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錄 附錄一 心平氣和說空城
我在中央電視台《百家講壇》的《品三國》節目第一集里講了一句話,說曹操雖然搶走了關羽的老婆,卻也被別人搶走了「空城計」的「發明權」。此言一出,立即招致批評。先是有復旦大學歷史系資深教授周振鶴先生在上海的《青年報》發表談話,說「歷史上不曾有過『空城計』,所以談不上誰發明」,並由此得出結論:「一個研究文學的人去講歷史,當然免不了破綻百出。」後是有一位網名「紅茶楊威利」的朋友發出題為《空城計與易教授》的帖子,說我講的那個故事「並不是什麼空城計」。而且「就算要勉強去認定,最多也只是一個空營計」。他認為三國時期既有「空城計」又有「空營計」。「空城計」是文聘對孫權使的,「空營計」是趙雲對曹操使的。我的說法固然是「信口開河」,周振鶴先生則「更加無知」,因此「兩位教授在歷史的研究上可真是唱了一出『空城計』」。 這就很有些意思了。既然有這麼多人較真,那我也不妨來鑽鑽牛角尖。當然,我們還得把曹操那個故事再講一遍。 先看《資治通鑒》怎麼說。按照《資治通鑒》的說法,事情大概是這樣的。漢獻帝興平二年(公元195年),呂布和陳宮率一萬多人從東緡(故城址在山東省金鄉縣東北)來打曹操。當時曹操駐軍乘氏(故城址在山東省鉅野縣西南),部隊都下鄉收麥子去了(兵皆出取麥),留守的不到一千人。正好屯西有大堤,堤南有一大片樹林,深不可測。曹操便「隱兵堤里,出半兵堤外」,呂布則「令輕兵挑戰」。兩軍相遇後,曹操的伏兵都從堤內衝出,「步騎並進」,打得呂布落荒而逃,曹操「追至其營而還」。顯然,這是一場「完完全全的伏擊戰」,不但不是什麼「空城計」,就連「空營計」也算不上。 問題是《資治通鑒》的這個說法並不完全靠得住。為什麼呢?因為司馬光做了手腳。《資治通鑒》的這段記述,源自《三國志》裴松之注所引《魏書》。但《資治通鑒》在重新表述時,卻刪掉了一些內容,已非此事的原始情況和完整情況。實際上事情的真相是這樣的:呂布打過來的時候,手中兵力不足千人的曹操情急之下,便讓隨軍女眷都到城上短牆(陴)去站崗。呂布來了以後,看見城牆上站著女人,屯西又有大堤,堤南「林木幽深」,便懷疑那裡有埋伏。呂布就和部下說,曹操這個傢伙很狡猾(曹操多譎),我們不要上當(勿入伏中),便向南後退十餘里。等到第二天呂布再來時,曹操果然在堤內埋伏了軍隊,這才有後來那場「伏擊戰」。可惜這些關鍵內容,包括「太祖乃令婦人守陴」、「布疑有伏」、「引軍屯南十餘里」、「明rì復來」等等,都被司馬光刪掉了,這才造成許多人的誤讀。沒錯,司馬光是寫了《資治通鑒考異》。在胡刻本和中華書局點校本的《資治通鑒》里,《考異》是散注在正文之下的。但恕我老眼昏花,在這段正文後面竟然找不到司馬光先生的任何解釋。那麼,請批評我的人明以告我,司馬光刪去上述文字究竟是何道理?在此之前,對不起,我是只能相信《三國志》裴松之注所引《魏書》的。 按照裴注所引《魏書》,這場戰爭其實有兩個階段,時間則有前後兩天。兩個階段情況並不相同,前則設疑後則設伏,怎麼能說「完全是伏擊戰」?那麼,發生在第一天的那個情況算不算「空城計」呢?這就要看你對「空城計」如何定義了。廣義地看,是可以算的。因為它具備了「空城計」最基本的要素和內核,那就是公開示弱示虛,讓對方不知深淺不知虛實,進而因生疑而不敢進攻甚至撤退。「布疑有伏」就是產生懷疑,「引軍屯南十餘里」就是不敢進攻而且撤退,而產生懷疑並立即撤退的原因,則不但因為「屯西有大堤,其南林木幽深」,而且因為城牆之上「婦人守陴」。我們知道,戰爭是男人的事。曹操軍中,平時也沒有一支「娘子軍」。這個時候「婦人守陴」,只能說明曹營差不多已是一座「空城」。 當然,這裡有一個問題,就是「令婦人守陴」是曹操出奇制勝的精心設計,還是他萬般無奈的垂死掙扎?如果是前者,就是「空城計」;如果是後者,就不是。這裡有一個細節不能忽視,就是「令婦人守陴」後面還有「悉兵拒之」四個字。也就是說,曹操這回是把所有的兵力都用上了。根據這個情節,很多人都不同意說曹操使用了「空城計」。 這種批評很有道理,但我也有我的疑問。第一,歷史上並無曹操平時訓練女兵的記載,這些臨時拉來湊數的「婦人」應該沒什麼戰鬥力,這一點曹操難道不值道?第二,即便「悉兵拒之」,也遠非曹操的全部兵力,這一點呂布難道不值得?第三,既然呂布懷疑曹操要打「伏擊戰」,那他第二天為什麼還要來? 因此,我認為,以曹操之「多譎」,以及他對周邊地形的熟悉,此舉很可能是他的一次急中生智。他明明知道不足千人的「悉兵拒之」,即便加上「婦人守陴」也不頂用,卻還是要這麼做,就是想蒙呂布一把。因為呂布並不知道曹操的大部隊下鄉收麥子去了。他看見曹操這邊上陣不足千人,連女人都用上了,必定起疑。起疑必定撤退。等到第二天再來時,大部隊已經調回來埋伏在大堤之南的樹林里了。那麼,呂布第二天為什麼要再來呢?因為他想明白了,曹操其實是負隅頑抗;或者不甘心,想看看曹操這邊的「婦人守陴」和「悉兵拒之」究竟是怎麼回事。可惜他晚了一步,而曹操要的就是這個「時間差」。 無疑,這裡面有冒險,有僥倖,也不乏賭博的意思。也就是說,曹操當時的想法很可能是兩手準備:先示弱,後拚命。如果能蒙住呂布,讓他摸不著頭腦,就詐他一下,反正第二天就能把部隊調回來。實在不能矇混過關,那就拼個魚死網破。所謂「悉兵拒之」,我以為當作如是解。 其實,但凡使用「空城計」者,誰不是兩手準備?誰又能萬無一失?魏禧《rì錄》就說,諸葛亮也就是遇到了司馬懿,「若遇今rì山賊,直入城門,捉將孔明去矣」。由此可見,曹操此舉,和晉人郭沖的《條亮五事》以及《三國演義》中諸葛亮的「空城計」,可謂有異曲同工之妙。諸葛亮計成,是對方知道他一生謹慎,因此斷定他城中不空。曹操僥倖,則是對方認為他一生奸詐,因此斷定他城外有伏。疑其「城中不空」,所以認為「憑欄操琴」是引我上當。疑其「城外有伏」,所以認為「婦人守陴」是誘我深入。細節雖然不同,但事不同而理同,因此不妨都名之曰「空城計」。 可惜諸葛亮那件事並未發生,而且於理不合。第一,司馬懿不敢進攻,無非是害怕城中有埋伏。那麼,派一隊偵察兵進去看看,行不行?