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三年後,小嫚奔著紅毛衣長大了,但紅毛衣穿到了妹妹身上。母親的說辭是,妹妹皮膚白,小嫚黑,穿紅色鄉里鄉氣。母親不願說主是繼父做的,但她怕在拖油瓶女兒和繼父之間弄出深仇大恨來,自己擔當了。母親一副「你還嫌我不夠難,還要往死里為難我」的樣子。小嫚什麼也不說,撇下已經為難得奄奄一息的母親,回亭子間去了。第二天她在妹妹的衣櫥里找到那件紅毛衣,對著太陽光看,儘管被蟲蛀成了笊籬,可還紅得那麼好,紅色微微暈在周圍空氣里。那是個崇尚紅色的年代,舞台上所有女主人公都穿紅。死去的父親跟母親結婚時,在一家毛衣作坊給母親訂製了這件婚服。母親穿扮得越發年少,他似乎滿足的就是把一個小娃娃般的新娘抱進洞房。父親在天有靈的話,知道紅毛衣沒他親女兒的份兒,而去把別人的女兒穿扮成了洋娃娃,一定會在天上傷心的。她不知怎麼找到了袖口的線頭,拆開了它。袖子漸漸消失了,領子也消失了,毛衣在她的手裡一點點消失,她成了個拆線機器,動作機械均勻,按照她心裡一句咒語的節奏運行:「讓你紅!讓你紅!讓你紅!」
一個晚上,她就在這句咒語中把紅毛衣變成了一堆彎彎曲曲的線頭。染色當夜進行。她白天就在弄堂里看好一個鋁盆,盆扔在一個鄰居家門口,等廢品站來收。盆原先的功用已經作廢,因為把它當十多年衛生間的老貓死了。她把鋁盆放在煤氣灶上,煮了一盆水。水沸騰時,蝕入鋁質的貓廁所氣味淡淡地升騰。她往沸水裡投了一包黑染料,用一根木棍攪動一鍋黑水,再把一堆紅色線頭投進黑水的渦旋,滿心還是同樣咒語:「讓你紅!讓你紅!讓你紅!」她和著咒語的節奏,看紅色被咕嘟嘟黑水淹沒,眼看著就黑透了。
第二天早晨,誰都不知道晾曬在弄堂那根公共晒衣繩上的黑色細絨線是誰家的。至於鋁盆,早已被扔進了弄堂外大馬路上的垃圾箱。小嫚第二天夜裡將黑絨線收回,套在膝蓋上獨自繞毛線,斷頭都被仔細接上,結果繞出幾大團挺體面的新絨線。她到區圖書館借來編織雜誌,夜深人靜時分編織。直到春天又至,妹妹要換裝了,大叫紅絨線衣失蹤了。小嫚自然成了頭號嫌疑人,可是沒人能逼出一句供詞。母親到學校打聽,到小嫚所在的文藝演出小分隊打聽,沒人見過她穿那件紅衣裳。
秋天的一個夜晚,小嫚織完最後一針,把所有懷疑猜想的線索都收了頭。第二天早晨,她梳洗之後,換上了新毛衣,它黑得可真透,宇宙黑洞不過如此。她的親父親,母親,和她小嫚,他們共有而不再的曾經,全被埋進黑色。黑色,最豐富,最複雜,最寬容的顏色,它容納了最冷和最暖色譜,由此把一切色彩推向極致。黑絨線衫,褲腿寬大的假軍褲,一頭野頭髮用了幾十個髮夾別規整,小嫚走到弄堂里,人們悄聲議論:「拖油瓶怎麼了?一夜之間成美人了!」「美人?賴三!(女阿飛)」
母親是唯一一個看穿黑色如何藏污納垢的。早上她看見小嫚苗條到妖冶程度的背影,沒動聲色。
像所有中學一樣,小嫚的學校也是「複課鬧革命」,鬧革命為主,複課是沒有正經課上的。每天下午學校文藝小分隊排練,母親就是在禮堂找到了穿著黑毛衣踢腿下腰的小嫚。母親盯著黑毛衣,看出紅毛衣碎屍滅跡案的整個過程來。湊近了,能看出黑毛衣里藏了許多斷頭。被蟲蛀成的洞眼,拆成線就斷開來,要耗費多大功夫去接啊,女兒簡直能去紡織廠做擋車工了。那麼美的一件紅衣裳,就葬在這黑色里,以這鬼氣的黑色還了魂。還看出什麼了?那兩個系在領口的絨球去了哪裡?母親揪住黑毛衣的領口,伸手進去掏,絨球充當了女兒永遠欠缺的那一截青春發育。
「要面孔嗎?」母親看著兩個絨球。
小嫚不吱聲。
母親抬手給了女兒兩個耳光。
小嫚看著遠去的母親,咒語又開始在心裡回蕩:「讓你紅!讓你紅!讓你紅!……」原先以為她把他們仨共有的曾經封存了,現在母親把她自己摘出來,最冷最暖的黑色里只剩了她和父親。
