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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章

所屬書籍: 道德經全文及譯文
[原文] 將欲取①天下而為②之,吾見其不得已③。天下神器④,不可為也,不可執也⑤。為者敗之,執者失之。是以聖人無為⑥,故無敗,故無失。夫⑦物⑧或行或隨⑨;或覷或吹⑩;或強或羸⑾;或載或隳⑿。是以聖人去甚、去奢、去泰⒀。 [譯文] 想要治理天下,卻又要用強制的辦法,我看他不能夠達到目的。天下的人民是神聖的,不能夠違背他們的意願和本性而加以強力統治,否則用強力統治天下,不能夠違背他們的意願和本性而加以強力統治,否則用強力紡治天下,就一定會失敗;強力把持天下,就一定會失去天下。因此,聖人不妄為,所以不會失敗;不把持,所以不會被拋棄。世人秉性不一,有前行有後隨,有輕噓有急吹,有的剛強,有的贏弱;有的安居,有的危殆。因此,聖人要除去那種極端、奢侈的、過度的措施法度。   [注釋] 1、取:為、治理。 2、為:指有為,靠強力去做。 3、不得己:達不到、得不到。 4、天下神器:天下,指天下人。神器,神聖的物。 5、執:掌握、執掌。 6、無為:順應自然而不強制。 7、夫:一本作「故」。 8、物:指人,也指一切事物。 9、隨:跟隨、順從。 10、覷:輕聲和緩地吐氣。吹:急吐氣。 11、贏:贏弱、虛弱。 12、或載或隳:載,安穩。隳,危險。 13、泰:極、太。   [引語] 要平日可以看作老子論「無為」之治,對於「有為」之政所提出的警告,即「有為」必然招致失敗,「有為」就是以自己的主觀意志去做違背客觀規律的事,或者把天下據為已有。事實上,老子所講的「無為」,並不是無所作為,也不是在客觀現實面前無能為力。他在這裡說,如果以強力而有所作為或以暴力統治人民,都將是自取滅亡,世間無論人或物,都有各自的秉性,其間的差異性和特殊性是客觀存在的,不要以自己的主張意志強加於人,而採取某些強制措施。理想的統治者往往能夠順任自然、不強制、不苛求,因勢利導,遵循客觀規律。   [評析] 在《道德經》里,老子多處談到統治者應行「無為」之治。他極力宣傳「無為」的政治思想,主張一切都要順應自然,因應物性,希望那些得「道」的統治者治國安民,做任何事情都不要走極端,不要存奢望,不要好大喜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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