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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成原因 (5)

所屬書籍: 東宮·西宮
  然而,有人卻以自身經歷為依據駁斥了關於女性化教育是同性戀成因的觀點。例如,有一位這樣說:許多著述在論及gay的成因時,過份強調gay幼年時生於不健全的家庭,從小受不良的環境影響,諸如從小把男孩當作女孩撫養,少年時受別人的引導,生於單親家庭等等。我看了感到可笑,至少我不在此列!我生活在一個幸福之家,父母給了我無私的愛。我小時候的環境和別人並無二致,小時候父母也未把我當成女孩撫養。我小時候特別好動,上牆爬屋,上樹摸鳥,整天在外面和小夥伴們一起玩。另一位也說:我的家庭環境和別人沒有任何不同,我從小愛做男孩的遊戲;對父母感情都很好,沒有更喜歡誰;家庭很幸福,不是不健全家庭;所以我覺得我的性傾向是天生的。   第二節環境與經歷的影響 (3)   在調查過程中我們還發現,一些特殊經歷有可能對同性戀取向的形成產生潛在的影響。例如,有的同性戀者在年幼時曾受到過女性的虐待,因而在潛意識中埋藏下厭惡女性的印象。有一位同性戀者回憶道:小學時我參加了舞蹈班,學跳新疆舞,男女分開練習,老師教得很嚴。那個老師是一位40多歲的少數民族婦女,樣子長得很兇惡,滿臉橫肉,經常打我們屁股。我那時特別怕她。再如,有一位同性戀者家貧,在很小年紀就要做家務活,給他流下惡劣印象的是照顧卧病在床的祖母,他甚至不得不常常為她清洗陰部,造成他對女性身體的終身反感。   還有些調查對象認為家庭對他們的過份鍾愛是造成日後同性戀取向的原因。從問卷分析中發現,調查對象中排行最小的人比排行老大和排行居中的多。樣本中排行最小的人數是老大的三倍,是排行居中的人數的二倍。還有幾位倒不是獨子或排行最小,但卻是長到很大年齡才有了弟妹的。   一位調查對象是在小學三年級才有了弟弟的:弟弟個性強,好和父母頂嘴,我長這麼大沒和父母頂過嘴、紅過臉……我在家裡當了10年最小的孩子,這十年就註定了我一生內向離群的性格,註定我成為同性戀者。另一位說:我和弟弟相差12年,所以一直到12歲,不只是父母溺愛我,一大家子人都把我當老兒子養。獨子或幼子的地位使他們受到了過份的溺愛。一位同性戀者說:從小父母十分溺愛我,要什麼都給。我1歲到4歲時,家裡為我雇了保姆,一個月17元的工錢,可那時我母親才掙15元一個月。有些少年因為相貌出眾而受到家人寵愛,滋長了一種過份顧影自憐的傾向。   一位同性戀者回憶道:小學二年級時,老師看我長得好看,讓我進舞蹈班學跳舞,從二年級到五年級。我一開始不喜歡跳舞,後來才喜歡上了。自從學了舞,從裝束上和一般人就不一樣了,沒有樸實勁了,也有了好美之心。記得那時候,我為了卷頭髮在火邊烤攏子(北京俚語:梳子),三毛六一把的鋁攏子我烤壞了十幾把。上中學時為了買電夾子,我一個月不吃早點,省下錢買的。我那麼小就知道要打扮自己了。那年社會上剛剛恢復燙頭,我就把頭燙了。學校讓我把頭髮剪了,否則開除,可我寧肯不上學也得燙頭。我還學了摘眉毛,專門學過化妝和著裝。最近我們見到他,他紋了眼線,雖然有些發福,仍然英俊。另一位同性戀者說:我的自我感覺是,我小時候特別招人喜歡。坐在公共汽車上,老有人逗我說話,說我長得好看。   一位年輕的同性戀者,大學生,這樣講到他兒時的經歷:我有著典型的同性戀者的經歷:小時候體弱多病,父親懦弱,母親持家。我母親當老師,對我抓得很嚴。記得上小學那時我家住平房,我媽只准我在院里玩,不讓我上外頭大街上去玩。我只好在院里和女孩一起跳皮筋。有一次我不聽話,上外面和男孩玩『砍包』,結果是被我媽拎著耳朵弄回家的,這件事我印象很深。