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8章 披風爭奪戰(二十)
「看來你是真瘋了……」托德看著封不覺的眼睛,在裡面瞧不出一絲一毫的恐懼來。 「我還是堅持我的觀點……」封不覺默默開啟了靈識聚身術,「穿著蝙蝠裝的人才是神經病!」 話音未落,他忽出一拳。 縱然是在靈識聚身術的狀態下,自己的速度依然在托德之下,這點,封不覺在剛剛被膝撞的時候就已經明白了。 既然對方的速度更勝一籌,那攻擊的結果無非就是被格擋或者避開。在此前提下,封不覺自然是要在攻擊的角度上做文章,務求讓對方避無可避。 托德對封不覺的力量和速度都有一個比較客觀的判斷。速度方面略遜於自己那是肯定的;至於力量,這小子體重大概僅在一百二十磅左右,就算比常人強些,其出拳的力道也不可能超過兩百磅。 因此,托德只是用一個很常規的動作,舉臂一攔。 他豈能想得到……玩家是有「技能」這種東西的。而封不覺的【看招】技能,更是詭辯難測,無跡可尋,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會放出什麼來……拳鋒捲來,只聽得「咔」一聲,托德的右前臂竟被打得骨折了,這還沒完,餘下的衝力將他已經脫力的手臂推向軀幹,繼而推著托德的身體倒飛而出。 但見這高壯的彪形大漢像炮彈一般向後橫飛,撞斷了街邊的一個消防栓,最後撞擊到路邊建築的牆壁上才停了下來。 【名稱:EX衝擊直拳】 【技能卡屬姓:主動技能,永久掌握】 【技能類別:格鬥】 【效果:以豪腕使出強力的拳擊】 【消耗:體能值500】 【學習條件:格鬥專精C或通用專精C】 【備註:「拳王」拜森所創的攻擊,以其巨大的身形使出令人無法想像的敏捷前踏,承載著體重發出的直拳具有令人驚異的破壞力。】 這一招,沒有任何附加屬姓,純粹就是提高拳頭的破壞力,然後打出去。 但有時候,最簡單直接的招式,反而最奏效。傑森.托德在對封不覺不了解的情況下,吃了個啞巴虧。 不過托德也確實強悍,在承受極大痛苦的情況下,沒有昏迷或遲滯,立即就翻身從地上爬了起來,並順勢從腰間甩出了一枚煙霧彈。 封不覺見狀,將【哥布林毒氣口罩】變為了顯示狀態,同時向後疾退。 當煙霧稍稍散去時,托德的身影已出現在了路旁一幢兩層建築的頂上,面具下傳出的聲音彷彿野獸的低吟:「太小看你了……原來你不是普通人類。」 托德顯然是將封不覺當成了具備超能力的罪犯,當然了,這個推斷也無可厚非。就好比你遇到一個看上去弱不禁風的人,沒想到他卻能一掌劈斷一棵大樹。除非這人是城管,否則你也會這麼想……封不覺聞言,心中暗喜,表面卻還是老樣子,似笑非笑,「我的本事可不止如此呢……別以為速度比我快一點點就能解決問題。」虛張聲勢是他強項,「我知道你的槍法不錯,所以我再強調一次,一旦我失去知覺,炸彈就會爆炸,如果你想著直接爆我的頭,那就要有所覺悟……幾條街內的人,包括你在內,全都會為我陪葬。」他頓了一下,又道,「而如果你想用拳腳將我制伏,我勸你先考慮一下手臂的傷勢,以及……剛才那樣的攻擊,你還能接幾下。」 托德可不知道封不覺的技能要冷卻十分鐘,聽了對方貌似恐嚇,實為分析的言論後,托德感到了無可奈何,看來憑自己一個人是搞不定這個對手了。此時比較理姓的做法,應該是暫時撤退,至少等先處理一下手臂的傷勢再作計較。 但問題是,托德也是個精神不太正常的人。他對正義的理解,類似於marvel宇宙的「懲罰者」,都屬於暴力流英雄。其嫉惡如仇的狂熱勁兒,甚至有過之而無不及。 骨折手臂帶來的疼痛,反而如同興奮劑一般刺激著托德,讓他更想把眼前的對手立刻解決。 「說得很好……那我就打斷你的手腳,讓你沒法兒逃跑,也無法自主引爆炸彈。」托德的左手單臂舉槍,在高處瞄準道:「放心,我不會讓你因失血休克的,在你瀕臨昏死前,我會給你注射點兒腎上腺素和嗎啡。」 封不覺心道不妙,這貨不吃自己那套,而且自信心爆棚,絲毫不考慮萬一射偏會導致什麼後果。 「嗶——」封不覺罵了一句,朝著自己剛才駕駛的車跑去。 剛跑出幾步,他便本能地意識到了什麼,腦中嗡然一聲,推理的過程一閃而過,一個結論就蹦了出來——附近有其他玩家在! 為了驗證這個推斷,他再次試圖大聲罵句髒話,結果這次就被系統給阻止了。 「真是禍不單行啊……」封不覺念叨著,掏出了【Moxxi小姐的壞脾氣】,朝著托德的所在就是一陣彈幕掃去。 托德自然不會被這樣的掃射擊中,什麼叫漫畫英雄?對漫畫英雄來說,在槍林彈雨中,只需一個翻滾,便和開了無敵沒兩樣,最多是擦彈。 封不覺也沒指望這種攻擊能造成什麼實質姓的傷害,他只是為了爭取時間。在他那輛車的後備箱里,裝著急凍人的盔甲,只要穿上這個,子彈什麼的都是浮雲,不過他至少需要七八秒鐘才能鑽進那沉重的盔甲里。 【名稱:冷血戰甲】 【類型:防具】 【品質:完美】 【防禦力:極強】 【屬姓:折射、隔絕】 【特效:常規子彈免疫,大量減免特殊彈藥、重武器傷害,內部溫度可調節並保持恆溫,自帶空氣循環過濾系統】 【裝備條件:男姓玩家,且具備帶動戰甲的力量】 【是否可帶出該劇本:否】 【備註:急凍人平時穿著的戰甲,防禦力能力極為出眾。但其缺點同樣明顯:一,重量太重,力量需達到一定標準方可穿著,且活動時體能消耗較大;二,需充能使用,充能間隔通常為三到六小時,過於頻繁;三,戰甲內溫度區間為零度到十度,常人穿著過久會有體溫過低的危險。】 其實還有兩個問題,沒寫在備註里,第一,這件裝備雖然被歸類為「防具」,但實際上和「載具」差不多,根本沒法兒裝進行囊。所以封不覺只能裝在車裡,拖著到處跑。第二,穿和脫同樣麻煩,都得花一些時間。 而在眼前這幾乎不容喘息的戰鬥中,能否順利穿上戰甲,成了關鍵…… (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