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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分治亡楚 第九節 固楚亡楚皆分治 不亦悲哉

所屬書籍: 大秦帝國
  楚國的最後歲月,堪稱山東六國中最有型的一個。   即或是軍力最為強大的趙國,在護國之戰中也未能有一場足以令人稱道的勝仗。雖然,滅國之前的李牧軍曾兩敗秦軍,然敗非秦軍主力,且戰事規模較小,遠不能與楚國抗秦之戰同日而語。相比之下,楚國在最後歲月的兩次大戰實在是有聲有色。第一戰,楚軍以成功的防守反擊戰大敗秦主力大軍二十萬,追擊三日三夜不頓舍,攻破兩壁壘,殺七都尉,以最保守估計,秦軍戰死也當在七八萬上下(不包括傷殘)。此戰規模之大,超過了戰國中期六國合縱抗秦的最大勝仗——信陵君救趙之戰,更遠遠超過其餘幾次勝秦小戰,而當之無愧地成為戰國百餘年整個山東六國對秦作戰的最大勝仗。第二戰,秦以舉國兵力六十萬南進,楚軍以六十餘萬應戰,對峙年余兵敗,堪稱雖敗猶榮。敗而榮者,一則,楚國在奄奄一息之時尚能聚結與秦國對等的兵力,形成戰國之世唯一能與長平大戰相媲美的平原戰場大相持,其壯勇氣勢可謂戰國絕唱;二則,國君力主抗秦而城破不降,統帥殫精竭慮而兵敗自殺,從來分治自重的楚國世族沒有出現一個大奸賣國者,凡此等等,皆有最後的尊嚴。   假如排除了種種偶然,楚國能否避免滅亡的命運?   這是一個歷史哲學式的問題,也是一個破解歷史奧秘的門戶問題。雖然有違「歷史不能假定」的規律而頗顯臆想色彩,但卻能引導我們穿過瑣碎偶然漫天飄飛的迷霧,走進歷史的深處,審視歷史框架的筋骨與支柱。假如楚王負芻更為明銳,假如項燕的「退兵淮南,水陸並舉而長期抗秦」的方略能夠實施,假如項燕擁立昌平君成功,假如楚國的封邑軍戰力如同主力大軍,假如戰場沒有大霧,假如楚軍糧草充足兵器精良,假如楚軍不退兵移營而繼續原地相持,假如項燕選擇了一條更好的退兵路線而不奔蘄縣,甚或,假如秦軍統帥不是王翦……楚軍能戰勝么?楚國能保住么?   不能。   為什麼?   首先,已經發生過的客觀的歷史狀態,是我們無法以任何邏輯分析所能取代的。這一狀態就是,楚國在最後歲月的種種努力,都已經在亡國危境的脅迫下達到了最大限度——種種掣肘減至最小,聚合之力增至最大;而沒有努力的部分,則是楚國已經無法做到的部分。正是這種「已經無法做到」的部分,做出了「不能」兩個字的回答。   那麼,這種已經無法做到的部分究竟是什麼?   就國家生命狀態而言,這種已經無法做到的部分,無疑是國家聚合力不夠。以今日話語說,戰時的國家動員能力,楚國尚處於較低水平。儘管以楚國自身的歷史比較,此時的國家聚合力已經增至到最大。然則,以戰國之世所應該達到的最佳國家生命狀態而言,也就是橫向比較,楚國的聚合力尚遠遠不足。具體說,與敵手相比,楚國的聚合之力遠低於秦國:廟堂決策之效率、戰敗恢復之速度、徵發動員之規模、糧草輜重之通暢、國家府庫之厚薄、兵器裝備之精良、器用製作之高下、商旅周流之閉合、民氣戰心之高下……凡此等等,無一不低於秦國。