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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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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說明】「書」是司馬遷創行的史體之一。《索隱》說:「書者,五經六籍總名也」;《正義》說:「五經六籍,咸謂之書」。其實司馬遷《史記》中的八書之書,與五經六籍之書完全不同。後者是名詞;前者是動詞,為書寫之書,是記錄的意思。班氏《漢書》改稱為志,志、誌,古代通用,也是記錄的意思。本來十二本紀、十表、八書、三十世家、七十列傳都是記錄,惟因內容和形式有所不同,故以不同名目區別之:史以帝王為中心,名為本紀;人物為傳紀,名列傳;諸侯以世襲,名世家;大事系以年月,列成表格,名之為表;余無所屬,便徑以書名之。   書體的由來,多數人承認是司馬遷獨創,同時又以為,雖曰獨創,必有所本。於是有人以為仿自《禮經》(如劉知幾《史通·書志篇》),有人以為原於《爾雅》(如鄭樵《通志序》),或以為昉自《呂覽》、《淮南子》諸子書(如章學誠《文史通義·亳州志掌故例義》)等。今人程金造撰《史記管窺》另標新說,以為是由《尚書》擴充而成。理由之一是「左史紀言,右史紀事」,事為《春秋》,言為《尚書》,史家只此二事。太史公撰史事紹發《春秋》,八書自當是仿於《尚書》了。之二是《尚書》與八書都名為書,內容又有相彷彿處,如《禹貢》之於《河渠書》,《堯典》之於《天官書》等。其實都是敷會。《尚書》是上古檔案,非獨紀言;八書之中,如《封禪》、《河渠》等篇亦非紀言,可見與紀言、紀事無關。至於說《堯典》與《天官書》形似,《禹貢》與《河渠書》形似,更是郢書燕說、魯魚亥豕之談了。史以紀事,事關人物及其言論、行動者,司馬遷分別以本紀、列傳、表、世家貫穿之,此外不能及者,按類分篇,以書名之。若從按類分篇看,與諸子書頗相似,但內容絕不能侔;若從內容與《禮經》、《尚書》、《爾雅》有相似處看,其輕重,繁簡、體例又絕不相同。   因而,只能說史之有書體,創自司馬遷,僅此而已。與之形似者雖多,都不能說是八書的原形。   八書的內容清人趙翼說是「以紀朝章國典」,這是歷代定論。仔細推敲,似不盡然。八書中的禮、樂、律、天官四篇主要內容都不是紀朝章國典。有人說,前三篇系後人所補,非太史公原著,不足憑據。亦有可疑,以《禮書》論,皆知是後人以《荀子》文補之,兩相對照便知,《史記》多有增刪改易處,大多雖僅一字二字,必中肯棨,若非太史公所為,世間更那有如此手筆?《曆書》一篇,太史公是太初改歷的主持人之一,所載又偏偏缺少太初曆法(書中的《歷術甲子篇》後人以為系褚先生所補),實在令人不解。由此似可認為八書中的禮、樂、律、天官四篇是學術專論,系司馬遷雜取時論而為之。其餘四篇旨在指責漢代,特別是漢武帝時代的政事,如《封禪書》專論武帝之淫祀;《河渠書》譏武帝屢信淺陋之言,工程勞而無功;《平準書》責武帝無故興兵開邊,財用不給,於是刻民侵商,致國困民貧。惟武帝太初改歷為一代盛事,《曆書》於太初曆法又缺而不書。當時便以《史記》為謗書,大約主要由於這些緣故。自《漢書》改書體為志,專記朝章國典,雖是受《史記》啟發,卻不是司馬遷創立書體的本意。   八書之一是《禮書》。專門探討有關禮的若干理論。禮,就是維繫世間萬物等級、秩序的規定或制度。司馬遷列為八書之首,反映了他對社會等級、秩序重要性的認識。本篇以「禮由人起」為界,分為二部分,以前為序錄,簡述禮的特徵、功能和沿革。以下是詳說,是刪截《荀子》「禮論」、「議兵」二篇文字而成。又可分為七個層次:序論二,詳說五。前二個自然段為第一層,論「沿人情而制禮」。「沿人情」的意思包括「順人情」、「節人慾」二個方面。第三、四、五自然段為第二層,述禮制沿革。第六、七、八自然段載自「禮論」,是第三層,內容是第一層的深化,惟把「順人情」概括為「養」人情,「節人慾」概括為「禮之辨」。進而指出後者是儒、墨兩家理論的分界線,即認為墨家主張「一之於情性」,儒者則主張人慾按等級加以節制。第四層包括九、十兩個自然段,是「議兵」篇中文字,內容是以實例證明禮的重要性。以下至篇末均出自「禮論」,其中第十一、十二、十三自然段為第五層,論禮的另一特徵是「貴本親用」。先述「禮有三本」:天地、先祖和君師。次以實例說明辨尊卑大小是「貴本」的具體表現。末述「貴本親用」是禮的最高形式。第十四自然段為第六層,是以上內容的綜述。余為第七層,是太史公評語(也是載取「禮論」中文字而成),重申了禮的重要性,提出「禮為人道之極」、禮貴適中的觀點。   對此篇出處有三說:一如《索隱》、《正義》,認為「是褚先生取荀卿禮論兼為之」;二如日·瀧川資言《史記會注考證》卷二十三所說,自「禮由人起」(第六自然段)以下為後人妄增,但未必便是褚少孫;三如清·郭嵩濤《史記札記》卷三所說:第一部分為「太史公草創之文」,不是定本;第二部分取荀子書以足之,「史公於此,有深意焉」。意思是「禮書」出自太史公,但非完書。今觀《史記·龜策列傳》,「正義」說:「史記至元成間十篇有錄無書,而褚少孫補《景》、《武紀》、《將相年表》、《禮書》、《樂書》、《律書》、《三王世家》、《蒯成侯》、《日者》、《龜冊列傳》。《日者》、《龜冊》言詞最卑陋,非太史公之本意也」。其中說「元成間十篇己有錄無書,不知所本。」至於是否褚先生所補,則大有斟酌餘地。其中以有「褚先生曰」字樣,可確認為褚先生補書者只有《三王世家》、《日者》、《龜冊》三篇。此外《禮》、《樂》二書系取他書文字而成者,《律》書各段文字不相連屬,這三篇僅略有補綴痕迹,實難斷言是褚先生手筆。蓋緣史無足征,則取他書以成之,是古人著書通例,不獨《史記》為然。像《漢書》整篇抄錄《史記》,醫書《靈》、《素》多有同文,農書更是互相傳抄。《史記》「禮書」皆知錄自《荀子》「禮論」,但又與《大戴禮》「禮三本」篇雷同,可見《荀子》、《大戴禮》亦相抄錄,實不足由此撼作者。另《太史公自序》說:「維三代之禮,所損益各殊務,然要以近性情,通王道,故禮因人質為之節文,略協古今之變。作《禮書》第一」。由前述段略大義,《禮書》雖錄自《荀子》,通篇內容既不悖太史公初衷,且由略到詳,層次分明,自成一嚴密整體,抄錄時已經過匠心斧斫,故謂系太史公自補亦未嘗不可。    【譯文】   太史公說:「禮的品格、功能,實在博大眾多而又盛美啊!它主宰萬物、驅策群品,豈是人力所能做到的?我曾到大行禮官那裡,研究夏、商、周三代禮制的演變,才知道,按照人情制定禮,依據人性制定儀,是由來已久的事了。   做人的道理,千條萬條,無不貫穿一條基本準則,就是誘導人們,使知仁義,並以刑罰相約束。所以,德厚之人,地位尊顯貴重;俸祿多的享受榮耀恩寵,以此來統一天下人的意識,整齊人心。人的身體乘車馬感到舒適,就以金飾車,又雕鏤車衡,鑲金錯銀,加上繁瑣的裝飾;眼睛愛看五彩美色,就設計了黼黻文章等花紋,使外表形態更美好;人耳樂聞鐘磬等動聽的聲音,就調諧各種樂器以激蕩人心;人口喜歡吃美味食物,就烹調出嘉肴異饌,或酸或咸,各盡其美;人情喜愛珍貴善美的物事,就以美玉製成圭璧,又加琢磨,以順人意。這樣下去,如何得了?於是,又製造了大路越席、皮弁布裳、朱弦洞越、大羹玄酒等,防止過分奢侈,挽救衰敗。所以,上至君臣等朝廷中的尊卑貴賤秩序,下到黎民百姓衣食住行、婚喪嫁娶的等級,事事皆有適宜之度,物物文飾皆有節制。孔子說:「禘祭自灌以後,次序顛倒,我不願再看了。」   周朝衰落後,禮制廢棄,樂制破壞,大小不按等級,以至管仲家中娶三姓婦女為妻。世上遵法律、守正道的人受侮辱,奢侈逾制的人名顯身榮。   上自子夏這樣的孔門高弟,猶且說:「出門見到紛紜華麗盛美的事物而歡喜,回來聽到夫子的學說而歡喜,二者常在心中鬥爭,不能決定取捨」。更何況中材以下的人,長期處在失於教導的習俗、環境中了?孔子論衛國政治說:「必先正其名分。」但在衛國終於無法做到。