第二,司馬懿「果見孔明坐於城樓之上,笑容可掬」,距離應該不算太遠,那麼,派一個神箭手把諸葛亮shè下城樓,來他個「擒賊先擒王」,行不行?第三,按照郭沖的說法,當時司馬懿的軍隊有二十萬人,諸葛亮只有一萬人;按照《三國演義》的說法,當時司馬懿的軍隊有十五萬人,諸葛亮只有二千五百人。總之是敵眾我寡。那麼,圍他三天,圍而不打,行不行?何至於掉頭就走呢?所以裴松之作注時,就斷定郭沖所言不實。裴松之說:「就如沖言,宣帝(司馬懿)既舉二十萬眾,已知亮兵少力弱,若疑其有伏兵,正可設防持重,何至便走乎?」 但是,在諸葛亮那裡並不可能的事,為什麼在曹操這裡就可能呢?因為情況不同。第一,當時呂布手上只有一萬多人,並不像司馬懿那樣有一二十萬,圍而不打大約不行。第二,此處地形確實是打埋伏的好地方,呂布不能不疑。第三,呂布既然不可能打馬向前,「轅門shè戟」的手段也就使不上。再說曹操也沒在城樓上,shè誰呢?「令輕兵挑戰」的事呂布倒是做了,可惜是在第二天。這時,曹操已經當真設了埋伏,派兵偵察又有什麼用?當然,你可以不同意曹操這件事是「空城計」,因為曹操的「令婦人守陴」也可能並非計謀。但不管怎麼說,我的說法畢竟於理不悖,於史有據。按照科學研究的慣例,至少可以作為「假說」提出,怎麼就是「信口開河」、「破綻百出」呢? 至於「空城計」究竟是誰發明的,當然可以討論。包括曹操這一招算不算,歷史上有沒有「空城計」,都可以討論。事實上,對於這個問題,歷來就有不同看法。將曹操此例算作空城計,這話早就有人說過,不是我的「發現」。將文聘此例算作空城計,這話也早有人說過,並不「新鮮」。還有人說最早的「空城計」,發生在公元前666年。這都算一種說法吧!我們不能因為別人和自己觀點不同,就亂扣帽子。錢鍾書先生的《管錐篇》,就只列舉了《南齊書?高祖紀》、《舊唐書?良吏傳》和《北狄傳》的三個例子,也不提文聘和趙雲的那兩例。按照網友「紅茶楊威利」的邏輯,是不是也要算作「一知半解」呢? 其實提不提文聘那一例,各人有各人的原因。我不提,是因為它發生在曹操戰呂布一事之後。錢先生不提,則可能是先生對「空城計」的概念有嚴格界定。考《管錐篇》所舉三例,一則曰「偃兵開城門」,二則曰「開城門延賊」,三則曰「開門以待之」,都有「開門」這個環節。我不知道這是否就是錢先生的標準。如果是,那麼,我說的那一例不算,「紅茶」先生的那一例也不好算數的吶!至於周振鶴先生斷言歷史上不曾有過「空城計」,他的標準是什麼,我就不曉得了。但可以肯定,周先生作為復旦大學歷史系的資深教授,是決不會「更加無知」的。 附錄二 我的歷史觀 一 有一家媒體問我:你常說,歷史也是可以釀酒的,這代表你的歷史觀嗎?我回答說,不能代表。這樣一句話,怎麼可能就代表了歷史觀呢?但這話沒錯,歷史確實可以釀酒。《三國演義》就是歷史釀的酒。不過也有釀成醋的。而且,釀成醋的還不少,能把人的牙都酸掉。酒也有好幾種。有甜酒,有苦酒,還有藥酒,也有隻做葯不釀酒的。總之,歷史就是讓人說的東西。說的過程就是發酵的過程。至於釀成什麼,一看目的,二看手藝,三看運氣。 媒體喜歡的是直截了當。所以這個問題也就只能這樣回答。但他們也提醒了我,是得找機會談談歷史觀的問題。 正好,也是這家媒體,連續發表了一些批評我的文章。事實上,自從我應中央電視台的邀請,在《百家講壇》開講《漢代風雲人物》,尤其是今年開講《品三國》以後,受到了很多觀眾朋友們的支持,也遭遇了一些批評。這讓我感到很欣慰。其實我一直渴望著批評,尤其是那些有份量、能夠擊中要害、讓我深思的公開的批評。人是要有支持的,也是要有批評的。支持讓人振奮,批評使人進步,它們對於每個人都是一筆寶貴的財富。藉此機會,我向所有支持和批評我的觀眾朋友表示衷心的感謝。 但是,我也要做一點說明。第一,我沒有義務,也沒有可能回應所有的批評。人的時間和精力是有限的。所有的批評都必須回應,那就太難為人了。第二,我希望批判者能夠公開亮相,使用真名實姓或者常用筆名,這樣比較公平,也顯得光明磊落。起碼,你不能明槍暗箭一起來,打一槍換一個名字,那就變成sāo擾了。第三,我希望這種批評是與人為善、心平氣和、實事求是的,至少也是負責任的。當然,一個電視節目播出之後,就變成了公共產品,觀眾也就有權來批評,來討論,來品頭論足說三道四。這是他們神聖不可侵犯的權利。你不能要求所有的批評都有道理,也不能要求所有的批評都負責任。而且,當他們的這個權利受到損害時,我們還應該出來幫助他。這就是西哲所謂「我堅決反對你的意見,但我寧願犧牲生命也要捍衛你說出這意見的權利」。 不過,作為個人,作為公民,權利都是對等的。你有說(包括說和不說)的權利,我也有聽(包括聽和不聽)的權利。我不能要求你說的都對,都有道理,都負責任,你也不能要求我都聽,都同意,都接受,甚至不能要求我都回應。就說前面提到的那家媒體,發表了一篇批評我的文章,署名「老牛」。老牛先生認為,我的《品三國》不像是「平民立場,現代視角」,毋寧說是「曹操立場,古代視角」。因為我在講曹操殺呂伯奢家人一案時,對曹操進行了「曲意回護」。這個批評,我倒是作了回應的。我說,我不否認在講此案時確有為曹操辯護的意思。但我之所作,並非「無罪辯護」,而是認為《三國演義》誇大其詞,後世評價「量刑不當」。這難道違背「現代精神」嗎?我在節目里說得很清楚:「凄愴這兩個字很重要」。凄愴這兩個字,就是曹操「還保留了一部分善心」的證據。這怎麼是「無恥小人」呢?這是「有恥小人」!這樣一種心情,和《三國演義》裡面那種理直氣壯的態度難道就沒有區別?難道當時曹操應該到官府去自首,而衙役們則會對他說「你有權保持沉默」?不過,好在老牛先生是贊成現代觀念的。那麼,面對諸如此類的批評,我總有權保持沉默。 這就是我對老牛先生批評的回答。但是,這位先生提出來另一個問題,我覺得是很有意義的,也是應該回答的,就不行使沉默權了。什麼問題呢?就是我說了曹操是「寧做真小人,不做偽君子」這句話,老牛先生不同意。他說,這個常常流行於禮崩樂壞、道德失范時代的判斷,其實未必。偽君子至少還對某些社會規範懷有畏懼之心,廉恥之心尚存,所以行事多少還有些顧忌或底線。真小人呢,那就無所顧忌的胡來了。 