也就是說,楚國的國家聚合能力遠遠低於戰國之世的發達狀態。所有這一切,面臨存亡之戰的楚國已經無法改變了,更無法做到秦國那樣的最佳狀態了。所以,結局是清楚的:秦國可以在主力大軍一次大敗之後,幾乎不用喘息地立即發動了更大規模的第二次戰爭,而楚國一旦戰敗,就再也爬不起來了。   楚國起源於江漢山川,數百年間蓬勃發展為橫跨江淮以至在戰國末世據有整個南中國的最大戰國。而且,這個南中國不是長江之南,甚至也不是淮水之南,而是大體接近黃河之南。如此煌煌廣袤之氣勢,雖秦國相形見絀。然則,就是如此一個擁有廣袤土地的最大王國,其國力軍力卻始終沒有達到過能夠穩定一個歷史時期的強大狀態。戰國之世,初期以魏國為超強,中期除秦國一直處於上升狀態之外,齊國、趙國、燕國都曾經穩定強大過一個歷史時期,甚至韓國,也曾經在韓昭侯申不害變法時期迅速崛起,以「勁韓」氣勢威脅中原。   也就是說,在整個戰國時期,唯獨楚國乏力不振。戰國楚最好的狀態,便是虛領了幾次合縱抗秦的「縱約長國」。戰國楚最差的狀態,則是連國君(楚懷王)都被秦國囚禁起來折騰死了。除了最後歲月的迴光返照,楚國在戰國時期從來沒有過一次撼動天下格局的大戰,譬如弱燕勃起那樣的下齊七十餘城的破國之戰。   所以如此,根源便在楚國始終無法聚合國力,從而形成改變天下格局的衝擊性力量。楚國的力量,只在兩種情勢下或大或小地有所爆發:一種是對包括吳越在內的南中國諸侯之戰,一種是向淮北擴張的蠶食摩擦之戰。這就是之所以楚國已經逼近到洛陽、新鄭以南,而中原戰國卻始終沒有一國認真與楚國開戰的根本所在。也就是說,在北方大戰國眼中,楚為大國,完全不許其北上擴張幾乎不可能;而要楚國聚力吞滅哪個大國,則楚國也萬難有此爆發,故此無須全力以赴對楚大戰。當然,另外一個重要原因是秦國威脅中原太甚,山東戰國寧可忍受楚國的有限蠶食。若非如此,則很難說楚國能否在戰國後期擴張到淮北。   一個廣袤大國長期乏力,必然有著久遠的歷史根源。   我們得大體回顧一番對楚國具有原生意義的歷史發端事件。   楚國的歷史,貫穿著一條艱難曲折的文明融合道路。   楚,在古文獻中又稱為「荊」、「荊楚」。考其原意,楚、荊皆為叢木之名。《說文》云:「楚,叢木,一名荊也,從林疋聲。」又云:「荊,楚木也,從屾刑聲。」李玉潔先生之《楚國史》以為:「疋,人足也。如此論,則楚乃林中之人……古時刑杖多以荊木為之,故荊字從刑。荊、楚,同物異名,後又合而為一。」《左傳·昭公十二年》載楚大夫子革云:「昔我先王熊繹,篳路藍縷,以處草莽,跋涉山林,以事天子。」以及其餘史料都說明,楚人確實是在荒僻的荊山叢林草莽中拓荒生存,歷經艱難而發展起來的一個部族。   依據種種史料評判,至少從殷商末期開始,楚部族與中原王朝已經發生了實質性的融合,楚部族已經成為受封於楚地的殷商小方國。據西漢劉向《別錄》載:商末之時,楚人族領鬻熊曾與商紂臣子辛甲一起叛商,逃奔周地,且臣服了周文王。《史記·楚世家》則記載:「鬻熊子事文王。」也就是說,鬻熊當時接受的封號是低等子爵,尚很難說是諸侯之一。直到周成王時,楚部族首領熊繹才正式被周王室冊封。就其實際而言,則是周王室承認了事實上已經自立發展起來的楚人部族。