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 你辭職
方媛跟林以真之間的矛盾,比孟哲和賀蘭芝之間矛盾大多了。兩代人,相互看不順眼,是很正常的。沒吵,沒當面表達出來,可能只是因為住得遠,平時不怎麼接觸,沒有直接表達的必要。也可能是,為了顧全大局,不計較一些小事。兒媳婦不喜歡婆婆,女婿不喜歡丈母娘,當事的老人可能不知道,伴侶怎麼可能不知道呢?那些抱怨的話,不會對著老人說,卻很容易就對著伴侶抱怨出來了。
方媛讓孟哲給個解決方案出來,還說不讓林以真來帶孩子,孟哲當時沒說話,方媛就以為這事兒過去了了,這不過是孟哲又一次的雷聲大雨點小,發泄發泄情緒罷了,像以往很多次有了矛盾之後,孟哲發泄情緒時一樣。結婚這麼多年,家裡的事情孟哲很少做主,很少發表和方媛觀點不一致的言論,倒不是說他沒有想法,而是他比較懶,在家務事的處理上,盡量採取息事寧人的態度。畢竟他又不幹活。不幹活的人,哪有那麼多意見好發表呢?
然而這一次,方媛料錯了。夫妻倆早上剛起床,孟哲跟方媛說的第一句話就是:「我就不信了,沒有你媽,我們這個家還沒辦法維持運轉了!」
情緒性的話,方媛沒必要回復,她看了孟哲一眼,用(挑釁的)眼神表明她的立場:有想法可以提,拿出個解決方案來啊!
吃完賀蘭芝做的早飯,兩人就分別上班去了,因為不順路,各開各的車。到辦公室里工作了一會兒,方媛收到孟哲發來的微信,文字版的,非常長,像一篇小作文,上面寫著:你還記不記得我第一次上你家吃飯。你媽炒了八個菜,擺了一桌子。她不停地勸我吃,只要我夾了一筷子哪個菜,她立刻就把那個菜挪我面前了。你家桌子那麼小,哪個菜我夠不著呢?她非要這樣。我說了兩次不用挪,我夠得著,她也不聽。後來我就不夾遠處的菜了,只夾我面前的。可她還不消停,我哪怕眼睛朝別的菜瞟一眼,她立刻就又挪我面前了,不光挪,還給我夾菜,碗里堆得高高的。一碗飯沒吃完,一勺飯就從背後添上來了。我彆扭極了,卻不敢說,明明吃不下,還拚命吃。在她的目光注視下,拚命吃。你知道那頓飯對於我來說是什麼滋味嗎?是吃牢飯一樣的滋味。我就那樣,吃完了一頓飯。我以為那是因為那時候我跟她還不熟的緣故,可這幾年,她一直如此,從來沒變過,頂多就是知道我的飯量了,不再給我添飯了。可挪盤子和招呼我吃飯的習慣一點都沒改啊!她不光招呼我一個人吃飯,還招呼你,招呼月月。她對月月和對我們的態度不一樣,她對我們只挪菜盤子,對月月,她是夾菜,是催促,一頓飯,她要說幾十次『你吃呀』,而月月,哪怕說了很多次『我不吃』都沒用。餐桌就是她的舞台,只要開了飯,她就異常興奮,表演型人格附體,哪怕桌上只有一個菜。你沒有注意過嗎,只要跟她一起吃飯,每頓飯都快速吃,吃完拉倒。後來我查出來胃病,她這才消停一點,不再挪盤子了,可她對月月的態度一點都沒變,她還是不停地勸月月吃,一頓飯勸幾十次,月月鬧了,你也發了脾氣,她才稍微收斂一些。
賀蘭芝的性格缺點,方媛怎麼可能不知道呢?其實這問題,他們夫妻倆這些年,說過很多次了。卻沒想到,孟哲會用寫小作文的形式,又跟她說一遍。可真是清閑,怪不得工資一直不漲呢!