我也有過受異性欺負的經歷:小學時我後面的女同學總是把鉛筆末倒我脖子里,她長得比我高,跑得比我快,我打不過她,也追不上她。從小學到中學一直有人管我叫姑娘,我不願意但沒辦法,我不願為個外號跟人打架。   使事情變得複雜的一個情況是,一些從外表看容易被人當作認同女性的男同性戀者,自己並不承認這一點,就以這位被人喚作姑娘的青年為例,據他自己說:我絕不認為自己有女性傾向,相反,有時我看到陌生人扭扭擺擺、細聲細氣地同我搭話,覺得很反感。我不喜歡這樣的人。其實我只是長得很秀氣,性格很內向、靦腆而已。對於我的容貌,我是很喜歡的。父母的朋友和同事,凡是見過我的人,都說我『太標緻了』,『比女孩還漂亮』,連同學們也說我『光彩照人』,『擱人堆里一眼就能認出來』。走在大街上,常有許多人看我,我很得意,但有時也想,如果是因為這張臉造就了同性戀,我寧可換一張麻子臉。這倒不是我討厭同性戀或看不起自己,而只是想獲得一份輕鬆的心情罷了。   這位同性戀者是學醫的,既有生理方面的專業知識,也有自己的切身體會,他對同性戀的形成原因持有這樣的看法:如果說是先天形成的,就應當有遺傳基因。要是真能發現這種遺傳物質倒好了——關於同性戀的社會道德方面的詰難就不能成立了。先天說中關於同性戀者激素水平低的說法也站不住腳,如果真是那樣就應該在第二性徵上看出來,走在大街上就該一眼能看出誰是同性戀者了。拿我來說,我是全班長得最壯的,最有『塊兒』的,說明激素水平一點也不低。後天說比較可信。我的理論很簡單:我認為男同性戀的形成就是因為從小認同了女性。對於那些長得漂亮的小男孩來說,人們從小就容易溺愛他,像誇獎小女孩一樣,總是誇他長得好看,於是他就認同了女性,其實這也可以說是一種先天的遺傳——人的相貌不是遺傳的嗎?那些長得不漂亮的,一定也是家裡把他當女孩來養過。總之,先天是導火索,後天是炸藥包,即使沒有導火索,只要把火柴扔在上面,炸藥包也會炸的。   在溺愛的另一極端,父母過份的冷漠也會給一些少年造成感情的饑渴,以致飢不擇食。一位年僅19歲的同性戀者在問卷上寫道:在更多的時候,我希望的是精神上的安慰,而對於同性戀則看得不是很重。我覺得自己少年時家庭的溫暖太少了,所以無論是男性還是女性,只要真心待我,讓我感到有所依靠,我就喜歡他,相信他。或許,我一直感到自己很脆弱,所以更希望有個像父親那樣的人來愛護我。這或許就我傾向於同性戀的原因。   為什麼父母溺愛和童年環境過於冷漠會成為導致同性戀傾向的因素之一呢?根據專家的看法,原因在於同性戀實際上是一種自戀主義傾向(narcissism)。自戀主義的形成原因,既有因父母溺愛引起的自嬌,又有因父母過於冷漠引起的自憐;從小的溺愛和容貌出眾或許會使一個男孩子認為自己是人們注意的中心,是最重要的,最可愛的,從而助長自戀傾向;父母的冷漠忽略也會使孩子顧影自憐,同樣助長自戀傾向。總之,這種自戀主義既表現為過份的自憐自愛,又表現為對自身之外的對象或與自身相異的事物興趣缺乏。   不少學者都曾論述過同性戀源於自戀主義這一觀點。弗洛伊德指出:一個人最終的性態度直至青春期後才穩定下來,其中宿因眾多,我們未見得全能了解;有些是體質上的關係,有些則是環境的影響。無疑地在個別的例子里,常會有一兩個因素特別顯著,有壓倒一切的重要性。但是一般言之,宿因的多重性已表現在人類性態度的繁複不一里。在倒錯型里,你常可見到遠古的體質與原始的機理占著優勢。他們最基本的特性似乎是自戀式的對象及肛門快感區的持續作用。(弗洛伊德,第51頁)   從本質上看,同性戀屬於一種對異性無好奇心的現象。正如斯克拉頓所說:我們渴望了解一些非自身所有的東西,這些陌生的事物是對我們內心的挑戰。同性戀慾望與異性戀慾望的區別即在於此。異性戀者在性別的另一個世界中探險,而與同性戀者發生關係的人們不屬於另一個世界。因此,同性戀者對他的伴侶的感覺有一種特殊的內在熟悉性,他對伴侶的各種特徵的了解,即是去了解那些他早已知曉的東西。