其冊封確認的三件大事是:國之封地,楚;城邑(都),丹陽;姓,羋氏。自此,楚人具備了西周諸侯封國的三大要件,相對正式化地成為了西周諸侯。但是,由於楚部族封國的爵號仍然是很低的子爵,故很難與中等以上諸侯相提並論。《史記·楚世家》云:「楚子熊繹與魯公伯禽……俱事成王。」   顯然,與魯國君主的公爵相比,楚國君主的子爵是太小了。   楚部族真正的飛躍,是周幽王鎬京事變後的熊通稱王。   當時,西周失國,平王東遷洛陽而東周伊始。這時,楚部族內部發生了一次兵變,族領蚡冒的弟弟熊通殺死了蚧冒的兒子,奪位自立為楚族君主。熊通極是強悍,全力整合楚地各部族,土地民眾有了很大擴展。在熊通即位的第三十五年,楚部族已經成為江漢山川的最大諸侯。於是,趁周王室東遷初定諸事尚在忙亂之機,熊通率軍北上,攻伐姬姓王族諸侯的隨國。隨國派出特使,指斥楚國征伐無罪之國。熊通全然不理睬,一戰便俘獲了隨國的少師(太師副手,此時當為隨軍主將)。隨國震恐,與楚議和。熊通只提出了一個條件:隨國必須上書周王,敦請周王提高楚族君主地位。熊通的口吻極具挑釁性:「我蠻夷也!今諸侯皆為叛相侵,或相殺。我有敞甲,欲以觀中國之政,請王室尊吾號!」也就是說,當今諸侯已經亂了,我楚有綽綽有餘的甲士,我也想試試中原國政的滋味,王室必須提高我的封號!隨國為免亡國,便代為上書周王,請尊(提高)楚之封號。其時,正是東周第二代王周桓王在位,周室尚有些許實力與尊嚴,聞此非禮僭越之請,立即斷然回絕了熊通的脅迫,不提高楚君封號。隨國將消息回報給熊通,熊通倍感屈辱,快快班師。謀劃兩年後,憤怒的熊通一言震驚天下:「王不加位,我自尊耳!」   於是,熊通一舉自立稱王,史稱楚武王。   熊通稱王,開始了春秋楚國邁向大國的歷史。   須得留意的是,楚國撇開東周王室於不顧而自行稱王,在春秋初期是震驚天下的大事。歷史地看,這一事件對楚國具有極為深遠的影響。其一,楚國自行稱王,意味著對當時中國禮法的極大破壞,由是開始了中原諸侯長期歧視楚國的歷史。其二,周王室斷然拒絕提高楚君封號,意味著對楚族自覺融入中原文明的拒絕,意味著無視楚族安定江漢的巨大功勛,激起了楚人部族的強烈逆反之心,由是大大淡化了楚國對中原文明的遵奉,大大減弱了自覺靠攏中原文明的仿效性,從而開始了自行其是的發展。這是一種國家發展心理,雖沒有清晰自覺的目標論述,其國家行為卻實實在在地表現了出來。   周桓王拒絕提高楚君封號後,《史記》記載的熊通的說法頗具意味:「吾先鬻熊,文王之師(將)也,蚤(早)終。成王舉我先公,乃以子男田令居楚,蠻夷皆率服,而王不加位,我自尊耳!」熊通說的是這樣三層意思。其一,歷代楚人對周室有功。從周文王起,楚君便是周之將軍,楚人是周之士兵,成王雖以子、男低爵封我楚地,然我族還是平定了江漢諸部,為天下立了大功。其二,楚人以效命天子的中原文明諸侯國自居,視其餘部族為蠻夷。其三,周王如此做法,傷楚人太甚!實際上,熊通已經將日後形成為楚國國家心態的根本因素,酣暢淋漓地宣示了出來。   楚人的這種心態,中原諸侯很早就有警覺。   《左傳·成公四年》載:魯成公到晉國朝聘,晉景公自大,不敬成公;魯成公大感羞辱,回國後謀劃結盟楚國而背叛晉國。