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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休姆

所屬書籍: 蘇菲的世界
……將它付之一炬……   艾伯特坐在那兒,低頭注視著茶几。最後他轉過身來,看著窗外。   「雲層愈來愈厚了。」蘇菲說。   「嗯,天氣很悶熱。」   「你現在要談柏克萊了嗎?」   「他是三位英國經驗主義哲學家中的第二位,但在許多方面他可說是自成一個格局。因此我們還是先談休姆(DavidHume)好了。休姆生於一七一一到一七七六年間。他是經驗主義哲學家中最重要的一位,也是啟發大哲學家康德,使他開始走上哲學研究道路的人。」   「你不介意我對柏克萊的哲學比較有興趣嗎?」   休姆「這不重要。休姆生長在蘇格蘭的愛丁堡附近,家人希望他修習法律,但他覺得自己『對哲學和學習以外的事物有不可抗拒的排斥心理』。他生在啟蒙時代,與法國大思想家伏爾泰與盧梭等人同一個時期。他早年曾經遍游歐洲各地,最後才回到愛丁堡定居,度過余年。他的主要作品是《人性論》(TreatiseonHumanNature),在他二十八歲時出版。但他宣稱他在十五歲的時候就有了寫這本書的構想。」   「我看我也不應該再浪費時間了。」   「你已經開始了。」   「但如果我要建立一套自己的哲學,那這套哲學會和我們到目前為止所談過的任何哲學理論都大不相同。」   「你認為我們談的這些哲學理論缺少了什麼東西嗎?」   「這個嘛,首先,你談的這些哲學家都是男人,而男人似乎只活在他們自己的世界裡。我對真正的世界比較有興趣。我是指一個有花、有動物、有小孩出生長大的世界。你說的那些哲學家總是談什麼『人與人類』的理論。現在又有人寫了一本《人性論》,好像這裡面的『人』是一個中年男人似的。我的意思是,生命是從懷孕和生產開始的。但是到目前為止,卻從來沒有人談到尿布呀、嬰兒啼哭呀什麼的。也幾乎沒有人談到愛和友情。」   「你說得當然很對。但在這方面,休姆可能和其他哲學家不太一樣。他比任何一位哲學家都要能夠以日常生活為起點。我甚至認為他對兒童(世界未來的公民)體驗生命的方式的感覺很強烈。」   「那我最好洗耳恭聽。」   「身為一個經驗主義者,休姆期許自己要整理前人所提出的一些混淆不清的思想與觀念,包括中世紀到十七世紀這段期間,理性主義哲學家留傳下來的許多言論和著作。休姆建議,人應回到對世界有自發性感覺的狀態。他說,沒有一個哲學家『能夠帶我們體驗日常生活,而事實上哲學家們提示的那些行為準則都是我們對日常生活加以省思後,便可以領悟出來的』。」   「到目前為止他說的都不錯。你能舉一些例子嗎?」   「在休姆那個時代,人們普遍相信有天使。他們的模樣像人,身上長著翅膀。你見過這樣的東西嗎?」   「沒有。」「可是你總見過人吧?」「什麼傻問題嘛!」   「你也見過翅膀嗎?」「當然,但不是長在人的身上。」   「所以,據休姆的說法,『天使』是一個複合的概念,由兩個不同的經驗組成。這兩個經驗雖然事實上無關,但仍然在人的想像中結合在一起。換句話說,這是一個不實的觀念,應該立即受到駁斥。同樣的,我們也必須以這種方式釐清自身所有的思想觀念和整理自己的藏書。他說,如果我們手裡有一本書……我們應該問:『書里是否包含任何與數量和數目有關的抽象思考?』如果答案是『沒有』,那麼我們應該再問:『書里是否包含任何與事實和存在有關的經驗性思考?』如果答案還是『沒有』,那麼我們還是將它付之一炬吧,因為這樣的書內容純粹是詭辯和幻象。」   「好激烈呀」   「但世界仍然會存在,而且感覺更清新,輪廓也更分明。休姆希望人們回到孩提時代對世界的印象。