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憎」的兩種含義
在本章的一開始,我就已經說過,所謂「可惜」這種感情,是讓物品變成了主導者,也就是並非「我要用」,而是「這東西還能用」,僅僅是因為還能用就沒辦法扔掉。不過,通常來講,「可惜」其實是「珍惜物品」的代名詞。在考慮某件東西要不要扔掉時拿出這句話,就等於是出於負罪感而不把東西扔掉的赦免令。不過,這種感情本身也並非錯的。
實際上,「可惜」還有另一種含義,那就是愛惜物品的心情。在決定把某樣東西帶回家的時候,請務必認真感受這種心情。因為,如果這種心情是發自內心的,那就不會把東西搬回家之後就對它置之不理。如果你連它的存在都忘光了,那就根本提不上什麼愛惜了。「哎呀,竟然找出來這麼個東西。」可要扔掉吧,又覺得「很可惜」。一旦用了「可惜」這個詞,可就談不上是對物品的愛惜了,而只不過是嫌麻煩的赦免令,或者是對物品的執念。如果在接受物品時就意識到愛惜物品之心的話,是絕對不會出現堆積如山的無法盡其用的物品的。
「可惜」這個詞在日語里可以寫做「勿體無」,「勿體」就是「物體」,這原本是佛教用語,是對「物體」的否定形式,指的是因為物體失去了原本的形態而感到惋惜或慨嘆的心情。
最近,公共建設削減與劃分問題正在掀起一股熱議的風潮,而我認為,這些問題的根源大概就在於對「可惜」的兩種截然不同的解釋。
說到這,我想起2006年當選滋賀縣知事的嘉田由紀子知事。她當時以「可惜」為口號,要求終止正在施工中的新幹線新站的建設。當初在制定建設計劃的時候,該車站的便利性、高額的建設費等方面就已經備受質疑,而這些質疑的聲音,也對嘉田知事的當選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而另一方面,建設推進派則主張,施工現在已經開始了,「如果就此停工的話,實在太過『可惜』」。也就是說,在同一件事上,形成了兩種「可惜」的對立。推進派認為「已經建了一半了,所以要停止太可惜」,而知事方則認為「繼續在可用性極低的車站建設上支出經費,這實在太可惜了」。到底該不該建設這麼一座新車站呢?這簡直與第063頁的圖上所畫的出口(「舍」的閘門)與入口(「斷」的閘門)的對立如出一轍。不過,最後多數民眾還是把票投給了主張停工的嘉田知事。
後來,民主黨接管政權,水壩建設計劃凍結問題又突然間進入大家的視線。在這個備受矚目的問題上,同樣的情況再次發生。「都已經建了這麼久了,現在要中止實在太『可惜』了。」「不是,建根本就不需要的水壩才是『可惜』呢!」滋賀縣總歸還算是幸運,納稅人的血汗錢沒有被多浪費,但有許多任誰都覺得荒唐的政策和建設都堂而皇之地通過了,這在媒體報道中已經屢見不鮮了。
不過,一旦把這個問題重新放到個人水平上,我們就會意外地發現,自己也面臨過或正面臨著同樣的問題卻根本熟視無睹。如果不能理解「可惜」的真正含義,勢必也會出現同樣的對立。你會選擇哪種意義上的「可惜」呢?我甚至覺得,根據判斷的不同,我們的人生也會發生巨大的改變。而且,我覺得這種想法非常重要,既然覺得「可惜」,就不該僅僅是把它拿回來收著,而是要去分享。正是因為覺得「可惜」,才不能為了未來的某一天「可能會用到」而將其無限期地保管起來,而是要把它送到此時此刻最為需要的地方去。從宏觀的角度看待「可惜」,讓它成為物品循環的原動力,這也是斷舍離的重要技巧。
希望你不要認為「可惜」是不用扔東西的赦免令,而是對物品的愛惜之情。
斷舍離衍生出了很多副產品,「選擇力」就是其中之一。斷舍離其實就是一個不斷地選擇,選擇,再選擇的過程,而選擇所依據的標尺會根據階段的不同而有所差異。不過,標尺應該儘可能地簡單,因此,分類也應該是進行最小限度的分類。
阻礙我們行動的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就是選項太多以至於無從選擇,也就是「迴避決定原則」。要想從二三十種東西里做出選擇,光是了解情況恐怕就已經讓人應接不暇了。我是個極怕麻煩的人,所以只要一看見居酒屋菜單上數量龐大的菜品,就開始頭暈。不過,要是把菜品縮減到「松、竹、梅」或者「A、B、C」三個種類,我想我就能輕鬆做出選擇了。
稍微說句題外話。據說,如果經常把一大堆東西一股腦塞-給孩子,那他們就有可能成長為沒有自主性、選擇能力低下的人。想想看,你身邊有沒有那種口頭禪是「無所謂」的人呢?那就是從小被給予得太多,沒能學會思考自己需要的到底是什麼。
「最多能選三個」、「從三個當中選吧」、「分成三種」,如果能這麼做,就更容易理解,也更容易付諸行動。所以,或許大家已經注意到了,斷舍離里經常會出現把東西或狀況分成三類的情況,不管是「扔不掉東西的人」,還是「破爛兒」,還是「掃除」,都被我分成了三類(還有其他,特別是關於實踐方法的內容,我會在第四章詳細介紹)。這樣一來,不僅更容易整理,而且也會讓人更有幹勁。而且,在選擇力得到鍛煉的同時,在工作和生活的其他方面「我自己想要做什麼」的自主性也會大大提高。
「因為這是重要的人送我的」、「因為我就是那種扔不掉東西的人」、「要是知道我把它扔了或是給人了,XX會難過的吧」、「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我才不是那麼無情無義的人呢」……
像這樣非把不需要的東西留在身邊不可,真的會是物品的希望嗎?因為物品沒有生命,所以你或許不會以為物品也有自己的意志,那我就稍微變換一下提問的角度。把無法發揮原本作用的物品放在一邊置之不理,或是隨意對待自己根本不喜歡的東西,再或者,明明根本不在意那個東西,卻因為某些感情而留著它,你喜歡這樣的自己嗎?
想必大多數人都不會喜歡這樣的自己吧?因為要是把自己換到物品的位置上,被人這麼對待的話,你一定會討厭那個如此對待你的人。所以,只不過剛好是物品沒有它們自己的意志和感情,而你則有罷了。說到底,物品是一面映照你自己的鏡子,它所照出來的是那個你想當作不存在、不願意承認的自己。正是因為要直面這樣的自己,所以面對物品,從繁雜冗餘的物品中解脫出來才需要足夠大的勇氣,而且過程有可能會很痛苦。不過,一旦明白了這件事「不過如此」,也就沒那麼難了。「鬧了半天,問題全都出在自己身上啊!」既然如此,那就果斷付諸行動改變自己吧,除此之外也再無他法。對人類來說,半死不活地吊在那是最讓人痛苦的。如果覺得討厭的話,如果不相合的話,如果進行得不順利的話,倒不如乾脆來一個痛快的了結,光靠想是沒有任何意義的。說到底,行動才是一切。
要記住,能夠讓「總有一天」、「遲早」付諸實現的沒有別人,只有你自己。
物品是一面能映照出真實的自己的鏡子,直面物品,就是直面真實的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