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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所屬書籍: 芳華
    何小嫚跟著母親嫁到上海安福路之後,弄堂里的女人們不知道這個又瘦又小的六歲女孩叫小嫚,都叫她「拖油瓶」。在弄堂里摘菜剝豆的她們看著何廳長的轎車開到弄堂口,車裡下來一個年輕女人和四五個箱子,箱子都下完後,大家以為嫁妝就這些了,女人卻又探身到車裡,拽下一個小人兒來。何廳長娶親,一條弄堂都是知道的,但女方還帶了件活嫁妝來,大家就為廳長抱屈,認為廳長不大合算了。人們不知道的是何廳長在太行山老區還有個家,大軍解放了上海之後,他又給自己成了個家,娶了個上海入伍的看護。女看護陪他去解放海南島,小產在炎熱的帳篷里,井噴一樣的血黑了一塊海南土地。何廳長那天同時失去了新媳婦和兒子,也失去了還沒有過熱的新生活。戰役尾聲中他負了傷,得到轉業機會,他堅決轉業上海。他那個還沒有處熟的新媳婦,就是他在戰上海時娶進門的。他當上了建築廳廳長之後,暗中指定人事處處長做媒人,先把本單位的單身女人梳理一遍。兩年過去,媒人在女製圖員,女統計員,女土木專家那裡都軟軟地碰了壁。上海姑娘們對一個三十多歲,並且再婚、有著大蔥味兒呼吸的人沒有感覺,也看不出合算來。廳長几年鰥居,家不成家,年紀長上來,頭髮少下去,於是廳長跟媒人更改了指示,黃花閨女拉倒了吧,給他對付個「二鍋頭」就行,但一定要上海女人。媒人問要先拿小照看不,他搖搖手,上海女人,會丑到哪裡去?小嫚的母親就這樣給推到了何廳長面前。梳一對大辮子的小嫚母親相貌是超標的,並且那對大辮子給她年齡也造了個騙局。     那年小嫚的母親二十八歲,弄堂里都說她看看也就二十二歲。在鄰居眼裡,這對娘兒倆就是大小一對無殼蝸牛,爬進弄堂,爬進何廳長的屋裡,在何廳長堅實的硬殼裡寄生。     小嫚的繼父以為自己征服了小嫚母親,不費一槍一彈,征服在戰前就完成了。他從未意識到,小嫚母親對於他的征服正是從他拿下她後開始的,從她低聲下氣進入那套大房子開始的。母親的低聲下氣給女兒做了行為和姿態的楷模。母親都寄人籬下了,拖油瓶更要識相。何家保姆是太行山老區的婦救會會員,廳長的遠房侄女,一盤水餃端上桌,破了皮兒露了餡兒的餃子,必定堆放在小嫚面前。小嫚的筷子繞過破的直取好的,保姆的眼睛就會看看廳長,意思是:看看這個拖油瓶,還挺把自己當個人兒,上你這兒做大小姐來了!小嫚母親此刻便會動作極大地將露餡兒餃子分出兩份兒,一份兒夾到自己碗里,一份兒夾到女兒碗里。保姆你挑剔不出她什麼,人家等級觀念森嚴,自己知道地位在哪裡,餃子若有剩的她會吃幾個,沒剩的她就用餃子湯下麵疙瘩。假如小嫚為吃爛餃子沉下小臉,母親會淚汪汪地在她床邊坐一會兒,喃喃幾句:「要不是為了你有個好環境,我會嫁給他嗎?」或者:「勿好忘本哦,沒有他你連破餃子都沒吃的……」這個「他」是母女倆在私下裡對何廳長的尊稱。最厲害的是:「你還嫌姆媽不夠難,是吧?還要跟他們作對為難我,是吧?!」每說到這一層,小嫚就不行了,一把抱住媽媽,嘴巴喉嚨被嗚咽塞滿,但心裡都是誓言:我會更懂事的,我絕不會再讓媽媽為難的。     小嫚的日子在弟弟妹妹出生前還是能過的。弟弟是母親帶她住進何家的第二年年底來的。弟弟是怎麼來的小嫚似乎都明白。一天夜裡她在大睡房門外聽見那張大床的彈簧嘎吱了一個小時。一般只要門裡一安靜,她就馬上鑽回自己小房間。因為她知道母親很快會出來,到馬桶間去洗。母親很講衛生,她衛生了之後,會端盆熱水,伺候繼父衛生。可是那天夜裡,出來的是繼父,他在馬桶間里衛生完,走到小嫚房門外,敲了兩下門。她不作聲,繼父說:「才幾歲就幹上特務了?偷聽偷看的!我跟你媽是兩口子,聽見啥你跟誰告密去?」     她當時站立的位置跟繼父僅隔一扇門。她的哆嗦都傳導給門了,因此繼父應該看得見七歲的她哆嗦成什麼樣了。母親也在門外說話了。