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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章 重審宣判

所屬書籍: 我的印鈔機女友
算得上是大病初癒的趙平章, 今日仔細地換上了一身很久沒有穿過的西服, 只是大約這陣子瘦了不少, 竟不大撐得起來。那西服穿在他身上多少有些顯大。 人在前排, 正襟危坐。 在眼角餘光瞥見程白和邊斜時,他並沒有打招呼, 只是向他們略略點頭示意。 這時候旁聽席上幾乎已經坐滿了人, 程白他們只能挑著角落裡的位置坐。 法庭上還設置了專門的媒體記者席。 顯然這一次食人案重審的媒體關注度極大,省高院這裡允許媒體拍攝報道。 不管是程白還是趙平章,可都算得上是法律從業者裡面名聲比較大的,一個是早已惡名在外的律師, 一個是16年前主審此案的法官, 旁邊那些媒體記者的目光一下就轉了過來, 更有人舉起了攝像機朝他們這邊拍照。 邊斜頗有些不耐煩。 程白倒是不介意。 她只是在這些媒體關注的目光之外, 發現了另外一道格外安靜的目光。一眼朝著左前方掃過去, 於是輕而易舉發現了那目光的來源。 孫雪, 那個年輕的女孩兒。 似乎只是看著她, 並沒有什麼別的意思。 而更引起程白注意的是坐在她身邊的那個婦人:臉上脖子上長了不少的皺紋, 像是被這些年來生活的重壓所磨礪;頭髮也差不多白了一半,皮膚偏黑,身材瘦小;整個人的坐姿極為拘謹,還時不時輕輕地抹眼淚。 即便只這麼瞧見一個側面, 程白也一下辨認了出來。 是孫寶山的妻子。 之前很多新聞報道上已經貼過了她的照片, 面容與16年前依稀還有些相似。 只是老得太快了。 好像才四十多的年紀, 看著竟有五十多。 程白心中一時五味雜陳。 開庭的時間很快到了。 整個旁聽席一下就安靜下來。 莊嚴的國徽高懸在法庭正中央, 各部分人員分別就位,法警終於將戴著手銬的孫寶山帶上了法庭,然後打開了手銬。 時隔16年,這名當年被媒體渲染為「食人魔鬼」的嫌疑人,終於又一次清清楚楚地出現在大眾眼中。 出乎意料地尋常。 頭髮全白了不說,甚至還瘸了一條腿,據說是在服刑期間被獄友打折過。一雙眼睛看起來多少有些渾濁,面容也與媒體先前報道所用照片里非常有精氣神的青年完全不同,顯得死氣沉沉。 坐在前排的趙平章一下就垂首閉目,長長地嘆息了一聲。 * 同樣是下午兩點半。 上海某法院民事庭,唐駁坐在原告代理人的席位,將案卷的關鍵資料都放在桌上,一一整理妥當。 對面被告人席位上不斷有壓抑著的哭聲傳來。 他充耳不聞。 只在整理完了資料後才抬起頭來看了一眼。 這一場官司是名譽維權,告的是1年多之前3·28案輿論風波中曾損害程白名譽甚至造謠誹謗的一群人。 被告人名單有一串。 裡面有很多微博粉絲數量數十萬上百萬的大V,膽子小慫一點知道自己鬥不過的,早在開庭之前就談妥了和解,讓唐駁撤銷了訴訟,想把這次訴訟的影響降到最低;但也有一些被告頭鐵,覺得自己當年的發言沒有問題,也有幾家媒體認為他們只是在合理行使新聞監督權,半點也不怕,要來開庭打這一場官司。 不過對面那小姑娘看上去顯然二者都不是。 看模樣也是清清秀秀,只是現在眼睛都哭紅了。 她的律師就坐在她旁邊,十分無奈。 這是一名剛進大學還沒一年的學生,曾在網上用極其侮辱性的語言詆毀程白,連發十幾條微博,還在轉發之中造謠。 那時她才高三。 罵完了,爽完了,以為事情就這麼過去了。哪裡想到,一年多之後竟然收到了法院的傳票。 