大臣季文子勸阻,將晉國與楚國比較,說了一段頗具代表性的話:「不可。晉雖無道,未可叛也。(晉)國大、臣睦、而邇(近)於我,諸侯聽焉,未可以貳(叛)。史佚之《志》曰:『非我族類,其心必異。』楚雖大,非吾族也,其肯字(愛)我乎!」這裡的關鍵詞是:楚非吾族;非我族類,其心必異。《左傳·襄公八年》又載:鄭國遭受攻伐,楚國出兵援救。鄭國脫險之後,會商是否臣服楚國,大夫子展說的是:「楚雖救我,將安用之?親我無成,鄙我是欲,不可從也!」也就說,楚國雖然救了鄭國,但其用心不清楚,楚國不會親佑我,而是要鄙視壓制我,所以不能服從。   如此受楚之恩又如此顧忌猜疑,很難用一般理由解釋。   當時,與楚國同受中原文明歧視者,是秦國。然則,秦國對這種歧視,卻沒有楚國那般強烈的逆反之心,而是始終將這等歧視看作強者對弱者的歧視。故此,無論山東士人如何拒絕進入秦國,秦國都滿懷渴望地向天下求賢,孜孜不倦地改變著自己,強大著自己。當然,這兩種不同的歷史道路後面,還隱藏著一個重要因素:中原文明對秦國的歧視與對楚國的歧視有所不同。畢竟,秦為東周勤王靖難而受封的大諸侯,其赫赫功業天下皆知。中原諸侯所歧視者,多少帶有一種酸忌心態,故多為咒罵譏刺秦風習野蠻愚昧,少有「非我族類」之類的根本性警戒。是故,秦國的民歌能被孔子收進《詩經》,而有了《秦風》篇章;而楚國作為春秋大國,不可能沒有進入孔子視野的詩章,然《詩經》卻沒有《楚風》篇章。這種取捨,在素來將文獻整理看作為天下樹立正義標尺的儒家眼裡,是非常重大的禮樂史筆,其背後的理念根基不會是任何瑣碎緣由,只能是「非我族類」之類的根本鄙夷。   其後時代,由於中原文明對楚國的鄙視,也由於楚國對此等鄙視的逆反之心,兩者交相作用,使楚國走上了一條始終固守舊傳統而不願過分靠攏中原文明的道路。見諸於實踐,便是只求北上爭霸,而畏懼以中原變法強國為楷模革新楚國,始終奉行著雖然也有些許變化的傳統舊制。   楚國傳統體制的根本點,是大族分治。   楚國起於江漢,及至春秋中後期已經吞滅二十一國,整個春秋戰國兩個時代,楚共計滅國四十餘個,是滅國佔地最多的戰國。須得留意的是,整個西周時期與春秋初期,是楚國形成國家框架傳統的原生文明時期。這一時期,楚國的擴展方式與中原諸侯有很大的不同。正是這種不同,形成了楚國遠遠強於中原各國的分治傳統。   西周時期,中原諸侯的封地大小皆由王室冊封決定,不能自行擴展。所以在西周時期,中原諸侯不存在自決盈縮的問題。而楚國不同,由於地理偏遠江漢叢莽,加之又不是周室的原封諸侯,而是自生自滅一般性的承認式小諸侯,故此可以自行吞併相鄰部族,從而不斷擴大土地民眾。及至春秋,中原諸侯開始了相互吞滅。由於中原諸侯無論大小都是經天子冊封確認的邦國,政權意識強烈,故這種吞滅只能以刀兵征伐的戰爭方式進行。即或戰勝國有意保留被滅之國的君主族利益,也是以重新賜封的形式確認,被滅君族從此成為戰勝國君主的治下臣民,而不是以原有邦國為根基的盟約臣服。故此,不管中原諸侯吞滅多少個小國,被吞滅的君主部族都很難形成治權獨立的封邑部族。當然,中原大國賜封功臣的封地擁有何種相對程度的治權,也是君主可以決定的。