這話說得好,很有分量,而且不容迴避。的確,如果「真小人」確實比「偽君子」更壞,那麼,我的說法就不僅「誤人子弟」,而且近乎「禍國殃民」。這可是不能不講清楚的。 表面上看,這是一個選擇題。也就是說,當我們進行人生選擇時,是「寧做真小人,不做偽君子」呢,還是「寧做偽君子,不做真小人」?當然大家可以zì yóu選擇,因為選擇都是自己的事情。但是,我請你不要匆忙選擇,因為這個選項是不完全的,題目也是有問題的。比方說,我們怎麼就不能選擇做「真君子」呢?所以我們還得把這個問題都說透了。 實際上這是一個排列組合的選項,邏輯性是很強的。怎麼樣的排列組合呢?就是這裡有一組概念──君子、小人,那裡也有一組概念──真的、假的。然後真的、假的這一組,和君子、小人這一組,兩個選擇我們進行搭配,我們看看能搭配出幾個結果來。大家可能馬上就會說四個,那我們看是不是四個?第一個,真正的君子,真君子。第二個,虛偽的君子,偽君子。第三種真正的小人,真小人。第四個,虛偽的小人,有嗎?沒有。 所以,這個題目不是四個選項,只有三個。四個東西或者項目搭配下來,怎麼只有三個結果呢?這不合邏輯呀!但事實就是如此──世界上只有偽君子,沒有偽小人。為什麼呢?因為惡是不需要作偽的,也沒有誰會假裝惡,假裝小人。如果一個人讓人覺得惡,被認為惡,那他一定是真惡。這裡說的「讓人覺得」和「被認為」,都不是指表面現象。比方說一個人看起來「凶神惡煞」,實際上「心地善良」,就不能說是「偽惡人」,只能說是「真好人」。當然,在某些特殊情況下,出於特殊原因,也可能有人必須假裝惡人,或假裝小人,比方說為了破案而潛入犯罪集團。但那也不能說他是「偽惡人」或者「偽小人」,只能說他是「真君子」,甚至是「真英雄」。 我們這樣搭配下來,或者這樣推論下來,得出一個什麼結論呢?就是「惡沒有偽」,對不對?比方說我們說「偽善」,有這個詞。有「偽惡」嗎?沒有。惡沒有偽,小人沒有假的。這說明什麼呢?說明惡是一種真實的東西,而善則是對惡的改造。 這也是古已有之的觀點。大家知道,我們中國古代的戰國時期,有兩位思想家,一個孟子,一個荀子,爭論過人性本善和人性本惡的問題。孟子認為人性本善。孟子說,人性之向善,就像水往低處流一樣,是自然而然的事情(人性之善也,猶水之就下也)。水,沒有不往低處流的(水無有不下);人,也沒有不向善的(人無有不善)。在這個問題上,大家都是一樣的,就連堯舜也沒有什麼兩樣(堯舜與人同)。為什麼呢?因為人性本善。一個人,剛生下來的時候,他是乾乾淨淨的,叫做「赤子」。赤子的心靈,是很天真,很純樸的。所以,但凡天真純樸的心靈,就可以叫做「赤子之心」。為什麼要有這樣的詞啊?就因為赤子的純潔是很可貴的。所謂「君子」,就是保留了這種純樸天真心靈的人,叫做「大人者,不失其赤子之心者也」。問題是,大家既然生下來都是赤子,為什麼有的人最後變成小人了呢?那是學壞了。所以我們要加強道德的修養,不讓我們變成一個壞人,不要學壞。只要大家保住赤子之心,那就「人皆可以為堯舜」。這基本上是孟子的觀點。 荀子的觀點是什麼呢?人性本惡。人生下來都是惡的,所以你必須加強道德修養,才可能變成一個好人,叫做「無偽則性不能自美」。偽是什麼?偽就是人為。如果沒有後天的修養和改造──偽,那麼,天生的那個「性」(人性),是不可能自動變好、變善、變美的。也就是說,只有不斷改造自己,你才有可能變成一個好人。 這就牽扯到一個問題──人性本善還是人性本惡,而這樣一個問題其實是沒有答案的。為什麼呢?因為一個人剛剛生下來,還沒有接觸社會、接受教育的時候,他還不是社會學意義上的人,只是生物學意義上的人。也就是說,從生物學的角度講,他是人科動物當中的一個;而人恰恰不單是自然的存在物,更是社會的存在物。人是社會的。只有加入社會,才是真正的人,也才有人性;而一旦接觸社會,就很難講他的本性是善是惡了。 不過有一點可以肯定,就是人類社會是善惡並存的。沒有純粹只有善的社會,也沒有純粹只有的惡的社會。人的社會就是這樣的矛盾體。西方人甚至說,人一半是天使,一半是魔鬼。也就是說,人的身上,既有神性,又有獸性。神性就是善,獸性就是惡,人是神與獸、善與惡的對立統一。 當然,話不一定這麼說。但可以肯定,真善美是和假惡丑相對立而存在,相鬥爭而發展的。沒有假惡丑,也就無所謂真善美。而我們追求的是什麼?追求的是善。何以證明人類是追求善的呢?只有「偽善」沒有「偽惡」就是證明。什麼是偽?就是偽裝、假冒。為什麼要偽裝、假冒呢?當然是因為人類認同善。善,是人類共同追求的價值。 但我們不要忘記,惡可能也是一種本性,一種真實的存在。其實,「追求」二字,本身就意味著「善」這個東西,或者本來沒有,或者容易喪失,否則就不必追求了。主張人性本善的,認為它容易喪失;主張人性本惡的,認為它原本沒有。所以他們都主張追求,也就是都認為人應該善。那麼,認為人應該惡的,有沒有呢?沒有。就連惡人,也不主張人就應該惡。問題是,沒有人主張惡,惡卻依然存在,這又是為什麼?有人說是學壞了。於是我們就要問:第一,跟誰學的?跟動物么?第二,為什麼一學就會?第三,為什麼學壞那麼容易,學好就那麼難,要一再提倡?凡此種種,都說明人性中有惡的成分,而且還很頑固。 這就又回到原來那個話題了:人性究竟原本是善還是惡。可惜這個問題是說不清的,也離本題太遠,那就先擱置起來。反正,惡是一種存在,一種現實的或者潛在的存在。 在這樣的情況下,就有一個問題了,那就是如何努力向善而防止作惡?這是我們不能不想的問題。正是由於這個原因,我認為老牛先生對我的批評是很有道理的,也是很有意義的。他說,「偽君子」至少還對某些社會規範懷有畏懼之心,廉恥之心尚存,而行事多少還有些顧忌和底線。在這裡,他提出了三個問題,三個概念,三個關鍵詞。一個是顧忌,一個是底線,還有一個是社會規範。也就是說,我們要做一個好人,不做壞人,我們要行善不作惡,靠什麼呢?靠社會規範,另外每個人都要有底線和顧忌。這個意見我覺得非常正確。雖然他是批評我的,我還是認為他的意見很有道理。 但問題是,我們不能抽象地講要有顧忌、底線和社會規範。我們還要問:什麼底線?什麼顧忌?什麼社會規範?也就是說,你的底線指的是什麼?