孔子死後,受業門人沉淪星散,有的到了齊、楚,有的遁入河北、海內。豈不令人痛惜!   至秦統一天下,全部收羅六國禮儀制度,擇其善者而用之,雖與先聖先賢的制度不合,卻也尊君抑臣,使朝廷威儀,莊嚴肅穆,與古代相同。到漢高祖光復四海,擁有天下,儒者叔孫通增損秦制,制定了漢代制度。主體卻是沿襲秦制,上自天子稱號,下至僚佐和宮殿、官名,都很少變更。孝文帝即位後,政府有關部門建議,要重定禮儀制度,那時孝文帝喜愛道家學說,以為繁瑣的禮節只能粉飾外表,無益於天下治亂,沒有採納。孝景帝時期,御史大夫晁錯明於世務,深通刑名之學,屢屢建議說:「諸侯是天子的屏藩、輔佐,與臣子相同,古往今來都是如此。如今卻是諸侯大國專治其境,與朝廷政令不同,諸事又不向京城稟報,此事斷然不可持續下去,流毒後世。」孝景帝採納他的計策,削弱諸侯,導致了六國叛亂,首以誅晁錯為名,天子不得己,殺晁錯以解時局的危難。此事詳載於《袁盎列傳》中。自此以後,為官者但務結交諸侯、安享俸祿而已,無人敢再復倡此議。   今上(漢武帝)即位後,招納羅致通儒學的人才,命他們共同制定禮儀制度,搞了十餘年,不能成功。有人說:古時天下太平,萬民和樂歡喜,感應上天,降下各種祥瑞徵兆,才能夠採擇風俗,制定製度。如今不具備這些條件。皇帝向御史下詔書道:「歷朝受天命而為王,雖然各有其興盛的原因,卻是殊途而同歸,即因民心而起,隨民俗確定製度。如今議者都厚古而薄今,百姓還有何指望?漢朝也是一家帝王,典法制度不能流傳,如何對後世子孫解釋?治化隆盛的對後世影響也自博大閎深,治化淺的影響就偏窄狹小,怎可不自勉勵!」於是,以「太初」為元年改定曆法,變易服色,封祭泰山,制定宗廟、百官禮儀,作為不變的制度,流傳後世。   禮是由人產生的,人生而有慾望,慾望達不到則不能沒有怨憤,憤而不止就要爭鬥,爭鬥就生禍亂。古代帝王厭惡禍亂,才制定禮儀來滋養人的慾望,滿足人的需求,使慾望不致因物不足而受抑制,物也不致因慾望太大而枯竭,物、欲二者相得而長,這樣禮就產生了。所以,禮就是養的意思。稻梁等五味是養人之口的;椒、蘭、芬芳的芷草,是養人之鼻的;鍾、鼓及各種管弦樂器的音聲是養人之耳的;雕刻花紋是養人眼目的;寬敞的房屋以及床簀幾席,是養人身體的。所以說禮就是養的意思。   君子慾望既得到滋養而滿足,又願受到「辨」的限制。所謂辨,就是辨別貴賤使有等級,長少使有差別,貧富輕重都能得到相稱的待遇。因此,天子以大路越席保養身體;身旁放著香草,用來養鼻;前面的車衡經過嵌錯裝飾,用來養目;車動時,鸞鈴叮,節奏緩和如《武》、《象》二舞的樂曲,急驟如《韶》、《濩》舞曲,是用來養耳的;龍旗下,九旒低垂,是用來養信用的。戰陣上,以兕牛皮為席,車上手握處,雕成虎文,用鮫魚皮蒙馬腹,雕龍文飾車軛,是用來養威的。駕馭大路的馬,之所以必須調教順馴,才能乘坐,是為了養安。誰能知道,士人出生入死,邀立名節,正是為了養護他們的生命?誰能知道,輕財好施,揮金如土,是為了養護錢財?誰知謙恭辭讓、循循多禮,是為了養護平安?誰知道知書達禮,溫文儒雅,是可以安養性情的?   人若一意苟且求生,如此必死;一意苟且圖利,如此必受害;安於懈怠、懶惰的必危,固執情性的必亡。因此,聖人一概處之以禮義,就能獲生避死、近利遠害、居安離危,事事得兩全其美了。反之,若一概任情盡性,就會兩者齊失。而儒者的學說使人兩全其美,墨家學說使人兩皆有失,這是儒墨兩家的分別。   禮是治世辨惑的極點,強國固家的根本,威力施行的基本方法,事功名位的總表現。王公奉行它,可以統一天下,臣服諸侯;不奉行就會捐棄社稷,破家亡國。所以,堅韌的甲胄、犀利的兵器,不足以獲得勝利,高大的城牆、寬深的溝池,不足以為險固,嚴酷的號令、繁苛的刑罰,不足以增加威嚴。按禮辦事,就事事成功,不按禮辦事,就諸事皆廢。楚人以鮫魚革,犀牛、兕牛皮為衣甲,堅韌如同金石;又有宛城製造的大鐵矛,鑽刺時犀利如鋒蠆之尾;軍隊輕利飄速,士卒像疾風驟雨般迅捷。然而,兵敗於垂涉,將軍唐昧戰死;庄蹻起兵,楚國分而為四。這能說是由於沒有堅甲利兵嗎?是統領的方法不對頭啊。楚國以汝水、穎水為險阻,以岷江、漢水為溝池,以鄧林與中原相阻隔,以方城山為邊境。然而,秦國軍隊直攻到鄢郢,一路如摧枯拉朽。怎能說是因它無險可守呢?是統馭的方法不對啊。殷紂王剖比干之心,囚禁箕子,造炮烙刑具,殺害無罪之人,當時臣民懍然畏懼,生死不保。周朝軍隊一到,紂王命令無人奉行,百姓不為所用,怎能說是號令不嚴、刑罰不峻呢?是統領的方法不對頭啊。   古時的兵器,不過戈、矛、弓矢罷了,然而,不待使用敵國已窘迫屈服。城郊百姓不須聚集起來守城,城外也不須挖掘防守用的溝池,不須建立堅固的阨塞要地,不用兵機謀略,而國家平安,不畏外敵,堅固異常。沒有其他原因,只不過是懂得禮義之道,對百姓分財能均,役使有時,並且推誠相愛。所以,百姓聽命,如影附形,如響附聲。間有不服從命令的,以刑罰處治他,老百姓也就知罪了。所以,一人受刑,天下皆服。犯罪的人對上級無怨無尤,知道是自己罪有應得。因而,刑罰簡省而威令推行無阻。沒有其他原因,按禮義之道辦事罷了。所以,遵行禮義之道,萬事能行;不遵此道,諸事皆廢。古時帝堯治理天下,殺一人、刑二人而天下大治,書傳說是「威雖猛厲而不使,刑罰厝置而不用。」   天地是生命的本原,先祖是宗族種類的本原,君主與業師是國家治理、安定的本原。無天地那裡會有生命?無先祖你如何能來到這個世上?無君主和業師,國家怎能得到治理?三者缺一,則無人能安。所以,禮上奉事天,下奉事地,尊敬先祖而隆遇恩師,是禮的三項根本問題。   所以,帝王得以太祖配天而祭之,諸侯不敢懷想,大夫、士也各有常宗,不敢祭先祖,以此來區別貴賤。貴賤有別,就得到禮的根本了。只有天子有郊天、祭太祖的權力,自立社以祭地則至於諸侯,下及士大夫各有定製,以此表現尊者奉事尊者、卑者奉事卑者,應大則大,應小則小的原則。所以,統治天下的奉事七世宗廟,有二乘采地的奉事二世宗廟,待耕而食的人不得立宗廟,以此來表現積德厚的,恩澤流布廣,德薄的流布狹的原則。   大祭祀饗神,樽酒崇尚玄酒,俎實崇尚腥魚,羹以大羹為先,是飲食貴本原的意思。饗神雖崇尚玄酒,飲用的卻是薄酒;食尚黍稷,所飯還要加稻粱;祭屍先上大羹,飽腹的卻是各種餚核雜饍,這是貴本親用的意思。貴本是形式,所以叫做文;親用符合實際,所以叫做理。兩者相合還是文。只有再加入禮的初始狀態那種質樸性,才算有文有質,達到禮最隆盛完美的階段了,稱為大隆。因此,樽酒尚玄酒,俎實尚腥魚,羹尚大羹,道理是一樣的。祭祀時,佐食不啐酒,一飲而盡;卒哭之祭有獻無酢,參加祭祀的人除屍之外,不嘗俎實;祝與佐食勸屍用飯,因禮成於三,三勸之後,禮數已成,屍停止用飯,雖再勸侑,亦不再食。以上三事道理相同,都是表示禮好其辨、有節制、貴本原的意思。大婚時祭神以前,祭祀時迎屍入太廟以前,喪禮從始絕氣到小斂之間,禮的性質相同,都保留了原始的質樸性。天子大路用素色帷蓋,郊祭時服麻布冕,喪服最重散麻帶,道理相同,都是禮尚質不尚文的意思。斬衰(讀如崔)之喪,哭聲哀痛,不重形式;《清廟》這首祭歌,一人唱,三人嘆和,情致殷殷,溢於歌辭之外;樂鍾在架,卻有時懸而不擊,拊擊鐘架以為節拍;大瑟練絲製成硃紅色弦,音質清越,卻於瑟底穿孔,使聲音重濁,道理也都相同,是重情不重聲,亦重本原的意思。   凡禮都始於簡略疏脫,加上文彩,才算完成,文彩又不可過盛,終須加以取捨,以合實用。所以,完備之極的禮,是情文並茂的;次一等的是文勝於情,或者情勝於文,二者具其一;最下等的違背情性,混混噩噩,有如同無,回復到了太一原始的狀態。完備的禮能使天地合諧,日月光明,四時有秩序,星辰運行,江河流動,萬物昌盛,好惡有所節制,喜怒無不適當。在下位者則順從,處上位者則賢明。   太史公說:完美極了!樹立隆盛完備的禮作為人道的最高準則,天下無人能有所增損。它情文相符,首尾呼應,富於文彩而不繁縟、有節制,明察秋毫而不苛細、使人心悅服。天下遵從就能得到治理,否則就生禍亂;遵從者得安定,不從則危亡。平民百姓靠自身是不能守禮的。   禮的本身實在深奧啊,「堅白同異」理論的辨析入微,與它相比,就會喪敗破滅。