你剛才不是說許多哲學家都活在自己的世界裡,還說你對真實的世界比較有興趣嗎?」   「沒錯。」   「休姆可能也會說類似的話。不過我們還是繼續談他的理念吧。」   「請說。」   「休姆首先斷定人有兩種知覺,一種是印象,一種是觀念。『印象』指的是對於外界實在的直接感受,『觀念』指的是對印象的回憶。」   「能不能舉個例子呢?」   「如果你被熱爐子燙到,你會馬上得到一個『印象』。事後你會回想自己被燙到這件事,這就是休姆所謂的『觀念』。兩者的不同在於『印象』比事後的回憶要更強烈,也更生動。你可以說感受是原創的,而『觀念』(或省思)則只不過是模仿物而已。『印象』是在我們的心靈中形成『觀念』的直接原因。」   「到目前為止,我還可以理解。」   「休姆進一步強調印象與觀念可能是單一的,也可能是複合的。你還記得我們談到洛克時曾經以蘋果為例子嗎?對於蘋果的直接經驗就是一種複合印象。」   「對不起,打斷你的話。這種東西重要嗎?」   「你怎麼會問這種問題呢?就算哲學家們在建構一個理論的過程中偶爾會討論一些似乎不是問題的問題,但你也絕對不可以放棄。笛卡爾曾說,一個思考模式必須從最基礎處開始建立,我想休姆應該會同意這個說法。」   「好吧,好吧。」   「休姆的意思是:我們有時會將物質世界中原本並不共存的概念放在一起。剛才我們已經舉過天使這個例子。以前我們也曾提到『鱷象』這個例子,另外還有一個例子是『飛馬』。看過這些例子後,我們不得不承認我們的心靈很擅長剪貼拼湊的工作。因為,這些概念中的每一個元素都曾經由我們的感官體驗過,並以真正『印象』的形式進入心靈這個劇場。事實上沒有一件事物是由我們的心靈創造的。我們的心靈只是把不同的事物放在一起,創造一個虛假的『觀念』罷了。」   「是的,我明白了。這的確是很重要的。」   「明白了就好。休姆希望審查每一個觀念,看看它們是不是以不符合現實的方式複合而成的。他會問:這個觀念是從哪一個印象而來的?遇到一個複合觀念時,他要先找出這個觀念是由哪些『單一概念』共同組成的,這樣他才能夠加以批判、分析,並進而釐清我們的觀念。」   「你可以舉一兩個例子嗎?」   「在休姆的時代,許多人對『天堂』或『新耶路撒冷』有各種生動鮮明的想像。如果你還記得的話,笛卡爾曾說:假使我們對某些事物有『清楚分明』的概念,則這些事物就可能確實存在。」「我說過,我的記性不差。」   「在經過分析後,我們可以發現我們對『天堂』的概念事實上是由許多元素複合而成的,例如『珍珠門』、『黃金街』和無數個『天使,等。不過到這個階段,我們仍然還沒有把每一件事物都分解為單一的元素,因為珍珠門、黃金街與天使本身都是複合的概念。只有在我們了解到我們對於天堂的概念實際上是由『珍珠』、『門』、『街道』、『黃金』、『穿白袍的人』與『翅膀』等單一概念所組成後,我們才能自問是否真的有過這些『單一印象』。」   「我們確實有過,只是後來又把這些『單一印象』拼湊成一幅想像的圖像。」   「對,正是這樣。我們在拼湊這類想像圖畫時除了不用剪刀、漿糊之外,什麼都用了。休姆強調,組成一幅想像圖畫的各個元素必然曾經在某一時刻以『單一印象』的形式進入我們的心靈。否則一個從未見過黃金的人又怎能想像出黃金街道的模樣?」   「很聰明,但他怎麼解釋笛卡爾對於上帝有很清晰判明的觀念這個現象呢?」   「休姆的解釋是:假設我們想像上帝是一個無限『智慧、聰明、善良的事物』,那麼『上帝』這個觀念就是由某個無限智慧、某個無限聰明與某個無限善良的事物共同組成的一個『複合觀念』。如果我們不知道何謂智慧、何謂聰明、何謂良善的話,我們絕不可能形成這樣一個對上帝的觀念。當然,也有些人認為上帝是一個『嚴厲但公正的父親』,但這個觀念同樣是由『嚴厲』、『正義』與『父親』等元素所組成。