你的顧忌指的是什麼?那個社會規範又是什麼?這正是我和許多批評我的人意見分歧所在,也正是我要和老牛先生、和大家討論的問題。 二 我們先來看底線和顧忌這兩個概念。 底線是屬於什麼的呢?底線是屬於內心的。就是我不作惡,決不作惡。我做事情再怎麼樣,哪怕做一些不好的事,也要有一條底線,不能突破。比方說,我偷東西,但我不殺人。就算被人看見了,也不能殺人滅口。或者說,我偷東西,但我不奸yín。就算女主人國sè天香,也不能見sè起心。再比方說,我偷東西,但我只偷富人的,不偷窮人的,或者決不偷人家的活命錢,救命錢等等。這叫做「盜亦有道」。這個底線從哪裡來?從自己來,只能來自每個人自己的道德觀和道德感。所以底線是由道德來負責的,我們也稱之為道德底線。 那麼顧忌是什麼呢?顧忌是外加的。就是說,不是我不想作惡,不是我不想幹壞事,也不是我不會幹壞事,也不是我不能幹壞事,是我害怕。害怕什麼呢?恐怕是老牛先生說的「社會規範」。這當然不錯。但我還是要再問一句:什麼規範呢?老牛先生沒有說。不過看他的意思,似乎也是道德。他的原話是「偽君子至少還對某些社會規範懷有畏懼之心,廉恥之心尚存」。所謂「廉恥之心」,當然就是道德了。 於是我們就要問:道德真正能夠使人有所顧忌嗎?我的結論是不能。 我們知道,道德是和良心聯繫在一起的,而良心是每個人內心深處的東西,是屬於每個人自己的。什麼叫道德?什麼叫善?善不是說沒有惡。一個人,為什麼沒有惡?怎麼會沒有惡?天生沒有嗎?這就講不清、靠不住了。因為我們無法知道人的天性究竟是善還是惡。所以我們只能把這個問題掛起來,而且要把下面這個道理講清楚,那就是:善,不是沒有惡。善是什麼?是我本有惡,我也會作惡,我也想作惡,我還能夠作惡,但是我不作惡,我發自內心地不願意作惡,這才叫善。這是「真善」。我本來也想作惡,我也能作惡,我裝一個不作惡的樣子,我用一個不作惡的樣子去作惡,或者等到能夠作惡的時候再作,那叫「偽善」。「真善」就是明明可以卻偏偏不做,我發自內心地不願意。我一想到作惡,我的良心就受不了。或者一旦突破底線,自己就先不能通過,甚至恨不得給自己一耳光。這個底線就來自道德。它是內在的,不需要別人監督的。 道德的底線也是別人監督不了的。因為底線來自良心,良心屬於每個人自己。一個人如果不講良心,別人是拿他沒辦法的。孔子的學生宰予問孔子,三年之喪有什麼道理呢?一年也就夠了。孔子說,父母去世不到三年,你便吃那白米飯,穿那花緞衣,心裏面覺得安不安呢?宰予說,安呀!孔子也只好氣呼呼地說,你良心上過得去,你就做嘛!一個君子,之所以守孝三年,是因為在這三年中,他吃好飯不覺得香,聽音樂不覺得美,住在舒服的房子里心裡不安。你既然心安理得,那你愛怎麼著就怎麼著吧!可見,良心不需要監督,也監督不了。從這個意義上講,良心不是顧忌。 良心為什麼不是顧忌呢?因為第一,良心不是「不敢」,也不是「不能」,而是「不肯」。第二,良心發自內心,不靠別人管著。實際上所有的道德,真正的善,都是不要別人管,也是別人管不了的。由此可見,道德一旦成為顧忌,那就一定是偽善。這個道理,老牛先生其實是清楚的,因此他把因「道德顧忌」而不敢胡來或者有所忌憚的人稱之為「偽君子」。不過他認為,有所顧忌總比無所顧忌好,所以「偽君子」也比「真小人」好。 這就又需要討論了。 有所顧忌總比無所顧忌好,這話對不對?也對也不對。何以言之故?因為要看是什麼顧忌。如果是「道德顧忌」,就未必。為什麼呢?因為「顧忌」二字與道德精神相悖,道德也不可能真正讓人有所顧忌。為了說清楚這一點,我們不妨問一下:出於道德上的顧忌而不敢作惡,究竟怕什麼?無非是怕人家說,即所謂「道德譴責」。我們知道,道德不是法律,沒有刑律之類的「硬控制」或「硬懲罰」手段。它是一種「軟控制」,其常規手段也就是「口誅筆伐」。那麼請問,如果沒人說呢?或者說不了呢?或者不在乎呢?一個人,在他還覺得「人言可畏」的時候,道德的譴責是會有約束作用,讓他有所顧忌的。但是,一旦他成了某種人物,誰也說他不得時,那就恐怖了。天知道他會幹出什麼事情來!所謂「王莽謙恭未篡時」,就是這個意思。未篡位時,是謙恭的。篡到了呢?那就對不起!其實,即便成不了王莽,也總有別人看不見、說不了的時候,比方說「背地裡」或者「私下裡」。所以,一介草民,自不妨「當面是人,背後是鬼」;大惡大奸,更可以「尋常看不見,偶爾露崢嶸」。總之是平時夾起尾巴做人,一有條件就原形畢露。請問,這種顧忌,靠得住嗎? 當然,要說道德的譴責一點作用都沒有,也不是事實。作用還是有的。比方說,說的人多了,會有輿論壓力;說的時間長了,會有心理壓力;對於其他的人,會有教育意義;對於整個社會,則能夠營造道德環境和道德氛圍。因此,我們必須堅持對不道德的行為進行譴責,但不能天真地認為,那一定能使惡人顧忌。 或許有人會說,我們說的「道德顧忌」,不是怕別人說,而是怕自己說。很好,我們要的就是這個。但對不起,這是「良心」,不是「顧忌」;是「真善」,不是「偽善」;是「真君子」,不是「偽君子」。前面已經說過了,道德原本應該發自內心,不能是外在的監督。因此,一旦成為顧忌,就有作偽嫌疑;而一旦作偽,就突破了道德底線。道德的底線一旦突破,老牛先生(還有其他女士和先生們)期望的東西,恐怕就沒有希望了。 這裡有一個問題,那就是:「說真話,不說假話;做真人,不做假人」這個原則,是道德的底線嗎?是。道德的終極目的是什麼?是人的幸福。幸福是主觀的還是客觀的?主觀的。因此,一種道德如果違背了人的本性,或者逼得人們去作偽,那就一定是「偽道德」。同樣,一個人如果違背自己的天性和本真去做人,去說話,那就一定是「偽善」。當然,有時候我們也得說點假話,或者不說真話。比方說,為了保護別人,我們可能要說假話;為了保護自己,我們可能不說真話。但必須指出,「保護別人」和「保護自己」不能混為一談,「說點假話」和「不說真話」也是兩個概念。為了保護別人,可以說點假話(比如一個歹徒追殺一個弱者,問你見他跑到哪裡去了,你就應該朝相反的方向指)。為了保護自己,你也可以不說真話,但決不能說假話。或許有人要問,既不能說假話,又不能說真話,那我說什麼話?很簡單,不說話。