母親聲音是柔的:「嫚嫚呀,你不會做這種事的對吧?不會偷聽的,對嗎?就是去上了一趟馬桶,對吧?」     繼父火了:「我會聽錯?我干偵查的時候,你們在哪兒呢?這小丫頭一天到晚偷聽!」     母親說:「嫚嫚你出來,告訴他你會偷聽嗎?」     繼父也說:「出來!」     小嫚的脊背頂住門,一聲不吭。等那兩口子的骨縫裡都是春寒料峭了,才放了她,回大睡房去了。他們回去很久了,小嫚還站在原地,脊背和門扉,不知誰更冰冷。第二天沒人提這事,一場高燒救了小嫚。母親跟單位請了假,全職做女兒的看護,一條小毛巾蘸了水,在她燒焦的嘴唇上輕拭。她嘴唇上的燎泡破了,幹了,舌尖觸上去像舔著了掉渣兒的酥皮點心。     她的高燒持續七天,什麼針劑丸丹都不見療效。每次睜開眼,都看見母親的臉。那臉在三天後小了,尖了。高燒來得猛,去得也猛,第八天她就渾身冰涼了。母親緊緊摟住她,母親少女一樣苗條的身體摟得她那麼緊,後來小嫚知道那時她跟才是一根肉芽的弟弟都在母親懷裡,只是隔著母親一層肚皮;由於孕育而附著一層薄薄脂肪的肚皮。     我想,那是小嫚的母親最後一次緊緊抱她。小嫚跟母親這種無間的肌膚之親在弟弟出生後就將徹底斷絕。那個擁抱持續很久,似乎母親比她更抱得垂死,似乎要把她揉入腹內,重新孕育她一回,重新分娩她一回,讓她在這個家裡有個新名分,讓她重新生長一回,去除她拖油瓶的識相謙卑,去除她當拖油瓶的重要和次要的毛病,在這個上海新主人的家裡長成一個真正的大小姐。可以想像,小嫚一生都會回味母親那長達兩三個小時的擁抱,她和母親兩具身體拼對得那麼天衣無縫。她完全成了個放大的胎兒,在母親的體外被孕育了兩三個小時!     繼父推開門,母親不情願鬆開女兒,懶洋洋地趿拉著鞋向門口走去。她聽見母親和繼父小聲地對話。繼父問母親一個禮拜都睡在這裡,什麼意思。母親說方便照顧孩子嘛。繼父又說,今晚回去睡。母親不作聲。小嫚豎著耳朵聽母親和繼父一聲不響地干架。母親又開口了,為女兒這場怪燒找原因,說孩子活活給嚇出高燒來了。那是她很少看見的在繼父面前挺直脊樑的母親。     那之後九個月,弟弟來了。弟弟長到三歲,一半在小嫚的背上度過。她愛馱弟弟,因為她愛看她馱弟弟時母親的微笑。其實,小嫚馱弟弟時,繼父也是微笑的。倒是保姆常常亮出大嗓門兒,喊她快放下大胖小子吧,她本來小個兒,再馱個胖弟弟更不長個兒了。就那樣,小嫚把後來作弄她欺負她的弟弟馱大了。弟弟來了之後,妹妹也跟著來了。弟弟和妹妹很快顯出了北方人種的優勢,祖祖輩輩吃高粱、小米、苞谷的血緣,一旦有了魚、肉、蛋、奶的輔助,馬上被優化。小嫚很快馱不動他們了,他們三四歲骨骼先就搭建出未來身高體格的框架。弟弟在四歲聽見弄堂里對他這個姐姐的稱呼「拖油瓶」。五歲的一天,弟弟宣布,拖油瓶姐姐是天底下最討厭的人。隨即又宣布,從頭到腳拖油瓶沒有一個不討厭的地方。小嫚對弟弟的宣布不驚訝,某種程度上她是同意弟弟的,也覺得自己討厭。她深知自己有許多討厭的習慣,比如只要廚房沒人就拿吃的,動作比賊還快,沒吃的挖一勺白糖或一勺豬油塞進嘴裡也好。有時母親給她夾一塊紅燒肉,她會馬上將它杵到碗底,用米飯蓋住,等大家吃完離開,她再把肉挖出來一點點地啃。在人前吃那塊肉似乎不安全,也不如人後吃著香,完全放鬆吃相。保姆說小嫚就像她村裡的狗,找到一塊骨頭不易,捨不得一下啃了,怕別的狗跟它搶,就挖個坑把骨頭埋起來,往上撒泡尿,誰也不跟它搶的時候再刨出來,篤篤定定地啃。弟弟最受不了這位拖油瓶姐姐的是這一點:當你挖鼻孔挖得正酣暢的時候,自以為處在私密狀態,卻突然發現拖油瓶在看你,並且已經看了你很久。還有的時候,一個飽嗝兒上來,你由下至上地冒泡貫通,卻發現拖油瓶一道目光過來,黑色閃電一般,讓你懷疑她早就在埋伏這個飽嗝兒。那時弟弟的單詞量成語量大大增加,一語道破拖油瓶姐姐的「賊眉鼠眼」。弟弟的身高趕上小嫚那年,小嫚偷偷穿了一件母親的羊毛衫去學校的文藝宣傳隊跳舞,晚上回到家,弟弟妹妹在餐桌上便開始了對口相聲,弟弟說:「喏,屋裡廂做老鼠,外面扎台型!」