禮本身實在太博大了,那些擅自製作的典章制度,及狹隘、淺陋的理論,與它相比,就會自愧渺小,望塵莫及。禮本身太高尚了,那些粗暴、傲慢、放縱、淺露而又輕俗自高之徒,與之相比,就會自墜形象,顯露出浮薄來。所以說,繩墨既設,則不能以曲直相欺;秤錘已懸,則不能以輕重相欺;圓規和角尺擺在那裡了,就不能以方圓相欺;君子精審於禮,人們就不能以狡詐虛偽相欺。因為,繩墨是直的標準;秤錘是輕重的標準;圓規和角尺是方圓的標準;禮則是人道的標準。但是,不守禮法的人不值得待之以禮,稱為不守法術之民;守禮者才配以禮相待,稱為守法術之士。能得禮之中道,不偏不倚,又能事事思索,不違情理,叫做能慮;能慮而又不變易禮法,叫做能固。能慮能固,加上對禮的無比喜好,就是聖人了。天是高的極點,地是低下的極點,日月是明亮的極點,無究是廣大的極點,聖人則是禮義之道的極點。   禮以應用財物為表現形式,以區別貴賤為文彩,以多少表示等級的差異,以繁簡為要領。文彩繁多而人情淡薄的,是過盛的禮;文彩不足而人情濃厚的,是簡易之禮;文彩和人情互為表裡,揉合適中,才是禮的中流。君子能上得過盛之禮的文彩,下得簡易之禮的人情,中不離中流之禮那樣的文情適中,緩急左右不失於禮。所以說,君子的本性就是守中道,不偏激。能嚴格以禮義的範疇作為行動範疇的,是士君子。此外的是平民百姓。在士君子和平民百姓之間,既不象士君子那樣拘泥,也不像平民百姓那樣不守禮范,而是能徘徊周旋,隨事曲直而變化,總不失禮之次序的,便是聖人。所以,聖人道德深厚,是多行禮義,積累所致;恢弘博大,是禮義拓廣的結果;道德高尚,是禮義隆盛原因;心智聰明,是事事盡禮的緣故。    【原文及注釋】   太史公曰<1>:洋洋美德乎<2>!宰制萬物,役使群眾,豈人力也哉<3>?余至大行禮官<4>,觀三代損益<5>,乃知緣人情而制禮<6>,依人性而作儀<7>,其所由來尚矣<8>。   人道經緯萬端<9>,規矩無所不貫<10>,誘進以仁義,束縛以刑罰,故德厚者位尊,祿重者寵榮,所以總一海內而整齊萬民也<11>。人體安駕乘<12>,為之金輿錯衡以繁其飾<13>;目好五色<14>,為之黼黻文章以表其能<15>;耳樂鐘磬,為之調諧八音以盪其心<16>;口甘五味<17>,為之庶羞<18>,酸咸以致其美<19>;情好珍善,為之琢磨圭璧以通其意<20>。故大路越席<21>,皮弁布裳<22>,朱弦洞越<23>,大羹玄酒<24>,所以防其淫侈<25>,救其雕敝<26>。是以君臣朝廷尊卑貴賤之序<27>,下及黎庶車輿衣服宮室飲食嫁娶喪祭之分<28>,事皆有宜適,物有節文<29>。仲尼曰:「禘自既灌而往者<30>,吾不欲觀之矣」。   〔注釋〕  <1>太史公:《史記》書中對漢代太史令官職的稱呼,這裡是司馬遷的自稱。另有不同解釋,略。 <2>洋洋:眾多、盛美貌。《·魯頌·閔公》:「萬舞洋洋」,毛註:「洋洋,眾多也」。又《索隱》說:「洋洋,美盛貌」。德:品格,功能。 <3>由於把禮的範圍擴大到人類社會以外,凡是客觀世界中的秩序、規律、都稱為禮。所以認為禮的作用、功能、非人力所為,是天賦的。其實,這是有意把禮神聖化的一種方法。自然界中的「禮」,與人類社會中的禮是兩碼事:前者非關人力,後者則完全是人力造就的。 <4>余:我。大行:秦官名,主管禮儀。 <5>三代:指夏、商、周三個朝代。損益:減少為損,增加為益。 <6>乃:於是。緣:緣故,因由。這裡作動詞用,可譯為「沿」字。人情:人具有的各種情感。《禮記·禮運》:「何謂人情?喜、怒、哀、懼、愛、惡、欲。七者不學而能」。禮:就是維護社會等級和秩序的規定或制度。古人有許多種解釋,《史記·正義》說:「天地位,日月明,四時序,陰陽和,風雨節,群品滋茂,萬物宰制,君臣朝廷尊卑貴賤有序,咸謂之禮。」把禮擴大到了人類社會以外的普通客體,這是儒者的普遍認識。又如《禮記·禮器》說:「禮也者,猶體也」。在《禮記·序》中,孔穎達引賀瑒的話解釋說:這有兩種意思,一是指物體,「言萬物貴賤、高下、小大、文質,各有其體」;二是指禮體,「言聖人製法,體此萬物,使高下貴賤各得其宜。」前者是指萬物的區別,或者說是秩序、等級,是客觀的;後者指維護這種區別的制度,是人為的。後者才是真正的禮。儒者為了把禮固定化,神聖化,才故意與事物固有的區別相混淆。 <7>人性:古人認為,人的情感之中先天具有的部分,叫做人性。如《禮記·中庸》說:「天命之謂性」。 <8>尚:久遠。 <9>人道:做人的道理。這個道理究竟是什麼?古人有許多說法:《易經·說卦》說:「立天之道曰陰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意思是,人道就是指仁義;《禮記·喪服小記》說:親親、尊尊、長長、男女之有別,人道之大者也」。又有「君子之道」,小人之道等等。《史記·禮書》中所說的人道是指《喪服小記》中那種關乎人際之間等級關係的人道。經緯:即縱橫,方方面面。 <10>規矩:準則、標準。貫:貫穿。 <11>這句話的意思是,使天下人有共同的意識和行動。海內,四海之內。 <12>駕乘:即車馬。駕為車,乘為馬。 <13>金輿:古代車由三大部分組成,上為車蓋,下為車輪,中間的部分稱為輿(參見《周禮·考工記》「輿人為車」條)。輿就是俗話說的車架子或車盤,此處泛指車。金輿就是用金裝飾的車子。錯衡:車轅頭上的橫木叫做衡,又名車軛(《論語·衛靈公》:「在輿則見其倚于衡也」邢昺疏:「衡,軛也」)。鑲嵌花紋的車軛,稱為錯衡。 <14>五色:青、黃、赤、白、黑稱為五色。此處泛指一切漂亮的色彩。 <15>黼黻文章:《周禮·考工記》說:「青與赤謂之文,赤與白謂之章,白與黑謂之黼,黑與青謂之黻」。意思是青、赤、白、黑四種色彩,兩兩組合成的花紋,分別稱為黼黻文章。又《尚書·益稷》「黼黻」孔疏說:「黼文如斧形,蓋半白半黑似斧,刃白而身黑;黻謂兩『已』相背,謂刺繡為『已』字,兩『已』字相背也。」文章的花紋也是固定的,如《周禮·司服》注所說:「古天子冕服十二章」,日、月、星辰、山、龍、華、蟲、藻、火、粉、米之類。表:動詞,表而出之的意思。能:之省文,同「態」字。 <16>八音:八類樂器發出的聲音,這裡泛指樂聲。八類樂器名見《周禮·大師》:「播之以八音:金、石、土、草,絲、木、匏、竹」。 <17>五味:酸、辣、苦、甜、咸,合稱五味,此處泛指各種美好的滋味。 <18>庶羞:泛指美味食品。《周禮·膳夫》「羞用百二十品」,鄭註:「羞出於牲及禽獸;以備滋味,謂之庶羞」。意思是,肉類食品稱為羞;各種滋味齊備的羞稱為庶羞。庶,就是眾多的意思。 <19>酸咸:酸味、鹹味。這裡泛指滋味,可譯為或酸或咸。 <20>琢磨:玉、石的加工方法。《爾雅·釋器》說:「玉謂之琢,石謂之磨」。圭璧:玉器。大圭又名珽,就是笏板。璧是圓片形玉器,中有圓孔。璧徑稱為羨,孔稱為好,邊稱為肉。《爾雅·釋器》說:「肉倍好謂之璧,好倍肉謂之瑗(yuàn,院),肉好若一謂之環」。即只有邊是孔徑尺寸二倍左右的才稱為璧。如《周禮·考工記·玉人》說:「璧羨度尺,好三寸以為度」。又解:圭璧為同一物名。如《周禮·玉人》說:「圭璧五寸,以祀日月星辰」。按鄭玄的解釋,圭璧就是「其邸(即「底」字,指圭下部)為璧的圭。 <21>大路:相傳是殷王使用的車子,木製,以其簡質近古,周朝以後祭天時使用。《禮記·明堂位》說:「大路,殷路也」。鄭玄註:「大路,木路也。」「漢祭天乘殷之路也,今謂之桑根車也」。古書對大路的解釋很多,除木路之外,又有玉路、金路、革路等,還有的認為凡天子賜於臣下之車,都稱為大路(參見《左傳》「僖28」、「定4」、「襄19」注等)。越席:即蒲草席。 <22>皮弁布裳:以白鹿皮做冠,白繒布為裳,是天子朝服之一。與皮弁相配的衣裳(上身所著為衣,下身所著為裳)都用素繒布。不加染色,也是表示儉樸的意思。 <23>朱弦洞越:《集解》引鄭玄語:「朱弦,練朱絲弦也。越,瑟底孔。」「練朱絲弦」是指用經過搗練的熟絲,染成硃紅色,製成的弦。熟絲製成的弦,柔軟堅韌,彈性好。 <24>大羹:又作泰羹。淡肉湯。玄酒:祭祀時用酒之中最尊貴的一種,是用水代替的酒。 <25>淫侈:《爾雅·釋詁》:「淫,大也」。侈即奢侈。