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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8章 紅塵俗事

所屬書籍: 六姊妹
家麗覺得好笑,「你什麼靈魂?」 小玲說:「我的靈魂他不懂,他的靈魂我不想懂。」 振民搶白,「她就是懶,不想洗衣服做飯,到現在也不會燒飯。」 小玲譴責,「聽到了沒有,這完全是對現代女性的剝削。我接受不了。」 三姐家藝聽到這,忽然插話,「不想做請個保姆嘛。」 何不食肉糜。家麗瞪了家藝一眼。 老五哪有錢請保姆。 家麗勸:「老五,振民,當初你們要結婚,兩家人都不同意,你們拼死拼活還是結了。現在你們要離婚,兩家還是不同意,你們又要拼死拼活離?把婚姻當什麼了?把家裡長輩當什麼了?」 小玲著急,「姐,你怎麼就不明白,不是我想離,是實在過不下去!」振民聽了,臉紅一陣白一陣。 家麗走到振民跟前,問:「振民,你說實話,有沒有做對不起老五的事情?」 振民支吾不言。秋芳說:「老三,說實話。」 振民道:「有一點。」招了。 小玲哼了一聲,「聽到了吧!聽到了吧!有一點,一點,真新鮮,什麼叫一點。」 美心喝道:「老五!不許得寸進尺!」 小玲縮著脖子,像鵪鶉。 老太太慢慢起身,讓美心扶著進屋。她不想聽了。劉媽連忙也跟上,一直沒說話的她這時候才叨咕著,「老太太,千萬別生氣,不值當。真的,不值當的……」 客廳留給更年輕的人。紅塵俗世,屬於他們。到了這個年紀,看人生,總是顯得滑稽。後院,美心問劉媽秋林這次回來待幾天。 劉媽喜不自禁,「說可能這就算回國了,不走了,人才引進。」 待老太太和美心、劉媽離開。家藝才對秋芳說:「秋芳姐,你看,小兩口的確有問題,不願意在一塊過,而且現在離婚證都扯了,法律上,已經不是夫妻,再硬捏吧,也是兩張皮,要不我看,還是尊重當事人的意思。」 振民斜著眼看家藝,不吭聲。小玲不著調,笑呵呵地,「對對對,誰離了誰不能活。」 家麗看不慣她這二百五樣子,拍了她一下,「老五,別說了!」 小玲趕緊閉嘴。 家麗對秋芳,好聲好氣,「秋芳,你看怎麼辦?咱們這兩家真是,一輩子的朋友,半輩子的親家,什麼都好說。」 還未待秋芳說話,小玲就跳出來說:「我什麼都不要!都給你們!我就帶洋洋走。」 「不行!」關鍵問題上,振民也拿出男子漢氣概,「洋洋姓湯!跟你一個姓劉的走什麼?!」 小玲搶白,「我是不是他媽?!都什麼年代了,還姓這個姓那個,女人不是人?女人不頂半邊天?!我去國務院告你!」 家藝聽了發笑,提醒,「老五,國務院不管這些事。」 「哪管我去哪告!」小玲發狠。 秋芳攔在頭裡,對小玲,「老五,這帶孩子可是一輩子的責任,你帶走,你就要負全責,振民只能負責生活費,老實說,我沒想到你這麼堅決,離婚女人遲早還要再婚的,帶著孩子,難度很大。男人就不一樣了。就算振民不養,我們湯家也會養。」 家麗暗暗感嘆,秋芳跟她想到一塊去了。離婚女人想要再婚,帶孩子是一大弊病。可在這個節骨眼上,小玲迷到哪是哪,話都說出來了,估計怎麼也不肯放棄孩子。家麗聽秋芳說話覺得有一點疙疙瘩瘩。張秋芳張口閉口我們湯家,我們湯家。也只有到這一刻,何家麗才意識到她和秋芳的不同。秋芳已經徹徹底底融入湯家,生是湯家人,死是湯家鬼。沒跑兒。而她,無論什麼時候,也不會在別人面前說,我們張家。張建國光桿司令,就那麼一個獨人。所以家麗覺得自己永遠屬於何家。 想到這兒,家麗提醒小玲,「老五,你真想好了?」 小玲不假思索,「想好了,我凈身出戶,只要孩子。」 家藝替她著急,「噯,老五,你又不是過錯方,憑什麼你凈身出戶,誰犯錯誰出戶,不行不行,這個不能犯糊塗。」 秋芳大聲,一錘定音,「好!就按照老五的提議來,男方負責每個月給生活費,孩子歸女方,但男方有權利每個星期去看孩子至少一次,最多不超過三次,女方願意放棄婚姻期間來兩人的共同財產,所謂凈身出戶,男女雙方各自的存款,依舊歸各自所有。沒意見吧。」 小玲立即,「我同意。」 振民憤然,「劉小玲,你就這麼迫不及待,你是不是有下家了?我不同意,我不同意我的兒子叫別人爸!」 秋芳道:「老三,可以提你的意見。」 振民道:「跟我離婚,三年內劉小玲不許跟別人結婚。」 家藝搶白,「湯老三,你這就是不講理了。」 振民不理她,繼續,「我兒子不許叫別人爸爸。」 小玲道:「同意,沒了吧?就這樣。」快刀斬亂麻。 振民有些傻眼。可話已經說出來,只能硬著頭皮辦。 談完,各回各家。