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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交往 (7)

所屬書籍: 東宮·西宮
  她們說,他正派,不亂搞,看都不多看別的女人一眼。   行了行了,接著說罷。   J和老先生談到半夜,說到武漢、南昌、鄭州等地都有,各在什麼地方。聊完了去XX街電影院的廁所,已經十一點了,人很多。都蹲著說話。蘇白聽不懂。也有人找他玩,他實在累了,回去睡覺了。   J對蘇州非常的留戀,他說那兒的人非常樸實。初次見面的人,只要言語相投,就能請到家裡去過夜。家裡的情況是隔著一層板壁就睡著妻子兒女,兩個大男人赤條條睡在竹板床上。   談到了竹板床,J面露驚恐之色:那個東西老是格格地響,而且越是要命的時候,它響得越厲害!外面睡的就是人家家裡的人——我的膽子都叫它響碎了!有過這種經歷後,他再也不肯到別人家去睡竹板床。   J說,八月六日在蘇州,白天陪老太太去了獅子林,拙政園,晚上去了另一個地點。來了一個小夥子,請他去家裡住。一問,他家裡是竹板床。剛嘗過這種滋味,他不肯去。後來又來了兩個小夥子,告訴他說,聯防隊員要來。把他騙到沒人的地方問起來:   「你的傢伙大嗎?」   「大。」   「有多大?」   「要多大有多大。」   「看看可以嗎?」   J說:那地方的人都愛他,到哪裡都有人跟著,因為他們喜歡北方人。混到夜裡十一二點,還有人陸續到來,有個大個子要和他做愛,找不到地方。去訪過好幾個朋友,家裡都不方便。最後倆人去了一個待拆的危樓,那裡伸手不見五指,爬上搖搖晃晃的樓梯,腳下的樓板一踩就陷,好像席夢思床墊一樣。他說,我隨時都準備一腳踩空從幾丈高的地方摔下去,但是沒有摔。這一回可算是冒了險了。   我說:你就不怕那人在黑地里給你一悶棍,把你的錢包掏去?   他說:不怕。在蘇州不會有這樣的事。要是在上海,借我個膽子我也不敢去,非被人大卸八塊不可。   離開蘇州去了福建,送走了老太太,自己又一路玩回來。到處都有朋友。其中最離奇的是在寺廟裡住宿,和和尚也搞了起來。我們很怕把這種事寫出來引起佛教徒的抗議,只好把這段故事忍痛割愛。回來時J走了京廣線。人家說,這條線上,凡帶市字的地方全有。在他這次旅行中,離奇的遭遇就發生在京廣線一個小城裡。這座城市在北方,連市郊車在內,公交車不上十路。但是同性戀者的活動很多。因為其中有一些事例過於具體,所以不便指出城名。在此之前J到過武漢,被人騙得一蹋糊塗,留下了上有九頭鳥,下有湖北佬,名不虛傳的印象。又到過南昌,留下了熱得暈頭轉向,玩都玩不好的印象。到過杭州,見到一個公共廁所里才晚上九點鐘居然有三對在玩的奇觀。最後他回北方來,已經到了八月下旬,北方的天氣轉涼,J的熱情卻高漲起來。   J說,在這個城裡他遇上了很多熱情的朋友,也碰上了敲竹杠的朋友。圈子裡的人要一點錢的事,以前也遇上過,但是雙方都不欲聲張,所以不出商量的範疇。圈子外的人來要錢,十之八九是訛詐,這是不言而喻的事。在此之前J也遇上過一些可疑的事。比如在蘇州自己一人去了一個別人說有危險的地方,遇上了一個年輕人。在玩的過程中,可以發現對方不是同性戀者——太緊張,太不自然了。事情完了之後,兩人之間有過很不自然的時刻。當時對方先請J和他一塊兒去一個地方,J說,他還有事,不能去。後來對方又說,自己有點困難,要借錢。J說,自己的差旅費也不富裕,無錢可借。說完了這些話,雙方無言對恃了很久。當時是上午,天下著小雨,地點是公園的一角,四周沒有人。對方是個穿舊軍衣的小夥子,騎一輛舊自行車。過了一會兒,那人說,那好罷。你以後小心點。說完就走了。後來聽說,在那個公園裡,有好幾個老頭被人坑了錢去。   J和我說到這事時,還是滿不在乎。