故淫侈的意思是大奢侈,或謂之太奢侈、過分奢侈。 <26>雕敝:即因雕零而破敝,可譯為衰敗。 <27>序:次序、秩序,即等級。 <28>黎庶:黎民、庶民的省稱。分:分別,分野。 <29>節文,有節制的文飾。文就是文采、裝飾。 <30>禘:四時祭名。灌:祭祀中的一個步驟,指以酒灌地。   周衰,禮廢樂壞<1>,大小相逾,管仲之家,兼備三歸<2>。循法守正者見侮於世,奢溢僭差者謂之顯榮<3>。自子夏,門人之高弟也<4>,猶雲「出見紛華盛麗而說<5>,入聞夫子之道而樂<6>,二者心戰,未能自決」,而況中庸以下<7>,漸漬於失教<8>,被服於成俗乎<9>?孔子曰「必也正名」<10>,於衛所居不合。仲尼沒後<11>,受業之徒沈湮而不舉<12>,或適齊、楚<13>,或入河海<14>,豈不痛哉!   〔注釋〕  <1>樂:古人所謂樂,除了指如今所說的音樂之樂外,還包括舞及舞所執器具,如干戚羽旄之類,參見下篇《樂書》。儒者變為禮、樂、刑、政,為治國四項根本,故樂的興廢十分重要。 <2>此語出《論語·八佾》:「管氏有三歸」。何晏註:「三歸,娶三姓女。婦人謂嫁曰歸」。邢昺疏:「禮:大夫雖有妾媵,嫡妻惟娶一姓。今管仲娶三姓之女」,不合禮法。 <3>奢溢:奢侈超過限度。滿而外流稱為溢。僭差:指差失、錯謬。《尚書·大誥》:「天命不僭」,孔安國注說:「以卜吉之故,大以汝眾東征四國,天命不僭差。」意思是:卜既得了吉兆,這是天命,必無差錯。 <4>高弟、弟子中次第高者。 <5>說:通「悅」。 <6>夫子:先生、長者尊稱為夫子。這裡是對孔子的尊稱。 <7>中庸:中等材能的平常人。庸作用或常解(見《說文》:「庸,用也」;《爾雅·釋詁》:「庸,常也」), <8>漬:浸漬、濡染。 <9>被服:被子和衣服,作用是復蓋和包裹。本句中被服二字做動詞使用,詞意與其作用意同。 <10>必也正名:必須把名分與實際不合者糾正過來。語出《論語·子路》。名分即身分、等級。 <11>沒:通歿,意為死亡。 <12>沈湮:沈通沉,沉淪;湮,湮滅、埋沒。 <13>適齊、楚:去齊國和楚國。事見《論語·微子》:「大師摯適齊,亞飯干適楚」。大師、亞飯,樂官名;摯、干,人名。 <14>入河海:事見《論語·微子》:「鼓方叔入於河」,「少師陽、擊磬襄入于海。」包咸解釋說:「鼓,擊鼓者;方叔,名;入謂居其河內」。古以河北為河內,河南為河外。又孔安國解釋說:「陽、襄皆名」,那未少師、擊磬為樂官名。海,邢昺解釋為海內,地域不詳。大約是指四海之內,謂其居無定址的意思。   至秦有天下,悉內六國禮儀<1>,採擇其善,雖不合聖制,其尊君抑臣,朝廷濟濟<2>,依古以來。至於高祖,光有四海,叔孫通頗有所增益減損,大抵皆襲秦故。自天子稱號<3>,下至佐僚及宮室官名,少所變改。孝文即位,有司議欲定儀禮,孝文好道家之學<4>,以為繁禮飾貌,無益於治,躬化謂何耳<5>?故罷去之。孝景時,御史大夫晁錯明於世務刑名<6>,數干諫孝景曰<7>:「諸侯藩輔,臣子一例,古今之制也。今大國專治異政,不稟京師,恐不可傳後。」孝景用其計,而六國畔逆<8>,以錯首名<9>,天子誅錯以解難。事在《袁盎》語中<10>。是後官者養交安祿而已,莫敢複議。   〔注釋〕  <1>悉:都、盡、全部。內:同納。 <2>濟濟:盛多貌。 <3>天子稱號:即皇帝。古有三皇五帝之號,秦始皇統一後,於三皇三帝各取一字,合為皇帝,作為天子稱號(見《史記·始皇本紀》)。 <4>道家之學:主張清靜無為、不事更張、因俗而治、與民休息的學說,哲學上崇尚虛無,屬唯心主義範疇。《史記·太史公自序》說:「道家無為,又曰無不為,其實易行,其辭難知。其術以虛無為本,以因循為用」。 <5>躬化:躬自實行。全句的意思是:為什麼要實行它呢? <6>刑名:又作形名,戰國百家之一,即名家。 <7>干諫:干預或觸及(犯)別人(君)的心意,並告訴他善或不善。本句中的意思就是向孝景帝提出勸告。 <8>六國叛逆:梁玉繩《史記志疑》認為「六」乃「七」字之誤。七國指:吳、楚、趙、濟南、菑川、膠西、膠東。《集解》說是上述前六國,另有齊孝王狐疑城守,故不與七國之數,謬甚。七國本來不包括齊,《史記·吳王濞列傳》所載甚明。 <9>首名:名子放在前面。全句的意思是把晁錯的名子作為反叛的第一條理由。如晁錯本傳所說,七國反,「以誅錯為名」。 <10>《袁盎》:指《史記·袁盎晁錯列傳》。   今上即位,招致儒術之士,令共定儀,十餘年不就。或言古者太平,萬民和喜,瑞應辨至<1>,乃採風俗,定製作。上聞之,制詔御史曰<2>:「蓋受命而王<3>,各有所由興,殊路而同歸,謂因民而作,追俗為制也。議者咸稱太古<4>,百姓何望?漢亦一家之事,典法不傳,謂子孫何?化隆者閎博<5>,治淺者褊狹,可不勉與!」乃以太初之元改正朔<6>,易服色<7>,封太山<8>,定宗廟百官之儀,以為典常<9>,垂之於後雲。   〔注釋〕  <1>瑞應:祥瑞的反應。瑞字的本意是「信」,瑞應是指天以人君有德,將賜福於天下,先降此以為信。即是天對人君德政的反應。瑞應名目很多:《春秋左傳序》說:「麟鳳五靈,王者之嘉瑞也」。孔穎達疏說,五靈是指「麟、鳳與龜、龍、白虎,五者神靈之鳥獸,王者之嘉瑞也」。王充《論衡·是應篇》說:「儒者論太平瑞應,皆言氣物卓異,朱草、醴泉、翔鳳、甘露、景星、嘉禾、胙脯、蓂莢、屈秩之屬;又言山出車、澤出舟、……風不鳴條、雨不破塊、五日一風、十日一雨……」,都是瑞應。辨至:《正義》:辨音遍。《集韻》謂:意亦與遍同:辨,「帀也」。帀亦匝字。故辨至即遍至,或輪番而至的意思。 <2>制:《漢書·高後紀》:「太后臨朝稱制」。顏師古注說:「天子之言一曰制書,二曰詔書。制書者,謂為制度之命也」。詔:《漢書·高帝紀下》:「詔曰」,如淳注說:「詔,告也。自秦漢以下,唯天子獨稱之」。御史:官名。周官御史,職佐冢宰,掌文書、法令。漢有侍御史、符璽御史、治書御史等。合以上三款知此句意思是:「皇帝以制書告訴御史說」。 <3>受命:受天命。蓋:語前助詞。 <4>咸:都、皆。 <5>化:治化、教化。指政治所教變為民俗。隆:豐大、盛,為隆,中高為隆;閎,大。博:《玉篇》:「廣也」。合以上四款,知此句的意思是:治化盛的影響廣大。 <6>太初之元:《爾雅·釋詁》說:「元,始也」。新帝即位或有祥瑞,為了表示初受天命,與民更始,往往改變年號,稱為改元。漢武帝所改年號名太初(即以太初紀年,如太初元年、太初二年……等),稱太初之元。改正朔:正為曆法年之始,如天正、地正、人正等,朔為月之始。改正朔就是改定曆法。漢代太初以前用秦正朔,以十月為歲首,自大初元年,用太初曆,以正月為歲首。 <7>易服色:按五德終始說(五行性質各異,稱為五德),每個朝代受天命而為王,各佔一德,朝代更迭符合五行相勝說,終而復始。比如《禮記·檀弓》說:夏後氏尚黑,殷人尚白,周人尚赤。孔穎達說,這叫做三統。周為火德,故服色尚赤;秦滅周,自以為是水德(水能滅火),服色尚黑;漢滅秦,起初沿用秦朝的服色,後加更正,認為是土德(土能滅火),土於五色為黃,所以服色尚黃,由尚黑變為尚黃,稱為易服色(參見《史記·封禪書》)。 <8>封太山:太山即泰山,范曄撰《後漢書》,避家諱(其父名泰)改為太山。儒者認為,帝王受命,應該封(祭)太山,即在太山上築壇祭天,另在太山下的梁父山祭地,稱為禪梁父,合稱封禪。據說,禪梁父易,封太山難,只有皇帝(或王)中的聖人才能登太山頂,行此大禮。此後便能成神仙、登天而去(參見《史記·封禪書》)。 <9>典常:典制、綱常。即不變的重大制度。   禮由人起。人生有欲,欲而不得則不能無忿<1>,忿而無度量則爭,爭則亂。先王惡其亂<2>,故制禮義以養人之欲,給人之求,使欲不究於物<3>,物不屈於欲<4>,二者相待而長,是禮之所起也。故禮者養也。稻粱五味<5>,所以養口也;椒蘭芬茞<6>,所以養鼻也;鐘鼓管弦,所以養耳也;刻鏤文章<7>,所以養目也;疏房床第幾席<8>,所以養體也:故禮者養也。   〔注釋〕  <1>忿:同憤,憤怒、憤恨。 <2>惡(wù,誤):厭惡、憎惡。 <3>窮:盡,困窘,窘迫。全句的意思是:慾望不致因物不足而感困窘,受到限制。 <4>屈:同詘。