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鬥爭技術
辯論
事情的發展,跟周延儒想得差不多,朝廷上下一片嘩然,崇禎也震驚了,決定召開御前會議,辯論此事。
辯論議題:浙江作弊案,錢謙益有無責任。
辯論雙方:
正方,沒有責任,辯論隊成員:錢謙益、內閣大學士李標、錢龍錫、刑部尚書喬允升,吏部尚書王永光……(以下省略)
反方,有責任,辯論隊成員:溫體仁、周延儒(以下無省略)。
崇禎元年(1628)十一月六日,辯論開始。
所有的人,包括周延儒在內,都認定溫體仁必敗無疑。
奇蹟,就是所有人都認定不可能發生,卻終究發生的事。
這場驚天逆轉,從皇帝的提問開始:
「你說錢謙益受賄,是真的嗎?」
溫體仁回答:是真的。
於是崇禎又問錢謙益:
「溫體仁說的話,是真的嗎?」
錢謙益回答:不是。
辯論陳詞就此結束,吵架開始。
溫體仁先聲奪人,說,錢千秋逃了,此案未結。
錢謙益說:查了,有案卷為證。
溫體仁說:沒有結案。
錢謙益說:結了。
刑部尚書喬允升出場。
喬允升說:結案了,有案卷。
溫體仁吃了秤砣:沒有結案。
吏部尚書王永光出場。
王永光說:結案了,我親眼看過。
禮部給事中章允儒出場
章允儒說:結案了,我曾看過口供。
溫體仁很頑強:沒有結案!
崇禎做第一次案件總結:
「都別廢話了,把案卷拿來看!」
休會,休息十分鐘。
再次開場,崇禎問王永光:刑部案卷在哪裡?
王永光說:我不知道,章允儒知道。
章允儒出場,回答:現在沒有,原來看過。
溫體仁罵:王永光和章允儒是同夥,結黨營私!
章允儒回罵:當年魏忠賢在位時,驅除忠良,也說結黨營私!
崇禎大罵:胡說!殿前說話,竟敢如此胡扯!抓起來!
這句話的對象,是章允儒。
章允儒被抓走後,辯論繼續。
溫體仁發言:推舉錢謙益,是結黨營私!
吏部尚書王永光發言:推舉內閣人選,出於公心,沒有結黨。
內閣大臣錢龍錫發言:沒有結黨。
內閣大臣李標發言:沒有結黨。
崇禎總結陳詞:推舉這樣的人(指錢謙益),還說出於公心!
二次休會
再次開場,錢龍錫發言:錢謙益應離職,聽候處理。
崇禎發言:我讓你們推舉人才,竟然推舉這樣的惡人,今後不如不推。
溫體仁發言:滿朝都是錢謙益的人,我很孤立,恨我的人很多,希望皇上讓我告老還鄉。
崇禎發言:你為國效力,不用走。
辯論結束,反方,溫體仁獲勝,逆轉,就此完成。
史料記載大致如此,看似平淡,實則暗藏玄機。
這是一個圈套,是溫體仁設計的完美圈套。
這個圈套分三個階段,共三招。
第一招,開始辯論時,無論對方說什麼,咬定,沒有結案。
這個舉動毫不明智,許多人被激怒,出來跟他對罵指責他
然而這正是溫體仁的目的。
很快,奇蹟就發生了,章允儒被抓走,崇禎的天平向溫體仁傾斜。
接下來,溫體仁開始實施第二步——挑釁。
他直接攻擊內閣,攻擊所有大臣,說他們結黨營私。
於是大家都怒了,紛紛出場,駁斥溫體仁。
這也是溫體仁的目的。
至此,崇禎認定,錢謙益與作弊案有關,應予罷免。
第三階段開始,內閣的諸位大人終於意識到,今天輸定了,所以主動提出,讓錢謙益走人,溫體仁同志隨即使出最後一招——辭職。
當然,他是不會辭職的,但走到這一步,擺擺姿態還是需要的。
三招用完,大功告成。
溫體仁沒有魔法,這個世界上也沒有奇蹟,他之所以肯定他必定能勝,是因為他知道一個秘密,崇禎心底的秘密。
這個秘密的名字,叫做結黨。