如果不能不說,那就說不會傷害自己的真話。根據道德原則,一個人所說必須真實,但他沒有義務也沒有必要把所有的真實都說出來。 那麼,一點假話都不能說嗎?除非為了保護別人和幫助別人,一點都不能說。而且,即便是為了保護或者幫助別人,也不是什麼假話都可以說。為什麼呢?因為說假話就是作偽,而作偽本身就是不道德。而且,今天你敢說一句假話,明天就敢說十句,後天就可能是彌天大謊。今天你可能只是有所顧忌,明天就可能是習慣性作偽,後天就可能是竊國大盜。 這樣看來,「真小人」就比「偽君子」更可愛,也更可靠,因為至少他不裝,不假,不作偽。我們知道,「真小人」和「偽君子」在本質上都是惡。「真小人」是小人,「偽君子」就不是?也是。那麼,區別在哪裡呢?也就一個字:裝。「偽君子」裝(偽裝),「真小人」不裝(真實)。從這個意義上講,「真小人」反倒更接近於善。 這個觀點,老牛先生(還有其他女士和先生們)可能會不同意。他們會說,不對。「偽君子」和「真小人」的區別,在於一個廉恥之心尚存,行事尚有顧忌,另一個則肆無忌憚無法無天,想怎麼胡來就怎麼胡來,所以後者更可怕。這話其實似是而非。首先,「廉恥之心尚存」就不是「偽君子」,至少也是「半君子」,或「半君子,半小人」。其次,「行事尚有顧忌」固然好,就怕他一旦沒了顧忌便變本加厲,因為他的「善」原本就是裝出來的。他付出了「裝」的代價,自然要設法「賺」回來。不但要「扳本」,還得有「紅利」。第三,肆無忌憚無法無天固然可怕,但在「真小人」,卻是明著來,我們至少有所jǐng惕,可以防範。「偽君子」就相反。什麼是「偽君子」?就是「滿口仁義道德,一肚子男盜女娼」,廉恥之心早已蕩然無存,卻裝出一副還有的樣子。這就更加厚顏無恥,也更麻煩。因為你既不知道他是真是假,又不知道他是善是惡。請問,你是防他呢還是不防?再說了,誰都知道,明槍易躲,暗箭難防,如果滿世界都是偽君子,那你可是防不勝防。請問,誰更可怕? 所以,不要以為偽君子們「行事尚有顧忌」,我們就可以放心,我們這個社會就安全。也不安全吶! 或許有人會問,那我們難道就不要顧忌了嗎?要。但不是靠道德,或主要不靠道德。靠什麼?法律。為什麼是法律而不是道德呢?因為道德是「軟控制」,法律是「硬控制」。前面講過,什麼是「顧忌」?就是我想作惡,我能作惡,我會作惡,但我不敢。為什麼不敢?因為有人管著,而且一定要管,一定會管,一定管得了。顯然,這裡說的這個「人」,不能是個人、私人。個人和私人沒有這個權力,也沒有這個義務,還沒有這個能力。一個人作了惡,我們可能譴責,也可能不譴責。可能因為正義感而義憤填膺,路見不平一聲吼,也可能因為礙於情面或懾於權威而噤若寒蟬。就算管,被管的人也未必聽。所以靠不住。 靠得住的只有法律。因為第一,法律代表的不是個人的意志,而是全民的意志,社會的意志,國家的意志,不會因為個人的親疏好惡而左右搖擺寬嚴皆誤。也就是說,法律是鐵面無私的。第二,法律依靠的是國家力量,使用的是公共權力,力大無比。一個人,如果作了惡,哪怕你躲到天涯海角,也能把你捉拿歸案,正所謂「天網恢恢,疏而不漏」,這就有威懾力。第三,法律有切實可行和實實在在的懲罰手段,不像道德只能進行譴責,這就比道德更能讓人畏懼。第四,法律的本性是執法如山,人人平等,不會出現「刑不上大夫,禮不下庶人」的情況。所以,只要是法治國家,是法制健全之時,那麼,哪怕你是天王老子,如果膽敢作惡,自然會有人來管你,而且管得你不敢再犯! 當然,以上分析,都是理論上的,實際情況也並不都盡如人意。但我們現在也只能做理論分析,對不對?事實上,世界上沒有十全十美的事情,也沒有十全十美的方案。法律並不萬能,法治也是會有問題的,這個我們以後有機會再說。因此,我們不能求「最好」,只能求「最不壞」,不能求「絕對可行」,只能求「相對可靠」。相對而言,如果要讓人心存畏懼心生顧忌,法律要可靠得多。 看來,老牛先生「打包」提出來的問題,是要分析的。人,確實需要社會規範,但不能只有一種;人,也確實需要底線和顧忌,但不能都交給道德。社會規範應該有兩種,一種是道德,一種是法律。它們也應該有所分工,那就是道德管底線,法律管顧忌。 三 道德管底線,法律管顧忌,兩種社會規範各有分工並行不悖,這是人類經過數千年的探索得出的結論。在此之前,不同時期和文化背景下的不同民族和國家,曾經有過不同的選擇,有的更偏重法律,有的更偏重道德。講歷史觀,不能不講這兩種選擇。 傳統社會的中國人是偏重道德的,至少儒家是這個主張,因為他們覺得道德更管用。孔子說,治理一個國家可以用道德,也可以用刑律。但是,用刑律治理國家的結果,是「民免而無恥」,就是老百姓不敢犯罪,但是沒有廉恥之心,他心裡還是想犯罪的。這就「治標不治本」。治根本要用什麼呢?用道德。以德治國的結果是什麼呢?是「有恥且格」。格,有各種解釋,其中一種是「正」。所謂「有恥且格」,就是既有廉恥心,又有正義感。因此,治理國家不能靠刑律,只能靠道德,也就是只能實行「德治」。 既然是「以德治國」,那麼,就先得把皇帝也好,官員也好,都設計成好人,主張並相信「君子治國」。因為如果連治國者都不是君子,又怎麼能夠指望被治理的人「有恥且格」?所以必須假設,皇帝一定是仁慈而聖明的,是「聖人」;宰相一定是正派而賢明的,是「賢人」;地方官則一定是廉潔而高明的,是「君子」。皇帝聖明,宰相賢明,地方官高明── 「三明主義」。這就是中國傳統政治制度的思路。 這個觀念不能說沒有道理。一個國家,一個社會,人人都是君子,滿街都是聖人,每個人都講道德,難道不好嗎?當然好得很,實在太好了。所謂「堯舜之世」,也無非如此。可是,做不到怎麼辦?事實上,我們建設了幾千年,這個「理想國」和「君子國」也沒能建起來,「偽君子」反倒弄出不少,甚至弄出「**型**」來了。 什麼叫「**型**」?就是區別於「典型**」。比方說我的哥們殺了人,要把他從監獄裡撈出來,我就花錢買通法官,買通jǐng察,買通律師,把他從故意殺人定為過失殺人,再來一個保外就醫,然後我就把他弄出來。這就叫「典型**」。因為我送錢、送禮、請客、吃飯是有既定目標的,這種案子一旦發現也是要嚴懲不貸的。 那麼,「**型**」是什麼呢?第一,不是說我有事了,送你一個紅包。