也就是說,法令變更的阻力相對要小許多。   楚國不然。   如果說中原諸侯擴張只有一種方式,那麼楚國的擴張則至少有兩種方式。   由於擴張方式的不同,其後形成的權力框架與政治傳統也不同。   楚國擴張方式一,是迫使相鄰部族臣服的軟擴張。與當時楚國相鄰的部族,都是未曾「王化」的部族,也就是未受王權承認的自生自滅部族。化外之民,此之謂也。這種或居山地密林,或居大川水畔的漁獵部族,既沒有正式的政權形式,也沒有濃烈的權力意識,只要生計相對安穩,臣服於某種有威脅的權力還是堅持自治自立,並無非此即彼之強固要求。春秋時期,分布在江漢山川、江南嶺南以及吳越地帶的這種自在發展的部族尚有多多。某種意義上可以說,在楚國崛起之前,整個南中國的族群基本上全部處於自治自立自生自滅的狀態。其時,在這片由遼闊湖泊江河與雄峻連綿高山交織而成的廣袤地帶,只有楚國接受了中原王室的封爵,是具有相對發達政權形式的邦國。也就是說,這一地帶只有楚國有持續擴張的社會組織條件。然則,楚國若要如同中原諸侯那般以武力連續不斷地吞滅這些部族,也顯然力不能及。於是,基於前述歷史原因,便有了種種以盟約稱臣方式完成的軟擴張。這種軟擴張,就其實質而言,不妨看做一種整合,一種兼并,一種文明化入。是故,這種擴張必然帶有雙方相互妥協的一面。   這種妥協的最基本方面,在楚國而言,是允許臣服部族繼續在自己原有的土地上大體以原有方式自治自立地生存,可以擁有自己的封邑武裝,且楚國君主不能任意奪其封邑;在臣服部族而言,則接受楚國君主為自己的上層權力,接受其封賞懲罰與行動號令。於是,臣服部族變成了楚國的臣民,臣服部族原有的生存土地發生了名義上的變更,變成了國君賜予的封邑,臣服部族必須向楚國君主納貢(不是賦稅),且不能叛楚自立。楚國前期最大的權臣部族若敖氏(斗氏、成氏為其分支)、蔫氏、伍氏以及楚國中後期的項氏,都屬於這種軟擴張進來的老世族。基於利益平衡,也基於強化聯盟,這種軟擴張一旦成立,臣服部族的族領便可以依本族實力的大小,在楚國做大小不等的官吏,以至做到要害權臣者不在少數。   楚國擴張方式二,武力吞併。對於擁有良好生存土地而又拒絕臣服的部族,楚國便仿效中原諸侯,以武力吞滅之。對於被吞滅部族及其土地,楚國有完全的處置權。於是,必然的情勢是:這些部族人群被直接納入了君主部族直轄的族群,這些土地也變成了君主部族所佔有的土地。也就是說,被武力吞併的部族與土地,變成了由邦國直接治理的土地與人民。由於有軟擴張而來的封邑部族相對比,隨著時間的推移,楚人便將這種被武力吞併而喪失自治(改由王治)的部族漸漸視作了王族勢力,甚或直接看作王族分支。楚國後來的昭、屈、景三大族,以及庄氏部族、黃氏部族,之所以被諸多史家認定為楚國王族分支,原因在此。   這種部族享有王族名義,而又有自己部族的姓氏,後來,又有了楚王賜封的部族封邑,於是,他們成為不同於前一種幾乎完全自治的部族的新世族。之所以有這種情況發生,在於被武力吞併的部族族系實際上依然存在,且王室得依靠這種族系來統領人民,王室遂不得不將被征服的各大族族領分封在特定地域,依靠他們來形成遠遠大於完全自治部族勢力的王族直領勢力。   