溫體仁老謀深算,他知道,即使朝廷里的所有人,都跟他對立,只要皇帝支持,就必勝無疑,而皇帝最不喜歡的事情,就是結黨。
崇禎登基以來,幹掉了閹黨,扶植了東林黨,卻沒能消停,朝廷黨爭不斷,幹什麼什麼都不成,所以最恨結黨。
換句話說,錢謙益有無作弊,並不重要,只要把他打成結黨,就必定完蛋。
事實上,錢謙益確實是東林黨的領袖,所以在辯論時,務必不斷挑事,耍流氓,吸引更多的人來罵自己,都無所謂。
因為最後的決斷者,只有一個。
當崇禎看到這一切時,他必定會認為,錢謙益的勢力太大,結黨營私,絕不可留。
這就是溫體仁的詭計,事實證明,他成功了。
通過這個圈套,他騙過了崇禎,除掉了錢謙益,所有的人都被他蒙在鼓裡,至少他自己這樣認為。
但事實可能並非如此,這場辯論的背後,真正的勝利者,是另一個人——崇禎。
其實溫體仁的計謀,崇禎未必不知道,但他之所以如此配合,是因為這是一個千載難逢的機會。
當時的朝廷,東林黨實力很強,從內閣到言官,都是東林黨,雖說就工作業績而言,比閹黨要強得多,但歸根結底,也是個威脅,如此下去再不管,就管不住了。
現在既然溫體仁跳出來,主動背上黑鍋,索性就用他一把,敲打一下,提提醒,換幾個人,阿貓阿狗都行,只要不是東林黨,讓你們明白,都是給老子打工的,老實幹活!
當然明白人也不是沒有,比如黃宗羲,就是這麼想的,還寫進了書里。
但搞倒了錢謙益,對溫體仁而言,是純粹的損人不利已,因為他老兄太過討嫌,沒人推舉他,鬧騰了半天,還是消停了。
消停了一年,機會來了,機會的名字,叫袁崇煥。
畫了一個圈,終於回到了原點。
之後的事,之前都講了,袁督師很不幸,指揮出了點問題,本來沒事,偏偏和錢龍錫拉上關係,就這麼七搞八搞,自己進去了,錢龍錫也下了水。
在很多人眼裡,崇禎初年是很亂的,錢謙益、袁崇煥、錢龍錫、作弊、通敵、下課。
現在你應該明白,其實一點不亂,事實的真相就是這麼簡單,只有兩個字——利益,周延儒的利益,溫體仁的利益,以及崇禎的利益。
錢謙益、袁崇煥、還有錢龍錫,都是利益的犧牲品。
而這個推論,有一個最好的例證,袁崇煥被殺掉後,錢龍錫按規定,也該幹掉,死刑批了,連刑場都備好,家人都準備收屍了,崇禎突然下令:不殺了。
關於這件事,許多史書上都說,崇禎皇帝突然覺悟。
我覺得,持這種觀點的人,確實應該去覺悟一下,其實意思很明白,教訓教訓你,跟你開個玩笑,臨上刑場再拉下來,很有教育意義。
周延儒和溫體仁終究還是成功了,崇禎三年(1630)二月,周延儒順利入閣,幾個月後,溫體仁入閣。
溫體仁入閣,是周延儒推薦的,因為崇禎最喜歡的,就是周延儒,但周兄還是很講義氣,畢竟當年全靠溫兄在前面踩雷,差點被口水淹死,才有了今天的局面,拉兄弟一把,是應該的。
其實就能力而言,周延儒和溫體仁都是能人,如果就這麼幹下去,也是不錯的,畢竟他們都是惡人,且手下並非善茬,換個人,估計壓不住陣。
但所謂患難兄弟,基本都有規律,拉兄弟一把後,就該踹兄弟一腳了。
最先開踹的,是溫體仁。
錢龍錫被皇帝赦免後,第一個上門問候的,不是東林黨,而是周延儒。
周兄此來的目的,是邀功,什麼皇上原本很生氣,很憤怒,很想幹掉你,但是關鍵時刻,我挺身而出,在皇帝面前幫你說了很多好話,你才終於脫險云云。
這種先挖坑,再拉人,既做婊子,又立牌坊的行為,雖很無聊,卻很有效,錢龍錫很感動,千恩萬謝。
周延儒走了,第二個上門問候的來了,溫體仁。
