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桑罵槐(第二十六計)
指著桑樹罵槐樹。比喻借題發揮,指著這個罵那個。
【原典】 大凌小者,警以誘之①。剛中而應,行險而順②。
【注釋】 ①大凌小者,警以誘之:強大者要控制弱下者,要用警戒的辦法去誘導他。
②剛中而應,行險而順:語出《易經.師》卦。師卦名。本卦為異卦相疊(坎下坤上)。本卦下卦為坎為水,上卦為坤為地,水流地下,隨勢而行。這正如軍旅之象,故名為「師」。本卦《彖》辟說:「剛中而應,行險而順,以此毒天下,而民從之。」「剛中而應」是說九二以陽爻居於下坎的中信,叫「剛中」,又上應上坤的六五,此為此應。下卦為坎,坎表示險,上卦為坤,坤表示順,故又有「行險而順」之象。以此卦象的道理督治天下,百姓就會服從。這是吉祥之象。「毒」,督音,治的意思。
此計運用此象理,是說治軍,有時採取適當的強剛手段便會得到應和,行險則遇順。
【按語】 率數未服者以對敵,若策之不行,而利誘之,又反啟其疑,於是故為自誤,責他人之失,以暗警之。警之者,反誘之也。此蓋以剛險驅之也。或曰:此遣將之法也。
【故事】 嚴軍紀穰苴斬庄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