什麼事都沒有,什麼具體的目的都沒有,照送。這可以叫做「無目的賄賂」。第二,按照一定的時間和規矩,到時候就送,比如三節兩壽。三節是什麼呢?chūn節、端午節、中秋節。兩壽是什麼呢?就是長官過生rì,長官的太太過生rì。當時還有一個笑話,說有一個長官屬鼠,生rì的時候下屬就送他一隻純金打造的老鼠。長官非常高興的說,告訴你,我太太屬牛。這個可以叫做「常規性賄賂」。第三,這種賄賂是人人都送人人都收的,不收不送就會被視為異類,檢舉揭發就更是匪夷所思。明清兩代不收不送的只有一個人,他就是海瑞。所以海瑞派到哪兒當官都不受歡迎。這個可以叫做「普遍性賄賂」。 於是我們就要問:為什麼啊?制度。明清兩代官員的俸祿極低。明代一個縣太爺的月薪相當於多少呢?據吳思先生計算,相當於1130元人民幣。這點少得可憐的錢,要用來做路費、買官服、養家人、雇師爺。師爺是什麼?就是長官的私人秘書,國家不發工資的。這個錢誰出?自己掏。還有迎來送往,還有請客送禮,你說這1130塊他夠嗎?所以唯一不收紅包的海瑞,一年只吃一次肉,就是他母親過生rì的時候。這事當時曾在官場傳為新聞。官場的人奔走相告,說告訴大家吧,海瑞今天居然買了兩斤肉啊! 海瑞後來是被當作了道德楷模的。但在我看來,那是楷而不模,因為沒有人學他。怎麼能學呢?不收紅包沒有辦法過rì子啊!所以這個**是逼出來的**,是「逼良為寇」。這種**因制度而生,最後又形成了一種不成文的制度,因此是「制度性**」。我有一本書叫《帝國的惆悵》,談到了這個問題,歡迎感興趣的朋友去看。 不過我們還是要問,既然如此,為什麼要把薪水定得這麼低,就不能調高一點呢?原因也很多。其中之一,就是為了標榜以德治國,君子治國。我們官員都是君子啊!君子不愛財,君子很廉潔,君子艱苦樸素,君子安貧樂道。他們出來做官,是為了報效國家效忠皇上,實現自己的政治理想和人生抱負,少拿一點沒關係啦!甚至不拿錢、倒貼錢也可以啦!結果怎麼樣那?結果是搞出偽君子,搞出「制度性**」。 相反我們看美國這樣的國家。他的總統難道都是君子?也有不是的。他的總統想不想作惡?也有想作的。尼克松不是有水門事件嗎?柯林頓呢,拉鏈門事件。所以小布希沒準也會整出點事兒來。但是最後怎麼樣?他弄不成。柯林頓倒是混到底了,尼克松就只好辭職下台。因為柯林頓只不過「私德不修」,尼克松卻是「妨礙司法」。這個不能容忍。你可以做點缺德事(當然被曝光以後要道歉),但是你不能妨礙司法,更不能利用總統職務和行政權力來干預司法。所以他得下台。柯林頓呢?他的事情揭發出來以後,支持率還增加了。美國人說,這個哥們不錯啊!他怎麼喜歡萊文斯基這樣的女人?這麼俗氣,這麼沒有品位,跟我差不多啊!支持率反而上去了。mín zhǔ社會就是這樣,領導人必須跟著老百姓的口味走,不能夠自命清高。民眾也不在意領導人是君子是小人,有學問沒學問,有品位沒品位。反正有制度管著,諒他也不能如何,學問少一點,品位低一點,沒準更好。 在這裡我們也能看出中西文化的差異。上次美國大選後,記者問選民,你為什麼選小布希,不選戈爾?有個老太太說的非常有代表性。她說戈爾這個人太聰明,太多學問了。學問多,人聰明,肚子里彎彎繞就多,把國家交給他我不放心。小布希呢?憨憨的,像個加油站的夥計,這個靠得住。我們就很奇怪。按照我們中國人的觀點,應該是精英治國。治國的人,應該是有能耐的、有水平的、有品位的、有修養的,怎麼選個傻乎乎的,一口土腔,沒有文化?選這麼個人,怎麼能夠放心?就因為他們更看重的是制度,不是人品。他制度上已經設計好了,你想作惡也沒那麼容易,有很多東西管著你吶!實際上,在美國人看來,所謂「白宮」,無非是高速公路上一個加油站。總統呢,也不過是加油站里的修車夥計,充其量是個賣二手車的。這樣的人,會兩下子就行了,憨厚一點就更好。 當然,小布希也未必就多憨厚。不過美國人的要求也不高,只要「看起來老實」就行。反正他們把所有的問題和麻煩都交給了制度和法律,總統是君子還是小人,無所謂了。我們知道,美國人在設計國家制度的時候,是不太相信什麼「廉恥之心」的,也不指望治國的都是「君子」,反倒時時刻刻提防「小人」。大家有興趣的話,可以讀我的《美國憲法的誕生和我們的反思》這本書。美國憲法的一個基本設計思想,就是把治國的人先想像成小人,然後再設計一整套的東西來防範。因為一個人作惡,其後果跟他的能力大小是有關係的。比方說一個小民他要作惡,他能惡到哪裡去呢?一個總統如果作起惡來,那就嚇死人了。尤其是美國這樣一個國家,他的總統要作惡,全世界都麻煩。怎麼防止他作惡?先把他想成壞人。當時制定這個憲法的時候,大家心目中第一個任總統就是華盛頓。雖然所有的人都沒有明說,心裡卻是這麼想的。可是富蘭克林卻說了一句有名的話。他說,我估計我們的第一任總統會是一個好人,但是後來的那些傢伙,就天知道他們是什麼了。因此,必須制定一整套的法來限制他,不讓他作惡。這就是美國人的建國思想或者思路。 然而這裡面仍有問題。什麼問題呢?就是中國古代社會雖然主張「德治」,卻也並非單純地只靠道德。我們也有法律和制度,怎麼就不管用了呢? 原因也很多,這裡只能簡單說說。首先,中國古代是否有法律,本身就是一個可以討論的問題。我個人的看法,是只有「刑律」,沒有「法律」,更沒有「法治」。或者說,沒有法治意義上的法律。什麼是「法治意義上的法律」?第一,這法律必須是全體公民通過立法機關和立法程序制定的「全民公約」。它體現的是全體公民的意志,而不是少數人、個別人的意志。但是,中國古代只有「臣民」,沒有「公民」。既然連「公民」都沒有,又哪來的「全民公約」?也就只能有體現君王意志的「王法」。王法非法,因為它不代表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第二,這法律必須對所有人都具有同等效力,所有人在它面前都是平等的,而「王法」顯然不是,至少它不能約束皇帝。所謂「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也不過是一句空話。沒有皇帝的批准,是不可能「同罪」的,結果仍然是「人治」,不是「法治」。第三,這法律中必須有國家的根本大法──憲法。