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擒故縱(第十六計)
要捉住他,故意先放開他。比喻為了進一步的控制,先故意放鬆一步。
【原典】 逼則反兵;走則減勢①。緊隨勿迫。累其氣力,消其鬥志,散而後擒,兵不血刃②。需,有孚,光③。
【注釋】 ①逼則反兵,走則減勢:走,跑。逼迫敵入太緊,他可能因此拚死反撲,若讓他逃跑則可減削他的氣勢。
②兵不血刃:血刃,血染刀刃。此句意為兵器上不 沾血。
②需,有孚,光:語出《易經.需卦》。需,卦名。本卦為異卦相疊(乾下坎上)。需的下卦為乾為天,上卦為坎為水,是降雨在即之象。也象徵著一種危險存在著(因為「坎」有險義),必得去突破它,但突破危險又要善於等待。「需」,等待。《易經,需》卦卦辭:「需,有享,光享」。孚,誠心。光,通廣。句意為:要善於等待,要有誠心(包含耐性),就會有大吉大利。
【按語】 所謂縱著,非放之也,隨之,而稍松之耳。「窮寇勿追」,亦即此意,蓋不追者,非不隨也,不追之而已。武侯之七縱七擒,即縱而隨之,故躡展轉推進,至於不毛之地。武侯之七縱,其意在拓地,在借孟獲以服諸蠻,非兵法也。故論戰,則擒者不可復縱。
【故事】 諸葛亮七擒孟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