如上兩種情形,形成了楚國分治的根基。   所謂分治,其基本點是三方面:其一,經濟上分為王室直轄的土地與世族封邑土地,後者基本上不向邦國繳納賦稅,是為經濟分治;其二,世族封邑可以擁有自己的私兵武裝,春秋時期的楚國對外戰爭,史料多有「(城濮之戰)若敖氏之六卒」、「(吳楚柏舉之戰)令尹子常之卒」、「(吳楚離城之戰)子強、息桓、子捷、子駢、子盂……五人以其私卒先擊吳師」等等記載,皆為私卒,是為軍事分治;其三,政治權力依據族群實力之大小而分割,國政穩定地長期地由王族與大世族分割執掌,吸納外邦與社會人才的路徑基本被堵死。   分治的軸心,是國家權力的分割。   楚國在幾乎整個春秋時期,都處於王室與老自治部族分掌權力的情勢下。據李玉潔先生《楚國史》統計,從第一代楚王熊通(楚武王)開始,到六代之後的楚莊王,歷時近兩百年中,楚國的首席執政大臣令尹(相當於中原的丞相)有十一任,其中八任都是若敖氏族領擔任,分別是斗祁、子文、子玉(成得臣)、子上、成大心、成嘉(子孔)、斗般(子揚)、子越(斗椒);其餘三任,一是楚文王弟子元,一是申族人彭仲爽,一是蔫族族領蔫呂臣,也同樣都是老世族。在如此權力格局下,楚國的大司馬(軍權)、司徒(掌役徒)等重要權力也全部被世族分掌。   楚莊王時期,楚國王族與若敖氏部族的權力矛盾日漸尖銳。晉楚城濮之戰後,若敖氏因統帥楚軍戰敗而權力動搖,遂發動兵變,先行攻殺了政敵蔫賈,後又舉兵攻打楚莊王。楚莊王驟然難以抵禦,提出以三代楚王(文王、成王、穆王)的三位王孫為人質,與若敖氏議和。長期經營楚國上層權力的若敖氏族領斗椒公然拒絕了議和,與楚莊王刀兵相見。雖然,楚莊王最終平定了這場大叛亂,並將若敖氏除保留一支為象徵外全部分散滅之,然造成國家巨大災難的根源卻絲毫沒有改變。若敖氏覆滅之後,楚國直到春秋末期,歷九代國王十七任令尹,其中十二任令尹是王族公子,兩任是蔫氏部族(孫叔敖、孫叔敖子),一任是若敖氏余脈(子旗),一任是屈氏部族(屈建),一任是沈氏部族(葉公子高)。   楚國由大世族執政轉變為公子(王族)執政,雖然減緩了大族爭奪權力的殘酷程度,但卻沒有改變世族政治的根基。楚國在春秋時期多次發生老世族兵變,楚莊王的若敖氏之亂、楚靈王的三公子之亂、楚平王的白公勝之亂等等,每次都直接危及到楚王與王族,足見世族分治對楚國的嚴重傷害。   進入戰國之世,中原各大國的變法強國浪潮此起彼伏,幾乎都曾經有過至少一次的成功變法:魏文侯李悝變法、齊威王變法、韓昭侯申不害變法、秦孝公商鞅變法、趙武靈王變法、燕昭王樂毅變法。第一次變法之後繼續多次小變法,在中原大國也多有醞釀或發生,秦國最典型而已。唯獨楚國,只有過一次短暫的半途變法,其後的變法思潮只要一有跡象(如屈原的變法醞釀),則立即被合力扼殺。也就是說,楚國始終沒有過一次需要相對持續一個時期(一代或半代君主)的成功變法。因此,楚國的分治狀況一直沒有根本性變化。   楚國的半次變法,是吳起變法。   這次變法,從吳起入楚到吳起被殺,總共只有短短三年。楚悼王十八年(公元前384年)吳起入楚,楚悼王二十一年(公亓前382年)病逝,吳起於葬禮中被殺,楚國變法宣告終結。