憲法高於一切,既高於一般法,也高於執法人。包括國家元首和zhèng fǔ首腦在內的任何人,都只能按照體現全體人民共同意志的憲法來治國。也就是說,治國的其實是法,不是人。這才叫「法治」。 這樣的觀念和這樣的法律,都是中國古代聞所未聞的。因此,中國古代所謂「法治」(比如法家主張的),就只能叫做「刑治」或「律治」,也就是按照一定的條款(律)來實施懲罰(刑),治國的仍然是人。在這一點上,孔子的說法是比較準確的。他反對的是「齊之以刑」,不是「齊之以法」。他也沒有說過「齊之以法」。可見,中國古代所謂「法律」,其實是「刑律」;所謂「法治」,其實是「刑治」。這是有著本質區別的兩組概念,不能混為一談。 在法治觀念闕如的情況下,制度的作用就會變得可疑。沒錯,中國古代也有各種各樣的制度,包括防止官員作惡的監察制度。而且,平心而論,這些制度還是蠻不錯的。比如規定監察官員可以dú lì行使監察權,不受上級官員的制約。所以,一個七品(縣處級)的監察御史,也可以彈劾王公大臣,他的上級管不著。甚至,就連自己的頂頭上司,比如相當於監察部正副部長的御史大夫、御史中丞,或者都御史、都副御史,作為本部門下級的監察御史也可以彈劾。這難道還不好? 但是,第一,監察官員雖然相對dú lì,卻非完全dú lì。他們可以dú lì於其他官員,卻不能dú lì於皇帝。而且,皇帝也是不受監督和不能彈劾的。第二,這些制度設計出來,是對付君子的,不是對付小人的。所以,一旦朝中出現了小人,尤其是偽裝成君子的大奸大惡,就沒有辦法。當然,辦法也不是沒有,不過那往往是「不是辦法的辦法」。比如明代嘉靖年間,朝臣們為了除掉大奸臣嚴嵩,就使用了「小人伎倆」和「不正當手段」,辦法是誣陷嚴嵩的兒子嚴世蕃謀反,而且是勾結rì本人。你說嚴嵩的兒子怎麼可能勾結rì本人背叛祖國?那是不可能的。舉報人林潤的奏摺其實說得也很清楚:「道路皆言,兩人通倭,變且不測。」什麼叫「道路皆言」?就是路上的人都這麼說,實際上是捕風捉影,連匿名舉報都算不上。然而並不容嚴世蕃申辯,更沒有什麼取證、對質,硬是手忙腳亂地就把他的腦袋砍掉了。這事當時就有人認為是冤案。但沒有辦法。不這樣,嚴嵩一夥就除不掉。難怪黃仁宇先生的《萬曆十五年》要說這時中國傳統的政治制度已至山窮水盡了,因為無論道德還是刑律,都已經不再管用。要防止惡,竟然只能用惡的辦法。 四 嚴嵩的死,讓我想起了另一個人,他就是岳飛。岳飛的死,可以說是中國歷史上天字第一號的大冤案。其讓後人之痛心疾首,一如明代詩人文徵明的《滿江紅》所說:「最無辜堪恨更堪憐,風波獄!」然而岳飛曾經是極受信任和器重的,宋高宗趙構甚至對他說過「中興之事,一以委卿」的話,還對王德等人說「聽飛號令,如朕親行」。所以文徵明才說:「慨當初,依飛何重,後來何酷!」這就和嚴嵩不乏相似之處。嚴嵩最得寵的時候是很風光的。因為年紀大,嘉靖特許他乘肩輿出入紫苑,還為他修辦公室,每天賜御膳,賜法酒。最後呢?寄食墓舍以死,也就是睡在墳場里,靠人家上墳的供品過rì子。岳飛和嚴嵩在皇帝那裡所受的「兩重天」待遇,真是何其相似乃爾! 或許有人會說,你怎麼能拿嚴嵩和岳飛比?一個是公認的大奸臣,一個是公認的大忠臣。一忠一奸,涇渭分明;一功一罪,天壤之別!這當然不錯。但我們要問:奸臣就可以冤枉么?壞人就該冤死么?罷免(後來又抄家)嚴嵩,處死嚴世蕃,固然是實現了「實質正義」,然而這種正義如果要靠不正當的手段來實現,那就只能叫做「荒唐的正義」。我在《帝國的惆悵》一書中,使用的就是這個標題。 正義要靠非正義的手段來實現,這種荒唐的事情只可能發生在荒唐的時代。不過,即便在那個荒唐的時代,也有很多人不以為然。張居正在主修《世宗實錄》時就說,嚴世蕃是該殺的,但罪名應該定為「奸黨」而不是「反賊」。其實,就連說嚴嵩父子是「奸黨」,也是冤枉的。他們兩個惡貫滿盈不假,對皇帝卻是忠心耿耿。我們知道,嘉靖皇帝為了長生不老,是要親自煉丹的。丹煉好以後,要找人吃一下,試一試。誰試呢?嚴嵩。嚴嵩多大年紀呢?七八十歲。然後吃下去還寫實驗報告,說什麼臣夜服仙丹一丸,渾身燥熱,痛下淤血二碗云云。這正是鉛汞中毒的癥狀。一個七八十歲的老人,心甘情願的充當皇帝實驗室的小白鼠,你還說他是奸臣?所以,嚴嵩只能算是「奸賊」,不能算是「奸臣」,更不是「奸黨」。 實際上嚴嵩原本也是「正人君子」。《明史》說他身材高大,眉目清朗,聲音洪亮,才華橫溢,名重一時,初入官場時也還正派,能和其他大臣一起反對嘉靖的胡作非為。但是,自從嘉靖皇帝發過一次「雷霆之怒」後,嚴嵩身上原本不多、卻好歹還有的那麼一點「正義感」,就蕩然無存了,他也從此踏上了媚上、邀寵、弄權、謀私的不歸之路。可以說,嚴嵩這個「奸臣」,其實是嘉靖「培養」出來的。 那麼,嘉靖這個混賬皇帝,又是誰「培養」出來的?何況中國古代的皇帝,又有幾個不混賬呢?只不過混賬的程度各有不同罷了。還說岳飛這個案子。岳飛的死,在民間常常是歸咎於秦儈之罪的,但史家卻另有說法。許多歷史學家都指出,大宋一朝,原本有一個比較好的傳統,就是不妄殺重臣;岳飛以前,也不曾有一位大將被殺。秦儈膽敢破此先例,謀殺岳飛,沒有高宗的默許,幾乎就不可能。至少,也是投其所好。文徵明說得好:「彼區區一儈亦何能?逢其yù。」也就是說,秦儈那賊,不過算準了皇帝的心思而已! 同樣,嚴嵩幹了那麼多壞事,沒有嘉靖的縱容,也不可能。不要以為嘉靖在西苑煉丹就兩眼一抹黑了。實際上就連一隻蒼蠅從朝堂飛過,他都知道,怎麼會不知道嚴嵩都幹了些什麼?不過睜隻眼閉隻眼,甚至有意放縱罷了。等到不想放縱時,他自有辦法對付。所以,嚴嵩混賬是因為嘉靖混賬,秦儈醜惡是因為趙構醜惡。皇帝,是所有這一切的罪魁禍首。 但你不能說皇帝就天生混賬,皇帝的混賬也是被「培養」出來的。誰的「培養」?帝國制度。前面說了,秦儈謀殺岳飛,是看準了高宗的心思。什麼心思呢?「徽欽既返,此身何屬!」也就是收復了中原,迎回了欽宗(其時徽宗已死),趙構就得讓出皇位來。為了保住皇位,他就不能把仗打得太大,也只能向敵人曲膝求和,甚至幫敵人除掉岳飛。「千載休談南渡錯,當時自怕中原復。」這,也許就是他默許甚至暗示秦儈殺掉岳飛的原因之一。 