振民一回家就把自己關在屋子裡。為民在家等著,見秋芳和振民回來,忙問情況。秋芳原原本本說了。 為民比她著急,「怎麼讓你去談個判,一眨眼就把孩子談丟了呢,爸媽就這一個孫子,家裡就這一個後。」 幼民從屋裡走出來,輕輕抱怨,「大哥,都什麼年代什麼時候了,還前前後後的,爸媽就一個孫子,爸媽在哪呢?都去見馬克思了。還什麼兒子孫子的,他們不讓振民管孩子,正好,輕裝上陣,」又忽然小聲,「振民也不是能管孩子的人。」 為民一轉頭,洋洋站在小書房門口,扶著門框,看著一屋子大人,不說話。為民心疼他,喊他過來。洋洋也便乖乖跑過去,偎在為民懷裡。為民問:「想去媽媽那麼?」 洋洋搖頭。 幼民插話,「那是你媽,你那不著調的媽。」 為民大驚,喝,「老二!」 幼民閉嘴,轉身回屋了。 老五將將離婚,家麗不放心,建議她搬回來住,相互有個照應。再一個,家麗還考慮到,雖然兩方口頭答應,洋洋歸小玲管,但猛一下從湯家這塊心頭肉走,她怕為民難受,小玲回來住,湯家就在何家隔壁,洋洋等於可以兩邊跑,那種確定歸一方的感覺會減小很多。洋洋常常是在湯家玩夠了,晚上再回何家,跟媽媽小玲睡一張床。再一個,離近點,兩家都能照看點孩子,免得小玲太辛苦。可劉小玲領回不到大姐的苦心,偶爾還會發火,多半呵斥孩子,「以後不許你到處亂鑽!」洋洋聽歸聽,做是做。年齡不大,他已經會哄媽媽,說一些讚美的話。諸如:媽,你今天真漂亮,媽,你好美。媽,你真年輕。小玲一向自負貌美,因此屢屢受用。 小年當兵一年,在馬鞍山做消防兵,進了部隊,又被首長選中做了通訊員。所以沒吃太多苦。但部隊到底給了他一些教育,身子直挺了,整個人的氣質也不像從前那般弔兒郎當,而是有些英氣。在部隊里,都已經有些社會上的姑娘主動追求小年。可小年都不大瞧得上。他一直惦記著湯小芳。 探親歸來。小年站在客廳。老太太和美心圍著他,一身軍裝的第四代,越看越喜歡。家麗看著兒子出落成這樣,也十分欣慰。 「給老太敬個軍禮。」家麗說。 小年立刻啪站直,面朝老太,颯爽地敬了個軍禮。 老太太高興地合不攏嘴,叫小年過來,上下掐兩把,彷彿要確定是真人,偶爾嘆一口氣,「不錯,長大了,出來了。」 美心道:「都不長大,我們怎麼老的?」 說罷兩人哈哈大笑。 晚間,家麗回軍分區,小冬和哥哥小年在姥姥家住,睡一張床。小冬問小年,「部隊什麼樣?」 「帶勁。」 「累不累。」 「剛開始挺累的,但有戰友,玩得挺好。」 「你一直待在部隊?」 「說不好,明年轉業。」 「你參不參軍?」小年問。 「我都讀高中了,讀高中就奔著考大學。」小冬說,「參軍的都是成績不好的。」 「大學怎麼了,英雄不問出處,我寧願打仗,上戰場。」 小冬又問:「哥,你不是喜歡湯小芳。」 「沒有的事,聽說亂說的。」 小冬說:「你脖子戴的玉觀音不是她的?都戴了一年了。」 秋林回家,秋芳和為民幫他擺了一桌,恰逢振民離婚,在酒桌上,這一反一正的例子,成為家長們對比的對象。 為民喝了點小酒,醉醺醺的,揶揄弟弟振民,「老三,看到了吧,什麼叫成功人士,就是什麼他都能擺的平,中國,美國,是吧,家裡,家外,沒有玩不轉的,處處得意處處幸福,哼哼,什麼叫失敗者?」他伸出食指點點振民,「就是你這樣的,自己老婆都搞不定玩不轉。」秋芳維護振民面子,斥責丈夫,「為民,少說兩句,別一喝酒滿嘴噴。」為民嘀咕,「秋芳,這不叫噴,這叫經驗交流,老三,你哥我他媽丟了一隻腳,也不像你這麼慫!」 振民只顧吃。劉媽打圓場,「振民舞跳得不錯的。」 秋林鼓勵振民,「沒什麼,過不到一塊,離婚對彼此都是解脫。跟蛇蛻皮一樣,不蛻一層皮,怎麼長大呢。」 振民感謝他,敬了秋林一杯酒。 幼民也端起酒杯,向秋林,從前平起平坐,幼民沒把秋林當盤菜,但現在人家是大專家,從美國歸來,幼民不自覺地敬他幾分,「秋林兄,這麼說,你是贊同離婚的。」 秋林說:「我不是贊同,要看實際情況。」 幼民口無遮攔,「那假如小孟跟你離婚,你怎麼辦?」 麗俠見丈夫不著調,拽他胳膊,「幼民!我看你也喝多了!」 「是說假如。」 秋林並不為難,一笑,「如果她不愛我了,或者我不愛她了。又其他什麼原因,只要她提出分手,我會放她走。」 口吻深情。一桌皆靜默。陷在他這話里。湯小芳更是最佩服小舅秋林的瀟洒。 「小舅,我敬你一杯。」小芳舉杯,以茶代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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