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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拷問靈魂 40、無地自容

所屬書籍: 市長秘書
回到東州,我在家休息了兩天。沙威來看我。我告訴了他在濱海發生的事。沙威聽後非常氣憤。   「我一定找這個畜生談談。」沙威氣哼哼地說。   我未置可否。我知道我不可能再用羅文。但是我不想朋友不成,就成敵人,我希望彼此友好地分手。   這兩天《東州日報》登載了黑老大楊四終審被判死刑、立即執行的消息,大街小巷都在議論楊四是否該死。楊四一審以故意傷害罪等十幾項罪名被判處了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聽說楊四的律師很厲害,提出上訴,揚言掌握了市公安局刑訊逼供的證據,上訴期拖了整整一年。   楊四的案子一審沒在東州審理,是在西州市進行的。開庭那天林大勇在西州市公安局的朋友給他弄了一張旁聽票。林大勇的專業是法律,對聽審這種事特別感興趣,自己特意開車去西州聽了一天。林大勇回來後對我說,楊四當場翻供,法官問為什麼翻供,他說,所有的供詞都是刑訊逼供的結果。   案子終審後,法學界圍繞楊四是否該死進行了激烈的大辯論,權威觀點碰撞直逼尖峰問題,爭論的焦點是「保障人權至上」還是「打擊犯罪至上」。一種觀點認為,楊四案號稱「清江第一涉黑大案」,楊四理應承擔作為「黑老大」應該承擔的法律責任。另一種觀點則認為,既然證據取得有程序性問題,那麼證據就不能完全採信,就應尊重法律事實,保障楊四作為一個人的基本權利。專家們呼籲應儘快建立刑訊逼供舉證倒置制度。   楊四一案究竟是否刑訊逼供,老百姓不得而知。老百姓也不關心這些問題。老百姓認為,凡是作惡多端的人不殺不足以平民憤。於是楊四上路了。楊四上法場前很平靜,他抽了兩支煙,喝了一口白酒,讓妻子在他的腳鐐上塞了一元錢後,邁上了通往地獄的囚車。   無論如何死亡對人都是殘酷的,能夠從容面對生死的人無論是善的還是惡的,都不免讓活著的人心底有一絲敬佩。   楊四死後,楊儒斌被罰沒了一千多萬,案子不了了之,他被放出來以後請我吃了一頓飯。   「儒斌,下一步有什麼打算?」我看他精神狀態不好,關切地問。   「在東州做生意沒有安全感,我準備先去加拿大休養一段,靜靜心,然後去上海發展。」楊儒斌沮喪地說。   我勸他多保重自己。他有些感動。臨別時,他擁抱我還流下了眼淚。   從濱海回來以後,我一直沒理羅文,這讓他有些發毛。沙威戳破了羅文那天晚上的醜態後,他羞愧難當,到我的辦公室要給我跪下。   「羅文,男兒膝下有黃金,跪不得,」我坐在老闆椅里動情地說,「不過,濱海之事讓我看透了你。既然窗戶紙捅破了,我們索性好好談談。羅文,我們相識是緣分。你從事的是教育事業,這個職業是很神聖的。我以為你是一個心靈潔凈、靈魂高尚的人,我沒有想到在你的骨子裡,是那麼的自卑和腌臢。你想給我干,我就有責任帶你走正路,我不允許跟我乾的人走上邪路。羅文,就拿劉慧來說,她對你那麼好,你在我面前就沒說過一句她的好,全是對她肉體的攻擊。在你的靈魂深處除了意淫和偷性,就沒有一點情感可言嗎?」   羅文被我說得無地自容,非要跪在我面前懺悔。說實話,我瞧不起這種幹壞事時像一個英雄,幹完壞事像個狗熊的男人。羅文讓我說到了腰眼兒上,說到了靈魂深處,在我面前已無自尊可言。不過,我還是希望通過這件事,讓他能夠正確認識自己,警醒自己不要做肉體上手淫、精神上意淫的病人。   羅文讓我教訓得五體投地,「雷哥,只要不讓我走,怎麼罰都行。」他哭喪著臉說。   我知道羅文不願意走也是暫時的,因為他馬上要參加在深圳舉辦的全國服裝設計大賽,這次大賽以中裝為主,大賽的主題是《唐風》。羅文一直想以五月花公司設計師的名義參賽。因為五月花前冠的是「清江」二字,名頭大,同時這趟差需要五千元的費用。他是決心要佔這點便宜的。果然羅文提出了要求。我想也好,就成全了你,然後讓你離開,你羅文也無話可說。羅文的要求我答應了,並讓他到財務取了五千元錢。   羅文走後,我像大病初癒舒了一口氣。想起去濱海時,在英傑辦公桌上,她的身份證上的生日好像就在這兩天,便看了一眼日曆。果然就是今天,我便用手機撥通了英傑的電話。「英傑,祝你生日快樂!」   英傑接到我的電話又驚奇又感動。我想她能感覺到我對她是用了心的。我在電話里誠邀她加盟五月花公司。   「雷哥,我正在辦去美國的手續,」英傑真誠地說,「準備去美國深造,不過,還需要一段時間。這些年我在愛海做得太累了,也不順心。這兩天正想辭職,想回東州陪陪我媽媽和女兒。難得雷大哥的誠意,在去美國之前,我先幫幫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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