當天夜裡小嫚在浴盆里放了半盆冷水,把自己泡進去。江南三月,夜裡的冷水還是足夠冰冷,足夠泡出一場高燒來。十年前,就是一場高燒讓母親長久地抱了她。一場高燒讓母親還原成她一個人的親媽。十年里她也太不爭氣,一次像樣的燒都沒發過。她在冷水裡泡了足足一小時,自身的三十六度五把半盆冷水都泡溫熱了,渾身冷得發僵,僵硬得正稱心,上下牙嗒嗒嗒地敲木魚,響得能供戲台上的小旦跑圓場。好了,泡到火候了,她欣喜如願地把自己從浴盆里打撈上來。
天快亮她都是冰冷的。燒就是不發,什麼病也不生。第二天夜裡接著泡,還是一夜冰涼。她這麼積極主動地找病,可病怎麼就是不來找她呢?第三天早晨她決定「生病」,不起床了。第一個來探望的是保姆。保姆是來找她去排隊給繼父買早點的。保姆離開後,母親慌慌張張地來了,腮幫上帶一道枕套上的繡花壓出的深痕。她伸出此刻顯得無比柔軟的手,觸摸一下小嫚的額,又摸了一下自己,渾身一抖:不對呀!怎麼比活人涼那麼多?!她撩開被,柔軟的手在女兒身上輕輕搓揉。這不是摑她耳光的手,是她撫弄琴弦的手。母親再次驚駭了:太不對了,活人的身體怎麼是這個溫度?!她乾脆鑽進被窩,抱住女兒,抱得像上回那樣緊……不,更緊。女兒是臉朝牆壁躺著的,身量比她高半頭的母親從她身後抱住她,抱得太緊了,血液的熱度隔著兩層皮膚融進她的血液。她覺得自己被抱小了,越來越小,小得可以被重新裝入母親的身體,裝入她的子宮,在那裡回回爐,再出來時她就有了跟弟弟妹妹們一樣的名分。
母親什麼也沒說。要說的太複雜了,怎麼說得清?這娘兒倆之間該有她們自己的語言才能講得清:她們自己的語言,對於任何其他人都是密碼。就從那一刻,小嫚意識到,這家裡還有比她更變形的,就是母親。母親的變形必須隨時發生,在不同的親人面前要拿出不同形狀。能夠想像,每變一次形,都不無疼痛,不無創傷。正是意識到這一點,小嫚決定離開家。
這一天是何小嫚的開始,她要尋找走出家庭的道路。
你知道一九七三年的上海嗎?到處是全國各種部隊文藝團體的招生點。因為前一年林彪事件,部隊停止招兵一年。何小嫚的名字出現在每一個考生登記簿上。她不屈不撓,把學校文藝小分隊練出的那點兒本事超常發揮,在走出到第十一個招生辦時,背後響起一聲呼喚:「小鬼,等一等!……」
何小嫚回過頭,萬一叫的是她呢。叫的還真是她。我想像小嫚當時怎樣把她渾身最優越的眼睛利用到極致,讓眼睛做兩盞燈照亮她平庸的五官。那時部隊首長都管我們叫小鬼。「你是姓何吧?」
招生的「首長」一邊看著登記簿,一邊朝她招手。這個「首長」就是郝淑雯。雖然郝淑雯比她叫的「小鬼」只大一歲,卻已經透出首長式的威嚴和慈祥。我記得小郝參加了那次接兵任務,專門給考生示範舞蹈動作,測驗考生的模仿能力和舞蹈感覺。小嫚的模仿能力很強,幾年的學校演出也讓她長了表演經驗,加上當時各種舞蹈舞劇里都有那麼個小戰士,來兩段特技,被人托舉托舉,我們正缺少個頭兒小小,會翻跟頭的女孩兒。何小嫚會翻不少種類的跟頭,我們認為這跟她不怕死,不惜痛有關,反正也沒人疼,摔壞拉倒。我後來對她認識深了,有一天對她突然一悟:她潛意識裡有求死之心。對此她肯定毫無知覺,但從她熱愛生病,熱愛傷痛,熱愛危險來看,我覺得我也許比她自己更懂得她。
郝淑雯叫住小嫚,小嫚轉身向她走去。這是她命里的最重大轉折之一。她看著面前高大美艷的北方女兵,動都動不了。郝淑雯當年走在馬路上,中學生們會追好幾個電車站,跟今天他們追歌星明星一樣。
郝淑雯也動不了,被何小嫚的眼睛釘在那兒。這小鬼生了一雙怎樣的眼睛啊——平時躲著你,不看你,一旦看你就帶有嚇人的凝聚力!郝淑雯讓何小嫚寫下她家裡地址,假如需要她複試,會往她家裡發通知。必須要提到的是何小嫚那天的裝束,她穿的就是那件結頭累累的黑毛衣,緊繃繃的在她一根木棒似的身體上箍出了曲線。小嫚在登記簿上寫的是演出小分隊輔導員家的地址。親父親死後,只有這個輔導員得到過小嫚的全部信任。她留了一手,萬一招生辦的「首長」走訪,輔導員不會講何小嫚壞話。
