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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頌·清廟之什 烈文

所屬書籍: 詩經
  烈文辟公,錫茲祉福。惠我無疆,子孫保之。無封靡於爾邦,維王其崇之。   念茲戎功,繼序其皇之。無競維人,四方其訓之。不顯維德,百辟其刑之。於乎,前王不忘! 注釋   ⑴烈:光明。文:文德。辟公:諸侯。   ⑵錫(cì):賜。茲:此。祉(zhǐ):福。   ⑶封:大。靡:累,罪惡。   ⑷崇:尊重。   ⑸戎:大。   ⑹序:通「敘」,業。皇:美。   ⑺競:爭。維:於。   ⑻訓:導。   ⑼不(pī):通「丕」,大。   ⑽百辟:眾諸侯。刑:通「型」,效法。   ⑾前王:指周文王、周武王。 譯文   文德武功兼備的諸侯,以賜福享受助祭殊榮。   我蒙受你們無邊恩惠,子孫萬代將受用無窮。   你們治國不要造罪孽,便會受到我王的尊崇。   思念先輩創建的功業,繼承發揚無愧列祖列宗。   與人無爭與世無爭,四方悅服競相遵從。   先王之德光耀天下,諸侯效法蔚然成風。   牢記先王楷模萬世傳頌。 鑒賞  滅紂之後,周室所採取的一個鞏固政權的重要措施便是分封諸侯:「武王既勝殷,邦諸侯,班宗彝,作分器。」(《尚書·洪範》後附亡書序)孔穎達《尚書正義》對此的解釋是:「武王既已勝殷,制邦國以封有功者為諸侯;既封為國君,乃班賦宗廟彝器以賜之。」   在武王革命中助戰的諸侯受到分封,同時也享有周王室祭祀先王時助祭的政治待遇,《烈文》便是這種情況的一個記錄。《毛序》說:「《烈文》,成王即政,諸侯助祭也。」即政,當是周公還政於成王,成王正式掌權之時。武王滅商後二年去世,即位的成王年幼,由叔父周公攝政,平定了管叔、蔡叔、武庚的叛亂,七年後還政於成王。此時成王雖年齒漸長.但畢竟缺少政治經驗,對於他駕馭諸侯的能力,周公不免懷有隱憂,有人之所以認為《烈文》是周公所作,也許就因為此詩對諸侯具有安撫與約束的雙重作用。   《烈文》一章十三句可按安撫與約束之意分為兩層:前四句和後九句。前四句是以讚揚諸侯的赫赫功績來達到安撫的目的。這種讚揚可以說臻於極至:不僅賜予周王福祉,而且使王室世世代代受益無窮。助祭的諸侯都是周王室的功臣,被邀來助祭本身就是一種殊榮,而祭祀時周王肯定其功績,感謝其為建立、鞏固周政權所作的努力,使諸侯在祭壇前如英雄受勛,榮耀非常,對周王室的感激之情便油然而生。   但是,周王為君臨四海的天子,對諸侯僅有安撫,只讓諸侯懷感激之情是不夠的,他還必須對諸侯加以約束,使諸侯生敬畏之心。後九句以「無」領起,這個「無」通「毋」,釋「不要」,為具強烈感情色彩的祈使詞,使文氣從讚揚急轉為指令.文意則由安撫轉為約束。七句中用了兩個這樣的「無」,以斷然的語氣,訓誡諸侯必須遵從;「百辟其刑之」,更是必須效法先王的明確訓令;而「前王不忘」似乎只是訓誡諸侯不要忘記先王之德,卻又隱含不要忘記先王曾伐滅了不可一世的商紂,成王也在周公的輔佐下平定了管叔、蔡叔、武庚的叛亂,即不要忘記周王室具有掃蕩摧毀一切敵對勢力的雄威。   後九句的指令、訓戒,具有一個非常重要的作用,即正名。《左傳·昭公七年》:「天子經略,諸侯正封,古之制也。封略之內,何非君土?食土之毛,誰非君臣?故《詩》曰:『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這裡所正的君臣名分,與《烈文》所表達的完全一致。後者雖然沒有點出「君臣」二字,含意卻更加深刻:諸侯的功績再大,也不過是盡臣子的本分而已,並且仍要一如既往這麼做下去;周王的號令諸侯,乃是行君臨天下的威權,並將綿延至子孫萬代。   《烈文》的巧妙構思可說是天衣無縫:前四句的讚揚,使後九句的訓戒變得樂於接受;後四句的正君臣名分,表明諸侯已建的功業只不過是效忠周王室的一個開端。如果要尋找行文簡潔、構思巧妙、含義深刻的作品,閱讀《周頌》中《烈文》這樣的短篇,讀者大致不會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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