妹妹說:「老鼠著件紅絨線衫,台型扎足!」「老鼠眼睛塗得墨徹黑,窮放光了!」「腳踢到天上去了,老面皮!」「紅絨線衫一穿,老鼠變人了!」「偷得來的吧?姆媽儂阿是有一件紅絨線衫?」     母親說她哪裡有紅絨線衫,他倆一定記錯了。     弟弟立刻衝下樓,衝進亭子間。弟弟妹妹出生後,小嫚就換到朝北的亭子間住了。保姆從亭子間搬了家,此刻住露台和三樓之間的六平方米儲物室,比較方便她管理露台飼養場,那裡養了五隻雞兩隻鴨。弟弟從亭子間回來空著手,沒有搜出成果。     妹妹叫起來:「姆媽,就是那件呀!有條黑領邊,兩個黑的絨球的!」     繼父一面看報紙一面吃母親給他挑出的田螺肉,對著報紙皺皺眉頭。     母親想起來了,說:「哦,那件啊。那件是要送給姐姐穿的。大姐洗壞了,有點兒小了。」     老區來的保姆被母親尊稱為大姐。大姐一聽不幹了:「我洗壞啥了?!你那毛衣讓蟲蛀出好些洞眼子,對著太陽你看看,跟笊籬似的!」     母親說:「是啊,蟲蛀得一塌糊塗。我一直想補補給小嫚穿的。」     這話聽上去合情理。家裡的次貨舊貨在去廢品收購站垃圾箱之前,有個中轉站,就是小嫚那兒。九九藏書網有次保姆燉雞湯忘了摘掉雞嗉子,雞在挨宰前吃撐了,嗉子里正被消化的米粒兒被煮熟,脹破了嗉子。等保姆聞到雞湯餿味的時候,那些被雞的胃酸泡過的生米已經煮成了熟飯。保姆不知怎樣善後,等女主人從越劇團下班回來處理。女主人說,倒了吧。男主人來自革命老區,說,湯倒了,雞洗一洗還可以吃嘛。所有人——除了小嫚,都說誰吃啊,噁心還來不及。保姆說:噁心什麼?洗洗乾淨,放點兒醬油,給小嫚吃。     所以母親說要把蟲蛀的毛衣給小嫚穿,時局暫時太平了。     晚上母親來到小嫚的亭子間,劈頭就問:「我的絨線衫呢?」     小嫚不作聲。     母親開始翻抽屜,柜子,箱子。這個女兒沒幾件好東西,多數衣服是母親自己的,改改弄弄就到女兒身上。因此弄堂里的人看到的拖油瓶常常是古怪的,老氣的,外套小腰身,但比例錯了,本來該收腰的地方,收在了胯上,墊肩本該在肩膀,卻落在大臂上。母親一點兒響動都沒有地在小嫚屋裡抄家,最後毫無斬獲。     「我的絨線衫呢?!」     小嫚不吭聲,死豬不怕開水燙。     「我曉得你喜歡它。等你再長大一點兒,姆媽會給你穿的。你長大了,那絨線衫姆媽就穿不出了,穿了也要給『他』講話了。現在你穿它嫌大的,對不對?」     小嫚搖搖頭。大是大,不過現在就拿過來,可以確保擁有權。就像她把紅燒肉埋進米飯,狗把骨頭埋進泥土。     「那件絨線衫我現在還要穿呢!我一共幾件絨線衫,你曉得的!」     母親兇惡起來,腳尖踢踢她的腳。小嫚認為面對自己這樣一個討厭人,母親太客氣了。     「你偷我東西,沒同你算賬,現在你是要活搶,對吧?!」     「小死人!小棺材!聽到嗎?拿出來呀!」母親上手,食指拇指合攏在她耳朵上。她被母親從床沿拎起,耳朵著火了一樣。母親另一隻手在她背上摑了一記。她心想,打得好,再打呀,每摑一記她都掙下一部分紅毛衣,最後紅毛衣就是她掙來的。可是母親就摑了一記,她的手心一定比她的背更酥麻。     母親開始拎著她向亭子間門口走,一面低聲說;「你要『他』請你去談話嗎?」     繼父單位里的人最怕的就是被廳長請去「談話」。家裡人也最怕他請你去「談話」。小嫚趕緊撩起身上的外套,下面就是那件紅羊毛衫。她慢吞吞脫下外套,再撩起羊毛衫底邊,從下往上脫,疼得也跟蛻皮一樣。她的頭最後鑽出紅毛衣,母親發現女兒哭了。     母親認為這個女兒最討厭的地方就是不哭。不哭的女孩兒怎麼會正常?現在她卻哭了。母親鼻頭眼圈也跟著發紅,替拖油瓶女兒擦了擦淚,擼平她因為脫毛衣蓬得老大的頭髮,嘴裡保證,等她長大一定把它送給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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