三天後,小嫚收到了複試通知。這次她是把命都拿出來複試的。平時沒練成熟的跟頭也亮出來了,一個前空翻沒站穩,整個人向後砸去,後腦勺都沒倖免。當時所有人都驚叫起來,認為她一定摔出了三長兩短,但她一骨碌跳起來,用疼歪了的臉跟大家笑了。正是這個歪臉的笑,徹底感動了招生第一首長舞蹈教員楊老師。對於死都不怕疼更不怕的女孩兒,還有什麼可怕的嗎?他在她身上已經看到了未來的各個舞蹈中的「小戰士」。
這樣,何小嫚不可逆轉地就要走向我們這個集體。
在我過去寫的小嫚的故事裡,先是給了她一個所謂好結局,讓她苦盡甘來,跟一個當下稱之為「官二代」男人走入婚姻,不過是個好樣的「二代」,好得大致能實現我們今天年輕女人「高富帥」的理想。幾十年後來看,那麼寫小嫚的婚戀歸宿,令我很不好意思。給她那麼個結局,就把我們曾經欺負她作踐她的六七年都彌補回來了?十幾年後,我又寫了小嫚的故事,雖然沒有用筆給她扯皮條,但也是寫著寫著就不對勁了,被故事駕馭了,而不是我駕馭故事。現在我試試看,再讓小嫚走一遍那段人生。
要是在我那堆老照片里好好地勘探,能把何小嫚給我們的第一印象找出來。照片上的何小嫚穿著沒下過水的新軍裝,軍帽把頭髮全罩在裡面,掃馬路女工戴防塵帽的戴法。照片是她入伍後的第一個禮拜天照的,眼睛看著前方,並不是看著攝影師鑽在遮光布里的前方,而是把自己的來路歷史全切斷而光明都在前方的那個前方,緊抿嘴唇,嘴角勁兒使得大了點兒,當年時興這種李鐵梅亮相口型。何小嫚是一九七三年的兵,我那時已經被人叫成蕭老兵了(也可以聽成小老兵)。我被臨時抽調到新兵連,是為了給新兵們做內務指導。我可以把棉被疊得跟磚頭砌得一樣方正,一樣硬邦邦、不溫暖。我還有個手藝就是閉著眼睛打背包,閉上眼睛把鬆散的棉被棉褥捆紮成一個一尺半寬,一尺八長的背包只需四十五秒鐘。那時候我暗裡談戀愛,明裡爭取做可以教育好的子女,所以一切都做得惡狠狠的。一九七三年春天,從上海來的女性新兵整十人,一間簡易營房裡擺十二張通鋪,頭一個鋪歸班長,最後一個屬於副班長。蕭老兵暫時睡在副班長位置。何小嫚就這樣走進了我們的視野:軍帽戴到腦門兒,帽子後面也不見任何頭髮,乍一看是小男孩。兩周有人就發現了問題:何小嫚從來不摘軍帽。熄燈號吹響,她的帽子還在頭上。
上海話是很適合交頭接耳的。交頭接耳的結論很快出來了:「一定是個瘌痢。」
那幫新兵都十五六歲,正覺得新兵訓練不好玩,想找什麼玩一玩。於是有人提議,刺殺訓練的時候假裝刺偏,用木槍把何小嫚的帽子挑開。很快發現這麼玩兒可能會玩兒大:萬一挑不準,挑到眼睛上,或者手上輕重不對,木槍杵傷她,那就玩兒大了。新兵連是什麼地方?是退貨的地方:一旦發現殘次品,哪裡來的退回哪裡。所以新兵訓練三個月是一段試用期,誰也闖不起禍,否則試用期隨時可以結束,你從上海千里迢迢來成都,唯一所獲就是一套新軍裝。冒著被部隊退貨的風險揭露一個瘌痢,不值。
一周過去,何小嫚那日夜都是無懈可擊的軍容風紀。通鋪上方的牆上釘著鐵釘,掛著軍裝軍帽,「錯」戴別人的帽子是可能發生的。新兵班的班長在我們眼裡是正規軍,從通訊團來的。只有她一個人戴手錶,還擁有一個旅行鬧鐘。我們打起她鬧鐘的主意來。一聽我們要借鬧鐘,班長馬上拉起防線,問我們「想幹什麼」,但口氣已然斷定我們「干不出好事」了。她一對小眼白著我們,笑笑:「不借。」倒是乾脆。不借我們也有辦法,偷偷把她鬧鐘的鬧鈴上到五點五十八分,比起床號早兩分鐘。兩分鐘足夠我們開燈,讓何小嫚軍帽下的秘密大白天下。
新兵們密謀,一旦聽到鬧鐘鈴聲,就由何小嫚右邊的人「錯戴」帽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