吐槽歸吐槽,還是得回復。方媛說:這說明,她的缺點告訴她之後還是會改的,對不對?
孟哲很快就回復了:真的改了嗎?她只是不挪菜了,不勸吃了,盯著人的筷子看這一點,可從來沒改過吧!
你吃你的,不看她不就行了嗎?方媛回復。
可以,ok,沒問題,我不看她。孟哲回復說,我跟你說這件事情,不是想舊事重提,只是想告訴你,你媽這個性格對月月的成長很不利。我希望你慎重考慮一下,為月月多打算打算,你不是很愛孩子的嗎?
我還是那句話。方媛說,你的提議我同意,拿出個解決方案來。
孟哲半天沒回復,方媛乘勝追擊:我知道我媽有很多缺點,每個人都有缺點,你有我也有,我們應該包容地去看待這件事情。月月還小,還不懂事,我媽對她的影響沒你想像的那麼嚴重。另外,你一直搞錯了一件事情,對於這個家庭來說,不是我媽離不開我們,而是我們離不開她。
過了半晌,孟哲才回復:沒有誰離不開誰,就看能不能破釜沉舟。
怎麼個破釜沉舟法?方媛問。
孟哲說:比如說,你辭職,專職在家帶孩子。
方媛不可思議地看著手機,簡直不敢相信孟哲居然發過來了這樣一句話。她辭職?沒有搞錯吧!是好日子過夠了,想要一夜回到解放前嗎?方媛覺得荒謬,氣笑了。乾脆放下手機,不再理會這個腦子不正常的瘋子。
方媛以為,孟哲就是遭遇挫折之後,故意提出一個根本沒辦法執行的方案來壓她。就是為了找茬,給她添堵。——他確實做到了,方媛覺得心裡很堵。她放下手機不理他了。
方媛並不相信這是孟哲的真實想法。由簡入奢易,由奢入簡難,一家人過習慣了大手大腳花錢的好日子,是沒辦法再回到過去連買菜錢都斤斤計較的歲月里去的。
方媛沒回復孟哲,孟哲也就沒說什麼了。晚上回家一切都正常,賀蘭芝做飯洗碗的時候,孟哲給月月講了會兒故事,做了會兒遊戲,賀蘭芝一忙完,接手了月月,孟哲就坐在沙發上玩遊戲去了。
方媛在餐廳工作,孟哲坐在沙發上玩遊戲,這是夫妻倆陪伴孩子的「獨特」的方式。這一天方媛的工作相對比較少,不到十點就全部都完成了。而月月這個時候早已在賀蘭芝的幫助下洗好澡,準備睡覺了。方媛給她念完繪本,關了兒童房裡的燈,回到主卧,洗漱完畢,貼上面膜,坐在床頭剛打開一本雜誌,孟哲就湊上來了,孟哲說:「白天我跟你說的那件事,你覺得怎麼樣?」
「什麼事?」方媛問。
「你辭職回家帶孩子呀!」孟哲說。
「你是認真的?」方媛問。
「當然了。」孟哲說,「月月逐漸長大了,報了不少培訓班,也沒什麼效果。幼升小這一階段還是挺重要的,你親自帶帶她,將來升小學時候的面試,她比較容易過。」
「公立小學面試只是走個過場,沒那麼嚴格,月月又不笨,不用擔心。」方媛說。
「你以前跟我說,孩子上了小學,拼音一個月就得學會,二十以內的加減法,老師也不怎麼教,默認在幼兒園階段都學會了。月月上的這個幼兒園,不教這些東西,你才給孩子報了那幾個培訓班。錢都扔進去了,總得有效果吧?你媽年齡大了,不會教,還是你親自來比較好。」孟哲說。
方媛知道,孟德說的這些都是借口。他只是想讓賀蘭芝走,才東扯西拉,白天說賀蘭芝吃飯的時候挪盤子,這個時候又提月月的幼升小,說來說去,就是想讓方媛接受趕她媽走這件事情。
方媛覺得荒謬,說:「你確定你想讓我辭職嗎?我辭職了,家裡生活怎麼辦?」