她家也就是普通的家境,連供養她上大學都有些捉襟見肘,小姑娘更沒見過什麼大陣仗,剛拿到法院傳票的時候還以為是誰開玩笑,直到法院那邊的電話打過來了才知道事情是真的,嚇得在宿舍里哭了好幾夜,既不敢告訴同學又不敢告訴家裡人。 還是她家裡人有一次跟她通話聽出她聲音不對,多番逼問之下,她才說了實話。 大多數人一輩子也未必進法庭一次。 何況是她那老實巴交的父母? 知道這件事之後氣得直掉眼淚,完全不知道自己的女兒竟然搞出這種事來。 一家人基本什麼法律常識都沒有,也陸續錯過了和法官、和唐駁這方最佳的和解時機,以至於今天不得已坐到了庭上。 民事庭的法官要隨和一些,只提醒她不要再哭,又翻了翻案卷問:「根據第9頁這些已經過公證的證據看,類似於『婊』『一看就是那種出賣色相』『為人渣打官司死全家』之類詆毀原告當事人程白的言語,的確都是由被告當事人的微博賬號發出。你當時為什麼會發這些?」 那女聲強忍住了哭腔,頭幾乎要埋進胸口,哽咽著回答:「我那時候高三,學習壓力特別大,別人都那樣說。我說得更痛快,別人都來轉發我的微博。我當時真的不知道這是法律不允許的……」 法官無言。 有時候小孩子和年輕人因為放肆和不加節制而生的惡意,比起成人的惡意,更讓人有悚然之感。 唐駁的神情則沒有什麼憐憫。 他十分隨意地將那一頁案卷翻過去,淡淡道:「你當時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無知並不是你犯錯的理由,更不是你拒絕承擔責任的借口。」 * 法院每天都在開庭。 庭上庭下人來人往,各自映照百態眾生。 人們總是說,「正義可能遲到,但永遠不會缺席」,可程白有時候經常會想,遲到的正義,還能算是正義嗎? 「2018年7月16日,涉嫌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的魏某被江蘇省公安機關抓獲後,自供曾在孫寶山一案發生時向岩洞中開槍。2018年9月9日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指令,由本院複查此案。」 食人案重審依法不開庭,所以這一次是直接宣判。 站在庭上宣讀判決書的是江蘇省高院一名面容嚴肅的老法官,全程不苟言笑。 判決書的內容一般都比較冗長,尤其是再審案件馬虎不得,措辭相較於基層法院那些甚至還能挑出病句的判決書更為嚴謹。 整體上複述了一下當年的案件事實。 又回顧了一下河南省高院的判決結果。 關鍵點在江蘇省高級人民檢察院提交法院的書面意見,直接指出原審判決所採信的多項證據中,除了孫寶山的有罪口供以外,其他證據全部為間接證據。 嫌疑人有獵i槍,只能證明他非法持有槍支; 死者屍體殘留的骨骼上有彈孔,致命一擊在顱骨,只能說明死者九成是因為這一槍而死; 山洞洞壁上有彈孔,而死者的獵i槍已經不能再用,只能證明嫌疑人開過槍,但不能說嫌疑人開槍打死了死者。 而所謂的能為孫寶山定罪的直接證據,也就是他在03年春節過後向警方提供的口供,真實性存疑。 理由有三: 第一,存在刑訊或向嫌疑人精神施壓逼供的可能; 第二,以前一口咬定是自己先聽到了槍聲才開槍還擊,最終採信為直接證據的口供卻自認是飢餓之下做出極端選擇,殺人吃肉求生,二者存在極大的事實出入; 第三,再審過程中嫌疑人推翻供述,稱當年之所以修改口供是因為聽從了律師「坦白從寬」的建議,以主動認罪伏法換取檢察機關較輕的量刑建議。 