休姆之後的許多宗教批評人士都指出,人類之所以對上帝有這些觀念,可能和我們孩提時代對父親的感覺有關。他們認為我們對於父親的觀念導致我們對於『天父』的概念。」   「也許是吧。但我從不認為上帝一定是個男人。有時我媽會叫上帝『天母』(Godiva)以求公平。」   「無論如何,只要是無法回溯到特定感官認知經驗的思想與觀念,休姆便不接受。他說他要『推翻那些長久以來主導哲學思想,使得哲學蒙羞的無稽之談』。在日常生活中,我們也常使用一些複合觀念,而不去思考這些觀念是否站得住腳。以『我』(或自我)這個問題為例。這是笛卡爾哲學的基礎,是他全部的哲學賴以建立的一個清晰判明的知覺。」   「我希望休姆不要否認『我』就是我,否則就真的是太胡扯了。」   「蘇菲,我希望這門課能教你不要妄下定論。」   「對不起。你繼續說吧。」   「不,我要你用休姆的方法來分析你所認知的你的『自我』。」   「那我必須先了解自我是一個單一概念,還是複合概念?」   「你認為呢?」   「我必須承認我覺得自己挺複雜的。比方說,我很容易發脾氣,也滿優柔寡斷的。有時候我會對一個人又愛又恨。」   「那麼,這個『自我概念』就是一個『複合觀念』。」   「好吧。那我現在得想一想我是否曾經對於這個自我有過這樣的『複合印象』。我想大概有吧。事實上,我一直都有。」   「你會因此而擔心嗎?」   「我是很善變的。今天的我已經不是四歲時的我。我的脾氣和我對自己的看法可能會在一分鐘內改變,我可能會突然覺得自己使『變了一個人』。」   不可知論者「所以說,以為自己有一個不變的自我事實上是一種不實的認知。你對自我的認知實際上是一長串你同時體驗過的單一印象造成的結果。正如休姆說的,這個自我『只不過是一束不同的知覺以無法想像的速度接連而來,不斷改變並移動』的過程。他說,心靈是『一個劇場。在這個劇場里,不同的感官認知在各種位置和情況下輪流出現、經過、再現、消退及融合』。休姆指出,我們心中有的只是這些來來去去的知覺與感覺,並沒有一定的『自我同一性』(per-sonalidentity)。這就好比我們看電影一樣。由於銀幕上的影像移動得如此之快,以至於我們無法看出這部電影事實上是由許多不相連的單一圖像所『組成』的。而實際上,一部影片只是許多片刻的集合而已。」   「我投降了。」   「你是說你不再認為人有一個不變的自我了嗎?」   「我想是吧。」   「你看,不久前你的想法還正好相反呢!我應該再提到一點:休姆的這些理論在兩千五百年前世界的另外一端已經有人提出了。」   「誰?」   「佛陀。不可思議的是,他們兩人的想法極為相似。佛陀認為人生就是一連串心靈與肉身的變化,使人處於一種不斷改變的狀態:嬰兒與成人不同,今日的我已非昨日的我。佛陀說,沒有什麼東西是『屬於我』的,也沒有什麼東西是我。因此,並沒有『我』或不變的自我。」   「確實很像休姆的論調。」   「許多理性主義者因為認定人有一個不變的自我,所以也理所當然地認為人有一個不朽的靈魂。」   「難道這也是一個不實的認知嗎?」   「據休姆和佛陀的看法,這的確是一個不實的認知。你知道佛陀在圓寂前對弟子說什麼嗎?」   「我怎麼會知道?」   「『世間複合之物必然衰朽,應勤勉修持以求己身之解脫。』這很像是休姆或德漠克里特斯會說的話。無論如何,休姆認為人類沒有必要去證明靈魂不朽或上帝確實存在。這並不是因為他認為人沒有不朽的靈魂或上帝不存在,而是因為他認為要用人類的理性來證明宗教信仰是不可能的。休姆不是一個基督徒,但也不是一個無神論者,他是我們所謂的『不可知論者』。」   「什麼意思?」   「就是指一個懷疑上帝是否存在的人。休姆臨終時,有一個朋友問他是否相信人死後還有生命。據說他的回答是:『一塊煤炭放在火上也可能不會燃燒。」』「我懂了。」   「休姆的心靈沒有任何成見。