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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所屬書籍: 白銀時代
    16     他們現在說,我這部小說有生活。他們還說,現在缺少寫學生生活的小說。我說過,生活這個詞有很古怪的用法:在公司內部,我們有組織生活、集體生活。在公司以外,我們有家庭生活、夫妻生活。除此之外,你還可以去體驗生活。實際上,生活就是你不樂意它發生但卻發生了的事……和真實不真實沒有關係。我初寫這部小說時,他們總說我的小說沒有生活,這不說明別的,只說明當時這篇小說在生活之外,還說明我很想寫這篇小說;現在卻說有了生活,這不說明別的,只說明它完全納入了生活的軌道,還說明我現在不想寫這篇小說了。     老師的生活是住在筒子樓里,每天晚上到習題課上打瞌睡,在校園裡碰上一個露陰癖;而和一個大個子學生戀愛卻不在她的生活之中。她在我的初稿上簽字,說我寫到的事情都是她的生活,原因恰恰是:我寫到的不是她的生活——這件事起初是這樣的。結果事情發展下去走了味兒:我一遍遍地寫著,她一遍遍地簽字,這部小說也變成了她的生活。所以她離開了學校,一走了之。     早上我去上班之前,要花大量的時間梳妝,把臉刮乾凈,在臉上敷上冷霜,描眉畫目。這是很必要的,我的臉色白里透青,看上去帶點鬼氣,眉毛又太稀。然後在腋下噴上香水,來掩飾最近才有的體味。我的形體顧問建議我穿帶墊子的內衣,因為我肌肉不夠發達。他還建議我用帶墊子的護身,但現在用不著了,那東西已經長得很大。然後我出門,在上班的路上還要去趟花店,給棕色的買一束紅色的玫瑰花。在花店裡,有個穿黑皮短裙的女孩子對我擠眉弄眼,我沒理她。後來她又跟我走了一路,一直追到停車場,在我身後說些帶挑逗意味的瘋話……最後,她終於攔住我的車門,說道:大叔,別假正經了——你到底是不是只鴨?我悶聲喝道:滾蛋!把她攆走了。這種女孩子從小就不學好,功課都是零分,中學畢業就開始工作;和我們不是一路人。然後我坐在方向盤後面咳聲嘆氣,想著「棕色的」從來就沒有注意過我。要是她肯注意我,和我閑聊幾句,起碼能省下幾道數學題。她解題的速度太快,現有的數學題不夠用了。     有關棕色的女同事要寫真正的小說,我現在有如下結論:撇開寫得好壞不論,小說無所謂真偽。如你所知,小說里准許虛構,所以沒有什麼真正的小說。但它可以分成你真正要寫的小說和你不想寫的小說。還有另外一種區分更有意義:有時候你真正在寫小說,但更多的時候你是在過著某種生活。     這也和做愛相仿:假如一個男人和一個女人雙方都想做,那他們就是真正在做愛。假如他們都不想,別人卻要求他們做,那就不是做愛,而是在過夫妻生活。我們坐在辦公室里,不是在寫小說,而是在過寫作生活。她在這種生活中過膩了,就出去體驗生活——這應該說是個錯誤。體驗到的生活和你在過的生活其實是毫無區別的。我知道,「棕色的」要做的事是:真正地寫小說。要做這件事,就必須從所謂的生活里逃開。想要真正地寫,就必須到生活之外。但我不敢告訴她這個結論。我膽子很小,不敢犯錯誤。     現在「棕色的」每天提前到班上來,坐在辦公桌後面,一面打毛衣,一面做習題。她看起來像個狡猾無比的蜘蛛精,一面操作著幾十根毛衣針,一面看著習題集——這本習題集拿在一位同事的手裡。她嘴裡咬著一支牙籤,把它咬得粉碎,再吐出來,大喝一聲:「翻片兒」!很快就把一本習題集翻完,她才開始口授答案。可怖的是,沒有一道做錯的。我把同事都動員起來,有的出去找習題,有的給她翻片兒。我到班上以後,把這束玫瑰花獻給她,她只聞了一下,就丟進了字紙簍,然後哇哇地叫了起來:老大哥,這些題沒有意思!我要寫小說!她一小時能做完一本習題集,但想不出真正的小說怎麼寫,讓我告訴她。按理說,我該揍她個嘴巴,但我只嘆了一口氣,安慰她道:不要急,不要急,我們來想辦法;然後坐到自己的位子上了。     在「棕色的」寫作生活中,她在寫著一個比《師生戀》更無聊的故事。她和我們的不同之處在於,她不會瞎編一些故事來發泄憤怒。因此她就去體驗生活,然後被人輪姦了。這說明她很笨,不會生活。既然生活是這樣的索然無味,就要有辦法把它熬過去。這件事可不那麼容易……起碼比解習題要難多了。「棕色的」告訴我說:那件事發生以後,她坐在泥地上,忽然就怕得要命。也不知為什麼,她想到這些人可能會殺她滅口……她想得很對,強xx婦女是死罪,那些鄉下小夥子肯定不想被她指認出來。雖然當時很黑,但她說,看到了那些人在背後打手勢。這是件令人詫異的事:我知道,她原來像蝙蝠一樣的瞎,在黑地里什麼都看不見。但我平時像個太監,被刀尖點著的時候,也變得像一門大炮;所以這件事是可信的。有一個傢伙問她:你認不出我們罷?她順嘴答道:認不出來。你們八個我一個都認不出來。那些人聽了以後,馬上就走,把她放過去了。這個回答很聰明:明明是四個人,她說是八個。換了我,也想不出這麼好的脫身之策。但她因此變得神經兮兮的,讓我猜猜她為什麼會這麼怕死。如你所知,我最擅長猜謎,但這個謎我沒猜出來。這謎底是:我這麼怕死,說明我是活著的。這真是所羅門式的答案!現在恐怕不能再說她是傻瓜了。實際上,她去體驗生活確實是有收穫的。首先,她發現了自己不想死,這就是說,她是活著的。既然她是活著的,就有自己的意願。既然有自己的意願,就該知道什麼是真正在寫小說。但她寧願做個吃掉大量習題的母蝗蟲,也不肯往這個方向上想。我也不願點破這一點:自己在家裡悶頭就寫,不要告訴任何人。這樣就是真正在寫小說。我不敢犯錯誤,而且就是犯了錯誤,也不會讓你知道。我注意到「棕色的」總在咬牙籤,把齒縫咬得很寬。應該叫她不咬牙籤,改吃蘋果——照她這個瘋狂的樣子,一天准能吃掉兩麻袋蘋果,屙出來的屎全是蘋果醬……我現在是在公司里,除了「生活」無事可做。所以,我只能重返大學二年級的熱力學教室,打算在那裡重新愛上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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