他說:那小子嚇不倒我。我可不是老頭子!打我不怕,見官我也不怕——大不了一人五十大板,我就不信你也樂意蹲班房。不過,這是到那小城之前的事。到過那小城後,他的想法徹底改變了。   J說,那座小城的同性戀地點都在一座體育場里。這個地方是鐵柵欄圍起的一片地方,裡面有綠地,有一座帶一面看台的體育場(田徑場加足球場,看台下有幾間房),乒乓館,燈光排球場,幾座住宅樓,還有三個廁所。這裡雖然有圍牆,但是永不鎖門。盛夏的夜晚,裡面有很多人。呆在廁所附近的基本上是同性戀者。只有一個廁所附近沒有人,那是因為它太靠近居民樓,可能有居民來上廁所。   除了廁所,柵欄門附近的人最多,都在聊天。這個體育場共有東、西、西南三個門,所以也有三群人。西南面的人群以老人居多,大家不說話,只顧看出入的人,大概急於找人發泄。其它兩群各有十餘人,正在高談闊論。老遠就聽見「大姐大媽」一類的字眼。當時是晚上八九點鐘。J馬上受到吸引,投身其中。聊些什麼呢?J一進人群,就有一河南人問:   你是哪裡來的?   J:北京的。   河南人:哦!是北京來的大姐呀!   J:去你媽的!誰是你的大姐!再犯賤我揍你。   這位河南人見J如此兇惡,就不敢理他了,只顧自怨自艾:   咳。都說這裡的人熱情,我都來了一個多小時了,還沒人理我,我成了沒人要的了!我可是真心要和別人好的。上個男朋友吹了時,我真的自殺過!這裡有我的同鄉……小X,咱們是同鄉,我沒撒謊罷?他還說,很想到泰國去作人妖,似乎是個性倒錯者,但J說此人純粹是發賤。那個小X倒是很樸實的人。J一下就看上了。他叫他走,可那人不肯去,說這位同鄉上了勁,要是沒人理,恐怕要出事,所以要看著他。J一個人走出去,到處看了看,到處有人跟著。也許是被那位犯賤的河南人弄倒了胃口,J那天不喜歡這樣張狂的人。   J說,那天晚上他避開了燈光下那些浮囂的人群,走到了黑暗處,在排球場後面的陰影里,看見了一位四十多歲的中年人。J說,他當時正想找個沉穩的人談談,於是坐到了他的身邊。那個人馬上用顫抖的聲音說起話來,說他愛人在外地工作,耐不住寂寞。又說自己有兩個孩子,既為人父,不該有這樣強烈的感情。他又說,他想玩,但是不敢。他不敢玩,但是寂寞難熬。J說,我從來沒聽見過這樣鬼哭狼嚎的聲音和這種死陽活氣的情調,敷衍了兩句,馬上就跑了。   最後J還是到了廁所里,用上了各地通用的方法。有一個農民模樣、憨直可愛的中年人進來時,和他並肩站在小便池前——最後他把手伸了過去。這時那人說了一句話,把J的興緻全嚇跑了:   你玩不玩女人?   J說:你是不是拉皮條的?   第三節J的外地之行 (3)   那人說,不是。干那種事還叫人嗎。J覺得怪極了,就和他出去說。那人讓J跟他去,還說,幹這種事是幫他的忙。於是他就跟他去了,走在半路上,忽然見到一個很漂亮的小夥子走過。J一見此人,馬上就說,我還有點事,告辭了那個叫人去玩女人的人,跟上去了。   我問J,那人是怎麼回事。J說,當時他也不知道。J還說,那次他不是想去和女人睡覺,而是想看看到底是怎麼回事。總之,那件事暫時沒了下稍。J看見一個漂亮小夥子就跟了下去,那個小夥子反穿著一件制服,看不清是軍服還是警服。在農村和小城市,常有這麼穿衣的人。他們說,這樣穿衣服省。平時把衣服反穿著,遇到正式場合再翻個個兒,又是一件新衣服。當然,在大城市裡這樣穿衣就有被捉進精神病院的可能。我們說過,J喜歡樸實的人,什麼農民、民工之類,對他有特別的誘惑力。他就跟了下去。一直跟到了黑的地方,開始攀談。J說:你是我們一夥的嗎?答曰:是。問:你怎麼知道的?答曰:體育館裡的人告訴的。雖然說話不清不楚,但是剛入道的人差不多都是這樣,不好意思嘛。J和他動起手來,做了一番同性戀標準的foreplay(準備動作)。最後那孩子把他推開,說:你知道我是幹啥的嗎?J說:不知道。