也是窮、盡的意思。 <5>指稻粱等五味食品。古人以五穀配五味。五味:五種滋味,指咸、苦、酸、辛(辣)、甘。 <6>椒:香料名。有多種。蘭:香草。茞:即白芷,也是香草。 <7>刻鏤:在器具上加工花紋的方法。文章:花紋。 <8>疏房:疏朗、寬敞的房屋。床第(zǐ,子),第為床上竹席,床第即床鋪。幾席:憑倚所用的條形矮桌叫做幾。《急就篇》說:「簟謂之席」,就是說鋪墊用具叫做席。   君子既得其養,又好其辨也。所謂辨者,貴賤有等,長少有差,貧富輕重皆有稱也<1>。故天子大路越席,所以養體也;側載臭茞<2>,所以養鼻也;前有錯衡,所以養目也;和鸞之聲<3>,步中《武》、《象》<4>,驟中《韶》、《濩》<5>,所以養耳也;龍旂九斿<6>,所以養信也<7>;寢兕持虎<8>,鮫彌龍<9>,所以養威也<10>。故大路之馬<11>,必信至教順<12>,然後乘之,所以養安也。孰知夫出死要節之所以養生也<13>,孰知夫輕費用之所以養財也,孰知夫恭敬辭讓之所以養安也,孰知夫禮義文理之所以養情也<14>。   〔注釋〕  <1>稱:相稱。 <2>側:身旁。臭:香。《易·繫辭》:「其臭如蘭」。 <3>和鸞:車馬鈴。 <4>步:步伐,緩曰步。《武》《象》:樂舞名。 <5>驟:疾行。《韶》《旂》,樂舞名。 <6>龍旂:《爾雅·釋天》:「有鈴早旂」。郭璞注說:「懸鈴於竿頭,畫蛟龍於旒」。旒就是旂下垂的飾物。邢昺解釋說:「《司常》雲,『交龍為旂』,又曰『諸侯建旂』。然則旂者,畫二龍於上,一升一降相交,又懸鈴於竿,是諸侯之所建也」。九斿:旌旗的旒叫做斿,即旗子下垂的鑲邊。此處說是龍旂九斿,是指諸侯之旂。 <7>養信也:信作信用、憑據。全句的意思是為了確立、保護諸侯的信用,製造了龍旂,並配以九旂,做為諸侯號令的標誌或憑據。 <8>寢兕(sì,寺):《索隱》解釋是以兕牛皮為席,《周禮·春官·司几筵》所掌五席之中無兕牛皮席。持虎:《索隱》說是「以猛獸皮文飾倚較(按:即輢較。較,指車兩旁扶手木,立者為輢,橫者為較,較在輢上)及伏軾(按:車前橫木為軾。古的車多立乘,平時倚靠在輢較上,為表敬意,向前探身,以手扶軾,稱為伏軾)。 <9>鮫(xiǎn,顯):鮫,《荀子·禮論》作蛟,古字通用。為馬肚帶,以鮫魚皮製成。一說裝飾成蛟龍形,皆通。彌龍:彌是復蓋的意思,彌龍指復蓋著龍紋,仍然是說車飾。 <10>養威也:養,指保持、增加。用以上這些猛獸紋飾,保持並增加王者的威武氣勢。 <11>大路之馬:駕駛大路(天子五路之一)的馬。 <12>信至教順:信能至,教能順。或者說能至於信,順於教。前一種解釋,信、教都是駕車的人對於馬發出的信號、指令;至表示信號能至於馬身上,即被馬感知,順表示順從。後一種解釋信是信用,其餘與第一種解釋相同。 <13>出死:出生入死。要(邀)節:希求名節。要作邀解。 <14>文理:即禮。理是禮之質,文是禮之飾。   人苟生之為見<1>,若者必死<2>;苟利之為見,若者必害;怠惰之為安,若者必危;情勝之為安<3>,若者必滅。故聖人一之於禮義<4>,則兩得之矣;一之於情性,則兩失之矣。故儒者將使人兩得之者也,墨者將使人兩失之者也<5>。是儒墨之分。   〔注釋〕  <1>苟生:苟即苟且,意為草率,得過且過。苟生即為了求生,一切都從簡,引伸為一意求生。為見:作為見解,目的。 <2>若者:若是者,像這樣的。 <3>情勝:情勝理。即感情勝於理智。 <4>一之於禮義:一切從禮義出發,按禮義辦事。 <5>《史記·太史公自序》說,儒者「列君臣父子之禮,序夫婦長幼之別,雖百家弗能易也」。是說儒者重禮,既合情,又合理,百家不能改易。墨者自奉儉薄,「必以此為萬民之率。使天下法若此,則尊卑無別也。……故曰『儉而難遵』」。尊卑無別,言其不合理;儉而難遵,言其不合人情。所以說,儒者使人兩得之,墨者使人兩失之。   治辨之極也,強固之本也,威行之道也,功名之總也。王公由之<1>,所以一天下,臣諸侯也;弗由之<2>,所以捐<3>社稷也。故堅革利兵不足以為勝,高城深池不足以為固<4>,嚴令繁刑不足以為威。由其道則行,不由其道則廢。楚人鮫革犀兕<5>,所以為甲<6>,堅如金石;宛之巨鐵施<7>,鑽如蜂蠆<8>;輕利剽遫<9>,卒如熛風<10>。然而兵殆於垂涉<11>,唐昧死焉<12>;庄蹻起,楚分而為四參<13>。是豈無堅革利兵哉?<14>其所以統之者非其道故也。汝潁以為險,江漢以為池,阻之以鄧林,緣之以方城。然而秦師至鄢郢,舉若振槁<15>。是豈無固塞險阻哉?其所以統之者非其道故也。紂剖比干,囚箕子,為炮烙<16>,刑殺無辜<17>,時臣下懍然<18>,莫必其命<19>。然而周師至,而令不行乎下,不能用其民。是豈令不嚴,刑不陖哉<20>?其所以統之者非其道故也。   〔注釋〕  <1>由之:由其道,奉行,按著它做。 <2>弗:不。 <3>捐:拋棄。 <4>池:城池。 <5>鮫:指蛟魚皮。革:皮革。犀、兕:指犀牛與兕牛的皮革。 <6>甲:衣甲,戰陣所服,以防矢石兵刃。 <7>施:同鍦,即矛。 <8>鑽:鑽刺。蜂蠆:猶言蜂蠆之尾。蠆,蠍類毒蟲。 <9>剽遬:剽悍迅捷。遬,當作遬,同速。 <10>卒:士兵。熛(biāo,標)風:火飛為熛,熛風即謂如火之飛,如風之揚,極言其迅捷。 <11>殆:危。此言兵敗,幾乎滅亡。垂涉:一作垂沙,地名。 <12>唐昧:楚將。昧或作蔑。 <13>參:即「三」字。四參,《荀子·議兵》作三四。分為四參,猶言四分五裂,國家大亂的意思。 <14>堅革利兵:革是制甲的材料,所以說成堅甲利兵亦通。兵指兵刃器械。 <15>舉:拿下來。指攻陷鄢郢二城。振槁:《廣韻》:振,「裂也」,又「動也」;槁,指槁木及其他朽腐之物,動、裂或摧敗槁木及其他朽腐之物,是極言其易。 <16>炮烙:亦炮烙,刑具名。 <17>辜:《說文》:「辜,罪也」。刑殺無辜,謂將無罪之人刑而殺之。 <18>懍然:畏懼貌。 <19>莫必其命:不敢自言其性命必然如何,是朝不保夕的意思。 <20>陖:同峻。即險。峻刑就是嚴刑。   古者之兵,戈矛弓矢而已,然而敵國不待試而詘<1>。城郭不集<2>,溝池不掘,固塞不樹<3>,機變不張<4>,然而國晏然不畏外而固者<5>,無他故焉,明道而均分之<6>,時使而誠愛之<7>,則下應之如景響<8>。有不由命者,然後俟之以刑<9>,則民知罪矣。故刑一人而天下服。罪人不尤其上<10>,知罪之在已也。是故刑罰省而威行如流,無他故焉,由其道故也。故由其道則行,不由其道則廢。古者帝堯之治天下也,蓋殺一人刑二人而天下治<11>。《傳》曰:「威厲而不試<12>,刑措而不用」<13>。   〔注釋〕  <1>詘(qū,屈),屈服、敗退。 <2>集:召集、集合。 <3>固塞:險固、要塞。 <4>機變:機謀變化,指對敵方略。張:施、設。 <5>晏然:安然。 <6>明道:明白禮儀之道。均分:《筍子·議兵》作「分鈞」。鈞與均字通,都是指財產不要過分集中。 <7>時使:役使以時,如同說使民以時。 <8>景響:即影響。 <9>俟(sì,四):等待。 <10>尤:責怪、埋怨。 <11>荀子·議兵》楊倞注說:「殺一人謂殛(jí,極。誅殺的意思)鯀於羽山;刑二人謂流共工於幽州,放驩兜於崇山」。 <12>傳:書傳。厲:《左傳·定12》釋為猛。威厲就是威猛。試:試用。 <13>措:《荀子·議兵》作錯,都可釋為措置、委放設立。   天地者,生之本也<1>;先祖者,類之本也<2>;君師者<3>,治之本也。無天地惡生<4>?無先祖惡出<5>?無君師惡治?三者偏亡<6>,則無安人。故禮,上事天,下事地,尊先祖而隆君師,是禮之三本也。故王者天太祖<7>,諸侯不敢懷<8>,大夫士有常宗<9>,所以辨貴賤。貴賤治<10>,得之本也。郊疇乎天子<11>,社至於諸侯<12>,函及士大夫<13>,所以辨尊者事尊<14>,卑者事卑,宜巨者巨,宜小者小。故有天下者事七世<15>,有一國者事五世<16>,有五乘之地者事三世<17>,有三乘之地者事二世,有特牲而食者不得立宗廟<18>,所以辨積厚者流澤廣<19>,積薄者流澤狹也。   〔注釋〕  <1>生:生命,亦可作有生命之物解釋。