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與灰的抉擇 婺源龍脈保衛戰 第二章
這時一個問題浮出水面:如果船槽嶺封了山,那麼婺源縣本身對石灰的需求該怎麼解決?總不能坐守 石灰寶藏,去外地另買吧?
這種情況,公告也考慮到了,特意另行劃定了一個範圍:「地方做牆,自有涌山、石壁、岩前、甲路 等灰。」那一帶的山嶺也是石灰岩質地,但遠離龍脈,想燒去那邊燒好了。可見婺源官方設計出的這 個方案,當真是滴水不漏。
在公告的最後,譚昌言還不忘強調一句:「各宜體諒,毋得故犯。"這一句「各宜體諒」,可算是把婺源 知縣的苦澀給點出來了。
明代知縣的地位很微妙。他在一縣之內並非乾綱獨斷的土皇帝,更像是一個「各宜體諒」的協調角色。 朝廷下發的訓諭政令要落實,鄉宦豪強的需求要安撫,貧民寒戶的生計要照顧,軍隊與地方的關係要 斡旋,甚至連衙門裡的胥吏都不得不有所顧慮—諸房小吏都是世襲職位,熟知當地情形和文牘技 術,真想搞出什麼貓膩,一個外來的流官很難查知。
譚昌言的這一篇公告文,可以說是明代知縣施政思路的一個實例,體現出了高超的平衡手腕。士紳們 雖然出了錢,但保住了龍脈;灰戶們雖然沒了營生,但得了實利;官方居中協調,分文不出,即把一 大片山地收歸國有,可謂皆大歡喜。
這個辦法試運行了一年,譚知縣覺得成效不差,於是將整個保龍方案上報給徽州府申詳。
這個申詳,是公文術語,意思是向上級詳細彙報,以便讓高層及時掌握情況。因為從法理上來說,婺 源知縣提出的「禁絕燒灰」只是一條臨時行政命令,只有得到徽州府的認可,才能形成一項永久地方法 規。
萬曆三十三年(1605年)四月二十四日,申詳正式提交徽州府,由知縣譚昌言、縣丞馬孟復聯合署 名。正文里別的話沒多說,只是反覆強調了龍脈毀傷對科場的影響:「邇來秋闈不振,士子多抱璧之 悲。倘日後正脈盡頹,學宮有泣月之慮…..厘革系通邑公情,盛衰關學校大事。」
【注釋】
邇來秋闈不振,士子多抱璧之悲。倘日後正脈盡頹,學宮有泣月之慮…..厘革系通邑公情,盛衰關學 校大事:我縣近年來在鄉試中的表現總是不盡如人意,士子個個才高八斗,一到考試就發揮失常、名 落孫山,真可惜啊真可惜!倘若日後龍脈徹底崩塌了,我縣的科舉成績還有啥盼頭呢?恐怕只有獨自 對月哭泣的份了!(所以,不能再等了。)必須整頓改革,禁絕燒灰,保住龍脈,這是我縣所有老百 姓的期盼,是關乎科舉興衰的頭等大事!
從府一級的視角,最為看重的地方上的兩項宏觀數據一個是稅賦,一個是科舉。前者關乎錢糧,後者 關乎官場。婺源縣的官員反反覆復強調「秋闈不振」「縣學盛衰」,正因為這是徽州府最關心的痛點。
果然,此事上報之後,引起了徽州知府梁應澤的高度重視。不過他也很謹慎,沒有大筆一揮表示同 意,而是回了一封信給婺源縣。
在迴文中,梁應澤問了一連串的問題:「此嶺來脈自何山?其峰高若干?呈中崩洪、日、月、文筆、 硯池各何所指?坐落何方向?何都圖?離縣學遠近若何?當地之民何以不遵?豈有奸豪主於中而鼓愚 民以無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