「我的工資應該能支撐一段時間。」孟哲說,「去年提前還了三十萬的房貸,現在每個月只用還七千多塊就行了,還完房貸,我還剩四千多塊錢,我留兩千塊養車、吃午飯,其他的都給你,你和月月吃喝應該是夠了。」
「給我和女兒兩千塊生活費?」方媛嗤笑,「就只吃喝嗎?其他的呢?月月想買個玩具,我想買件衣服,以及家裡的水電煤網費,都怎麼辦呢?也從這兩千多塊裡面出嗎?若真是這樣的話,月月最愛吃的清蒸鱸魚,以後怕是吃不起了。至於培訓班,只怕也上不起了。更別說一家人一起出去吃頓飯什麼的。」
「你親自帶她的話,還上什麼培訓班呀!」孟哲說,「你好歹大學畢業,不至於連拼音和二十以內的加減法都教不了吧!」
「我辭職,回家教孩子拼音和二十以內的加減法!你還真挺會想的!」方媛本不想發火,這時候也火極了,說,「你光說你的車,我的車呢,不要養嗎?不算停車費,光保險和油錢,一個月至少兩千塊,養了車,我和月月就在家裡扎著脖子喝西北風嗎?」
「這個我早就想好了。」孟哲說,「你不上班的話,就完全沒必要開車了。你的車我開,我的車新一點,賣二手應該能多賣點錢。我車三十多萬買的,才開了個兩年,平時保養的也好,怎麼著也能賣個二十多萬吧!這二十多萬拿手裡,留幾萬當家庭備用金,其他的全部都投資理財,好歹也有一份收入。」
方媛看著孟哲那一開一合的嘴,簡直不敢相信這是他說出來的話。太荒謬了,太無恥了,算計得頭頭是道,簡直就像天方夜譚。方媛想說,你的車都是我買的,還想說,把我的錢榨乾榨盡了,買了車,提前還了房貸了,現在想把我一腳踢到家庭里,做個全職主婦是吧!算盤打得真美呀!
這些話方媛都說不出來。東亞國家向來講究的是男強女弱,男主外女主內,男人年齡比女人大,男人收入比女人高,是正常現象。一旦女人年齡比男人大,或者女人收入比男人高,就要引人側目的。就算別人不說什麼,在自己家裡,女人也要格外注意,照顧男人的自尊心,免得男人不高興。男人不高興,就家宅不寧,女人想高興也高興不起來。出國旅遊的時候,看到了一句話「Happywife,happyfamily(妻子高興,全家高興)」,這在我們這兒,是反過來的。
這些年,方媛一心撲在工作上,收入是孟哲的好幾倍。她對家庭的付出,從金錢上來說,當然也比孟哲多很多。可她幾乎從來不提這些事情,倒不是為了照顧孟哲的自尊心,就只是為了避免吵架。吵架太累了,對身心是極大的折磨。方媛從計劃結婚,到孩子一歲之前,因為孟哲家在戀愛階段買了房,因為方媛為別人打過胎,因為月月出生之後孟哲不參與育兒,他們慪了很多氣,吵了很多架,吵到方媛懷疑人生,恨不得不活了。她真是怕了,怕吵架,怕慪氣,才大大小小的事情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盡量不提可能會讓孟哲發毛的事情,以避免產生矛盾。比如說自己的高收入,比如說自己對家庭的貢獻。
可是這時候,不提不行了。孟哲太無恥了,無恥到超出方媛的想像,方媛說:「要辭職你辭職,我是不會辭職的,我一年掙的錢頂你三年,憑什麼讓我辭職?」
「憑你是孩子媽,是女人,女人帶孩子天經地義。」孟哲也火了,口不擇言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