溫體仁的目的,大致也是邀功,然而意外發生了。
因為錢龍錫同志剛從鬼門關回來,且經周延儒忽悠,異常激動,溫兄還沒開口,錢龍錫就如同連珠炮般,把監獄風雲,脫離苦海等前因後果全盤托出。
特別講到皇帝憤怒,周延儒挺身而出,力挽狂瀾時,錢龍錫同志極為感激,眼淚嘩嘩地流著。
溫體仁安靜地聽完,說了句話。
這句話徹底止住了錢龍錫的眼淚:
「據我所知,其實皇上不怎麼氣憤。」
啥?不氣憤?不氣憤你邀什麼功?混蛋!
所以錢龍錫氣憤了。類似這種事情,自然有人去傳,周延儒知道後,也很氣憤——我拉你,你踹我?
溫體仁這個人,史書上的評價,大都是八個字:表面溫和,深不可測。
其實他跟周延儒的區別不大,只有一點:如果周延儒是壞人,他是更壞的壞人。
對他而言,敵人的名字是經常換的,之前是錢謙益,之後是周延儒。
所以在搞倒周延儒這件事上,他是個很堅定,很有毅力的人。
不久之後,他就等到了機會,因為周延儒犯了一個與錢謙益同樣的錯誤——作弊。
崇禎四年,周延儒擔任主考官,有一個考生跟他家有關係,就找到他,想走走後門,周考官很大方,給了個第一名。
應該說,對此類案件,崇禎一向是相當痛恨的,更巧的是,這事溫體仁知道了,找了個人寫黑材料,準備下點猛葯,讓周延儒下課。
不幸的是,周延儒比錢謙益狡猾得多,聽到風聲,不慌不忙地做了一件事,把問題搞定了,充分反映了他的厚黑學水平。
他把這位考生的卷子,交給了崇禎。
應該說,這位作弊的同學還是有點水平的,崇禎看後,十分高興,連連說好,周延儒趁機添把火,說打算把這份卷子評為第一,皇帝認為沒有問題,就批了。
皇帝都過了,再找麻煩,就是找抽了,所以這事也就過了。
但溫體仁這關,終究是過不去的。
崇禎年間的十七年里,一共用了五十個內閣大臣,特別是內閣首輔,基本只能幹幾個月,任期超過兩年的,只有兩個人。
第二名,周延儒,任期三年。
第一名,溫體仁,任期八年。
溫首輔能混這麼久,只靠兩個字,特別。
特別能戰鬥,特別能折騰。
在此後的一年裡,溫體仁無怨無悔、鍥而不捨地折騰著,他不斷地找人黑周延儒,但皇帝實在很喜歡周首輔,雖屢敗屢戰,卻屢戰屢敗,直到一年後,他知道了一句話。
就是這句話,最終搞定了千言萬語都搞不定的周延儒。
全文如下:
「余有回天之力,今上是羲皇上人。」
前半句很好懂,意思是我的能量很大。
後半句很不好懂,卻很要命。
今上,是指崇禎,所謂羲皇上人,具體是誰很難講,反正是原始社會的某位皇帝,屬於七十二帝之一,就不扯了,而他的主要特點,是不管事。
翻譯過來,意思是,我的能量很大,皇上不管事。
這句話是周延儒說的,是跟別人聊天時說的,說時旁邊還有人。
溫體仁把這件事翻了出來,並找到了證人。
啥也別說了,下課吧。
周延儒終於走了,十年後,他還會再回來,不過,這未必是件好事。
朝廷就此進入溫體仁時代。
按照傳統觀點,這是一個極其黑暗的時代,在無能的溫體仁的帶領下,明朝終於走向了不歸路。
我的觀點不太傳統,因為我看到的史料告訴我,這並非事實。
溫體仁能夠當八年的內閣首輔,只有一個原因——他能夠當八年的內閣首輔。
作為內閣首輔,溫體仁具備以下條件:首先,他很精明強幹,據說一件事情報上來,別人還在琢磨,他就想明白了,而且能很快做出反應,其次,他熟悉政務,而且效率極高,還善於整人(所以善於管人)。
最後,他不是個好人。當然,對朝廷官員而言,這一點在某些時候,絕對不是缺點。