再加上18年7月抓獲的另一名偷獵者向警方供述,當年因為害怕嫌疑人及受害者獲得營救後供出自己,於是向岩洞內開槍企圖殺人滅口,既能佐證被告人孫寶山最初供述的「第一聲槍響」,也為此案提供了另一種可能性:即,導致被害者死亡的那關鍵一槍,來自岩洞之外。 「本院認為,原審認定被告人孫寶山非法持有槍支罪、非法獵捕珍稀瀕危野生動物罪理由充足。但綜觀本案,缺乏能夠鎖定孫寶山故意殺人罪的客觀證據,是否另有他人作案存疑,原判採信的孫寶山口供真實性、合法性存疑……」 聽到這裡,孫寶山妻子終於捂住了自己的臉。 一種無聲的慟哭。 媒體席所有記者雖然心中震動,但還勉強克制著心中的激動,維持著法庭的肅靜。 程白則是靜默不言。 結果已經十分明顯了。 那法官念完一串法條後,聲音頓了頓,終於宣讀了省高院最終的判決—— 「維持原判對孫寶山犯非法持有槍支罪、非法獵捕珍惜瀕危野生動物罪的定罪量刑;撤銷對孫寶山犯故意殺人罪的定罪量刑,改判有期徒刑7年。」 「咔嚓咔嚓!」 媒體記者席的照相機快門聲立刻響成一片。 毫無疑問,這將成為今晚法治版的頭條! 食人案原嫌犯孫寶山故意殺人罪不成立,改判有期徒刑7年,而孫寶山已經在監獄整整服刑16年! 這是坐了整整9年的冤獄啊。 「當」地一聲,法槌落下。 孫寶山被當庭釋放,從被告席中走出來時步伐蹣跚,臉上也並沒有什麼激動的神情,近乎於一種麻木。 他滿面風霜的妻子撲上去與他抱在一起,這四十好幾歲的男人卻極不習慣,好像已經不認得自己的妻子,顯得陌生而木訥。 人雖然站在那裡,卻彷彿只是一具軀殼。 行將就木似的。 待妻子抱著他足足哭了好幾分鐘,他才彷彿意識到了什麼,流下淚來。 過去的16年就好像是一場毀滅性的災難,摧毀了他整個的精神與身體,也摧毀了他原本很有希望的家庭。 一朝被釋放,卻彷彿現在才在夢中。 孫寶山瘸了的腿走起路來實在不方便,身體又不很好,需要妻子和女兒從兩旁攙扶。 趙平章就坐在前面很顯眼的位置,此刻也已經站了起來。 孫寶山轉過身來時一眼就看見了。 16年後,原審法官與嫌疑人隔著一段虛空對視。 良久良久之後,趙平章沉沉地道了一聲:「對不起。」 孫寶山似乎用了一陣才將這一張已經老了很多的臉與當年法庭上宣判的那一張臉對了起來。 那一身「對不起」讓他晃了晃神。 他張了張嘴,像是要說什麼,但最終又閉上了,竟然扶著妻子與女兒的手,顫抖著,向著肅立的趙平章艱難彎身,聲音緩慢而沙啞:「謝謝。」 這一瞬間,所有還未離場的旁聽者和遠遠在一旁準備要過來採訪的媒體記者們,全都愣住了。 甚至包括程白和邊斜。 也甚至包括孫寶山的妻子和女兒。 趙平章的「對不起」,他們能夠理解; 可作為足足坐了9年冤獄的受害者,孫寶山怎麼會向作出這個判決的趙平章說上一聲「謝謝」? 過於震驚,以至於很多記者都忘了按下快門將這一幕拍下。 但孫寶山說完這一生謝謝之後便再無其他的言語,扶著妻子和女兒的手,便慢慢向庭外走去。 趙平章站在原地,誰也不知他在想什麼。 鮮紅的國徽之下,只留下一個巨大的謎題。 如果孫寶山沒有殺人,如果公檢法沒有過失,那孫寶山這9年的冤獄,到底是誰的錯? * 從法庭出來後,這個問題就盤旋在邊斜心中,忍不住問程白:「再審撤銷了原判,也就是說當年原判有問題,那原審法援相關人員難道不該問責嗎?」 程白卻搖頭:「沒那回事。」 這一次再審,孫寶山被撤銷故意殺人罪,本質上適用的是「疑罪從無」,也就是廣為人知的「無罪推定」。 但早幾十年國內法學界主流觀點對此並不認同。 大家普遍認為無罪推定是資本主義國家的刑事訴訟原則。 