訴我,你已經猜出他是誰了。我確實找費鳴談過一次話。費鳴說,你不會同意的。我對費鳴說,他不同意是他的事,出不出是我的事。」 「宗慈兄,此事斷不可行。程先生弟子眾多,你寫了我,卻沒寫別人,這不是讓我挨罵嗎?還有,你知道的,我本是喬木先生的弟子。你這樣做,喬木先生該怎麼看?」 「喬木先生畢竟不是以儒學研究著名的嘛。你要有意見,我就分開出?你一本,程先生一本?」 「宗慈兄,萬萬使不得。這書出了,也沒人看的。」 「有沒有人看,那是讀者的事。如果費鳴不寫,我會另找他人來寫的。這總比寫劇本容易吧?寫劇本還得生編亂造。這個呢,一切都是現成的。」 「恰恰相反,我認為難度很大。」他說,「比寫小說、寫劇本難度更大。」 「怎麼會呢?」 「宗慈兄,你還真得聽我一句勸。沒有比給畫家、作家、學者寫傳更困難的事了。這些人,他們的意義和價值,就在於他畫了一幅畫,寫了一部書,或者研究了一個問題。他們不是憑藉具體的行動來展示自己的意義和價值的。」這說法也有問題,寫東西的時候,幾個小時下來,我雖然坐著沒動,卻常常搞得腿肚子抽筋、臉頰生疼,鬍子楂也拱出來了,頭髮也像被風吹亂。那一頭亂髮有如離離原上草,好像經過了幾番枯榮。這不是行動又是什麼?他是這麼想的,但他卻做出了另外的描述:「總的來說,他們的意義不在於他們在世界上扮演了什麼角色。如果劇院老闆想把他們的生平事迹搬上舞台,事先必須做好從劇院樓頂跳下來的準備。因為他不僅賺不了錢,還可能賠個傾家蕩產。相比較而言,畫家和作家的傳記還好寫一點,因為你可以寫出他和作品中人物的關係。最困難的就是給學者立傳了。想想看,該如何描述一個人研究『有朋自遠方來』的情形?」 「這些問題,不是您考慮的事情,而是作者考慮的事情。我前面不是說了,馬克思的腳印,就是個活生生的教材。您得找到這樣的細節。」 「如果你一定要做,不如把那些已經出版的傳記,比如歷史上的那些儒學大師的傳記進行重新校對,重新注釋,然後再版。他們大多生於亂世,他們的知與行之間有各種複雜的關係。」 「您說到我心坎上了。這個我也考慮過了。我不是說了嘛,潛意識告訴我,儒學家的傳記,將會是圖書出版界一個新的熱點。最重要的是,在和您接觸的過程中,我,一個研究西方哲學的人,也對儒學充滿了熱愛。我確實很想為儒學做點實事啊。」 「你怎麼知道它會成為一個新的熱點?」 季宗慈站起身來,圓柱子般的身體向一排植物移去。這個房間里擺著的植物有一個共同特徵,就是葉片巨大:龜背竹,橡皮樹,發財樹,等等。一株龜背竹後面是個博物架,上面擺放著季宗慈與眾多名人的合影。與他的合影也擺在那裡,在一隻陶罐和一隻木碗之間。木碗是艾倫從日本帶回來的,由一塊完整的木頭挖成,上面雕著一個穿和服的女人:和服被風吹開了,她擺放雙腿的姿勢剛好有利於她暴露出自己的下體,而且簡直要把陰戶撐開了。對,文雅的說法叫春光乍泄。那個陰戶不是人工挖出來的,本來就是樹上的疤痕,它可能來自風刀霜劍,也可能先被蟲子所蛀,而後又被啄木鳥的尖喙所掏空。哦,說起來,這其實也是天人合一。 圓柱子在房間里移來移去的。季宗慈把那個木碗拿起來,碗口、碗底、穿和服的女人依次看,同時說道:「應物兄,有一個矛盾是我非常感興趣的,當然它也是市場上的賣點。從孔子開始,歷代思想家幾乎都在從事同一個工作,那就是試圖挽救中國人的道德頹勢。但是奇怪了,越是要挽救,我們在下坡路上就出溜得越快。出溜得越快我們就越是想挽救。怎麼挽救?還不是一次次地回到孔子?世道越壞,孔子越好。世道越是臭不可聞,孔子越是香氣撲鼻。在當代,孔子的精神首先體現在誰的身上?不用問,首先體現在那些儒學家身上。在那些儒學家身上,積聚了這個時代的很多主題,或者說疑問。你說,放著這樣的書不出,放著這樣的錢不賺,放著這樣有意義的事業不幹,我不是傻 嗎?」 除了最後一句,應物兄覺得,季宗慈的話其實還是非常有道理的。這些問題其實也是我思考的問題。咦?這些話怎麼這麼耳熟啊?哦,想起 來了,這些話的版權屬於蒯子朋。在香港書展上,作為新聞發布會的主持人,蒯子朋教授當著眾多媒體的面就是這麼說的。季宗慈的記憶力太好了。 季宗慈說:「不是吹的,我對出版問題的思考,已經是一覽眾山小。」 哦,季胖子,我看你是一懶眾衫小。 