本:本原、根本。 <2>類:《正義》釋為種類。或作門類、宗族。 <3>君師:君指有封地、長民者。師,《禮記·文王世子》說:「師也者,教之以事而喻諸德者也」。 <4>惡:怎樣、何。 <5>出:出生。 <6>偏亡:亡為失落,偏亡失去一部分,缺一條或二條。 <7>天太祖:祭天時,以太祖配天而祭之。太祖,指始封者,或別子為祖者。 <8>懷:懷想。 <9>常宗:「集解」引《禮記·喪服小記》說:「別子為祖,繼別為宗」。大夫、士雖各自為祖,但自有常宗,不能越宗而祭。 <10>治:前已釋治為理,貴淺治就是貴賤得理,剖分明白,不相混淆。 <11>疇:範疇。詞意與下句:「至」字相對,所以也是「至」的意思。全句意思是郊祭天的範疇只限於天子。 <12>社:祭地神為社。所謂「社至於諸侯」,就是只有諸侯以上才得自立社的意思。 <13>函:包含。 <14>事:奉事。指祭祀。 <15>事七世:指有七世宗廟。周朝禮制,王(天子)七廟:太祖(后稷)一,文王、武王各一,親廟四(高祖、曾祖、祖、考);諸侯五廟;太祖(非后稷,指始封者)一,親廟四(同樣是高、曾、祖、考四代);大夫三廟:太祖(始受爵為大夫者)一,親廟二(祖、考);上士(適士)二廟(祖、考);中士、下士(官師)一廟(考廟。祖、禰共祭於此廟);庶人無廟,祭於寢。 <16>有一國者:指諸侯,有一侯國。 <17>五乘之地:下大夫采地之數,由注 <15>知其有廟三。所以說是「事三世」。下一句有三乘之地為上士采地,有二廟,即事二世。 <18>有特牲而食:《荀子·禮論》作「持手而食」。日、瀧川資言《史記匯注考證》謂有特牲而食的意思是「有一牛而耕者」。特牲即牛,可以成解。牛耕而食者為庶人,「庶人祭於寢」,故說「不得立宗廟」。 <19>積厚:積德厚。儒者的說法是位高者德厚。澤:福澤、恩澤。   大饗上玄尊<1>,俎上腥魚<2>,先大羹<3>,貴食飲之本也<4>。大饗上玄尊而用薄酒<5>,食先黍稷而飯稻粱<6>,祭嚌先大羹而飽庶羞<7>,貴本而親用也<8>。貴本之謂文<9>,親用之謂理<10>,兩者合而成文<11>,以歸太一<12>,是謂大隆<13>。故尊之上玄尊也,俎之上腥魚也,豆之先大羹,一也<14>。利爵弗啐也<15>,成事俎弗嘗也<16>,三侑之弗食也<17>,一也<18>。大昏之未廢齊也<19>,大廟之未內屍也<20>,始絕之未小斂<21>,一也<22>。大路之素幬也<23>,郊之麻絻<24>,喪服之先散麻<25>,一也<26>。三年哭之不反也<27>,《清廟》之歌一倡而三嘆<28>,縣一鍾尚拊膈<29>,朱弦而洞越<30>,一也<31>。   〔注釋〕  <1>大饗:以酒食勞人叫做饗。場面大而隆重的饗為大饗。上:崇尚。玄尊:盛玄酒的酒樽,又稱水尊,這裡指玄酒(水)。 <2>腥魚:即生魚。凡肉類,未熟為腥。俎上腥魚意思是俎實之中以腥魚俎為貴。 <3>先大羹:《儀禮·士虞禮》說:「泰(大)羹湆(qì,泣。意同汁)自門外入,設於鉶南」。鉶是盛菜羹的器具(同篇有「設一鉶於豆南」語,鄭玄注說:「鉶,菜羹也」實際是有菜的肉羹)。羹類只有大羹和鉶(即肉羹和菜羹)二種,大羹既在鉶之南,古代南北相比,南為前,位尊,所以說是「先大羹」。 <4>貴食飲之本:上古以玄酒、生魚等為食,所以,貴玄酒、生魚就是貴本原、尊祖先的意思。 <5>意思是大饗時雖然崇尚玄酒,僅用它表示敬意而已,並不飲用,飲用的是薄味的酒。 <6>食先黍稷,表示對五穀之首的珍視,而把稻粱作為「加飯」。 <7>嚌先大羹:嚌,嘗的意思。《禮記》中酒稱啐,羹稱嘗,鼎、豆、俎實稱嚌,庶羞及敦實稱為飯。除飯之外,都是嘗的意思(飯有時也是嘗)。屍飯前,大羹湆先入,然後主人把豆、俎等擺好,祝勸食,佐食將鼎、俎、豆等中的食品及庶羞一一獻上來,直到三飯、或九飯、十一飯畢,大羹湆始終擺在那裡,不獻不酢。按先後是大羹最先擺上來,填飽屍的肚子卻靠的是庶羞,所以說是先大羹而飽庶羞。 <8>貴本而親用的意思是既貴本原而又親近實用。「上玄尊」、「先黍稷」、「先大羹」是貴本;「用薄酒」、「飯稻粱」、「飽庶羞」是親用。 <9>貴本為何稱為文?因為貴本並不是實用所需,純是為了表達某種觀念強加在禮之上的,是對禮的文飾。 <10>親用之謂理的意思是,親近實用是理所應當,理之所在。但這還不是禮之「質」,禮的質是維護等級、秩序。 <11>這句話意思是,文和理加在一起叫做文。可以這樣解釋:「貴本」之文是加在禮外表上的,實際是「紋」字,好像事物外表的花紋一樣。普通客體為了外觀美才加花紋,禮也是為了外觀美才加上貴本這項內容。理是事物內在的脈絡、紋路,所謂「在表為紋,在內為理」,但不論在表在里的花紋都是一種文飾,所以都叫做文。 <12>太一:又名大一,就是物質世界形成以前的初始狀態,即元氣。按古代說法,元氣生天地,天地生陰陽。就是《呂氏春秋·大樂》所說的「太一出兩儀(天地),兩儀出陰陽」。儒者認為禮的本原也是太一元氣,如《禮記·禮運》說:「夫禮必本於太一,分而為天地」等等。所以,此句中的太一可理解為禮的本原。歸:歸向、歸附。「以歸太一」的意思並不是說文、理合就歸為太一了,而是說文理結合後,共同歸向太一,即在太一之上再加上文、理。 <13>大隆:隆之極。隆是隆盛,隆之極就是禮的最高形式。因為太一是禮的本原,本就是質,有文有質,得禮之正,所以最盛。《論語·雍也》說「質勝文則野,文勝質則史」。劉寶楠正義說:「禮有質有文:質者,本也;禮無本不立;無文不行。能立能行,斯謂之中」。 <14>此「一也」是指同是「貴本原」的意思。 <15>利爵弗啐:《索隱》說:「按:儀禮祭畢獻,祝西面(注者按:由《儀禮·特牲饋食》,西當是東字之誤)告成,是為利爵。祭初未行無算爵,故不啐入口也」。意思是祭告成以前沒實行無算爵,或稱為利爵。告成後行無算爵時,酒才得入口。然則何以說是「利爵不啐」,而不說「無利爵不啐」?所以,這種解釋是錯誤的。利爵弗啐,利指佐食,即在祭祀中助屍進食的人。規模較小的祭祀,如士虞、特牲饋食(前為士喪禮之一,後為諸侯之士祭祖禰)等有佐食一人,或稱佐食、或稱利;大祭祀如少牢饋食(諸侯之卿大夫祭祖禰)等有佐食二人以上,稱上佐食、下佐食或利。祭時行三獻禮,每獻分別把酒、肉(俎實)等獻給屍、祝,佐食,屍、祝接過獻來的酒肉,要先祭酒,後啐(嘗)酒,再祭肉(俎)、嚌(也是嘗)肉,把酒喝完(卒爵)。只有佐食不同,佐食屬於執事的下級人員,與參加祭祀的親朋、賓友相比,身分較低,在祭堂(稱為廟)上不為佐食擺放盛肉的案子(俎),叫做「佐食無俎」,他的俎於僕從的一起擺放在堂外階間,所以接過獻來的酒爵,祭酒之後無俎可嘗,只有一飲而盡了。《禮記·少牢饋食》記述此過程說:「主人酌獻上佐食(下佐食同)」,上佐食「坐受爵」,「祭酒,卒爵,拜」。鄭玄解釋說:「不啐而卒爵者,大夫之佐食賤,禮略」。《特牲饋食)所記同,賈公彥解釋說:「上獻祝有俎,此獻佐食不言俎者,上經言執事之俎陳於階間」,「佐食亦在內者。」總之身分賤則禮簡。 <16>成事俎弗嘗:《索隱》說:「成事,卒哭之祭,故 <記>曰『卒哭曰成事』。既是卒哭之祭,始從吉祭,故受胙爵而不嘗俎也。」 <記>指《禮記·檀弓》。卒哭是指既葬之後,先於當日中午祭於殯宮,稱為虞。隔日再虞,三虞後為卒哭之祭,這時把死者牌位祔(fù,付)於祖廟。初虞、再虞用柔日(日名干支號為偶數者是柔日,奇數為剛日,如甲為剛,乙為柔,丙為剛,丁為柔等),於五禮(吉、凶、軍、賓、嘉)中屬凶禮。三虞改用剛日(如丁日初虞,己日再虞,庚日為三虞),表示已由陰轉陽,由凶禮向吉禮轉化。卒哭之祭就全屬吉禮了。所謂不嘗俎不是屍不嘗俎,是指三獻之人(主人、主婦、賓長)不嘗俎。按《禮記·士虞禮》卒哭之祭,設俎於薦東,主人、主婦、賓長分別獻屍,屍左手持爵,右手執俎實,「振祭,嚌之」,嚌就是嘗,嘗過之後,剩餘的仍放回到俎上,再祭酒,奠爵。三獻禮畢,佐食將俎實放回竹筐(篚)之中,將屍送出大門,丈人(丈夫)在廟門外脫去經帶(頭上纏的孝布為經,腰間者為帶),婦人去經留帶,禮畢。與虞祭相比,不同者是三獻時,屍不還禮(稱為酢),所以「成事之俎弗嘗」者,是指參加祭祀的主人、主婦、賓長等人,不是指屍。