那孩子把領子一翻,露出個領花來,像個警察領花樣子。隨即左手從胯下掏出一把槍來說:老子就是干這個的!跟我走一趟罷!   J說:那時我好心慌!俗話說的好,罐兒不離井上破,我總算碰上了。到了這步田地,只好認栽。也不知道要挨一頓打,還是蹲班房。在這種小地方,什麼事都碰得上。那人把槍從左手換到右手說:看看你的身份證!J把身份證呈了上去。那人看了以後收了起來,說:   你知道你在幹什麼嗎?   J:不知道。   問:你知不知道,你這叫同性戀!   答:謝謝你告訴我,以前我真不知道。   問:你知不知道,同性戀是不容許的?   答:不知道。   問:你說這事怎麼了罷?   J說:既然犯了錯誤,我就跟你走吧。   J對我說,那個人拿槍像拿個滾燙的烤白薯,左手倒右手,右手倒左手。除此之外,那槍也有點不像真的。於是他就和那人走到體育場的大道上。說來也巧,遇上了曾和J在排球場聊天的中年人。那人只看清了J,沒看見另一個是誰,還以為這兩人有什麼好事呢,就跟在後面,若即若離,有十米的樣子。就這樣走到門口附近,警察倒有點怕。他站住了,掏出J的身份證說:   你想私了呢,還是官了?   J馬上堅定地說:   官了!   J心說:狐狸尾巴露出來了。那人說:你是不見棺材不落淚呀!J說,可不是嗎。把我身份證拿回來。劈手奪回身份證。那人厲聲喝道:站在這裡,不準動!說完拔腿就跑。J緊追不捨,於是出現了徒手犯人追持槍警察的精彩場面。到底是警察厲害,跑了個無影無蹤。   那天晚上的事是這麼了結的:J到派出所報案,說遇上了持槍的截匪,那個截匪還穿了警服。民警們覺得問題嚴重,來了四個人,拿了電棍,由J帶路,來抓那穿警服的小夥子,搜遍了整個體育館,也沒搜到。等警察走了,J找別人一打聽,原來此人是在附近打工的民工。他敲詐同性戀不是第一次了,詐過其他人的手錶和錢,還打過人。至於那把槍,別人都知道,那是一隻打火機。   這件事到此還沒有完。第二天,J找到了那個小夥子,告訴他,他的事犯了,昨晚上帶了四個警察來抓他等等,直把他嚇到半死。J叫他把搶人的東西都交出來,他乖乖地照辦了。J說,交贓還不能算完,你還打了人家呢,寫個檢討書!那人就寫了個檢討書。後來J把表和錢還了本主,但是那檢討書沒有給挨打的人,而是帶回了北京。其實那不是檢討書,而是保證書,全文如下:   保證書   保證人戴XX,十九歲,河北省XX縣XX鄉人。今年在體育場上廁所,有人來摸我的下部。一氣知(之)下,留了他的手錶,還打了他。我這樣做是不對的。但是他是同性連(戀)。   我今後在(再)也不做犯發(法)的事了。   從今後在(再)也不做對不起人的事了。   年月日   我認為這孩子很有修辭才能。所敘述的事實簡短有力,措辭巧妙(留了他的手錶!),而且結尾寫得非常哀婉動人——今後再也不做犯法的事了——今後再也不做對不起人的事了。我小時候淘氣,檢討書寫了不計其數,沒一篇寫到這麼好。至於那幾個白字,只是白玉微疵。我這麼說了之後J氣得吼起來:   怎麼,你說這檢討寫得好?   那當然了。你想想,這孩子頂多也就是初中畢業吧,寫成這樣,還能說壞嗎?   混帳。你看這句:「我這樣做是不對的,可他們是同性戀!」這叫什麼話!難道我們是同性戀,就可以搶嗎?   由這個話題我們談到了同性戀權益的問題。我認為,在我們國家,目前不能談同性戀合法化的問題。但是正如J指出的,就算同性戀非法,也有權益問題,總不能讓十幾歲的小流氓來搶罷。我記得文革時,社會上有很多牛鬼蛇神,任憑別人來搶,結果是使很多當時十幾歲的人成了流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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