(斯克拉頓,第283頁)在異性戀行為中,自我從自身走向他人,對方的一切,包括肉體,是他自身所不了解、不熟悉的;而在同性戀行為中,自我仍舊留在自身之中,懷著自戀主義的激情注視著他人,而他人不過是自己的一面鏡子而已。   卡文頓在性文明一書中也表達了類似的觀點,他說:顯然,同性戀傾向中有著自戀主義的重要成分。同性戀者喜歡同性的伴侶,是因為他比異性伴侶更像他自己。因此我們可以認為,自戀主義與同性戀十分相像。(卡文頓,第449頁)   我們的調查對象中,有這樣一位中學生,他把同性戀者的自戀主義心態表達得淋漓盡致,他在談到同性戀行為的主要感覺時說:我覺得就像和自己在一起一樣。此話表明,在一些同性戀者的心目中,自戀主義的確佔據著重要的地位,他們對自身之外的事物缺乏好奇心,甚至感到沉重,因此不願去探索自己所不了解的異性世界的秘密,而寧願輕鬆地和自己在一起,或至少同那些與自己十分相像、熟悉的同性朋友在一起。由於同性戀伴侶與自己的身體構造完全一樣,他們之間相互做的事,往往只是自己對自己做的事的延伸而已,感覺上沒有多少差別。同性戀者當中有些人把和異性相處視為累人的事情,可以做這樣的理解:同性戀者有一種不願進入成年、負起成年人責任的傾向,他們認為與其為接觸異性花錢、受累、擔責任,還不如停留在自得其樂的童年和少年時代。這也可以說是自戀心理的一種表現。   此外,據調查對象說,社會上占統治地位的異性戀思維模式對形成和加重其同性戀傾向也有影響。一位同性戀者在致我們的信中是這樣說的:在討論形成認同女性的男同性戀者的諸因素中,我覺得有一點你們沒有強調,那就是現有佔領導地位的異性戀模式對男同性戀者心理的影響。在青春期前,儘管兒童有了性別的概念,但並沒有具體的性的概念,他們只知道有性的不同,但並不曉得性是幹什麼用的。兒童在扮家家的遊戲中,女孩扮母親,男孩扮父親。在這種遊戲中,有相應的性別認同,但概念是模糊不清的。只有隨著性成熟,少年對照成人世界才會開始真正有意義的認同性別角色。   初中畢業時拍相片,當我看見自己上唇開始長出一些東西(指鬍鬚——作者注),心裡非常抵觸,甚至很羞愧,那時我已經意識到自己對同性懷有一種特別的感情。我認為是周圍環境文化模式的影響使我開始認同女性的性別角色。因為只有女性才能愛男性,才能被男性愛,這種概念非常明確地進入我的意識當中,所以我開始自覺地把自己培養成比較女性化的人,我認為只有這樣我才能真正引起同性的注意。直到性完全成熟後,我才發覺自己做了一件天底下最傻的事。如果我很早就認識到愛一個男人自己也可以是一個很男性的男人,我想自己就不會在言談舉止中有女氣了。在今天,我反而為自己的第二性徵不很明顯而羞愧了。從前是不希望長鬍子,現在巴望能越多越濃越好,真是太戲劇化了。   這位調查對象的說法是富於啟發性的,對於那些認同女性的同性戀者,我們往往以為他們是因為從小性別認同出了問題,所以是自身先認同女性,然後才去喜歡男人的;而這位同性戀者告訴我們,有些人是先喜歡男性,然後才去認同女性,因為周圍的異性戀環境使他們以為只有女性才可能愛男性,或被男性所愛,不知道還存在著這樣一種可能性,即男性也可能愛男性或被男性所愛。由此可見,首先,性別認同和性愛傾向是兩回事;其次,有些同性戀者認同女性,有些認同男性;最後,有些同性戀者的性別認同原本是正常的(認同男性的),後來被有意識地改造為不正常的(認同女性)。當然,了解了這一切之後,還是沒有能夠解釋為什麼一些男性會被同性而非異性所吸引的問題,但我們至少可以說,有些男性並不是因為自認為是女性才喜歡男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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