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節 小三元之縣試案首 (上)
顧名思義,縣試是在縣裡舉行的考試。以一縣之力為幾百甚至幾千考生提供考試場地,其條件也就可想而知。一般都是臨近考試時,搭建起臨時的考棚。
對於一些比較窮的縣來說,即使搭建這樣一個考棚也是如此困難,毫無裝修與美感不說,連地面都是散發著泥土芬芳的……泥土地,天晴時塵土飛揚、下雨天泥濘不堪……因為沒錢蓋頂棚。
但這還不是最慘的。最慘的邊遠州縣,連最起碼的桌椅都沒有,需要考生自備。可參加考試的還有很多來自鄉村的考生,這時候也沒有四通八達的馬路,不少人要翻山越嶺來縣城考試,扛條板凳也就罷了,自帶桌子是萬萬不可能的。
所以他們到縣城之後,非得各展神通,想盡辦法去借一套。可小小的縣城裡哪有那麼多桌椅?借不到的只好退而求其次,借塊門板或者切菜板,甚至是棺材板、木頭墩什麼的,再整幾塊磚頭拿著進場。
到時候把磚頭分成兩摞,一摞擱案板,一摞擱屁股,然後就這麼趴在上面答卷,若是不幸趕上剛下過雨,腳腕都能陷進泥里去……真是一次很特別的體驗啊。
不過對於富甲天下的江南來說,卻是另一番景象,這裡基本上都建了專門的學院,平時供縣學授課所用,縣試時則可容納上千人同時考試,條件也比別處好的多……比如說這會稽縣學,便將偌大的院子用青磚鋪一邊,再擺上清一水的黃梨木桌椅,甚至在桌椅上方搭上草棚,這樣即使下雨也不用中斷考試了。
沈默兩個跟著人群進了縣學前街,現在他前後左右的考生,不分年齒老幼,都有一個可愛的稱號曰『童生』。他就看到一個白髮蒼蒼的駝背老頭,看起來足有七八十歲的樣子,也穿著白衫提著籃子往裡走。其實在外面時就見過他,不過當時沈默以為老人是送孫子考試呢。
待童生們聚集到縣學門前,便被穿著大紅號服的官差分成五隊,在門前站好。
只見李縣令頭戴二梁朝冠,身穿青緣赤羅裳,腰間內系革帶,革帶上掛著玉佩,之上又加以赤白二色的絹質大帶。下罩齒羅蔽膝,腳踏黑面白底官靴,頗為威嚴的站在石階上……滿朝官員的朝服大體都是這樣,區別在於冠上的梁數,腰間的革帶,以及掛玉佩的綬帶。比如李縣令的二梁冠、銀革帶、琉璃佩,以及帶有練鵲圖案的三色花錦綬,都能清晰表明他七品官員的身份。
待考生到期後,李縣令便開始講話,無非是先宣講一下孔孟、再讚頌一下皇上,然後宣布考試場次,嚴肅考場紀律而已……除了考試時間與場次之外,基本上全是廢話。
縣試的自由度比較大,由縣令決定是考五場還是四場,這次李縣令的選擇是四場,第一場叫正場、第二場稱初復、第三場為再復,第四場稱面復,每場一個白天,隔一天一場。
不過考生只要將正場考中了,便不必參加『初復』和『再復』,只需等待五曰後的第四場面試即可。那些正場考不中的,就只好老老實實再參加初復,若是再不中,還能考『再復』,要是還不中就只有等下次縣試了。
待縣尊大人嘮叨完了,五房書吏便開始唱名,叫到誰誰上前驗明正身,再經過簡單的搜身後,便將其放進去,其嚴密程度比起鄉試來,差得不是一點半點。
但就是這樣,沒有一兩個時辰,休想把一千多名考生都放進去……倒是正好適合考試。
作為縣令大人青睞之人,沈默自然不用等太久,大概進去七八個童生後,便輪到他了。檢查的書吏也只是朝他笑笑,便給他一份答題紙道:「進去考試吧。」
沈默感謝的笑笑,便拿著那份答題紙進了考場。考卷上雖然寫有序號,但在考桌上可沒有,這時先進來的好處便體現出來——可以挑個好座位啊!
沈默看著那一排排整齊的書桌便犯了愁,他不知該坐哪裡好了。是坐在第一排嗎?不行,那裡雖然看題清楚,可太靠近草棚邊緣了,到了中午太陽曬得厲害,萬一下雨就更麻煩了!
那坐在裡面?也不好。棚子有點低,裡面的光線很不好,縣試又不準點燈,恐怕是要受些影響的。反覆琢磨之後,他坐在了第二排第八列,二八一十六,號吉利,看得清、光線好,曰曬不著、雨淋不到,空氣還很清新,實在是不可多得的好位置啊。
沈默坐下後,考生還沒進來一成呢,自然不會公布題目。他一時有些無聊,只好翻看自己的答題紙……在一些窮的州縣,就連這東西也要自備呢。但無論衙門發也好,自備也罷,格式都是一樣的。
一共是十一頁,第一頁是封面,縣考沒那麼嚴格,考生情況就直接寫在封面上,並沒有採用『糊名』、更不必『謄寫』,所以李縣令當初才拍胸脯說『保你個案首』。沈默看到封面上有個號戳,戳上寫著『縣考甲字一零七號牌』,下面還有一行小字寫道:『沈默,年十六歲。偏瘦略高,面白無須,容貌甚佳。民籍。曾祖延年,祖錄,父賀。認保人吳兌。』
打開後封面,另外十頁才是答題的地方,每頁十四豎行,每行十八個紅格,一個格寫一個字。此外還有幾頁草稿紙。
待所有考生都坐好,已經是天光大亮了,倒是正好考試。
李縣令也不再啰嗦,待衙役鎖門後,便在一張空白的橫軸上,揮毫寫下正試的題目——作一篇時文和一首試貼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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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求票票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