直到1996年3月修訂《刑訴法》才規定,「未經人民法院依法判決,對任何人都不得確定有罪。」 學界一般認為這體現了無罪推定原則的基本精神。 但法工委卻明確表示,這一條規定並不是無罪推定原則,只是強調了法院的定罪權。 而與「疑罪從無」更息息相關的《刑訴法》第162條「證據不足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地,應當作出證據不足、只恐的犯罪不能成立的無罪判決」,在司法實踐中更遭到傳統觀念的抵制。 國內過度強調打擊犯罪的價值觀。 很早之前就有某位人大常i委會委員長在講話中說,「有的按鍵因為證據不很完全,就判不下去。其實,一個案件,只要有確實的基本證據,基本的情節清楚,就可以判。」 轉化到司法實踐中,很多司法人員在證據不足時,往往擔心採用「疑罪從無」原則會放縱犯罪,所以退而求其次,多採用「疑罪從輕」原則。 趙平章當年的判決便由此而來。 換句話說,他當時已經儘力。 「大環境就那樣,也就最近十來年才有點明顯的改善,而且當時並沒有新證據出現,在那種輿論重壓下,換了其他法官可能直接就判處死刑了。」程白慢慢朝著法院門口走去,「疑罪從輕是當時能做到的最好結果。老師再厲害也不過是個普通人,時代的局限就在那裡。我們今天認為很正常的一些判決,再過十年被人拎出來說不定也覺得不合理。」 邊斜腦袋開始運作,人好像也不那麼困了,打起了幾分精神:「那看來孫寶山跟趙教授道謝,該是知道這一點了。」 程白面色古怪:「這倒不一定吧。」 邊斜看她:「不一定?」 程白回想了一下整個案情,似笑非笑道:「說不準是覺得獄中16年,終於能睡個好覺呢?」 「……」 她的目光里流轉著一些很深沉的東西,邊斜那豐富的頭腦略一轉動就明白了她的意思。 法院判決無罪,不等於真的無罪。 何況誰能真的扛得住曾經吃掉自己同伴屍體來求生的恐怖陰影? 只是回頭去想這細節,終究倒胃口。 邊大作家難得不想去猜測這背後的真相,露出一個嫌惡的表情來,扯開話題:「反正判都判完了,嫌疑人還能說上一聲『謝謝』,到底也算是有點人性的閃光吧?說來你不覺得這後面的劇情反而跟姜明懷講的那個故事有點像嗎?」 當時程白問,如果那一場因食人案而起的輿論風波發生在他和姜明懷的筆下,他們兩個人會怎麼寫。 邊斜的回答傾向於人性的惡。 現實中發生的事情截止到重審宣判,都能跟他的故事吻合,包括網路暴力的受害者又轉化為施暴者。 但姜明懷不一樣。 他固然也構建了人性的惡,卻傾向於正確地引導輿論做出澄清和解釋,而且最後還有個小尾巴。 那就是兇手幡然悔悟,終放人性光輝。 程白琢磨了一下:「還真是。平時看不出來,姜編劇寫東西虐,心底里居然是個相信善良的人。」 「跟善良有什麼關係?」 一聲略帶著無語的回應忽然從身後響起,程白幾乎下意識以為是邊斜的反駁,可轉頭一看才發現邊斜也一臉見鬼地看著自己。 兩人一齊回頭往身後看。 不知道什麼時候,穿著一身黑色羽絨服,帶著黑色口罩的姜明懷,居然也從後面的法院走了出來,用一種一言難盡的眼神看著他們倆。 然後幽幽地解釋。 「響應國家號召,文藝創作需要正能量……」 程白:「……」 邊斜:「……」 ※※※※※※※※※※※※※※※※※※※※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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