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原文]
道常無名,朴①。雖小②,天下莫能臣③。候王若能守之,萬物將自賓④。天地相合,以降甘露,民莫之令而自均⑤。始制有名⑥,名亦既有,夫亦將知止,知止可以不殆⑦。譬道之在天下,猶川穀之於江海⑧。
[譯文]
「道」永遠是無名而質樸的,它雖然很小不可見,天下沒有誰能使它服從自己。侯王如果能夠依照「道」的原則治理天下,百姓們將會自然地歸從於它。天地間陰陽之氣相合,就會降下甘露,人們不必指使它而會自然均勻。治理天下就要建立一種管理體制,制定各種制度確定各種名分,任命各級官長辦事。名分既然有了,就要有所制約,適可而止,知道制約、適可而止,就沒有什麼危險了。「道」存在於天下,就像江海,一切河川溪水都歸流於它,使萬物自然賓服。
[注釋]
1、無名、朴:這是指「道」的特徵。
2、小:用以形容「道」是隱而不可見的。
3、莫能臣:臣,使之服從。這裡是說沒有人能臣服它。
4、自賓:賓,服從。自將賓服於「道」。
5、自均:自然均勻。
6、始制有名:萬物興作,於是產生了各種名稱。名,即名分,即官職的等級名稱。
7、可以不殆:不殆,沒有危險。
8、猶川穀之於江海:之於,流入;一說正文應為「道之在天下,譬猶江海之與川穀」。
[引語]
這一章講了「無名」、「有名」、「知止」,「無名」、「有名」不是第一章中以「無」名、以「有」名的「無」和「有」的概念。「無名」指完全作到了不自見、不自是、不自伐、不自矜,所以稱之為「朴」。所以,本章表達了老子的「無為」的政治思想,認為侯王若能依照「道」的法則治天下,順應自然,那樣,百姓們將會自動地服從於他。老子用「朴」來形容「道」的原始「無名」的狀態,這種原始質樸的「道」,向下落實使萬物興作,於是各種名稱就產生了。立制度、定名分、設官職,不可過分,要適可而止,這樣就不會紛擾多事。老子認為,「名」是人類社會引爭端的重要根源。
[評析]
任繼愈認為「老子的哲學,無論在世界觀方面或在辯證法方面,都具有這種素樸的、直觀的特點,老子的書中也是用直觀來說明自然現象的普遍聯繫的。老子對世界的本原,說『無以名之,字之曰道,強名之曰『大』,又把道叫做『朴』(通常無名,朴雖小,天下莫能臣)。有時把道叫做『無名』(一章,「無名,天下之始」。三十二章,「道常無名」。三十七章,「……鎮之以無名之朴」。四十一章,「道隱無名」)。從這些例子可以證明老子書中的道,實在是混然一體『無』名或『朴』。把老子的道看做純精神的客觀實在為絕對理念,與老子的原意不合。」(引自《老子哲學討論集》,第20頁)我們知道,《道德經》里所講的「道」,就是指物質世界的實體及其變化的原因和規律。「道」是永恆的,既如無名之朴,是極幽微的;而且還適用於新舊轉化運動的客觀規律。張松如說,老子的所謂「道」,只是由思維形式表述的一些東西,並不直接適用於對待客觀現實的事物和現象。但是從另一方面看,「道」又是具有最大共性的「無名、朴」,並且還適用於新舊轉化的客觀規律,在整個「大、逝、遠、反」的進程中,它的存在是具有本質和現象、形式和內容、可能和現實、以及動靜、因果等等關係性的辯證範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