其實宋高宗也好,明嘉靖也好,如果不當皇帝,也未必就有多壞。靖康之難時,當時還是康王的趙構,也曾有過「慷慨請行」赴金人軍營談判的壯舉,而且表現還不俗。嘉靖的個人素質也不差,至少是個明白人。但是一當皇帝,就對不起了,既沒有是非,也不講道理。「盡忠報國」如岳飛,「貪贓枉法」如嚴嵩,在他們眼裡並沒有什麼兩樣,都是想用就用想殺就殺的。原因和道理也很簡單,就因為他們是皇帝。 從這個意義上講,混賬和醜惡的就不是嘉靖和趙構,而是皇帝制度。或者說,嘉靖混賬,是因為皇帝制度混賬;趙構醜惡,是因為皇帝制度醜惡。正因為這個制度是混賬和醜惡的,所以,就連皇帝本人,也未必都有好結果。黃仁宇先生就說,他《萬曆十五年》一書中所涉及到的人物,從權臣到名將,從清官到太監,從貴妃到皇子,其「最後的結果,都是無分善惡,統統不能在事業上取得有意義的發展,有的身敗,有的名裂,還有的人則身敗而兼名裂」,包括皇帝,也不例外。顯然,制度才是問題所在,皇權才是萬惡之首。 所以,我覺得對於歷史人物,確實要有「歷史之同情」,要看到他當時的那些處境和原因。最後我們得出的結論,也不應該是個人品質的優劣,而是制度的問題。簡單地把歷史人物分為好人和壞人、善人和惡人、君子和小人,是沒有意義的。人性中不會純粹是善,也不會純粹是惡。壞人也有好心,惡人也有善意,小人也曾想做君子。我們要弄清楚的,就是這些原本也有好心和善意的人,是怎麼變壞變惡的,如果有此可能的話。 曹操就恰恰是這樣一個可以讓我們做分析的人。一些朋友不理解我現在的**。他們質問:你為什麼要用那麼多的時間和篇幅去講曹操?為什麼不多講講高風亮節鞠躬盡瘁的諸葛亮?講曹操這個「奸雄」,有什麼教育意義呢?你究竟是「品三國」還是「品曹操」?我當然是「品三國」,不是「品曹操」,但重點是曹操。講曹操,或許沒有多少「教育意義」(其實未必沒有),卻很有「教訓意義」。大家知道,我們對這個節目的想法是四句話:以故事說人物,以人物說歷史,以歷史說文化,以文化說人性。這就要有一個典型。曹操,就恰恰是一個非常難得的、可以讓我們實現自己想法的典型。 為什麼曹操是這樣一個典型呢?因為在他的身上,善與惡是並存的,而且都很突出。他的人生道路,也是一個由「不太惡」到「比較惡」的過程。曹操這個人,可以說是少年「頑劣」,青年「英雄」,中年「梟雄」,晚年「奸雄」。這就很有意思了,值得分析。比方說,他臨終前曾留下一份《遺令》,其中說到婢妾和藝jì們平時都很勤勞辛苦,我死了以後讓她們住銅雀台,不要虧待她們(見本書第一集),很有些人情味。但是,也就是在他去世前沒多久,他的一個兒媳婦──曹植的妻子,僅僅因為穿了一件漂亮衣服,便被他以「違制命」的罪名賜死。這就不但毫無人情味,而且簡直是暴戾、恐怖了。 那麼,曹操又為什麼要以如此之小的罪名處死他這個兒媳婦呢?是因為他嗜殺,以殺人為樂,或者容不得別人對他的命令稍有怠慢嗎?恐怕不是。在我看來,他殺曹植之妻,是為了敲打甚至貶抑曹植;敲打貶抑曹植,是為了讓曹丕順利接班;而讓曹丕順利接班,則是為了保證曹魏政權千秋萬代。此外,他殺崔琰、殺楊修,也都與此有關。所以,他如此濫殺無辜,只是為了權力。而且,他能夠這樣濫殺無辜,也因為他擁有權力,並且是不受監督、限制和制約的最高權力。這種權力,才是比任何惡人都更可怕的東西。它甚至能使一個人從「不太惡」到「比較惡」和「非常惡」。我以為,這樣看問題,才是「現代視角」。 我「品三國」,講到最後,將會回答這些問題。我在前期,是想把這段歷史儘可能按照原貌先交待出來,結論是放在後面的。但是我不會歸結於個人道德品質的優劣,只會歸結於制度,包括曹操的悲劇,包括諸葛亮的悲劇,都是制度所使然。 不過,制度問題也不簡單。比方說,我們前面做的比較,給人的感覺好像是「法治」優於「德治」。其實不是的。中國古代的問題,主要不在於主張「德治」,而在於實行「君主制」。美國人能夠防止他們的總統作惡,也不僅僅因為「法治」,還因為他們實行「mín zhǔ制」。mín zhǔ制主權在民,政權民授,總統自然可以監督。君主制主權在君,君權神授,誰能奈何得了?就連曹操這樣的「准皇帝」,還有孫皓那樣的「小皇帝」,也拿他沒有辦法。所以,討論一個歷史人物是君子還是小人,是沒有意義的。爭論法治和德治孰優孰劣,也是沒有意義的。一個健全的社會和現代的國家,都既不可以沒有法律,也不可以沒有道德。道德管底線,法律管顧忌;法律防止作惡,道德使人向善,二者是相輔相成並行不悖的。比如我們講「反腐倡廉」,就是既要有法律(反腐)又要有道德(倡廉)。這大概才是比較理想的制度。 其實就連中國古代那個問題多多的制度也有他的道理,也有一個演變過程,而且在誕生的時候還是不錯的。否則,我們這個民族早就滅亡了,更不可能有讓全世界矚目的燦爛輝煌。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這個制度又是有問題的。而且,正是由於自身的弊病,終於導致山窮水盡,不可收拾,最後被革命所推翻。現在我們建立了新中國,我們有了新制度,這是值得慶幸的事情。然而,一個新制度的建立決非一朝一夕之功,它需要長時間的甚至幾代人的努力,其中就包括今天的諸位,將來都要為我們新中國的新制度做出自己的貢獻。為此我才要把我們的歷史做一個回顧,知道我們歷史上有過哪些成就,走過哪些彎路,又有哪些謬誤是我們現在需要避免的。這才是我出來講史的一個真實的意圖,這也就是我的歷史觀。 當然這裡面的內容是很多的。由於各方面的原因,今天只能說到這裡,算是開個頭。諸多問題,只好留待將來。不過我還是很感謝老牛先生,讓我有機會把這些思考整理出來。雖然我至今不知道這位先生的真實姓名,但我真的很感謝他。 事實上,學術討論的目的,不是比個高下,爭個輸贏,而是探明事理,啟迪智慧。成都武侯祠有清人趙藩之「攻心聯」云:「能攻心,則反側自消,從古知兵非好戰;不審勢,即寬嚴皆誤,後來治蜀要深思。」我略改數字,以為自勉,並與諸君共勉: 能攻心,則反側自消,從古知書非好辯; 不審勢,即褒貶皆誤,後來治學要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