「你要知道,我手中掌握的媒體資源,在出版人當中雖然不是最多的,但也能排上前幾名。到時候,我也會發動書評人多寫些書評。我跟各大網站已經簽訂或正要簽訂戰略合作協議,從新浪、搜狐到豆瓣,都聯繫過了。」 「豆瓣也會聽你的?」 「不聽我的,聽誰的?惹我不高興了,我糊它一臉豆瓣醬。」 「宗慈兄啊,你出誰的書我不管。你要還把我當朋友,就別出我的。那是把我放在火上烤啊。」 「您要真不願意,那就只好先出別人的了。」季宗慈腮幫子上的肉全都耷拉下來了。 「如果你一定要出,也要等我死了。我衷心祝願你死在我之後。」 這時候,艾倫回來了。他聽見艾倫在樓下問保姆:「應物兄走了嗎?」保姆的回答他沒有聽清楚,但他聽見艾倫的驚呼:「怎麼有一隻貓?哪來的野貓?」 當艾倫上樓之後,季宗慈說:「那可不是野貓。」 艾倫問:「你又不是不知道,我最煩貓了。」 季宗慈這才告訴他和艾倫,那隻貓就是老太太的柏拉圖。早上,他去見了老太太的侄女。從老太太的侄女那裡得知,柏拉圖生病了,不吃不喝的。他就把柏拉圖抱了回來,喂它吃了金槍魚罐頭,它竟然都吐了。派人送到醫院做了體檢,還真是病了,紅血球500,正常值應該是1000的。明天得接著打吊針。 艾倫還是通情達理的。打狗要看主人面,攆貓要看主婦面嘛。艾倫說:「是老太太的貓啊,你怎麼不早說?」 季宗慈說:「應物兄,你大概不知道,艾倫平時最怕貓了。看出我和艾倫對老太太的感情了吧?」 艾倫說:「我告訴您!養兩天,病好了,趕緊送回去,別讓老太太挂念。」 應物兄後來知道,柏拉圖其實已經病了幾天了。它好像知道主人要 離去了,不吃不喝,大有同歸於盡的意思。或許是入戲太深,它差點比主人還先走。這天,文德斯為它新買了貓糧,更換了貓砂,還給它買了兩個新玩具,看能不能讓它出離戲劇情境,卻聽梅姨說一個胖子把它接走了。應物兄後來看到了那兩個玩具:一個磨爪子的魚形抓板,一個系著彩色雞毛和小鈴鐺的棍。那個魚形抓板是柏拉圖最喜歡的玩具,已經玩丟了好幾個了。最初,它並不喜歡那個抓板,它更喜歡在沙發靠背上磨它的爪子。為了讓貓喜歡它,文德斯曾在老太太的花盆裡種上了貓薄荷,也就是小荊芥,它的花是淡紫色的。柏拉圖經常邁著柔軟的步子繞著花盆散步,也常常用鬍子輕輕地撩著花瓣,以煥發它的芳香。按文德斯的說法,貓喜歡貓薄荷,就像屈原喜歡香草,理查德·羅蒂喜歡野蘭花。文德斯曾避著柏拉圖,將貓薄荷的葉子揉碎,塗到魚形抓板上。這一招還真管用,柏拉圖從此對那個抓板產生了深深的迷戀,睡覺都要抱著它。之所以弄丟了幾個,是因為柏拉圖一旦把它帶到樓道,別的貓就會聞香而來,合夥把它搶走。 他問艾倫:「查清楚了嗎?敬香權在誰手上?」 艾倫說:「我告訴您,每天都不一樣。我不知道您哪天要。今天的敬香權,歸一個煤老闆。這就不說了。明天的敬香權歸市京劇團,後天的歸一個金礦老闆,大後天則歸桃都山的一個花卉公司老闆。除了京劇團是自己錄像,別的都歸我們錄。我們簽了三方協議:慈恩寺、用戶和電視台。問題是,您哪天用?」 他當然表示,但有消息,馬上告知。 季宗慈還在關心他的傳記叢書。他聽見季宗慈說:「這樣吧,我先 出一套儒商的傳記。這個,您可得幫忙。」 他對季宗慈說:「我知道你說的是誰。不過黃興已經有兩本傳記了。」 季宗慈說:「聽說這個外號叫子貢的人馬上要來了?您得給我引薦一下。聽說他的寵物是一頭驢子?您要信得過我,就交給我養兩天。您都看到了,養貓逗狗,都是我的強項。養一頭驢子,更是不在話下。能夠和傳主一起共事,對我來說也是一種榮耀。」 「華學明教授已經承擔了養驢子的重任。」 「我找他去。雖說他是搞這個專業的,但說到養驢,他不一定比我強。」 [1] 《論語·顏淵》。季康子問政於孔子曰:「如殺無道,以就有道,何如?」孔子對曰:「子為政,焉用殺?子欲善,而民善矣。君子之德風,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風,必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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