這個回答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   他只接受他用感官所認知的事物。他認為除此之外,一切事情都有待證實。他並不排斥基督教或奇蹟,但他認為兩者都屬於信仰的范躊,與知識或理性無關。我們可以說在休姆哲學的影響下,信仰與知識的關係終於被切斷了。」   「你說他並不否認奇蹟可能會發生?」   「但這也並不表示他相信奇蹟。事實上正好相反。休姆指出,這些被現代人稱為『超自然現象』的奇蹟似乎很少發生,因為我們所聽過的奇蹟統統發生在一些遙遠的地方或古老的年代。實際上,休姆之所以不相信奇蹟,只是因為他從未體驗過任何奇蹟。但他也從來沒有體驗過奇蹟一定不會發生。」   「請你說得明白一些。」「根據休姆的看法,奇蹟是違反自然法則的。但是我們不能宣÷稱自己已經體驗過自然法則,因為這是沒有意義的。我們放掉一塊石頭時,會體驗到石頭掉在地上的事實。但如果石頭不掉在地上,那也是我們的體驗之一。」   「要是我的話,我就會說這是一個奇蹟,或是超自然現象。」   「這麼說你相信有兩種自然——一種是『自然的』自然,一種是『超自然』的自然。那你不是又回到理性主義的空談了嗎?」   「也許吧。但我還是認為我每次把石頭放掉時,它一定會掉到地上。」   「為什麼?」   「這還用問嗎?」   「不是這樣,蘇菲。哲學家問問題是絕對沒有錯的。從這個問題出發,我們也許會談到休姆哲學的要點。請你告訴我你為什麼會這麼肯定石頭每次都會掉下來?」   「我看過太多次了,所以我才百分之百肯定。」   「休姆會說你只是有許多次石頭掉在地上的經驗而已,但你從來沒有體驗過它一定會掉。通常我們會說石頭之所以掉到地上是受到重力定律的影響,但我們從未體驗到這種定律。我們只是有過東西掉下來的經驗而已。」   「那不是一樣嗎?」   「不完全一樣。你說你相信石頭會掉在地上的原因是你見過它發生很多次,這正是休姆的重點所在。事情發生一次又一次之後,你會變得非常習慣,以至於每次你放開石頭時,總會期待發生同樣的事,所以才會形成我們所謂的『自然界不變的法則』。」   「那麼他的意思是說石頭可能不會掉下來嗎?」   「他也許和你一樣相信石頭每次都會掉下來,但他指出他還沒有體驗到這種現象發生的原因。」   「你看,我們又遠離嬰兒和花朵了。」   「不,事實上正好相反。你大可以拿孩童來證明休姆的理論。如果石頭浮在空中一兩個小時,你想誰會比較驚訝?是你還是一個一歲大的嬰兒?」   「我想是我。」   「為什麼呢?蘇菲。」   「因為我比那孩子更明白這種現象是超自然的。」   「為什麼那個孩子不認為這是一種超自然的現象呢?」   「因為他還沒有了解大自然的規律。」   「還是因為他還沒有習慣大自然?」   「我明白你的意思了。休姆希望人們能夠讓自己的知覺更敏銳。」   「所以現在我要你做個練習;假設你和一個小孩子一起去看一場魔術表演,看到魔術師讓一些東西浮在空中。你想,你們兩個當中哪一個會看得比較津津有味?」   「我想是我。」   「為什麼呢?」   「因為我知道這種現象是多麼不可能。」   「所以說,在那個孩子還不了解自然法則之前,他看到違反自然法則的現象時,就不會覺得很有意思啰?」   「應該是吧。」   習慣性期待「這也是休姆的經驗哲學的要點。他可能會說,那孩子還沒有成為『習慣性期待』的奴隸。在你們兩個當中,他是比較沒有成見的一個。我想,小孩子應該比較可能成為好哲學家,因為他們完全沒有任何先人為主的觀念。而這正是哲學家最與眾不同的地方。小孩子眼中所見到的乃是世界的原貌,他不會再添加任何的東西。。   「每一次我察覺到人家有偏見的時候,感覺都很不好。」   「休姆談到習慣對人的影響時,強調所謂的『因果法則』,也就是說每一件事的發生必有其原因。