這個嘗字也不是禮中的專用字:如啐、嚌、嘗(各表示禮中的一個步驟)等之嘗,而是普通口語中的嘗,意思與「吃」字相同。因有獻有酢,通常祭祀酒肉(稱為福醴,福牲)都散給參加祭祀的賓客、親朋。(散福),只有卒哭之祭有獻無酢,賓朋吃不到祭肉,所以說是「成事之俎弗嘗」。卒哭之祭為何有獻無酢?鄭玄解釋是由於「禮有終」。意思是,卒哭之祭已是喪禮之終,就要逐漸減殺,以求反樸歸真,入於禮的原始狀態。 <17>三侑弗食:《索隱》解釋說:「禮,祭必立侑以勸屍食,至三飯而後止。每飯有侑一人,故有三侑。既是勸屍,故不相食也」。如此也可以說「三獻不食」、「三酢不食」等等,因獻者、酢者是獻屍、酢賓主,本人也是不食的。「三侑不食」還有什麼意義?而且侑飯的是祝,只有一名,並無三人。《荀子·禮論》侑作臭,楊倞解釋說:「三飯,士,佐食受屍牢、肺、正脊,加於肵(同祈,指肵俎)。是臭謂歆其氣,謂食畢也」。意思是因食畢所以不再食;士、佐食把餘食放在肵俎上,是為了嗅其氣味,所以謂為臭。然則何以謂之三臭?若說每飯後都要把餘食放在肵俎上,三飯共為三臭,那麼,一臭二臭之後還是要食的(第一臭之後有二飯,二臭之後有三飯),便不能說「三臭不食」。這句話主語是屍,不是侑。三侑不食指每侑三飯,三侑九飯之後,禮已大成,祝雖仍加勸侑,屍不再食飯了(酒、俎、豆食還要繼續吃)。可舉《儀禮·特牲饋食》為證,其中說屍第一次三飯後「告飽,祝侑之」,又三飯,告飽,祝再侑之,復三飯,屍第三次「告飽,祝侑之如初」。屍不再食,佐食只好把助屍下飯的牲肩、獸、魚之類放回到肵俎上。鄭玄解釋說:「不復飯者,三三者(指九飯)士之禮大成也」。士禮九飯,大夫禮十一飯,諸侯禮十三飯,天子十五飯。按賈公彥的解釋,食是大名(總稱),飯是小數,「一口謂之一飯,九飯就是九口的意思。禮成於三,三侑九飯合三三之數,已是大成了。大成就不再食了。 <18>中華書局標點本漏,據《荀子·禮論》補。以上三條分別講禮有貴賤、有終始,有成與不成,賤、終、成則有所節制,趨於簡易,也就是歸於本原。所以,同是禮好其辨貴本原的意思。 <19>大昏(同婚):婚禮有六:依次是納采、問名、納吉(定婚)、納徵(送定禮)、請期(定喜日)、親迎。親迎是婚禮中最隆重的一步,稱為大婚。廢齊:祭神為齊,同齋。《禮記·曲禮》「立如齊」,鄭玄注說:「齊謂祭祀時」,「本亦作齋,音同注同。」《荀子·禮論》廢作發。「大昏之未發齊也」,指大昏開始到婦入門祭食之間這段時間內,禮的狀況。全過程是婿率二輛車,到女家迎娶,火把在前引路。新婦在堂上等候,新婦之父候於門外,新夫到女家後,在家廟前行禮,將新婦接到車上,新夫乘另一輛車在前引路,到家門前,新夫向新婦施禮,接她下車,來到洞房(寢)門前,這時媵(女方的陪嫁,由新婦侄娣充)在洞房內鋪好了席子(古無桌凳,席地而坐),新夫婦登席、盥洗後,就開始祭食了。全過程簡單實用,樸素無華,保留著禮的初始狀態。 <20>意思是從始祭到屍入太廟之間,禮的過程。大廟,大讀如太。始祖廟為太廟。名為始祖是始受封之祖。如某人受封為諸侯(或大夫等),其後嫡系子孫世襲為諸侯(或大夫等),便奉某人為始祖。為之立廟,稱為太廟;屍,代替死者受祭的人。一般是孫為祖屍,「不使賤者」。所以死者為男,其嫡長孫為屍,無嫡長孫用庶孫;死者為女,用嫡長孫媳為屍,無嫡長孫媳,用庶孫媳,女屍不用同姓。太廟未內屍之前全部儀式包括:主人卜筮決定祭日;祭日前三日再卜,決定由某人為屍是否吉利,吉則從之,不吉另擇人;主人率子姓兄弟請求屍答允祭時為屍;請求賓客參加祭祀;都得到承諾後,祭前一日晚,與宗人、子弟、賓客共同察看祭祀牲醴準備得是否齊全、潔凈,得眾人滿意之後,第二日主人、主婦很早就起床督視僕從,殺牲、炊黍,擺列鼎豆,迎接賓客入門,隨後屍入廟。事雖繁瑣,都是事務性的,沒有繁文縟禮。 <21>指喪禮中自始死到小殮之間。包括招魂、綴足、設奠、帷堂等事。招魂稱為復,拿著死者冠服,在死者生時常游之處(天子復於五門、四郊,諸侯於三門以內,卿大夫復於家廟和寢堂之間),來回走動,邊走邊呼喚死者名諱(多是登房而呼),然後將此冠服復在死者身上;綴足是怕屍體僵硬變形,小殮時穿鞋困難,始絕氣便把雙足固定在矮几腿上;設奠是在屍體東側擺放祭案,供上香蠟禮品,使死者魂靈有所憑依;帷堂,小殮以前將屍體用帷幔四周圍起來。始絕:始絕氣;小斂,斂同殮。喪禮有小殮、大殮。小殮以衣,大殮以棺。即小殮就是給屍體穿上壽衣;入棺名大殮。 <22>指以上三項事情況相同。婚禮齋祭以前,祭禮迎屍入太廟以前,喪禮小斂以前,儀式簡樸無文,帶有禮的初始狀貌。 <23>大路車用素色車帷。幬(chóu,仇):帳子。《爾雅·釋訓》:「幬謂之帳」。這裡指車帷。素幬就是不施丹漆的車帷。素車又加素帷以象徵天的質樸。 <24>郊:祭天於郊,故稱祭天為郊。麻絻:即麻冕。麻布冠服。《荀子·禮論》楊倞注說:「麻絻,緝麻為冕,所謂大裘而冕,不用袞龍之屬也」。古以冠命服名,如緇冠、袞冕、玄端、皮弁等。冕即冠,但麻冕並不是單指麻布帽子,同時還指配套的服裝。大裘,見《周禮·天官·司裘》,說是「祀天之服」。鄭眾解釋說是黑羔裘;賈公彥解釋說,「無采章」,就是楊倞說的「不用袞龍屬」。袞龍是「采章」之一,袞指日月星辰形狀的采綉,龍是龍紋采綉。總之郊之麻冕是指郊祭天時,穿的是無繡花紋的黑色麻布皮裘和麻布冠。這是周朝服制,魯國郊天服裝與此不同(參見《禮記·郊特牲》),從略。 <25>這句話的意思是喪服之中最先著的是散麻。「最先著」是說小殮以後,尚未成服(還沒有穿正式的孝服),這時大功以上的親屬就要先纏上散麻帶。喪服:居喪之間穿的孝服,按照與死者關係的親疏,主要分五等:斬衰(cuī,崔)、齊衰、大功、小功、緦麻,稱為五服。散麻,即散麻帶,又稱散帶。是對絞帶而言。以麻繩作帶為絞帶。所以,以散麻(麻坯子)做帶稱為散帶(麻)。《禮記·雜記》說:「大功以上散帶」。又《禮記·士喪禮》說:「散帶垂長三尺」。又有「要(即腰字)絰」,即用麻作腰帶。因此知小殮以後未成服,死者大功以上親先要束一根散麻腰帶,下垂約三尺長,束腰的部分名為要絰,下垂的部分名為散麻。小殮後三日成服(大殮成服)則絞(改為麻繩帶)。 <26>意思是這三種情況相同,說明的是同一道理,即禮貴質樸,也是貴本原的意思。 <27>意思是至親(斬衰服)之喪哭聲哀痛無文,重情不重聲,不講究聲音曲折動聽。《集解》引《禮記》說:「斬衰之哭,若往而不反」。不反謂無曲折。《荀子·禮論》「反」作「文」。楊倞解釋說:「不文,謂無曲折也」。所謂無曲折,就是沒有固定腔調的意思。三年,指喪期三年,為斬衰之喪,斬衰見本段注 <25>「喪服」。 <28>清廟之歌:指《詩經·清廟》篇。見《詩·周頌》。詩序說:「清廟,祀文王也,周公既成洛邑,朝諸侯,率以祀文王焉」。即是周公祭祀文王時,樂工唱的歌曲。倡:同唱。嘆:詠嘆,與唱者相和。一倡三嘆:即一人唱,三人和。語出《禮記·樂記》,原文為「一倡而三嘆,有遺音者矣」。遺音,音之所遺,指的是情。一人歌唱,三人從之詠嘆,情致綿綿,有超出歌辭之外者。總之,是重情不重歌的意思。 <29>縣:同懸。拊:有二義:一為拍擊,作動詞;一為樂器名,作名詞。見《周禮·春官·大師》:「帥瞽登歌,令奏擊拊」。鄭眾以為拊即付,同撫。擊以發聲,撫以止聲,與登歌相配,是「貴人聲」的意思。鄭玄以為拊是樂器,其「形如鼓,以韋(即皮革)為之,著之以穅」。膈:《索隱》釋為懸鐘格,就是懸鐘的木架。綜合以上諸義,「縣一鍾尚拊膈」,可有二種解釋,其一是:雖然懸掛著聲音美妙動聽的樂器——鍾,演奏時尚且不免時時拊擊鐘架以節制音響;其二是:雖然懸掛著聲音美妙動聽的樂器——鍾,但是崇尚的卻是聲音難聽得多的拊和膈,以拊和膈來節制鐘聲。這二種解釋都是重情不重聲的意思,所以皆通。 <30>朱弦而洞越:前與「大路越席」相對,表示重質不重文的意思;此處與「縣一種尚拊膈」相對,意思是朱弦華美,聲音清越動聽,偏偏要加上一個破洞(洞越),使其聲重濁,也表示不專重音聲。這樣理解是由於儒者不懂制器原理產生的。 <31>「三年哭」以下四事,道理相同,都表示禮貴本原,即重情不重聲的意思。   凡禮始乎脫<1>,成乎文<2>,終乎稅<3>。