估計很多人都想不到,這位溫體仁還是個清官,不折不扣的清官,做了八年首輔,家裡還窮得叮噹響,從來不受賄,不貪污。
相對而言,流芳千古的錢謙益先生,就有點區別了,除了家產外,也很能掙錢(怎麼來的就別說了),經常出沒紅燈區,六十多歲了,還娶了柳如是,明朝亡時,說要跳河殉國,腳趾頭都還沒下去,就縮了回來,說水冷,不跳了,就投降了清朝,清朝官員前來拜訪,看過他家後,發出了同樣的感嘆:你家真有錢。
溫體仁未必是奸臣,錢謙益未必是好人,不需要驚訝,歷史往往跟你所想的並不一樣。英雄可以寫成懦夫,能臣可以寫成奸臣,史實並不重要,重要的是,誰來寫。
溫體仁的上任,對崇禎而言,不算是件壞事,就人品而言,他確實很卑劣,很無恥,且工於心計,城府極深,但要鎮住朝廷那幫大臣,也只能靠他了。
應該說,崇禎是有點想法的,畢竟他手中的,不是爛攤子,而是一個爛得不能再爛的攤子,邊關戰亂,民不聊生,政治腐敗,朝廷混亂,如此下去,只能收攤。
崇禎同志一直很擔心,如果在他手裡收攤,將來下去了,沒臉見當年擺攤的朱重八(後來他用一個比較簡單的方法辦到了)。
所以執政以來,他幹了幾件事,希望力挽狂瀾。
第一件事,就是肅貪。
到崇禎時期,官員已經相當腐敗,收錢辦事,就算是好人了。對此,崇禎非常不滿,決心肅貪。
問題在於,明朝官場,經過二百多年的磨礪,越來越光,越來越滑,潛規則、明規則,基本已經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規章,大家都在裡邊混,就談不上什麼貪不貪了,所謂天下皆貪,即是天下無貪。
當然,偶爾也有個把人,是要突破規則,冒冒頭的。
比如戶部給事中韓一良,就是典型代表。
當崇禎下令整頓吏治時,他慷慨上書,直言污穢,而且還說得很詳細,什麼考試作弊內幕,買官賣官內幕,提成、陋規等等,為到達警醒世人的目的,他還坦白,自己身為言官,幾個月之內,已經推掉了幾百兩銀子的紅包。
崇禎感動了,這都什麼年月了,還有這樣的人啊,感動之餘,他決定在平台召開會議,召見韓一良及朝廷百官,併當眾嘉獎提升。
皇帝很激動,後果很嚴重。
因為韓一良同志本非好鳥,也沒有與貪污犯罪死磕到底的決心,只是打算罵幾句出出氣,沒想到皇帝大人反應如此強烈,無奈,事都幹了,只能硬著頭皮去。
在平台,崇禎讓人讀了韓一良的奏疏,並交給百官傳閱,大為讚賞,並叫出韓一良,提升他為都察院右僉都御史。
原本只是七品,一轉眼,就成了四品。
我研讀歷史,曾總結出一條恆久不變的規律——世上的事,從沒有白給的。
韓一良同志還沒高興完,就聽到了這樣一句話:
「此文甚好,希望科臣(指韓一良)能指出幾個貪污的人,由皇帝懲處,以示懲戒。」
說話的人,是吏部尚書王永光。
王永光很不爽,自打聽到這封奏疏,他就不爽了,因為他是吏部尚書,管理人事,說朝廷貪污成風,也就是說他管得不好,所以他決定教訓韓一良同志。
這下韓御史抓瞎了,因為他沒法開口。
自古以來,所謂集體負責,就是不負責,所以批評集體,就是不批評。韓御史本意,也就是批評集體,反正沒有具體對象,沒人冒頭反駁,可以過過嘴癮。
現在一定要你說出來,是誰貪污,是誰受賄,就不好玩了。
但崇禎似乎很有興趣,當即把韓一良叫了出來,讓他指名道姓。
韓一良想了半天,說,現在不能講。
崇禎說,現在講。
韓一良說,我寫這封奏疏,都是泛指,不知道名字。
崇禎怒了:你一個名字都不知道,竟然能寫這封奏疏,胡扯!五天之內,把名字報來!