他舉兩個撞球檯上的球做為例子。如果你將一個黑球推向一個靜止的白球,白球會怎樣?」   「如果黑球碰到白球,白球就會開始滾動。」   「嗯,那麼白球為什麼會這樣呢?」   「因為它被黑球碰到了呀。」   「所以我們通常說黑球的撞擊是白球開始滾動的原因。可是不要忘了,我們只能討論我們自己實際經驗到的。」   「我已經有很多這種經驗了呀。喬安家的地下室就有一座撞球檯。」   「如果是休姆的話,他會說你所經驗到的唯一事件是白球開始滾過檯面。你並沒有經驗到它滾動的實際原因。你只經驗到一件事情發生之後,另外一件事情跟著發生,但你並沒有經驗到第一件事是第二件事的原因。」   「這不是有點吹毛求疵嗎?」   「不,這是很重要的。休姆強調的是,『一件事情發生後另外一件事情也會發生』的想法,只是我們心中的一種期待,並不是事物的本質,而期待心理乃是與習慣有關。讓我們再回到小孩子的心態吧。一個小孩子就算看到一個球碰到另外一個,而兩個球都靜止不動時,也不會目瞪口呆。所謂『自然法則』或『因果律』,實際上只是我們所期待的現象,並非『理當如此』。自然法則沒有所謂合理或不合理,它們只是存在罷了。白球被黑球碰到後會移動的現象只是我們的期待,並不是天生就會這樣。我們出生時對這世界的面貌和世間種種現象並沒有什麼期待。這世界就是這個樣子,我們需要慢慢去了解它。」   「我開始覺得我們又把話題扯遠了。」   「不。因為我們的期待往往使我們妄下定論。休姆並不否認世間有不變的『自然法則』。但他認為,由於我們無法體驗自然法則本身,因此很容易做出錯誤的結論。」   「比如說……?」   「比如說,因為自己看到的馬都是黑馬,就以為世間的馬都是黑色的。其實不是這樣。」   「當然不是。」   「我這一輩子只見過黑色的烏鴉,但這並不表示世間沒有白色的烏鴉。無論哲學家也好,科學家也好,都不能否認世間可能有白色的烏鴉。這是很重要的。我們幾乎可以說科學的主要任務就是找尋『白色的烏鴉』。」   「嗯,我懂了。」   「談到因果問題時,可能很多人會以為閃電是造成打雷的原因,因為每次閃電之後就會打雷,這個例子和黑白球的例子並沒有什麼不同。可是,打雷真的是閃電造成的嗎?」   「不是。事實上兩者是同時發生的。」   「打雷和閃電都是由於放電作用所致,所以事實上是另外一種因素造成了這兩個現象。」   「對。」   「二十世紀的實驗主義哲學家羅素(BertrandRussell)舉了另外一個比較可怕的例子。他說,有一隻雞發現每天農婦來到雞舍時,它就有東西可吃。久而久之,它就認定農婦的到來與飼料被放在缽子里這兩件事之間必然有某種關聯。」   「後來是不是有一天這隻雞發現農婦沒有喂它?」   「不是,有一天農婦跑來把這隻雞的脖子扭斷了。」   「真噁心。」   「所以,我們可以知道:一件事情跟著另外一件事情發生,並不一定表示兩者之間必有關聯。哲學的目的之一就是教人們不要妄下定論。因為,妄下定論可能會導致許多迷信。」   「怎麼會呢?」   「假設有一天你看到一隻黑貓過街,後來你就摔了一交,跌斷了手。這並不表示這兩件事有任何關聯。在做科學研究時,我們尤其要避免妄下結論。舉個例子,有很多人吃了某一種葯之後,病就好了,但這並不表示他們是被那種葯治好的。這也是為什麼科學家們在做實驗時,總是會將一些病人組成一個所謂的『控制組』。這些病人以為他們跟另外一組病人服用同樣的葯,但實際上他們吃的只是麵粉和水。如果這些病人也好了,那就表示他們的病之所以痊癒另有原因,也可能是因為他們相信那種葯有效,於是在心理作用之下,他們的病就好了。」   「我想我開始了解經驗主義的意義了。」   「在倫理學方面,休姆也反對理性主義者的想法。理性主義者一向認為人的理性天生就能辨別是非對錯。