故至備<4>,情文俱盡<5>;其次,情文代勝<6>;其下,復情以歸太一<7>。天地以合<8>,日月以明,四時以序,星辰以行,江河以流,萬物以昌,好惡以節<9>,喜怒以當。以為下則順,以為上則明。   〔注釋〕  <1>脫:疏脫,簡略的意思。 <2>文:文彩。 <3>《荀子·禮論》作「終乎悅校」。楊倞釋說:校當作恔,恔者快也。謂禮的終極目的是娛悅人情,使人心快慰。《史記》改「悅校」為「稅」,《爾雅·釋詁下》:「稅,舍也」。有所捨棄的意思。禮雖成於文,文彩不可過盛,盛極則終須有所剪裁取捨,以合實用。《索隱》讀稅為悅,是牽合《荀子》文而敷會之,非《史記》本意。 <4>至備:完備之至。 <5>情文:情指人情味,文指文彩。盡,無缺漏,盡善盡美。 <6>代勝:《索隱》謂「更代相勝」。意思是或者情勝於文,或者文勝於情。有一勝必有一失,二者不盡善美的意思。 <7>復:《正韻》:復,除也。復情就是除去人情,即不計人情,違背人情。 <8>合:合諧。 <9>惡:憎厭。   太史公曰:至矣哉<1>!立隆以為極<2>,而天下莫之能益損也。本末相順<3>,終始相應,至文有以辨<4>,至察有以說<5>。天下從之者治,不從者亂;從之者安,不從者危。小人不能則也<6>。   〔注釋〕  <1>至:神聖、善美、極的意思。太史公所言「至矣哉」是讚美禮「之至極」,至善至美,用之也能「崇德廣業」。 <2>隆:隆盛。指禮。極:極點,指最高境界或準則。 <3>本末:指禮之本末。篇首言「緣人情而制禮」,又說「禮有三本:事天地,尊先祖而隆君師,是人情之常。所以禮之本是指人情。又說禮始乎脫,成乎文」,所以禮之末指的是禮的文彩。合而言之,本末二字指的是禮之情文。順:符合不孛,不相衝突的意思。《荀子·禮論》中楊倞引俞樾語,說順是巡的假借字,亦通。 <4>至文:指禮極富文彩。辨:指能辨別貴賤等級,分別尊卑。全句的意思是禮雖極富文彩,但並不繁縟以至失去了辨別貴賤等級的基本功能。 <5>至察:明察。謂察之「至」。說:同悅。全句意思是雖然明察秋毫,纖介無隱,但不苛求,能委屈以順人情,使人心悅服。 <6>小人:士、君子的對文,古文中多指平民百姓。則:取為法則,即不能自行遵從禮法的意思。   禮之貌誠深矣<1>,堅白同異之察<2>,入焉而弱<3>。其貌誠大矣,擅作典制褊陋之說<4>,入焉而望<5>。其貌誠高矣,暴慢恣睢<6>,輕俗以為高之屬,入焉而隊<7>。故繩誠陳<8>,則不可欺以曲直;衡誠縣,則不可欺以輕重<9>;規矩誠錯<10>,則不可欺以方員<11>;君子審禮<12>,則不可欺以詐偽。故繩者,直之至也;衡者,平之至也;規矩者,方員之至也;禮者,人道之極也。然而不法禮者不足禮<13>,謂之無方之民<14>;法禮足禮,謂之有方之士。禮之中,能思索,謂之能慮;能慮勿易,謂之能固。能慮能固,加好之焉,聖矣。天者,高之極也;地者,下之極也;日月者,明之極也;無窮者,廣大之極也;聖人者,道之極也。   〔注釋〕  <1>貌:外貌、本體。指禮的各種表現形式。深:深奧。指禮的表現形式所反映的道理。 <2>堅白同異:是戰國時辯論的兩個著名命題。堅白論主要是趙國人公孫龍提出的,他著有《守白論》,認為堅石非石,白馬非馬。同異論是惠施的主要論點。認為物有大同、小同之分,從大同觀之,萬物皆同;從小同觀之,萬物皆異。進而提出了「萬物畢同畢異」的命題。參見《莊子·天下篇》、《墨子·經說下》等。察:明察入微。 <3>入:進入。因與禮相比,渺小得很,不能用比、並等語,故謂之入。弱:《荀子·禮論》作溺,淹沒於其中的意思。弱有喪敗意。堅白同異之小智小術,入於禮的範疇之中,自然喪敗無疑。意亦通。 <4>褊陋:狹隘、淺陋。 <5>望:《索隱》釋為嗛)(通歉)望,意為因不自滿足而怨望、自慚。 <6>恣睢:《索隱》謂:「猶毀訾也」。毀訾,即訾毀。訾議、詆毀的意思。另《說文》:「恣,縱也」。「睢,仰目也」。仰目為怒貌。所以,恣睢二字相合作放縱、暴慢無禮解。 <7>隊:通墜。失落也。《索隱》作墜滅解,亦通。 <8>繩:墨繩,又稱準繩。即今木匠所用墨斗中的牽繩,為取直器。陳:陳設。 <9>衡:秤,量輕重的器具。古衡制如今之天平,一邊是重物名叫重;另一邊為秤錘,名為權。每一衡具配有輕重不等的一組權,調節權的大小,使衡平,則權重就是物重。參見《墨子·經說》。 <10>規矩:規即圓規,劃圓器具;矩,劃方器具,如今之角尺。《周髀算經》:「圓出於方,方出於矩」。又《孟子·離婁上》:「不以規矩不能成方員」。錯:措置。 <11>員:同圓。 <12>審:審察,對照。 <13>法:古稱數學中的除數為法,作用是把被除數平分為與它相同的若干部分。由此引伸為法則、準繩。此處作動詞用,意思是以某某為法則,效法某某。 <14>方:《集解》解釋說:「方猶道也」。道之意不甚明瞭。方指法術之類。《左傳·昭29》:「官修其方」。杜預註:「方,法術」。無方之民就是不守法術之民。   以財物為用<1>,以貴賤為文<2>,以多少為異<3>,以隆殺為要<4>。文貌繁<5>,情慾省,禮之隆也;文貌省,情慾繁,禮之殺也;文貌情慾相為內外表裡,並行而雜<6>,禮之中流也<7>。君子上致其隆<8>,下盡其殺<9>,而中處其中<10>。步驟馳騁廣騖不外<11>,是以君子之性守宮庭也<12>。人域是域<13>,士君子也。外是<14>,民也。於是中焉<15>,房皇周浹<16>,曲(直)得其次序,聖人也。故厚者<17>,禮之積也;大者,禮之廣也;高者,禮之隆也;明者,禮之盡也。   〔注釋〕  <1>指禮是通過使用財物表現出來的。如下級對上級有貢獻,平輩之間有相互贈遺,禮的各種儀式都需要使用物品等。 <2>意思是禮的文彩主要表現在如何區分貴賤等級。 <3>《荀子·禮論》楊倞解此句說是「多少異制,所以別上下也」。多少指禮之繁簡,異並非指禮多少之異,而是指施禮對象的等級差異。所以,應譯為禮由上下等級的差異定其繁簡多少,或由禮多少表其上下等級差異。 <4>隆殺:隆盛、減殺。也是繁簡、多少的意思。要,指要領。 <5>文貌:文彩和表面形式,究其質還是指禮的文彩。下文「情慾」,是指感情和慾望,都屬於人情。 <6>雜:揉合混雜。 <7>中流:不偏不倚,不左不右,謂為中流。 <8>致:求得、達到,或釋為至,至就是達到。《禮記·大學》:「致知在格物」。鄭玄註:「致或為至」。 <9>盡:極盡,即不留餘地。 <10>前一個中字是相對上致、下盡而言,後一個中字指禮之中流。 <11>步驟:指行動、趨步。馳騁:相對步驟而言,前為緩行,馳騁為急行。合在一起的意思是或緩或急。廣騖(wù,務):《漢書音義》:「直騁為馳,亂馳曰騖」。意思是左右東西,隨意馳騁,叫做騖。廣有遠大意。廣騖為大範圍內的馳騖。不外:不外於禮,即不超越禮之外。全句的意思是舉手投足、隨意所之,無論怎樣做都不會失禮。 <12>宮庭:《索隱》釋為「守正不遠行」,就是守宮庭;《正義》以為「宮庭,聽朝處」。「常守禮義,若宮庭焉」。是以禮義喻宮庭,均不妥。古代建築,「前朝後市,左祖右社」,宮庭居中;天文以紫宮喻宮庭,又稱中宮。《索隱》引《元包命》說:「紫之言此也,宮之言中也」。所以,宮庭就是中的意思,常守宮庭就是常居中道,不偏不倚。 <13>人域:人活動的區域,就是人道或禮的範圍。全句是說嚴格以禮義的範疇作為活動的範疇,絕不超越。 <14>外是:意思是行動超出禮義的範圍。 <15>於是:於以上兩者(士君子和民)。中焉:在以上兩者的正中間,既不同於士君子那樣嚴守禮的規範,而是能隨事變通;也不同於民那樣不守禮法,雖加變通而不失於禮。 <16>房皇:房,《集韻》、《正韻》均讀如傍,房皇即傍徨(同徬徨),徘徊還復的意思。周浹:《荀子·禮論》為周挾。楊倞釋說「挾讀為浹,匝也」。又釋全句說:「言於是禮之中,徘徊周匝,委曲皆得其次序而不亂」。 <17>厚:《荀子·禮論》楊倞釋為厚重。指道德深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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