以實際情形說,除去初期謀劃與後期動亂,即或計入年頭年尾之類的虛算,其實際的變法實施至多一年余,真正地浮光掠影。就史料分析時間構成:吳起入楚第一年做宛守(宛郡郡守還是宛城守將,不能確定),第二年做令尹,第三年慘死。如此,所謂吳起變法,則實際上只能發生在第二年及第三年幾個月里。再就史料分析吳起實際活動:其一,任宛守期間可能打過一仗(吞併陳蔡);其二,任令尹之初謀劃變法,提出了一套變法方案;其二,為楚國打了三次大勝仗(救趙伐魏、吞併陳蔡、南並蠻越)。除此之外,未見重大活動,事實上也不可能再有重大活動。如此,一個簡單的邏輯問題便是:一個三年打了三大仗、還做了一年地方官的人,能有多少時間變法?因此,完全可以判定:吳起的變法方案根本沒有來得及全面實施,便被對變法極其警覺的老世族合力謀殺了。   吳起的變法方略究竟有些什麼,值得老世族們如此畏懼?   史料並未呈現吳起如商鞅變法那樣的變法謀劃,而只是分散記載了一些變法作為,大體歸類如下。其一,均爵平祿。其時,楚國世族除封邑之外尚把持高爵厚祿,平民子弟雖有戰功也不能得到爵位,非世族將軍即或大功也不能低爵薄祿。所以,均爵平祿是實際激發將士戰心的有力制度,應該說,這是後來商鞅變法的軍功爵制的先河。其二,廢公族無能之官,養戰鬥之士。其三,封土殖民:將世族人口遷徙到荒僻地區開發拓荒,以楚國之不足(民眾),益楚國之有餘(土地)。《史記·蔡澤列傳》云:「……吳起為楚悼王立法,卑減大臣之威重,罷無能,廢無用,損不急之官,塞私門之請,一楚國之俗,禁遊客之民,精耕戰之士,禁朋黨以利百姓,定楚國之政,兵震天下,威服諸侯。功已成矣,而卒枝解。」所列種種,除了戰事,事實上還都只是尚未實施的方案。即或如此,楚國的老世族們已經深刻警覺了,立即行動了。   吳起變法的失敗,意味著根深蒂固的貴族分治具有極其強大的惰性。   楚悼王之後的戰國時代,古老而強大的若敖氏式的自治老世族,已經從楚國漸漸淡出。代之而起的,是有王族分支名義的昭、屈、景、庄、黃、項等非完全自治的老世族。客觀地說,後者的權力比前者已經小了許多,譬如私家武裝大大縮小,封邑也要向國府繳納一定的賦稅,對領政權力也不再有長期的一族壟斷等等。但是,在戰國時代,這依舊是最為保守的國家體制。相對於實力大爭所要求的國家高度聚合能力,楚國依然是最弱的。   楚國之所以能在最後歲月稍有聚合,其根本原因在兩處:一則是幅員遼闊人口眾多,二則是實力尚在的老世族在絕境之下不得不合力抗秦。統率楚軍的項氏父子,本身便是老世族,則是最好的說明。然則,一戰大勝,老世族相互掣肘的惡習複發,聚合出現了巨大的裂縫,滅亡遂也不可避免。   包舉江淮嶺南而成最大之國,雖世族分領鬆散組合,畢竟成就楚國也。   疲軟乏力而始終不振,世族分領之痼疾也。   搖搖欲墜而能最後一搏,世族絕境之聚合也。   戰勝而不能持久聚合,世族分治之無可救藥也。   興也分治,亡之分治,不亦悲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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