從蘇格拉底到洛克,許多哲學家都主張有所謂的『自然權利』。但休姆則認為,我們的言語和行為並不是由理性決定的。」   「那麼是由什麼決定的呢?」   「由我們的感情來決定。譬如說,當你決定要幫助某個需要幫助的人時,那是出自你的感情,而不是出自你的理智。」   「如果我不願意幫忙呢?」   「那也是由於你的感情。就算你不想幫助一個需要幫助的人,這也沒有什麼合理或不合理可言,只是不怎麼仁慈罷了。」   「可是這種事一定有個限度呀。譬如說,每一個人都知道殺人是不對的。」   「根據休姆的看法,每一個人都能感受別人的悲喜苦樂,所以我們都有同情心。但這和理智沒有什麼關係。」   「這點我不太同意。」   「有時候,除掉一個人並不一定是不智的,甚至可能是個好辦法,如果你想達成某個目的的話。」   「嘿,慢著!我反對。」   「那麼請你告訴我,為什麼你認為我們不應該把一個使我們頭痛的人殺掉。」   「那個人也想活下去呀j因此你不應該殺他。」   「這個理由是根據邏輯嗎?」   「我不知道。」   「你從一句描述性語句『那個人也想活』而得出你的結論『因此你不應該殺他』。後者是我們所謂的『規範性語句』。從理性的觀點來看,這是說不通的。否則我們豈不是也可以說『有很多人逃漏稅,因此我也應該逃漏稅』。休姆指出,我們絕不能從『是不是』的語句,得出『該不該』的結論。不過,這種現象非常普遍,無論報紙的文章或政黨的演講都充滿了這樣的句子。你要不要我舉一些例子?」   「要。」   「愈來愈多人出門時想搭飛機,因此我們應該興建更多的機場。』你認為這樣的結論成立嗎?」   「不,這是說不通的。我們必須考慮環保問題,我想我們應該興建更多的鐵路才對。」   「也可能有人會說:『開發油田將會提高人民的生活水準達百分之十,因此我們應該儘快開發新的油田。」   「胡說八道。我們還是應該考慮我們的環境,何況挪威的生活水準已經夠高了。」   「有時有人會說:『這項法令已經由參議院通過了,因此所有民眾都應該加以遵守。』可是民眾常常並不認為他們應該遵守這類法案。」   「嗯,我明白。」   「所以我們已經肯定我們不能以理智做為行事的標準。因為,我們之所以做出負責任的舉動並不是因為我們的理智發達的結果,而是因為我們同情別人的處境。休姆說:『一個人可能寧願整個地球遭到毀滅也不願意自己的手指被割到。這與理智並沒有什麼衝突。』」   「這種說法真可怕。」   「如果你看看歷史,可能會覺得更可怕。你知道納粹分子殺害了幾百萬猶太人,你會說是這些人的理性有問題呢,還是他們的感情有問題?」   「他們的感情一定異於常人。」   「他們當中有許多都是頭腦非常清楚的人。要知道,最無情、最冷血的決定,有時是經過最冷靜的籌劃的。許多納粹黨人在戰後被定了罪,但理由並不是因為他們『沒有理性』,而是因為他們的罪行令人髮指。有時那些心智喪失的人倒可以免罪,因為我們說他們『無法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可是到目前為止還沒有人因為喪失感情而被免罪。」   「本來就不應該這樣。」   「我們還是不要談這麼可怕的例子吧。現在如果有幾百萬人因為洪水而無家可歸,我們究竟要不要伸以援手完全是憑感情而定。   如果我們是無情冷血、完全講求『理性』的人,我們也許會覺得在世界人口已經過剩的情況下,死掉個幾百萬人其實也沒什麼不好。」   「太過分了,怎麼可以這樣想呢?」   「請注意,現在生氣的並不是你的理智。」   「好吧,我懂你的意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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