事兒大了,照這麼搞,別說陞官,能保住官就不錯,韓一良回去了,在家抓狂了五天,憋得臉通紅,終於憋出了一份奏疏。很明顯,韓一良是下了功夫的,因為在這份奏疏里,他依然沒有說出名字,卻列出了幾種人的貪污行徑,並希望有關部門嚴查。當然,他也知道,這樣是不過了關的,就列出了幾個人——已經被處理過的人。
反正處理過了,罵絕祖宗十八代,也不要緊。
這封極為滑頭的奏疏送上去後,崇禎沒說什麼,只是下令在平台召集群臣,再次開會。
剛開始的時候,氣氛是很和諧的,崇禎同志對韓一良說,你文章里提到的那幾個人,都已經處理了,就不必再提了。
然後,他又很和氣地提到韓一良的奏疏,比如他曾經拒絕紅包,達幾百兩之多的優秀事迹。
戲演完了,說正事:
「是誰送錢給你的!說!」
韓一良同志懵了,但優秀的自律精神鼓舞了他,秉承著打死也不說的思想,到底也沒說。
崇禎也很乾脆,既然你不說,就不要幹了,走人吧。
韓一良同志的陞官事迹就此結束,御史沒撈到,給事中丟了,回家。
然而最傷心的,並不是他,是崇禎。
他不知道,自己如此坦白,如此真誠,如此想干點事,怎麼連句實話都換不到呢?
這個問題,沒人能回答
但要說他啥事都沒幹成,也不對,事實上,崇禎二年(1629),他就干過一件大事,且相當成功。
這年四月,刑部給事中劉懋上疏,請求清理驛站。
所謂驛站,就是招待所,著名的偉大的政治家、軍事家、哲學家王守仁先生,就曾經當過招待所的所長。
當然,王守仁同志干過的職務很多,這是最差的一個。因為在明代,驛站所長雖說是公務員,論級別,還不到九品,算是不入流,還要負責接待沿途官員,可謂人見人欺。
所以一直以來,驛站都沒人管。
但到崇禎這段,驛站不管都不行了。
因為明代規定,驛站接待中央各級官員,由地方代管。
這句話不好理解,說白了,就是驛站管各級官員吃喝拉撒睡,但費用自負。
因為明代地方政府,並沒有辦公經費,必須自行解決,所以驛站看起來,級別不高,也沒人管。
但驛站還是有油水的,因為畢竟是官方招待所,上面來個人沒法接待,追究到底,還是地方官吃虧,所以每年地方花在驛站上的錢,數額也很多。
而且驛站還有個優勢,不但有錢,且有政策——攤派。
只要有接待任務,就有名目,就能逼老百姓,上面來個人,招待所所長自然不會自己出錢請人吃飯,就找老百姓攤,你家有錢,就出錢,沒錢?無所謂,你們要相信,只要是人,就有用處,什麼挑夫、轎夫,都可以干。
其實根據規定,過往官員,如要使用驛站,必須是公務,且出示堪合(介紹信),否則,不得隨便使用。
也就是說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